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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读者 2006-第55节

小说: 读者 200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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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

  “可以说,是那首曲子救了你父亲一命!”即使已经过去多年,母亲重新回忆起这件往事,还是泪水涟涟。

  从那以后,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那户人家的留声机每天傍晚都会响起各种各样好听的曲子,特别是那首“最后的华尔兹”,更是每晚必唱。

  曲子响起的时候,父亲脸上的表情还是漠然的,他甚至不耐烦地捂起了自己的耳朵,还大声吼叫着母亲,要她赶紧去叫那家人把留声机关掉。可母亲却只能无奈地望着父亲,低声说:“可是,克来恩,我要怎么跟人家说呢,人家买了留声机总不能不让他听音乐吧!”父亲知道,还有一句话是母亲没有说出来的,留声机的价钱不便宜,一个拥有留声机的家庭肯定不简单。像他们这种穷人又怎么能够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呢!

  “亲爱的,就让我们也来享受这音乐吧!”后来,音乐再飘荡过来的时候,母亲就会轻轻地握住父亲的手,把两根手指当成手臂,两根手指当成脚,牵着父亲用手跳舞。起初,父亲觉得这样做很无聊,用力地甩开母亲的手。可在母亲的坚持下,父亲渐渐地妥协了。跳着跳着,父亲觉得脚底下也有了一种想跳舞的冲动。他开始跟母亲说,愿意接受医生说的那种物理疗法,他想真正地牵着母亲跳一曲华尔兹。

  于是,开始有医生、护士,甚至一些旧时的好朋友进出这个简陋的小家。父亲的脸色终于红润起来,脚底下也有了些劲儿,在旁人的牵引下,他能站起来了;能挪动脚跟了;能小走两步了……

  车祸后第一次跳起华尔兹的时候,母亲让父亲把脚尖略踩在她光滑的脚背上;把身体斜靠在她柔弱的肩膀上;把心栖息在她坚强的心上!奇怪的是,那天晚上,邻居破例没有再放他的留声机,不过无妨,聚在家里的朋友们一起深情地哼起这首熟悉的曲子来,一样地那么悠扬动听。

  说到这里,我和妹妹总算是摸清了一点头绪。原来,那首“最后的华尔兹”背后还有这么一段感人的故事,不过遗憾的是,不是我们从小就处心积虑想要抓住的“痛脚”。

  点燃他们结婚纪念蛋糕上的蜡烛之前,母亲突然害羞地对父亲说:“亲爱的克来恩,其实,有个秘密,我一直瞒着你,趁着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我觉得是应该对你说的时候了。”

  原来,那个播放出美妙音乐的留声机不是哪个富有邻居的奢侈品,而是母亲瞒着父亲卖了所有的陪嫁品,还有在外面四处打工赚钱买下来的。她知道,父亲那时已经失去了生的意志,除了那首好听的曲子,她不知道该如何恢复父亲生活的希望。当然,为了不让父亲察觉,她特意把那台昂贵的留声机送给了邻居,唯一的要求就是每天傍晚能放上一曲“最后的华尔兹”。

  听到这里,我和妹妹都哭了,我们都难以想像,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像母亲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在外面要做怎么样辛苦的工作,才能挣够买一台留声机的钱。父亲更是握着母亲的手,感动得一言不发。

  吃完蛋糕,母亲和妹妹到厨房去洗碗,父亲看着母亲走远的背影,狡黠地朝我一笑,凑到我耳边,悄悄对我说:“你母亲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早就洞察一切!”

  就在音乐响了几天后的那个夜晚,父亲听到了母亲在门外和房东的争吵。房东责怪母亲几个月都没有交给他房租,大声说要把他们赶出房子。母亲则哀求着说家里条件不好,只要一有钱就会交给房东的。房东更生气了,怒斥说:“你有钱买留声机,还没钱交房租!”也就是在那个晚上,当母亲满是粗茧的手握着父亲的手跳舞的时候,他没有再拒绝!

  “不过,既然你母亲总是装出一副享受免费音乐的快乐样子,我就一直假装什么也不知道!怎么样,我的演技比你母亲高超吧!”父亲笑着看着我,像一个孩子,我却分明看到他眼里有泪光在闪动! 
 

   
   

千手捕蝶 
作者:王鼎钧

  善泳者

  他10岁的那一年,家中为了“究竟要不要他去学游泳”发生争论。他的父亲相信“艺多不压身”,游泳也是一门技术;她的母亲却说“善泳者死于水”,人学会了游泳就欺侮水,玩弄水,轻看了水,遭水的报复。

  双方都有格言做后盾。

  18岁,他变成了游泳比赛的选手。21岁,大水泛滥,冲垮了“家”。他全家躲在教堂的屋顶上,眼见尸体漂过去,家具漂过来。也看见在水中挣扎的人,近在咫尺,露出乞求的眼神。屋顶上的人只有他能游泳,他义不容辞地跳下水去,拨开水中漂浮的蛇和粪便,一夜之间救出18个亲邻。

  后来,也许是他太累了,也许是他真的轻侮了水,他跳下去没能再游回来。

  水退以后,那一带的年轻人兴起一阵学习游泳的热潮。他们说,不错,“善泳者死于水”,可是——

  那是在救活18个人之后。

  面具人间

  所有的面具都是照着自然表情复制的,所以,微笑也可以是一张面具。

  魔鬼给每个人一套面具,上帝则给每个人一根绣花针。在世上,两人见了面,照例先用那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尖针去轻轻地刺对方的脸皮,看他到底是不是戴着面具。

  上帝规定:如果你发现对方戴着面具,你也要赶快把自己的面具戴好;反之(如果对方脸上并无面具),你要马上把自己的面具摘下来。

  有时候,你看他一下子把面具拿下来,一会儿又急忙戴上,说不定片刻之后又匆匆换一个,双方相互,很有趣,也很有学问。

  一个人,直到他上天堂的时候,上帝才把那套面具和那根针“没收”。他在地上的日子,有时候也能够暂时把那攻防的装备搁置不用,那时候地上即是天国。

  成熟

  如果你是一个蚌,你愿意一生受尽痛苦而凝结成一粒珍珠呢,还是不要珍珠,宁愿舒舒服服地活着?

  早期的“扑满”都是陶器,一旦贮满了零钱,就要被人敲碎。如果有这么一只扑满:一直没有钱投进来,一直没有物尽其用,一直“瓦全”到今天,它就成了贵重的古董。你愿意做哪种扑满?

  年轻的朋友们,如果你把着三个问题抄下来,把你的答案写上去,放在箱子里,谁也别让看,三年后,你把它取出来,重新回答一次,你猜怎么样?

  第二次的答案和第一次的答案不同。 

  你把试题藏好,再过三年,你猜怎么样?

  第三次的答案又和第二次的答案不同。

  直到有一天,你的答案不再变动,由第X次到第N次,完全相同,那就是你成熟了。 
 

   
   

幸福的味道 
作者:小野

  屋子里弥漫着刚才刷完的油漆味道。老婆要女儿上顶楼的小石屋去睡午觉,可以暂时躲过油漆的味道,留下我们清理善后。

  过了一段时间,女儿打电话告诉老婆说她睡不着,于是我奉命上顶楼陪女儿玩耍。女儿和我躺在顶楼的地板上,我才发现很久没有和女儿这样单独躺着聊天了。特别是前一阵子早出晚归,有时候连和女儿说话的机会都不多。

  想想没什么话说,于是就问她说:“你觉得自己很幸福吗?”女儿说:“是的。”我要她举个例子说明什么才是幸福,女儿说:“像现在这样啊!”我再追问:“还有呢?”女儿想了想就笑着说:“还有?不用补习啊!”我又问:“还有呢?”女儿瞪了我一眼说:“你烦不烦?”我自作聪明地替她下了结论说:“大概幸福太多了,就说不完了,对不对?”

  果然,女儿开始讲起一些她记忆中很愉快的事,而那些事我并不知道曾发生过。

  女儿说:“从前啊,我念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啊,夏天很热,妈妈为了节省能源,就要哥哥和我睡同一间屋子里。哥哥每天就讲一个故事给我听,长的故事要讲两天,短的故事一天可以讲两个。像海星的故事,像吃鼻子的怪物,还有厉鬼的故事。。。。。。哥哥会讲故事给妹妹听?我一直以为哥哥只会欺负妹妹呢!

  女儿又回忆着另一件事情:“夏天妈妈喜欢用茶叶水来洗草席,所以当我躺在草席上睡觉时,就闻到茶叶的香味,很香呢!”就这样,我们聊了很多从前的小事情,女儿总是记得那些很小的感觉,却都是很幸福的味道

  第二天,老婆买了一个菠萝,把菠萝皮放在电扇前面吹,不久菠萝的味道开始在空气中逐渐散开,和油漆的味道混在一起。女儿下课才进门,似乎就嗅到了那股菠萝的味道,她很高兴地在家庭联络簿上记上一笔:“家里涂满了油漆,可是妈妈准备了菠萝皮,于是我就闻到了一种菠萝的香味,真好啊!”

  草席上的茶叶香,漆满油漆屋子里的菠萝香,原来都是幸福的味道,可是也要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啊!或许女儿算得上是有那种鼻子的人吧? 
 

   
   

每月第一个礼拜五 
阿雷詹德奥·迪兹

  我用指甲刮去玻璃上的凝霜,朝窗外望去,除了大作的狂风和刺骨的雪花,什么都看不到。没人敢在这样寒冷的冬夜冒险出去,除非他们别无选择。而我的母亲就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她正在赶往工作地点的途中,去芝加哥城市商业区打扫办公室。

  在母亲出门之前,我慵懒地冲她和弟弟说再见。在她的旧毛线围巾和帽子下,是一双略显疲惫的眼睛。而弟弟瑟萨也被从头到脚地裹了起来,他大大的黑眼珠闪耀着光芒,仿佛要去做的,是一件很神气的事。

  每个月的第一个礼拜五,妈妈被允许带着孩子一起去工作。那年我大约十二岁,我的弟弟十岁。妈妈要在礼拜一至礼拜六的晚上11点至次日早晨6点工作,而从家到工作的商业区需要换乘三辆公共汽车。每月的第一个礼拜五,瑟萨都穿得严严实实跟着妈妈去上班。而我,总是很忙。如果没有棒球训练、篮球预赛或电影,我也总能找出其他借口。我不敢想象自己一晚上不睡觉而在打扫办公室的情景。瑟萨和妈妈有时会请求我一起去,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不再开口,因为我一定会说,不。

  每跟妈妈去工作一次,瑟萨就会激动地告诉我,他怎么用吸尘器帮妈妈清扫地毯,除去尘土,并把垃圾倒掉。而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在晚上和其他工人的孩子玩捉迷藏。和母亲一起工作的大都是移民,那些妇女来自波兰和墨西哥,好多都是我们的邻居,他们也都会在那些礼拜五带着孩子去打扫办公室。这些人千辛万苦费尽周折移民到这里,为的就是能送他们的孩子进教会学校。我的母亲也不例外。

  我的父母从墨西哥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都不会讲英语,他们能找到的唯一工作只能是体力劳动。尽管如此,母亲从未抱怨过太忙或太累。每天早晨她做好早餐,然后总要等我们放学后,确定我们平安地上床睡觉后她才动身去上班。

  律师和牙医们对他们的孩子炫耀自己在商业区的办公室时,是多么惬意啊。而为他们清洁工作环境的我的母亲,却是在周五晚上带着弟弟换乘三辆公共汽车,花费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细心打扫干净每一个角落。尽管我从未亲眼见过母亲是怎样赚钱的,但她在我们面前支付账单的样子,总显得非常高兴和骄傲。

  我逐渐长大,升上了高中。我问弟弟,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跟母亲去打扫办公室,用吸尘器吸地毯和倒垃圾真的很有趣吗?他的回答竟完全出科我的意料:“我不是喜欢跟在别人后面收拾东西,而喜欢和妈妈待在一起。每天晚上母亲动身去工作时我都会感觉很悲伤,我一直希望她可以不再需要这样工作了,所以每月难得的一次机会,我都要和母亲待在那里,陪着她。”

  我一时间羞愧难当。我从没想到弟弟的答案竟是这样。对我来说,打扫办公室是些日常小事,做起来很容易,但我要很奢侈地说不。弟弟却那么乐意陪伴着母亲。

  戏剧性的,大学毕业拿到会计学位后,瑟萨在母亲以前打扫了几年的商业区大厦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瑟萨穿着一身职业装,看起来非常精神帅气。母亲把他的领带打得挺直,亲吻着他的面颊祝福他。但在去停车场的途中,弟弟突然停下来又奔回了房子。他扔下他的公文包,紧紧地抱着母亲开始哭泣。母亲也啜泣着把他拥抱得更紧。她说,清洁女工的儿子长大了。

  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拥抱,突然很后悔。母亲和儿子之间流淌的这种爱和温情,让我向往,也让我感动。当我的弟弟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所理解的东西已够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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