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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读者 2006-第56节

小说: 读者 200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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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拥抱,突然很后悔。母亲和儿子之间流淌的这种爱和温情,让我向往,也让我感动。当我的弟弟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所理解的东西已够我花费很多年的时间去学习。他知道怎样向他的母亲表达爱及感恩之情。而且他意识到,某些机会一生中只会出现一次,如果你不去抓住它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

  妈妈几年前去世了,我错过了全心全意和母亲待在一起的那些机会。

  过去要是我去打扫那些办公室多好啊。 
 

   
   

我怕会忘记他 
刘若英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小时候,可能因为安全的考虑,家里几乎不让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乐场就是完全建立在这个当时觉得很大的前院里。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这位已经七十好几的“易”。 

  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我因为他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然后骂他说:“你根本就不会打球。”他的桌上永远有一个装满糖果跟零钱的透明玻璃罐。我会爬上他那张破旧的藤椅,望着那个罐子,然后他就会打开,给我两颗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纸仔细地折起来,中间打一个结,做成一个个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说,那就是我。我当时觉得他无聊透了,这个招数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换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两根大拇指各自弯曲,然后接起来,跟我说他的大拇指可以分开——鬼才相信。 

  另外一个第一次,就是我从那个糖罐子里偷钱,原因是我想跟同学去学校巷口的那家杂货店抽奖,另外,我还想吃一种会弄得满嘴红红的芒果干。后来听姑姑说,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从那糖果罐下手。也许,易,是故意把钱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头后头是一个小小窗户,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闹钟,易,会在那个窗口后头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萝的?还是肉松的?还是稀饭?烧饼?通常他还没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我婆婆,“易副官,不准那么宠她,哪有每天问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每天都这样问,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我总是羡慕同学可以随意坐在路边吃蚵仔面线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很不到位的安排。 

  我看着老板用着浅浅的碗,舀进稠稠的面线,撒上香菜跟大蒜,然后抖着手端给我,确实,老板的大拇指都伸进面线里了。但卫生不重要,可以突破禁忌才是重点。就是这么巧,婆婆搭着车进巷口回家了。易副官见到了,但他的行进速度怎么比得上汽车?我才刚想说再来一碗时,一只涂着蔻丹的手已经把我拎上车了。我回头找易,只见他追着车子跑,满头大汗。 

  我的小学就在我家后头,走路十五分钟的距离。他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就像他当年陪公公去学堂一样。因为他为我所做的事是如此地理所当然,我从来不会珍惜,只抱怨为什么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自己背书包,而是他帮我提着。有几次,我都故意一放学,在校门口,把书包一丢给他,跑着回家。以他的年纪,再加上脚上那双黄色的塑胶拖鞋,理当我会比他先到家。接着公公听到门铃声就会说:“易副官没去接你吗?”我就会说:“不知道,没看到。”小孩子事实上是不单纯的。真想用一下小叮当的任意门,回到那个时候,把当时的我毒打一顿消消气。 

  我现在脸上留有的疤,也跟易有关。那年我七岁,跟着婆婆去朋友家打麻将,因为婆婆盘算着我三点的钢琴课就在牌友家的正对面,走路两分钟距离。眼看着三点就到了,公公一通电话过来说,已经叫易过来带我走过去。婆婆说,才两分钟的路,英英应该可以自己过去。但是爱孙心切的祖父说什么也不肯。于是我坐在院子里等易,手上拿着点心,动弹不得。婆婆的朋友家有一条狗大概是看中了我手上的点心,一口扑了上来。只听见我一声惨叫,左边眼睛正下方被狗狠狠地亲了一下 ——缝了二十八针。据说,当我惨叫声起时,挂钟正当当报时三点整,而门外站着的易,正准备按铃。 

  爸爸是船长,跑远洋的,两三年才回来一次。我嘴上从来不提爸爸,因为他实在太遥远了。我对他的印象有时不是脑海里的,而是照片上的。但是每每听说他要回来,我就会穿上我最喜欢的衣服坐在院子里,呆呆往门口望着。易,总会走过来无声地拍拍我的衣服,帮我把皱褶拉平,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意。 

  终于,那帅气的船长爸爸回来了,全家围坐在餐桌前,听他说着国外的奇闻轶事,虽然我完全听不懂,灯光还是显得出奇温暖。婆婆告诉他说,易帮我买了辆自行车。瞬息间,爸爸突然翻脸,像是忽然想到要行使他做父亲的责任,说不可以。他的说词是:“第一,危险;第二,不可以宠我。怎么可以小孩要什么就给什么。第三,就算要买也不能是易买。”他立刻叫家里佣人把车丢出去。我突然吓坏,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哭了起来。是因为我将失去得来不易的自行车,或是爸爸终究破坏了我对他的美好等待,我现在已不复记忆。 

  就在爸爸无休止大发雷霆的时候,突然易的声音从屋外出现了。他隔着纱窗大怒说:“你小时候就多乖啊?还不是成天跟人打架?你就会骂,孩子你带过几天?” 

  爸爸住口了,因为他知道,易说的都是事实,毕竟易也是他的保姆。 

  没几天,爸爸又离开了,我的自行车也被偷了。 

  我想易应该知道我是叛逆的。小时候我除了整他,不太爱说话,常常对着窗外发呆,他也从来不问我在想什么,只是搬张凳子也陪着我坐在那里,安静无话。最多抽根烟,然后咳嗽。 

  我一直不知道易的身体不好,我只记得他老咳嗽。大家说他是抽烟抽太多。有天早上他送我去学校后,说去看病,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当时以为他只是需要休息几天。然后,婆婆带着我去一个肺结核的医院,她说易住在里面,但不让我进去,说怕传染。那个下午,我等在外头,踢了好久的石头,很想哭。 

  再两个月,一个暑假天,我躺在易副官那张铺着凉席的床上,光着脚丫。糖罐子里的糖都快吃完了,他还没有回来。他是那个下午走的。 

  他的桌上,除了糖罐,还有一样东西,易常常望着它发呆。那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留着长发。我问过他,他说是家乡的媳妇。两个人似乎没有见过几次面就结婚了。然后,他就来了台湾。他说得很平静,然后转过身去把床垫翻过来给我看,藏着一叠叠扎好的十元大钞。他说很快他就会回去,到时再和她过好日子……对当时的我,这种话题没多大意思。多年后,我常在香港机场转机时,看见那些老荣民身上背着一包包的东西准备回乡,脸上有着疲惫和期盼。我会很感伤,感伤 “易”没能等到这一天。 

  易在我家服务了四代人。我不能替他说他是“无怨无悔”,但牺牲奉献的概念是他教给我的。时代耽误了他,甚至可能糟蹋了他,但也许惟有这种阴差阳错,能向我们展示极致的忠诚和美。易出殡的那一天,我们全家带孝,我公公带着全体老老小小,下跪向他磕头。他是家仆、是书童、是副官、是管家、是保姆、是大厨,是我永远的亲人和老师。也许我有幸,哪辈子也能当上他的保姆。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09期P48 
 

   
   

母亲的声音 
卫宣利

  父亲去世那年,她10岁,弟弟8 岁。生活就像一幅缓缓展开的画卷,才刚刚露出幸福的颜色,便被突然袭来的暴雨打湿,一切的快乐和安宁,都被浸染得一塌糊涂。 

  温柔贤良的母亲,从此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狂躁、暴戾。不小心打碎一只碗,也会被母亲声嘶力竭地训上半个小时。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讨厌母亲的声音的吧,那种尖细而干裂的声音,粗暴地打磨着她的耳朵,一点点地浸透到她的生命里去。她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原来甜润柔美的声音,一下子全变了味儿了呢? 

  其实那时候,母亲也才30多岁,成熟饱满如一枚盛夏的果实。许多人来提亲,却都被母亲泼妇一样给骂跑。母亲像一只全副武装的刺猬,逮谁刺谁,甚至包括她和弟弟。 

  母亲在菜市场争到一个摊位,每天早上4点起床,蹬着三轮车,从城北的家到城南的蔬菜批发市场,再到城北的菜市场。这样的路程,等于把整个城市绕了一圈。风里雨里,饱满成熟如一枚盛夏的果实的母亲,很快便风干成了一枚瘦小干瘪的干果。 

  16岁,她长成一个沉默而内敛的姑娘,读高一,成绩优秀。每天中午,她从学校跑回来,飞快地做好饭,提着饭盒,骑自行车穿过5条马路,去给母亲送饭。常常,在人声嘈杂的菜市场,母亲一边飞快地往嘴里扒饭,一边用粗大的嗓门和人讲价钱。有一次她去的时候,母亲正和人吵架,母亲尖锐凌厉的声音,充满了她的耳膜。对方是个胖而骄横的女人,吵不过,便叫了男人来,那男人,蹦跳着要去打母亲。阳光下,她看得见母亲飞舞的唾沫星和着眼泪,一点一点,濡湿了她的青春。 

  22岁,大学毕业,保送的研究生她放弃了。因为小弟也在读大学,而母亲,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第一个月的工资交到母亲手上,厚厚的一沓,在母亲干裂粗糙的手中抖动,如一群飞舞的蝶。她静静地望住母亲,低低的声音说:“以后,不要去卖菜了。” 

  母亲笑,声音不再尖锐,沙哑而厚重,满是艰辛和沧桑的味道。第二天早上,仍然是在菜市场找到的母亲。隔得老远,就听见母亲响亮的声音在说:“我女儿,大学毕业了,在外国人开的公司里上班……”她从母亲的声音里,听出来一个词:扬眉吐气。 

  28岁,她有了自己的女儿。月子里,孩子整夜整夜地哭,母亲便也整夜不睡,抱着孩子,悠着哄着。有一天晚上她从梦里醒来,忽然听到母亲轻柔的声音在唱,她没敢睁眼,静静地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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