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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节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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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每部分四属部,吏部属部加司封。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增侍
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并五
部属,皆称清吏司。建文中,改六部尚书为正一品,设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
除去诸司清吏字。成祖初,悉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
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
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寻户曹亦增设主事三人。后又分置六部,各
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罢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
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复置各部官属于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
加“行在”字,仍置行部。宣德三年复罢行部。正统六年,于北京去“行在”字,于南
京仍加“南京”字,遂为定制。景泰中,吏部尝设二尚书。天顺初,复罢其一。
    按吏部尚书,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永乐初,
选翰林官入直内阁。其后大学士杨士奇等加至三孤,兼尚书衔,然品叙列尚书蹇义、夏
原吉下。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书,兼学士,入内阁,其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
自弘治六年二月,内宴,大学士丘濬遂以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
王恕之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上矣。
    户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
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
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宣德以后增设山西司郎中三人,陕西、贵州、
云南三司郎中各二人,山东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宣德七年增设四川、云
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后仍革。主事二人,正六品宣德以后增设云南司主事七人,浙江、
江西、湖广、陕西、福建、河南、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山东、四川、贵州三司主事各
一人。照磨所,照磨一人,正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所辖,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
正八品,副提举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史俱革。钞纸局,大使、副使各
一人,后革副使。印钞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后俱革。宝钞广惠库,大使一人,正九
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嘉靖中革。广积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典史一人,嘉靖中,副使、典史俱革。赃罚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嘉靖中革。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大使五人,正九品,副使六人,从九品,
丁字库二人,嘉靖中革一人,并革乙字、戊字二库副使。广盈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
使二人。嘉靖中革。外承运库,大使二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大使、副使俱
革。承运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中革。行用库,大使、副使各
一人,后俱革。太仓银库,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中,革副使。御马仓,大使一人,
从九品副使一人。军储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副使俱革。长安、东
安、西安、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东安门仓旧二人,万历八年革一人。张家湾盐仓检
校批验所,大使、副使各一人。隆庆六年并革。
    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侍郎贰之。稽版籍、岁会、赋役实征之数,以下
所司。十年攒黄册,差其户上下畸零之等,以周知其登耗。凡田土之侵占、投献、诡寄、
影射有禁,人户之隐漏、逃亡、朋充、花分有禁,继嗣、婚姻不如令有禁。皆综核而纠
正之。天子耕耤,则尚书进耒耜。以垦荒业贫民,以占籍附流民,以限田裁异端之民,
以图帐抑兼并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刍地给马牧,以召佃尽地利,以销豁清赔累,以
拨给广恩泽,以给除差优复,以钞锭节赏赉,以读法训吏民,以权量和市籴,以时估平
物价,以积贮之政恤民困,以山泽、陂池、关市、坑冶之政佐邦国,赡军输,以支兑、
改兑之规利漕运,以蠲减、振贷、均籴、捕蝗之令悯灾荒,以输转、屯种、籴买、召纳
之法实边储,以禄廪之制驭贵贱。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正一
品,一千四十四石。从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从二品,五百七
十六石。正三品,四百二十石。从三品,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从四
品,二百五十二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从五品,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一百二
十石。从六品,九十六石。正七品 ,九十石。从七品,八十四石。正八品,七十八石。
从八品,七十二石。正九品,六十六石。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三十六石。俱米钞
本折兼支。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禄俸,边镇粮
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浙江司带管在京羽林右、留守左、龙虎、应天、龙骧、义勇
右、康陵七卫,神机营。  江西司带管在京旗手、金吾前、金吾后、金吾左、济阳五卫。
 湖广司带管国子监、教坊司,在京羽林前、通州、和阳、豹韬、永陵、昭陵六卫,及
兴都留守司。  福建司带管顺天府,在京燕山左、武骧左、武骧右、骁骑右、虎贲右、
留守后、武成中、茂陵八卫,五军、巡捕、勇士、四卫各营,及北直隶永平、保定、河
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七府,延庆、保安二州,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并北直隶
所辖各卫所,山口、永盈、通济各仓。  山东司带管在京锦衣、大宁中、大宁前三卫及
辽东都司,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各盐运司,四川、广东、海北、云南
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各盐课提举司,陕西灵州盐课司,江西南赣盐税。  山西
司带管在京燕山前、镇南、兴武、永清左、永清右五卫,及宣府、大同、山西各镇。
河南司带管在京府军前、燕山右、大兴左、裕陵四卫,牧马千户所及直隶潼关卫、蒲州
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宗人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
翰林院、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五城
兵马司、京卫武学、文思院、皮作局,在京留守右、长陵、献陵、景陵四卫,神枢、随
侍二营,及延绥、宁夏、甘肃、固原各镇。  四川司带管在京府军后、金吾右、腾骧左、
腾骧右、武德、神策、忠义后、武功中、武功左、武功右、彭城十一卫及应天府、南京
四十九卫,南直隶安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
凤阳、淮安、扬州十三府,徐、滁、和、广德四州,中都留守司并南直隶所辖各卫所。
 广东司带管在京羽林左、留守中、鹰扬、神武左、义勇前、义勇后六卫,蕃牧、奠靖
二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太常寺、光禄寺、神乐观、牺牲所、司牲司、太仓银库、内府
十库,在京沈阳左、沈阳右、留守前、宽河、蔚州左五卫,及二十三马房仓,各象房、
牛房仓,京府各草场。  云南司带管在京府军、府军左、府军右、虎贲左、忠义右、忠
义前、泰陵七卫,及大军仓、皇城四门仓、并在外临清、德州、徐州、淮安、天津各仓。
贵州司带管上林苑监,宝钞提举司,都税司,正阳门、张家湾各宣课司,德胜门、安定
门各税课司,崇文门分司,在京济州、会州、富峪三卫,及蓟州、永平、密云、昌平、
易州各镇,临清、许墅、九江、淮安、北新、扬州、河西务各钞关。
    条为四科:曰民科,主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易、土
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曰度支,主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赉、
禄秩之经费;曰金科,主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赃罚之收折;曰仓科,主漕运、军
储出纳料粮。凡差三等,由吏部选授曰注差,疏名上请曰题差,答刂委曰部差。或三年,
或一年,或三月而代。
    初,洪武元年置户部。六年,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分为五科:一科,二科,三
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惟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
主事五人。八年,中书省奏户、刑、工三部事繁,户部五科,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
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内会总科主事六人,外牵照科主事二人,司计四人,
照磨二人,管勾一人。又置在京行用库,隶户部。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
都监二人。十三年,升部秩,定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度支部,金
部,仓部。每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总部主事四人,度支部、金部主事各三人,仓部
主事二人。寻罢在京行用库。二十二年,改总部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
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四川
部兼领云南。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领一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量
其繁简,带管京畿。每一部内仍分四科管理。又置照磨、检校各一人,稽文书出入之数
而程督之。十九年,复置宝钞提举司。洪武七年,初置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正七品;
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省注。所属钞纸、印钞二局,各大使一人,正八品;
副使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宝钞、行用二库,各大使二人,正八品;副使二
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寻升提举为正四品。十三年罢,至是年复置,秩正八品。
二十六年,令浙江、江西、苏松人毋得任户部。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建
文中,仍为四司。馀见吏部。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
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其后归并
职掌。凡宗室、勋戚、文武官吏之廪禄,陕西司兼领之。北直隶府州卫所,福建司兼领
之。南直隶府州卫所,四川司兼领之。天下盐课,山东司兼领之。关税,贵州司兼领之。
漕运及临、德诸仓,云南司兼领之。御马、象房诸仓,广西司兼领之。明初,尝置司农
司,寻罢吴元年置司农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庸田署令,正五
品;典簿、司计,正七品。洪武元年罢。三年复置司农司,开治所于河南,设卿一人,
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录事各二人。四年又罢。后置判录司,亦罢。洪武十三年置
判录司,掌在京官吏俸给、文移、勘合。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寻
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皆不隶户部。
    总督仓场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洪武初,置军储仓二十所,各设官
司其事。永乐中,迁都北京,置京仓及通州诸仓,以户部司员经理之。宣德五年,始命
李昶为户部尚书,专督其事,遂为定制。以后,或尚书,或侍郎,俱不治部事。嘉靖十
五年,又命兼督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二年,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
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季终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二十五
年,以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四十七年,增设督饷侍郎。崇祯间,有督辽饷、寇饷、宣
大饷,增设三四人。天启五年,又增设督理钱法侍郎。
    礼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
品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
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增设仪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教习
驸马。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会同馆。所辖,铸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
人。万历九年革一人。
    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侍郎佐之。
    仪制,分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天子即位,天子冠、大婚,册立皇太
子、妃嫔、太子妃,上慈宫徽号,朝贺、朝见,大飨、宴飨,大射、宴射,则举诸仪注
条上之。若经筵、日讲、耕耤、视学、策士、传胪、巡狩、亲征、进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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