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猫屎(徐德亮)-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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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划破手,直着急——基本上就是神经病了。
不过,喜欢一样东西,到神经病一样的地步,就算以后变心了,也算十分美好的回忆吧。
从来书画本相通,首在精神次在功,悟得梅兰腕下趣,自然笔底有清风。每晚演出归来,就已经十一点多,或香茶,或小酒儿,铺张宣纸,写字,基本就是我后半宿的固定工作。那日练字练到想吐,拿笔无聊地在纸上瞎划拉,忽然发现有点儿画兰花的感觉,于是不安心练字,画了张画。那是两只螃蟹三只虾,画完了,自我感觉还比较良好——因为是小时候学的,居然到现在还没忘记怎么用笔,也算不容易。但看了半天发现,虽然我是按照小时候学的齐白石老先生的方法画的,但现在看起来,怎么看怎么像是儿童画。
于是,在画上题了几个字:“齐翁之笔墨开一代大写意之风,然后人死学,终成儿童之画矣。而余生鲁钝,死学犹然不似,深可叹也”。
仔细想想,还真不完全是自己画不好的问题,君不见所有教小孩画画的班儿,都是教的这种儿童画式的国画。画螃蟹都是三竖笔就是背,两块墨团就是蟹螯,小孩用笔熟练点儿的,画出来和老师画的没什么区别。
齐白石发明这种齐派的大写意,无比伟大,无论是虾米、螃蟹,还是牵牛花、小燕子,都是几笔就完成,高度概括。但是如果死学这种画法,个人认为就算不是一分不值,也没太多的价值。就像周信芳发明了麒派的唱腔,以沙哑的嗓音书写一种来自上古时代的苍凉与厚重,与以往的任何京剧流派都不同,很伟大。麒派的后辈学生学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学得像——但他们也不明白,就算真学像了,也没想象中那么值钱。
可是估计我这辈子也开创不出一种新的画法,只能老是学别人,而且花一辈子工夫学都不一定能学像,这事真的很让我郁闷。
因为按说相声的经验,让我知道流派的风格和技法不是自己追出来的,在基本功扎实的基础上,再经过多年的实践之后,结合自己对人生对艺术的理解,才会形成自己的风格。这不是自己想搞出一个新的来,就能搞出来的。
从小下苦工夫学相声,又在小剧场说了十五六年,现在才刚刚发现自己对艺术的领悟和其他人有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可是画画呢,素描又差,油画根本不会,传统功底基本没有,速写平生就画过不到20张……看来是绝不可能有什么大发展了。再开创一个画派的事儿,就留给其他革命同志干吧。
虽然这么说显得很大功无私,但还是很郁闷。不过唯一让我欣慰一点儿的是:我的字画完成之后,都是用冰箱贴贴在冰箱上看的,那两只螃蟹和三只虾,刚往冰箱上一贴,就被我的爱猫小Lucky飞身一跃,在跳上冰箱的时候毁掉了。我自欺欺人地想,肯定是我画得太像,让Lucky当成真的海鲜了,哇咔咔咔。
那小厮站在冰箱上,冲我示威式的喵喵叫。我被自己这么高超的自欺欺人的功底折服了,嘴角上翘,给Lucky一个傻笑。
正文 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2010…3…6 10:39:51 本章字数:1342
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又重读了张中行老先生的《负暄琐话》,看到《红楼点滴》的时候,不禁念往追思,颇多今昔之感。
当日看《红楼点滴》,还是刚进北大的校门,本就对北大早已心向往之,十年辛苦,终于列入门墙,其欢欣、自豪以至于狂傲之情可想而知。高三最苦时还曾经写了一首打油诗,贴在家里,现在还记得两句是:一当破浪成龙日,意气飞扬入燕园。如今真“成龙”了,自然不知道天高地厚起来。《红楼点滴》是中文系学兄们推荐的启蒙必读书,刚刚走进心中“圣地”的毛头小子,读到本校历史上那些怪才独行的教授,那些开放并包的学风,能不临湖追思,心驰神往?当时觉得最有意思并必以继承为任的,乃是北大课堂的惯例: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学兄们教导我们说:在北大,不会逃课的学生就不是好学生。
张中行老先生也说:这类不上课的人,上课时间多半在图书馆,目的是过屠门而大嚼。因为这样,所以常常不上课的人,也许是成绩比较好的。于是乎,整个中文系的男生,不逃课的少见,一个学期中一节课都没逃过的绝对没有。大一、大二、大三时,还真的去图书馆泡泡,抱回一大摞参考书,点灯熬油地夜读。但到大四,找工作找得人心惶惶,去图书馆的少了,打游戏发泄或者说麻痹自己的多了。有一次早晨一二节课,只去了三个男生。老师放出话来,第二节下课的时候点名。幸亏当时那个唯一有手机的同学去上课了——那个时候手机还是很稀罕的,我毕业当记者半年之后还在用一台数字的BP机工作——赶紧跑出来,给宿舍打电话。于是他们屋的人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向水房洗脸刷牙,其间狂敲周围宿舍的门,大吼一声:点名!于是就听见所有的屋里都在慌慌张张地起床穿衣服——后来全体男生轮流请那哥们吃学五的小炒。现在想起来,我们这届在屋里睡觉的学生真是不少,怪不得到现在一个个都没什么成就,愧对北大中文系这五个字。
“去者不追”似乎已经有了变化,“来者不拒”也和昔日不那么相同。
大四那年夏天,我们每晚熄灯之后,必翻出小南门去吃羊肉串儿。当时还有一个山东的同学,五经四书倒背如流,看着我们一个个猴一样的爬上爬下,轻蔑得不得了,挤出一句:“好歹也是读过《孟子》的人。”然后背负双手,自己去绕南门。等他走到时,我们早已经吃完等他结账了。自那之后,他必和我们一起翻小南门,再有人以“孟子”笑他,他必曰:“孙子!”
卖羊肉串那位大哥也是山东人,二十几岁年纪,当兵回来的,带着一个14岁的弟弟。我们每晚都买他的烤串儿,一来二去成了朋友,于是相约一起去他们家坐坐。他在周围农村里租的房,里外两间一共才10米。我们进屋上床,他和兄弟在外屋串串儿准备招待我们。床上乱物堆杂,我忽然在枕下看见数本类似《民法概论》这样的书,边页翻卷,书内油迹比比,页边笔记密密如蚁。在烤羊肉串儿的家里看见这个,真是奇特。问他:哪来的?这粗鲁爽直的山东大汉竟然脸红了,嗫嚅着说是他自己的,那些笔记也都是他记的。他兄弟口快:每天都穿得人模狗样的去北大里边听课,剩我在家里干活。就今天没课,才请你们来。
我们面面相觑,哑口无言。回去之后,一个个都收拾纸笔,放下闲心,去图书馆用功去了。
正文 我来不及爱你们(1)
2010…3…6 10:39:52 本章字数:1187
我来不及爱你们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极爱猫的人,我不能忍受看到哪怕一只猫受罪,那是一种让我痛不欲生的感觉。
现在流浪猫太多,它们那些没有人性的主人因为各种自私的目的养了它们,又因为各种更自私的目的随意抛弃了它们。于是,在小区的地下室转角处,在拆迁的断壁颓垣里,在花园的灌木丛中,在自行车棚子里,更多的是在垃圾堆上,一个个原本应该高贵、整洁、自恋、美丽、敏感的身影变得肮脏、低贱而惊恐不安——这是人类的犯罪。
有一段时间,我忙于天津北京两地“赶场”,就是在两地之间奔波演出。当时我还只有一只猫,就是我的大黄猫Lucky。好在每次我24小时之内都一定能赶回家,给它多放猫粮和猫砂,就不必担心它的基本生活问题。至于精神层面倒不必考虑,因为它“老人家”一向都是自娱自乐,就算我在家,都得上赶子求它跟我玩。
有一次去天津,订的下午两点十五的车票,出门就有点晚,又赶上堵车,一路狂奔,终于赶上了。那时候去天津的动车组还是在北京站发车,候车大厅黑压压的一片,全是等这辆车的人,还差几分钟就开车了,检票口还是没开始检票,所有的人都躁动不安,包括我。忽然,我是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显示,名字是“树上的猫”,是我北大的一个师兄。
当时开始检票了,所有的人流拥向那个小小的出入口,周围一片混乱,我心里也是一片混乱,慌手忙脚地接听来电。电话那边一派焦急地说:“我在车库拣到一窝刚出生的小猫,可能是母猫被人吓跑了,我给它们牛奶都不会喝,你帮我想想办法啊。”
立刻,周围所有的混乱都远离我而去,我进入了一个只能听见电话声音的超现实世界。我说:“我在火车站,马上去天津,我帮你先找人,明天我回来就接我家来。”也没等他回答,就挂了。马上又拨了废老师的电话。
“废老师”这个名字是网名加爱称的结合体,她本人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做设计的,本身也确实颇有些颓废派的气质,对人脾气不好,但对猫极端认命。她是网上颇有名的救助流浪猫的人,我的Lucky就是她救助的。我三言五语说完情况。废老师说:“牛奶不行,用针管和幼猫奶粉。”我传达过去,树上的猫说:“我有客户在离不开,你帮我找人买一下啊,我出钱。”
又给废老师电话,说:“您先帮忙接过去成不。”
废老师:“我上班呢也出不去啊。”
我说:“您帮忙找人照顾一晚上就行,明天我回来就接我家来照顾。”当时心里都已经想好了,等小猫来家里,就放在我的床上照顾,Lucky一个月不许进卧室就好了。
已经上车了,在车上不停地发短信。一个比较经典的桥段是:
我:快说,小猫现在在哪?
树上的猫:一个纸箱子里。
我:废话!地点?
树上的猫:办公室。
正文 我来不及爱你们(2)
2010…3…6 10:39:54 本章字数:1341
我:你他妈要急死我啊,我要去接它们,跟司机说你的办公室,人家知道在哪吗?
终于,废老师找了一个猫友去接管了,树上的猫要给钱,人家死活不要。小猫送到医院里,连脐带都是医生帮剪的,但有一只的脐带破掉了。
我觉得我要当爸爸了,坐在火车上,满脑子都是这些没见过面的小东西,一想到每天都要照顾小猫,用针管给它们喂奶,就觉得又是责任重大又是幸福。
次日下午,从天津回来,没来得及回家,就又去棚里录了五段《平妖传》,说得乱七八糟,因为心思都在小猫上。
在录音期间还出了一起灵异事件,录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清晰的猫叫。棚里怎么会有猫?我叫停了,录音师在外边也听到了。这时又叫了一声。录音师进来找,棚里就那么大点儿的地方,不可能有猫啊。有可能是猫在后窗外,也有可能是椅子的声音。但是听之前的录音时,却丝毫找不到猫叫在哪里。
出了棚,给废老师打电话。废老师说:“算了,不给你送去了。你也没时间,我也不放心。这种小猫是要每隔两个小时就喂一次奶,不分白天黑夜,而且要帮它们刺激排便,用棉球按摩它们的屁股,所以母猫老是舔幼猫。你这么忙,不可能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我找了个定时器,每隔两个小时就叫一次。还好我休假15天,就我来管吧。”
我说:“要不你管几天我接来管几天吧,你一个人肯定受不了。”
废老师说:“算了,这小猫生下来刚一天,温度一变什么的很容易死。大夫都说不容易成活的,我就尽最大努力先养吧,过20天长牙之后,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我当时心情很复杂,一方面觉得母猫很伟大,一方面觉得我真养不了,一方面又觉得帮不上她什么忙,很惭愧。
不知道怎么想起了《飞狐外传》里胡一刀的夫人自刎前和苗人凤说的话:我本来答应我大哥要把孩子抚养成人的,既然苗大侠答应把我们孩子带大,我就偷一下懒,不受这20年的苦了。
废老师在这段时间中就只能安心在家当“母猫”了。她还说,母猫不会把小猫下到停车场,车来车往,人还那么多。肯定是谁家生了小猫之后扔的。
我们诅咒他们全家!
晚上我赶到家,来不及给Lucky换猫砂倒猫粮,就直接奔电脑开机上线,Lucky在身后不满地叫着。马上,废老师发来了小猫照片。五只黄嘟嘟的小东西,刚刚到废老师手的一半长。我和黄猫真是有缘啊。以前在父母家养的肥肥是黄的,妙妙是黄的,生的五只小猫都是黄的,废老师送来的Lucky也是黄的。
刚生下来的小猫,说实话比较难看,毛还没长齐,紧闭着眼睛,脸上像让人打了一拳一样挤在一起。小猫要到几天之后,长齐了毛,才变得漂亮又可爱,但我看它们照片时的心情无比满足。救下一只猫的幸福感,不是此道中人,很难体会。
我把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中间的那只最肥,脑袋最大,好像在照片里“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