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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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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及此,也就释然,拒绝了校方的好意,继续我行我素,十指按键动乾坤。要存副本,用复写纸。出了“鲁鱼亥豕”,用白液涂改。效率是低了点,但以古老抗时兴,独立苍茫,这份豪情非俗子胸襟能领略。谁料好景不常。一天,键上的几个字母,磨损太多,打出来的“O”与“Q”难辨、“U”“V”不分。拿到店铺去打听是否可以修理。小妮子把玩了一下,笑着说她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怪趣的古董。接着她告诉我,修理是无从修理了,因为这牌子的打字机已全部停产,厂家改做电脑了。这还有什么话说?要在英文刊物上发表文章,不得不拿出铁杵磨针的精神学电脑。    
    幸好电脑十八般武艺,我只取一门,功夫能学到可以应付输入文件,我愿已足。由此可见学习一门新技能,只要跟自己的生计有关,尽管并非心甘,最后还是可以上手的。跟董桥一样,我对“请按某字”电话转账这类服务一向深恶痛绝。电话录音指示,鬼声啾啾。除非银行运作今后全以机器取代,否则宁愿柜台前排队恭候,也不会向录音机低头。据闻在电脑上是可以看“书”的。这种事老子不干。看Rom怎可以执卷吟哦,怎可以抚卷叹息,哪里来的书香扑鼻?古人“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今人看书看磁盘,怪不得这个世界越来越“乌烟瘴气”了。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一写作这回事

    学生:早些时候你告诉过我我犯了哪些错误。你的意思……我想我是明白的。我现在只是想知道我该怎样改正那些错误。老师:(慢条斯理)你要我告诉你不朽的文学作品是怎样写出来的,是不是?学生:嗯。(老师摇头。)学生:我知道,这是不易说得清的事。    
    老师:你知道?那太好了!因为这实在是有理说不清的事。学生:可是,老师,你教的是创作呀!老师:我只提供意见。学生受不受用,我可管不着。以上对话,引自大卫·洛奇(David    
    Lodge)的《创作可以教么?应该教么?》(Creative    
    Writing:Can It/Should It Be    
    Taught?)。洛奇是英国小说家、评论家、大学教授,也是剧作家。上面这段“师生对话”,引自他的一个剧本。写作这回事第一辑写作这回事对于基本语文的课,老师可以教,应该教。老师掌握了约定俗成的语文规范,就可按文法、习惯和句法的准则“依书直说”,纠正学生的错误。创作可不一样。创作之为创作,贵在“创”新。大作家是不是天生的,若没有“慧根”,写作的能力是否可以后天培养?这是洛奇的文章探讨的一个课题。他从自己的经验说起。原来他对写作的兴趣,是因着迷三位前辈作家引发出来的,他们是:乔伊斯(James    
    Joyce)、格林(Graham    
    Greene)和渥夫(Evelyn    
    Waugh)。洛奇是天主教徒,以上三位也是天主教徒。由于信仰相同,三位作家的作品所触及的罪与罚、堕落与救赎的道德与宗教问题,一下子就令洛奇着了迷。着了迷,就会锲而不舍地研读下去。    
    写作的基本技巧,如结构的安排与辞藻的运用,就是从这种“如醉如痴”的阅读过程中领悟得来的。这可以说是“潜移默化”的开花结果吧。三位前辈对洛奇的影响,最令他一生受用不尽的,倒是他们那种“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认真写作态度。这也就是说,在创作上要成“一家之言”,天分固然重要,后天的培养更不可或缺。成立大学写作班的目的就是提供这种让同学“磨砺以须”的机会。按洛奇的说法,创作是可以“教”的。在写作班上教的功课,要收集思广益之效,一般老师照例必邀请班上同学就作品发表意见。谁的作品文字陈腔滥调、哪个小说人物的性格发展有悖作品的“内在逻辑”,这些技术上的问题,都会在写作班上讨论。但讨论尽管讨论,文内的“沙石”,该怎么修改,旁人却不能越俎代庖。因为文字要不落俗套,别具一格,得靠自己摸索。老师替你“捉刀”,你的作品就失去了个性。在基本语文的课程中,像“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说不定会令人“侧目”。但在写作班上,若被懂得pathetic    
    fallacy为何物的老师看到,包管他(她)拍案叫绝,誉为不世之才。一点不错,写作果然是有理不易说清的事。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一memo狂想曲

    在洋机构或以英文作为样板语言的单位服务过的朋友,应知使用memo是日常工作日中挥之不去的一种现实。我出道以来,没在中式“衙门”做过事,不知memo为何物,以及用中文怎么称呼。求助于字典,也不得要领。备忘录?听来好像是机要秘书给日理万机的老板记下来的约会摘要。但事实上,memo之为用,大矣。领导给属下“各希知照”的通知或各部门领导有关业务的互相知会,均可托诸memo。既属内部参考消息,格式上就省了什么某某钧座或“臣本布衣”之类的八股落款。    
    内文呢,以要言不烦者为上选。大家同事嘛,平日互挹清辉的机会多的是,不必在纸上问好。因此英文memo多言简意赅,把受文者、发件人和日期交代后,即可开门见山,依书直说。结尾潇洒自如,不必插科打诨,厚着脸皮“sincerely    
    yours”一番。memo狂想曲第一辑写作这回事也许因为memo崇尚的是自由体,不必受什么开承转合那类守则的绳规,不少当年喜好文科,但因受妈妈之命而就范于商理工医农的同事,看准了这个不必引经据典、我手写我口就成落花水面、大块文章的机会,纷纷争着“补过”。这些朋友,只消给三分借口,包管说时迟那时快,一道memo飞剑就会凌空而来。如果受文者也好此道,那么,哎哟,端的是一拍即合。跟着投桃报李,共享互通memo之乐。世间事,只要两相情愿的,是天作之合。怕的是若有一方感受不同,那献殷勤的表现得愈热烈,对方愈觉得受迫害。这种“殷勤”,是行政上的,与人之本性无关,因可称做administrative    
    harassment(行政骚扰)。    
    如果收发两方对memo都无好感,但为了公事,不得不勉为其难,于是一来一往,形势险峻,恍如“冤冤相报”,是名副其实的reciprocal    
    administrative    
    harassment(相互的行政骚扰)。话虽如此,memo的往返,也有可爱的一面,尤其是对位高权重、有资格在原件上作“眉批”的首长级人物而言。古时天子,字体写得还工整的,爱在奏章上亲批“知道了”等字样。皇帝日理万机,如果不惜墨如金,怎应付得了?在民主时代,首长的权力,处处受到法律的制衡,要体验旧时万乘之尊的风流,大概只有选择当不设董事会的独资公司老板。这种老板,“一言而为天下法”。接到下属因要度蜜月而请求预支两个月薪金的memo时,大可仿效唐传奇《杜子春》中那个牛鼻子老道的口吻,眉批道:两个月怎生应付?拿三个月吧。一个月算是我送的,带小娘子吃法国大餐吧。人生苦短,为欢几何。唉!唉,真是的。上面说过,memo难有贴切的中译,事关要“制宜”的因素颇多,常会出现变数。譬如说,上述请求预支薪金的memo应是“陈情表”,而大老板眉批的是“手谕”。此中道理,一言难尽,有诗为证——memo,memo多如牛毛内里乾坤碍难demo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一猎头校长

    余杰在《火与冰》中引汪孟邹的回忆:蔡先生差不多天天要来看仲甫,有时候来得很早,我们还没有起来,他就招呼茶房,不要叫醒,只要拿凳子给他坐在门口等候。这里说的“蔡先生”是蔡元培,“仲甫”是陈独秀。时为1916年冬。蔡校长差不多天天清早赶至旅馆去坐冷板凳,为的是求贤:礼聘没有学位和大学教学资历的陈独秀出任文科学长。余杰说对了,这真有点旧小说中刘玄德三顾茅庐的况味。但蔡元培的境界更高,因为刘备请诸葛亮,不过是想要其帮他打江山,而蔡元培请陈独秀,“却完全是为了办好北大……我遥想蔡校长默默地坐在旅店门口的那些清晨,心里暖乎乎的”。    
    猎头校长第一辑写作这回事余杰是北大人,中文系出身,二十来岁的年纪,因在“学校里常常看见某些九品芝麻官甚至不入流的办事人员也对教授呵责有加”,因有北大已“变成了权力的北大、资历的北大、生物学和计算机的北大”的感慨。1916年距今已近一个世纪。那个时代,电脑还未面世,学位可有可无,因此蔡元培在翻阅了《新青年》后,就决定聘用陈独秀。这样看来,旧时中国大学校长的权力,最少在人事方面,应该是一个人“闲话一句”就算拍板定案了。    
    今天内地大学的权力结构我不清楚,但香港地区的大学校长中的伯乐,即使看中了千里马,也无法像蔡氏当年那么当机立断,凭一句话替自己学校延揽明星级人才。除非招贤的对象“价值连城”能得到校董会一致认可——如是诺贝尔级的大师。说到老一辈“三顾茅庐”求才纳贤的大学校长,1948年走马上任广州岭南大学校长的陈序经,也应记一笔。陆键东写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前二章,对这位东南亚史专家的岭大校长有相当生动的描述。原来陈序经受命出掌岭南大学后,并没有先到康乐园,而是在北平和天津展开美国人所谓的“猎头攻势”,网罗愿意南下的学者到岭大任教。广州岭南大学的医学院和数学系有不少世界知名的教授,都是受了陈校长“以国士之礼遇之”的感召而来应聘的。    
    其中一位是陈寅恪。这位“国宝”级的教授对岭南大学学术地位的贡献,陆键东的专著中有详细的交代,不必在这里啰唆了。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岭南大学没有独立的历史系,选修陈老师的课的学生少得可怜,“有两个学期甚至只有一个学生在听他的课”。陈老师要是今天在香港任教,情势恐怕不妙。学生这么少,是不是他的教学方法有问题,要不要请专家给他提意见?1949年到1952年间,陈寅恪先后在《岭南学报》等岭大刊物上发表了十三篇掷地有声的论文。若非陈序经校长把他看做“学术界稀有濒临绝种动物”来保护,恐怕他早已给各式各样的教学评审会“评”掉了,哪有心情做学问。想到这一点,我的心也是“暖乎乎的”,但我也知道,让陈校长当年大显身手的那些客观环境,早已一去不复回了。


第一辑 写作这回事 二浪得虚名

    “浪得虚名”,自然是贬词。偷天换日,把别人的创作改头换面,据为己有发表,在未被识者道破前,就可领一番风骚。欺世盗名的真相大白后,一下子就变得“臭名昭彰”了。简言之,名不副实者为虚,以不法手段求名是自作孽。世事当然有例外。    
    有些“名”,你闭门家里坐,不用强求,也会追到你眼前来。譬如说吧,你生性淡泊,从不招摇,可是你该知道,在某些场合,阁下的肤色、语言、祖籍、文化背景和原居地,仿如烙了图腾,人家一听到看到,不由分说就硬把配合你“身份”的虚名套在你身上,动弹不得。最近因公出门,招待单位的朋友热情好客,当晚就在一家打着“集天下野味,迎四方贵人”招牌的饭店给我“洗尘”。    
    一踏入厢房,就听到了乡音。原来座上半数“贵人”都是来自“生猛海鲜”的特区的人士。寒暄过后不久,第一道“主菜”上场。主人举杯邀饮,用筷子指着锅内热腾腾的荤菜,指点迷津似的说:“来、来、来!这锅香喷喷的玩意儿呀,是你们老广爱吃的香肉。师傅是特地从贵州请来的,是这家铺子的镇山宝。各位得趁热吃,凉了滋味就差了。”    
    浪得虚名第一辑写作这回事阿弥陀佛。怎么一口咬定老广就爱吃香肉?我从小爱跟狗交朋友。主人家慈眉善目,赐我香肉,虽出于一番好意,却陷我于不义。祖母当年下厨,宰鸭杀鸡,要亲自下手,还记得手起刀落前,她必念念有词曰:“此六畜,人所食,马牛羊,鸡犬豕。”犬既与牛羊同列,沦落红尘,是为了人类的口福。老祖母不是佛教徒,只是迷信得紧。她相信轮回转生、花草有命。六畜沦为人家的席上珍,就是上辈子作孽的因果。依这种说法,那么吃香肉跟吃同是戴罪之身的牛排猪排,都不会因“冒犯天条”而损阴德。那还为什么不忍食其肉?无他,一来因为是自己的生肖,二来自小听来的义犬故事特别多。它们跟你好时,口水涟涟的舌头,舔得你一脸腥湿,证明“爱你入骨”。    
    偏偏你对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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