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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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你对这种畜生情有独钟,有什么办法。萧乾爱猫,极有心得。
抗战留英时期,曾多次与英国小说家福斯特(E.M.Forster)通信,交换养猫心得。那些书信,过目多年,不复记忆,只知他们二人对畜生的起居饮食,照顾得无微不至就是。萧老生前,多次来过香港地区,不知招待他的东道主朋友,有没有带他去旧日九龙城那些地方,让他一尝炮制地道的“龙虎凤大烩”?听人说,猫很cool,主人一有难,就“三十六着”,走为上计。因此平日倚在女主人身边媚态百生的样子,假惺惺而已。狗呢,的确生来忠肝义胆,主人有难,不惜“双肋插刀护主”。“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人性看得透彻极了。老来身边无伴,不妨养一条狗。狗不读诗书,因此床头金盘,壮士也不必无颜。那天的洗尘饭,我有没有出卖朋友?没有。我说了实话,此“物”一入口,肠胃就会翻腾,一发不可收拾,要进医院洗胃。主人因此给我网开一面。在朋友眼中,我一定是个广东不肖子孙,“浪得虚名”。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二眉批
我初到美国念书时,自食其力。每个周末两天都得在餐馆打工,真是一分一毫,来之不易。辛苦赚来的钱,除买牛奶、面包和付房钱外,就是缴学费。做学生,书当然不能不买。幸好教授指定非买不可的教科书,数量有限。自己收入虽微,还可以勉强应付。读研究生时,真正令你觉得学海无涯的是看到教授发下来的参考书目。这些书,教授不指望你购买,但你写读书报告,却非看不可。20世纪60年代初,复印机还未流行。图书馆借来的书,要做笔记,除了手抄,别无他法。
苦的是我平生阅览,好作“眉批”。若不能随意在书页空间慷慨陈言,那书等于白念了。图书馆的书是公器,当然不能放肆。即使不顾公德,在书上涂鸦,也是“枉作小人”,因为借来的书总得归还。我作“眉批”,是为了日后作文时做“思想准备”。辛辛苦苦记下来的心得,既不能留为己用,又毁损了公器,是名副其实的损人而不利己。眉批第一辑写作这回事幸好这种无法边看书边“立言”的日子不长。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英文系“滥竽”半年后,就拿到印第安纳大学的奖学金,结束了半年“勤工俭学”的生涯。不用再依靠客人“赏赐”的小费去付房钱、学费,感觉有如腾云驾雾,自不待言。衣食无忧后赶着去偿的第一个“夙愿”,就是买“参考书”。念的是文科,挂的既是“风声雨声声声入耳”的招牌,值得“参考”的书,何其多也。眉批害我。
新书一到,拥之入怀,觉得合心意者,引笔直书:“旨哉斯言!”文字不“投缘”的,只好老实不客气批曰:“狗屁不通。”如果眉批仅是“不亦快哉”式的闲笔,多作亦无妨。当时写下的微型笔记,用字间或轻佻,立意却不敢玩忽。为的就是日后说不定要依靠这些“眉批”引发,疏而证之,注而释之,蔚为一家之言在学报上隆重登场。闲来翻阅历年“眉批”,竟得百余条。归纳为“狗屁不通”类者,有如此一条:乖乖,薄幸郎张生迷恋莺莺,看中的原来是这娘子的“魔鬼身材”!作者汉学师出名宿,为文却疏于考证。魔鬼身材?魔鬼长的是什么模样?出言无据。信口雌黄。此子可休矣。记得当年作此眉批时,曾立宏愿,退休后要做些有关“魔鬼模样”的研究,为莺莺“平反”。现事隔多年,豪情已冷。哪一天淡出杏坛,夜雨秋灯拥之入怀者,想是《聊斋志异》,想是《阅微草堂笔记》。既然不出版也不会完蛋,眉批也懒得作了。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二自我陶醉
此文一出,老友戴天以及这几年在香港曾在席前以上宾之礼遇我的“品红”知己,他日必把我斗臭斗垮,说不定还会迫我写悔过书。不久前曾以“向生命报复”为题,说人生苦多乐少,生而为人,是个毫不美丽的错误。因此在吃喝方面,只要不沦落到与禽兽无异,搞些什么生吃猴脑进补的玩意儿,那“鱼翅捞饭”,多吃几口又何妨?吃的喝的,不分贵贱,只要能把我们引进“自我陶醉”的境界的,都可视为向生命报复的手段。喝红白餐酒,对我而言,不分贵贱,都有“三杯通大道”的功能。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台湾地区念大学,一来风气未开,二来穷学生过的都是“克难”日子,什么Chardonnnay(霞多丽)、Sauvignon(索味浓)这些古怪名堂,吾未之闻也。那时拿了稿费,勉强凑合还可买得起的是台湾地区的“土炮”:乌梅酒。这种杯中物,入口如糖浆,后遗症却也惊人,第二天醒来令人茶饭不思,了无生趣。这些糗事,说来英雄气短,不说也罢。
且说我在1994年回港前,有二十多年的日子是在美国中西部威州大学度过的。逢假期节日,同事时有往还。洋人的规矩是上门吃饭时多携餐酒作礼。做主人的亦以此饮料奉客。我在饮食文化上接受西方文明的“洗礼”,是自这个时期开始。所谓餐酒,是洋人饭桌上除牛奶、果汁、汽水或矿泉水外的一种另类选择。既然每饭必备,舍亿万富豪外,寻常百姓家出于经济考虑,一般均以价格为取舍,哪能顾及产区、年份、口感和酒香!几年前回港,初识“马高”(Margaux),继又得知法国名酒中有艺名“靓次伯”者。此二名牌,虽非Chⅲ鹴eau
Lafite(法国酒名),但对我这个久居“地偏无音乐”的中西部土包来说,堪称绝艳。席上主人举杯邀饮后,旋见各宾客肃容无语,连忙擎起半注琼浆的夜光杯凑到唇边,但见众人眯了双眼,呼哧(sniff
sniff)连连。此情此景,旖旎有如情人缱绻,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这土包有见及此,心中一撼,即时悟道:“品红”与“牛饮”的分别、文明与野蛮的距离,关键全在仪式之有无。
乃连忙举杯如仪,心中念念有词曰:“马高马高,仰之弥高,与卿初会,请领风骚。”“呼哧”一番后,才以历尽劫波、幸成正果的心情呷了一小口。滋味如何?论身份,眼前这瓶以千元作单位售卖的名牌酒,无论口感与酒香都应比我在美国乡下喝的售价美金十元八块的品种高出二三十倍。但说来丢人,我竟喝不出名牌酒价值连城的道理来。怎么搞的?是不是自己味蕾早已退化,以致啖马高的境界犹如猪八戒吃人参果?当时想着,一面怪自己不识抬举,一面替主人家不值。但事过境迁后,又觉得自己在吃喝方面的水平不高,未尝不是几生修来的福气。这话怎说?就拿喝餐酒来说吧,品位高的要借酒意而羽化登仙,唯名牌是赖。
区区酒水一杯,不问产地、年份、品种,只要大道一通,就可以手挥五弦,顾盼自豪。立地成佛,想亦不过如是。吃的也好,喝的也好,能自我陶醉一番的,就是上品。就拿我的朋友河南大汉李欧梵来说吧,对于他,在吃的方面足以构成“痛苦选择”的,无非是炒牛肉时用番茄做配料好呢还是用青椒好。看来吃喝之道无他,以能产生“自我感觉良好”的为上品。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二马丁尼之恋
已记不起初尝第一口马丁尼是在什么年代了。总之,绝对不是20世纪50年代就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在台湾地区当学生,正值“克难”时期。台大宿舍的膳食在今天看来,营养充足,但吃多了就面有菜色。那段日子,口袋若有余钱,要满足的口腹之欲非常实在:出外吃一个盒饭,另加一只荷包蛋。同学偶然在宿舍聚会,想到以酒助兴,大伙儿总奋不顾身,拿出坚壁清野的精神,把衣裤倒吊,看谁的口袋能抖出铜板,以充公去买九块钱一瓶的乌梅酒。一穷二白,也有好处,因为吃的穿的别无选择,就容易满足。你看咱们几个土包,捧着不知年份的土炮乌梅,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时而咧嘴傻笑,觉得人间充满了温情。
20世纪60年代的前半段,我在美国度过。有两年我住的是学校宿舍。与洋同学相处,周末免不了“笑入胡姬酒肆中”。一进门,二话不说,“胡姬”就轰的一声把容量接近一加仑的大瓶啤酒搁在台上,然后甜甜一笑说:Have
a
good
time,folks(祝大家玩得高兴)!马丁尼之恋第一辑写作这回事20世纪60年代后期我在中文大学任教,平时的好友有戴天和李欧梵。戴诗人以在台大操场穿着designer
shoes踢足球而名噪一时。在香港地区教我初识名酿如茅台和五粮液的,就是这位心挂椰树、来自毛里求斯的青年。
也许崇洋惯了,喝了几口来自祖国的酒中极品后,发觉无福消受。问及浪漫主义形象化了的欧梵,才知我们是“同病相怜”,“奴性难改”,爱上的,都是洋酒。惊识马丁尼,应该是20世纪70年代吧。那时我已辗转回到美国教书。一次在芝加哥大学余国藩教授家做客,饭前他问我要喝些什么鸡尾酒,我说随他方便,说着,就跟着他到厨房餐桌坐下。他净手如仪后,打开冰箱,取出冰块放在shaker中,加入Beefeater杜松子酒,然后混了七八滴苦艾,轻轻摇了几下,搁在桌上。我坐在旁边屏息以待。
只见余教授打开冰箱,取出柠檬,割下两块皮,然后又从冰箱里恭恭敬敬地取出两只结了霜的阔口薄身水晶杯子,擎起shaker摇了两下,注入杯中。我端着凝霜的夜光杯,还未沾唇,已觉酒香醉人。入口时,但觉浑身经络脉穴,顿时四通八达,不旋踵即入华胥境。经国藩引介,我从此爱上了马丁尼。只可惜要喝调得像他那么经典的得要自己动手。喝马丁尼的快乐一半来自制作仪式。杜松子酒、苦艾、柠檬皮、凝霜的水晶杯,搅搅拌拌、沸沸腾腾,想起来就够烦的了。但我还是乐此不疲,因为功成后举起琼浆玉液,除了异香扑鼻外,还让你看到一种可以令人出神的形而上的美。日本人的茶道仪式,三跪九叩,庄重得不得了,泡出来的茶水虽不及马丁尼那么艳绝天下,却别具一种风情。所谓文化,就是懂得领略“物外之趣”。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二热辣辣的隐私
居浩然论翻译的言谈中,曾说过英文privacy
一词,没有对等的中文翻译。所谓对等,即云是cloud,雨是rain,等等。Privacy当然可以翻译。兹从陆谷孙的《英汉大词典》中抄几条:隐退、隐居;(不受干扰的)独处;不受干扰(或侵扰)的自由;私事、私生活、隐私……话是说得够详细了,可是总觉得概括性的对等中译,还是付之阙如。也许,这正如中国人的“仁义”观念,英文无法用对等的词语来表达。要解释清楚得在译文以外注而疏之。其实privacy指的并不复杂。
王文兴的小说《家变》中的母子,一度闹得水火不相容,就是因为老人家活了一辈子,从不知privacy为何物。儿子在大学任教,读书时为了耳根清静,不能不跟母亲“划分界线”。不料母亲爱子心切,怕他在书房里寂寞,不时找借口入侵儿子的“个人空间”嘘寒问暖。一而再、再而三,她“怙恶不悛”,迫得“饱读番书”的儿子翻脸将之喝退。热辣辣的隐私第一辑写作这回事居浩然论privacy之余,也旁及“热闹”。据他说,中国人锣鼓喧天式的“热闹”,在英文里是找不到同义的翻译的。
为什么?因为洋人在兴高采烈(“热”)的时候,不一定要喧哗(“闹”)。那么,“热闹”怎么翻?他说别无他法,只好造词,把joy(兴高采烈)和noise(噪音)合并起来,成一新词:joysy。这足以表达国人越快乐越noisy(嘈杂)的境界。牛津和韦氏大词典的编委会,如果广纳言路,不妨考虑引进这颇具中国特色的新词。洋人没有“叩头”的风俗。
当年的来华使节,看到朝廷的文武百官瞧着天子叩头如捣蒜,绞尽脑汁,也找不到可以言传的英文,一时兴起,就把“叩头”音译,归化成英文。此乃
kowtow
缘起。看官会问:privacy就是privacy,怎么会是“热辣辣”的?下文自有分教。且说二残先生留居美国中西部多年,得了“花粉敏感症”的怪病,被缠绵经年。每天早上,喷嚏铺天盖地而来,苦不堪言。
一位香港老朋友,看到他受尽如斯折磨,动了恻隐之心,给他介绍了一位其医术世代相传的老医生。据说这位大夫精通脉理,统理男妇儿科,专治五劳七伤、男女暗疾。二残走进老医生的诊所,但见偌大的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