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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细雨湿流光-第27节

小说: 细雨湿流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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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韬脸上有薄薄的笑,居然微微点了点头。
  居室布置是精巧华丽的洛可可风格。拱门、壁炉,金色缠枝的沙发,纯白色毛质的地毯……
  他领我去给我安排的房间,说:最好的房间留给你。
  哦。我讷讷说,随便好了。
  他说,收拾一下,再看看阳台,很漂亮。
  不错,很漂亮,这个时候,落日正好斜照进房间里,将家具熏染成一片类似于油画的浓烈色彩。纱帘随风轻轻摆动着,透过朦胧的轻纱,可看到收缩的蛋黄样的日头,这感觉很奇妙,仿佛走入中世纪。
  我整理好衣物,经过一段长廊,踱到阳台。阳台实际是一个用原木制成的四方型露台,摆着一张圆几和一张躺椅,适合闭目养神,也适合眺望美景。远处缭绕的风景和近处浓淡不一的绿色逼入眼睛,周围是自然中的树声、水声、鸟声,声声入耳,心旷神怡。
  小松,我躺到椅上,想,你所追求的东西,用钱也是可以买得到的。
  一阵后,孟韬过来敲门。我说进来。他走到我身边,跟我一起看渐渐暗下的天。我们彼此都没说话。感受着时间的痕迹,感受着稻田、草木、山岚,随着时间,缓慢成长或变化。
  待到萤火虫跳跃出来的时候,孟韬才说:有没有觉得心很宁静。
  我笑笑,说:我觉得你很有钱。
  他说,你就喜欢煞风景。
  我说这样的景致,你很稀罕,我老家抓抓一大把。不过,这些被售卖的风景的确精细,光线的角度,农田的长宽,以及山水的比例,应该都是精密计算过的。不像我们那肆意的生长。正如宠物狗与土狗的区别。
  他说,自然还是自然,只是用一种审美的眼光把它圈出而已。你好像很抵制。
  我摇摇头,说:不敢。这儿有人打理吗?
  他说,会定期找人收拾。公司其他人到这边出差,也住这里。
  哦,真的很奢侈啊。多派我来公差吧。我叫,同时站起来,摸摸肚子,说:是不是要做些吃的。
  他说:一起做一点。
  冰箱里居然有蔬菜和米。孟韬卷袖子要洗菜时,我连忙挡住他,说:我来吧,哪能劳烦老板亲自动手。
  他笑说:其实大家出差的时候,都是轮流做饭。轮到我我也做。都说我做得很好吃。
  我嘀咕道,谁敢说老板做得不好啊?
  哦,好像不相信啊。试试?他扬眉。
  我说好啊。就抱拳站到旁边看他操作。他说你太过分了。总该沾沾手吧。
  我说那怎么显出你的难能可贵。
  孟韬说偷懒才是真。让让你,丫头。
  我于是袖手看我的老板为我做饭。这感觉真好。我的虚荣心又不可抑制地跳出来。
  吃饭的时候,我忍不住夸奖,哎,老板做的饭吃起来还真的特别香。
  孟韬洋洋自得道:跟你说不是吹的。
  我说,真的,你这样的老板,很少见,再接再厉。
  他哦一声,脸上布满惊叹号,说:你这口吻,像我上司对我说,小子,勉之矣。
  我笑笑,说:我很少夸别人的,知足吧。他便也笑。
  我洗碗,收拾,而后,我们去园子里散步。
  五月,暖风拂面,空气中充盈了青草与花木的味道,夏虫呢喃,萤火虫携着灯笼满世界飘忽,我不自禁伸出手,窝住一个,让孟韬看点点光亮。孟韬从我手里接过来,看一会,放飞,说:我想起“童年”这个词,可以捕萤火虫,抓知了,爬树……
  嗯,还可以捕蛇、射麻雀、烤蛙腿……我接过。
  哎,他说,你的记忆怎么这么血腥。
  我做个鬼脸,说:你不见得不做,虚伪吧。
  蹦蹦跳跳地走路,转弯时,猝然与一棵站在路中央的老树相撞。
  哦,我失神说,感觉这棵树在跟我开玩笑,故意走上来挡我道的。又摸摸粗糙的树干,轻声说:让我走吧,树公公,要买路钱找孟韬。
  孟韬听到了,叫:凭什么让我掏?
  我吐舌头,说:小气。好吧,耍赖我最会。绕过树,说:树公公,来追吧。
  待孟韬走近,我才说:很喜欢这棵挡在路上的树,好像很有寓意,总是有什么东西在我们未曾料到的地方等着我们。这块地方选得不错,很有眼光。
  我抬头看月亮,月亮很大,银辉遍地,万事万物浸在乳白色中,宛如冲过牛奶浴,看得人几分甜暖,几分香醇,视觉、味觉、嗅觉碰到一起,可以自由通感了。
  孟韬坐到路边的木椅上,静静说:落秋一直幻想拥有一座童话中的城堡。她在城堡中像公主一样坐窗口梳头,抬头可见芬芳馥郁的后花园,园子的栅栏被簇簇粉红的蔷薇缠绕。天空永远是湛蓝的,最好有一只青鸟衔橄榄枝前来探访她。为了她,我才买下这块地方,虽然不是城堡,养不了公主,但自有清幽宁谧之美。每年我都抽空来一次,坐在这里,看着月亮,静静地想念她。
  我朝向他,看到他脸上浮若有若无只有他才能明白的笑,头仰向深蓝色的天际,月光使他的脸有种虚渺的感觉,这正如他脑子中的思念。
  “你喜不喜欢童话。落秋很喜欢,她本质上像个孩子。她喜欢《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喜欢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光明结局。”
  我冷冷打断他,说:这些童话都很血腥。白雪公主的母亲受烈烟炙烤而死,睡美人原初的版本据说睡着时被人强奸,灰姑娘呢,看她的两个姐姐,为了穿上鞋子,把脚后跟都削了。童话是最不纯净的东西。我从不喜欢童话。
  他已经听不到我的反驳了,因为早已沉浸在幻想的世界,脸部线条柔和,笑偶尔逸出来,被月光涂上银色,很醉人。
  我愤愤的心情无处发泄,便抱膝席地而坐,看远处的稻田,听田间的蛙鸣,想,好吧,我也想别人好了,别以为就你多情。
  我想小松。可是小松的影踪在我心烦意乱时却没有深情的出现。相反,我莫名其妙想一个哀伤的童话——《海的女儿》,那大概是我见过的最优美、也最凄惨的童话。像个傻瓜一样丢弃所有的财富,忍受爱的全部残忍,只为哑巴一样无声的爱,直到爱情夭折,成为泡沫。
  爱得有多笨,就有多勇敢;可爱得再勇敢,也不见得有好下场。我想我不会这样。
  想得抑郁,我于是爬起来,扔下孟韬,一个人跑走了。晚上睡不着觉,也许是因为时差的缘故。我跟别人不一样,我不倦怠,反而兴奋。便一个人静坐阳台。心在自然中变得澄澈无比,我开始想念家乡。似乎是闻着家乡的稻香,听着小松从草地间稀索跑来的声音,睡着了。
  第二天,在夜露中醒来,连忙去冲热水澡,还是感冒了。吃了几片药,继续睡,倒时差,直到中午被孟韬敲醒。
  孟韬已修饰一新,他要去硅谷拜访一位朋友。
  我打个喷嚏,说,老板,不用向我汇报。
  他说:感冒了?
  我说没事。
  他说:没盖被子?
  我说:你的阳台太美妙,我在那里居然睡着了。
  他摇摇头,说,好东西看来不能给你,你太贪婪。严重么,给你倒杯热水?
  我说快走吧,不要让我成为你的负担,我会愧疚的。继续睡。
  孟韬回得蛮早,给我带回一兜药,我当时正盘腿坐沙发上鼓捣我的随声听,到美国后,它莫名其妙出了故障,像得了思乡病。孟韬将药放在我面前时,我啊了一声,说,要吃死我吗?看药盒上的说明,专业术语翻译起来有些费劲,便说:我不敢吃老外的药,谁知你是不是害我,日常药,我备的。
  他坐我旁边,接过我的得思乡病的玩意,边说:我有这么坏吗?边用螺丝刀拆机器。
  我说你想做什么。
  他只顾动手,没几分钟,三下五除二,已经将机器合上递给我。
  我将信将疑地看他,按播放键,居然真的放出声了,便惊讶道:好神奇啊,我怀疑我的walkman是雌性的。
  他忍不住笑,说:小鬼,我是学电工的,不要辱没我的专业。
  我已把饭做好,端出来,边吃边聊明天的论坛。孟韬要发言的。我说:紧张吗?我好像很紧张。他笑,说:你紧张什么?我说,怕你出丑。不过,没想到你英语说得那么流利,比普通话好。他说永远不要小看你的上司。我说得得,顺杆爬你最会。
  饭后,我给他熨西服,给他配衣服,他素来喜欢burberry这类雅皮风格的西服,然我觉得场合比较正规,建议他穿传统庄重的armani。他一贯很有主见,但这次居然听我的。我给他衬衣,令他一件件试穿,他居然乖乖就范,供我品评。终于挑出了顺眼的,我又拿了领带在他身上比画,而后挑了一款,说:我给你系吧。
  便在他脖子上绕来绕去玩,弄了半天,发现还没成形,有点沮丧地抬头看他一眼,发现他也正看我,眼睛有点灰,褐色的瞳孔中隐隐有小火苗窜动,我马上低头,说:算了。我承认我比较笨。他柔声说:我教你。我默不作声,看他的手灵活地穿梭来去,便系好了。我瞅着他的领带发愣,不知为什么。他拍拍我:还可以吗?你的眼光。我才啊一声上下打量他,眼睛有点直。而后失神似地笑一笑,说:迷死人了,陈丛的眼光是一流的。他说信你一回。
  我没骗他,的确很有风度,孟韬不是那种帅到第一眼就能让女人脸红心跳的,他的味道是要慢慢品的,像时间沉淀下去的精华,不拨开那些沙砾,是看不到的。
  我很快撤退。为不影响他晚上可能要做的功课。为明天。明天他将代表中国企业作发展战略方面的报告。我无来由地紧张,好像自己要演讲似的。
  但是我的紧张真的很多余,孟韬表现超乎寻常的好。难为我在座位上身体像筛子一样从开始抖到最后,还把小腹惹痛了。直到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的时候,我才恍过神来,摸摸手心,全是汗。
  孟韬声音很温和,但暗挟激情。撇开情感要素,他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颇有见地,加上风度翩翩,年轻有为,很引人注目。(当然用这么多形容词轰炸,也只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虽然当时我还不承认。)
  我在旁边,抑制不住激动,为他高兴。我不知怎么了,这样去担心一个其实久经沙场的上司,就像他是我的孩子,我为他的成长忧虑,也为他每一点小小的成功惊喜。很搞笑的感觉。
  之后几日,我随他去拜访了几个企业。又参加了一个电子博览会。离美前一天,他说,想去哪里,想玩什么,都可以满足你。
  当时正在外面就餐,我撂下餐具,站起身,说,说话算数啊?跟我来吧。
  正是午后,阳光亮晶晶的。我跳上一辆公车,孟韬跟上。车里还比较空,我们在最后一排找到位子。我略后仰,看孟韬正闭目自在地享受窗口斜拥过来的阳光。整个人镀上了金色,亮闪闪的,我怀疑阳光也是雌性的,专拥他,不拥我。忍不住羡慕,用肘戳他,说:加州的阳光难道分外灿烂?
  他一记一记点头,像打瞌睡,脸上却有促狭的笑。
  我说:这样明亮的阳光下,最好听点罗曼史。哎,说说你和落秋,怎么样的开始?
  他却晃脑袋。可恶了,谁稀罕听他的情史?谁还没谈过恋爱,他的就分外金贵?我一怒之下站起,凶狠狠说:下车了。他跟我跳下车。
  沿着街区逛。我对什么都好奇,看看摸摸,交流几句。转头看他,脾气很好,笑意盈盈地望我。估计陪女人逛街这种事,几年没做了。
  见我屡屡看了放下,他说:喜欢什么,我买单。
  我说:正等你这句话。看他在在烈日下晒得汗水淋漓,随手买了个牛仔帽,扔到他头上,效果还不错。他看我喜欢一个玩偶,买了递给我,我抱了走。我们随意率性地看异国风景,走走停停,看到好玩的,我往往大呼小叫,嫌他慢,就拉他手飞奔。
  走累了,我们找了块绿地躺上去,闭上眼睛,倾听大地的脉动和自然的呼唤,点点光斑从眼眶内蹦进来,闪亮的日子,我突然想一首歌的名字。于是开始唱罗大佑的歌,而后唱批头士。孟韬居然也跟着和。
  我爬起来,拔根草,挠他耳朵,说:大叔,跟我在一起,有没有觉得年轻一点。
  他一本正经说:丫头告诉你,要知道尊重上司,否则。
  居然威胁我。我会怕么?说怎样啊,扣薪,还是解雇?
  他忽然说,你觉得我有多老?
  我说:大叔,让我数数你有几根白发。真的翻他的头发。
  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我突然感觉他的手很大,盈盈一握,将我的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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