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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节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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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人。其后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而所领亦尽移之礼部。其属,经历司,经历一
人,正五品典出纳文移。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掌佐天子,理
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无定员,无专授。洪武三年,授李善长太师,徐达太傅。
先是,常遇春已赠太保。三孤无兼领者。建文、永乐间罢公、孤官,仁宗复设。永乐二
十二年八月,复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敕太师、英国公张辅,少师、吏部尚书蹇义,
少傅、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户部尚书夏原吉,各辍所领,
侍左右,咨访政事。公孤之官,几于专授。逮义、原吉卒,士奇还领阁务。自此以后,
公、孤但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而文臣无生加三公者,惟赠乃得之。嘉靖
二年加杨廷和太傅,辞不受。其后文臣得加三公惟张居正,万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
师。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并从一品掌以道德辅导太子,而谨护翼之。太子
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并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观三公之道德而教谕焉。太子宾客,
正三品掌侍太子赞相礼仪,规诲过失。皆东宫大臣,无定员,无专授。洪武元年,太祖
有事亲征,虑太子监国,别设宫僚或生嫌隙,乃以朝臣兼宫职:李善长兼太子少师,徐
达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书侍御史文原吉、范显祖兼太子宾客。三年,礼
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罢兼领,庶于辅导有所责成。帝谕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
立法兼领,非无谓也。由是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惟永乐间,成祖幸北京,
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少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世皆为虚衔,于太子辅导之职无与
也。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
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
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制,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
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
文册,曰揭帖,曰制对,曰露布,曰译,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凡车驾郊
祀、巡幸则扈从。御经筵,则知经筵或同知经筵事。东宫出阁讲读,则领其事,叙其官,
而授之职业。冠婚,则充宾赞及纳征等使。修实录、史志诸书,则充总裁官。春秋上丁
释奠先师,则摄行祭事。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进士题名,则大学士一人撰文,
立石于太学。大典礼、大政事,九卿、科道官会议已定,则按典制,相机宜,裁量其可
否,斟酌入告。颁诏则捧授礼部。会敕则稽其由状以请。宗室请名、请封,诸臣请谥,
并拟上。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
    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
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
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
政事,从二品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
正七品照磨、管勾,从七品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正
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镇
抚司隶大都督府。吴元年革参议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检校所、断事官。
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寻改中书舍人。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
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置四辅官,告太庙,以
王本、杜佑、袭斅为春官,杜斅、赵民望、吴源为夏官,兼太子宾客。秋、冬官缺,以
本等摄之。一月内分司上中下三旬。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寻亦罢。十五年,仿宋制,
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礼部尚书邵质为华盖,检讨吴伯宗为武英,
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典籍吴沉为东阁。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
年等为之,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
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
论以极刑。”当是时,以翰林、春坊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
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悉罢诸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又改谨身殿为正心
殿,设正心殿学士。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
预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
奏事,亦不得相关白。
    仁宗以杨士奇、杨荣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荣为太常卿兼
谨身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仁宗始置,阁职渐崇。其后士奇、荣等皆迁尚书职,虽
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入内阁。自后,诰
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而阁权益重。世宗时,三殿成,
改华盖为中极,谨身为建极,阁衔因之。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
九品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
一人,正六品。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事一人。正统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
    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盖古冢宰之
职,视五部为特重。侍郎为之贰。
    司务,掌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有主
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司务二人。各部并同。
    文选,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从,为级一
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凡选,每岁有大选,有急选,有远方选,有岁贡就教选,间
有拣选,有举人乞恩选。选人或登资簿,厘其流品,平其铨注,而序迁之。凡升必考满,
若员缺当补,不待考满,曰推升。类推上一人,单推上二人。三品以上,九卿及佥都御
史、祭酒,廷推上二人或三人。内阁,吏、兵二部尚书,廷推上二人。凡王官不外调,
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外官才地不相宜,则酌其繁
简互换之。有传升、乞升者,并得执奏。以署职、试职、实授奠年资,以开设、裁并、
兼摄适繁简,以荐举、起废、征召振幽滞,以带俸、添注寄恩冗,以降调、除名驭罪过,
以官程督吏治,以宁假悉人情。
    验封,掌封爵、袭廕、褒赠、吏算之事,以赞尚书。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
非特旨不得与。或世或不世,皆给诰券。衍圣公及戚里恩泽封,不给券。凡券,左右各
一,左藏内府,右给功臣之家。袭封则征其诰券,稽其功过,核其宗支,以第其世流降
除之等。土官则勘其应袭与否,移文选司注拟。宣慰、宣抚、安抚、长官诸司领士兵者,
则隶兵部。凡廕叙,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定职官
子孙廕叙。正一品子,正五品用。从一品子,从五品用。正二品子,正六品用。从二品
子,从六品用。正三品子,正七品用。从三品子,从七品用。正四品子,正八品用。从
四品子,从八品用。正五品子,正九品用。从五品子,从九品用。正六品子,于未入流
上等职内叙用。从六品子,于未入流中等职内叙用。正从七品子,于未入流下等职内叙
用。后乃渐为限制,京官三品以上,考满著绩,始廕一子曰官生,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
凡封赠,公、侯、伯之追封,皆递进一等。三品以上政绩显异及死谏、死节、阵亡者,
皆得赠官。其见任则初授散阶,京官满一考,及外官满一考而以最闻者,皆给本身诰敕。
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一品,三代四轴。二品、
三品,二代三轴。四品、五品、六品、七品,一代二轴。八品以下流内官,本身一轴。
一品轴以玉,二品轴以犀,三品、四品轴以鋈金,五品以下轴以角。曾祖、祖、父皆如
其子孙官。公、侯、伯视一品。外内命妇视夫若子之品。生曰封,死曰赠。若先有罪谴
则停给。文之散阶四十有二,以历考为差。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
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
加授资德大夫。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正三品,初授
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
大中大夫。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从四品,初授朝列
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从五品,
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从六品,初授承务
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
宣议郎。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从八
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从九品,初授
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外命妇之号九。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
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
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凡封赠之次,七品至六
品一次,五品一次,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
两封从优品。父职高于子,则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
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妻之封,止于一嫡一继。其封赠后而以墨败者,则追夺。
    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勋十。正一品,左、右柱国。从
一品,柱国。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
尹。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自
五品以上,历再考,乃授勋。凡百官迁除、降调皆开写年甲、乡贯、出身。每岁十二月
贴黄,春秋清黄,皆赴内府。有故,揭而去之。凡父母年七十,无兄弟,得归养。凡三
年丧,解职守制,纠敗涠嵘ァ⒛渖ァ⒍躺フ摺N┣仗旒喙俦忌ト赂慈巍
    考功,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以赞尚书。凡内外官给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
并引请,九年通考,奏请综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陟黜之。陟无过二等,降无过三等,
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不职者,降罚有差;
四品上自陈,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丑、未年。前期移抚、按官,各
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汇送覆核以定黜陟。仓场库官一年考,巡检三年考,教官九
年考。府州县官之考,以地之繁简为差。吏之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
又试授官。惟王官及钦天、御用等监官不考。凡内外官弹章,稽其功过,拟去留以请上
裁。荐举、保留,则核其政绩旌异焉。
    明初,设四部于中书省,分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之务。洪武元年始置吏、户、
礼、兵、刑 、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
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隶中书省。六年,部设尚书二人,侍
郎二人。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十
三年,罢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设尚书、侍郎一人。惟户部侍郎
二人。每部分四属部,吏部属部加司封。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增侍
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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