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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4233-大地的事-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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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的事》 第四部分九月二十一日:猫头鹰

    酣睡中醒来,听见猫头鹰在窗外老杨桃树上鸣。猫头鹰的鸣声一点儿也不吵人,相反地,有种静谧感,可加深人的酣睡,但是我还是醒来了,可见猫头鹰的鸣声如何地吸引我!既听见猫头鹰的鸣声,兴致便来了,不想再睡了,于是起来点了灯,壁钟“当、当、当”敲了三下,才只有三点钟,管它几点,饥来食倦来眠,一切视需要。    
    不久猫头鹰走了。洗过了脸面,坐下来晨读。橱下传出唧唧虫鸣,那是灶鸡[1],通常聚在灶边积柴下,入夜即鸣,我叫它为诗虫,因为它是诗人夜里唯一的知友,鸣声很美,和外边草中的铃虫声,构成最美妙的音乐。觉察到灶鸡的细鸣,不得不放弃了书本,此君比书本还吸引人。通常总因习焉不察,听而不闻,一旦觉察过来,任何事情都抵不过它。此虫唯一的缺点,是会啃书,但无论它对书本造成多大的伤害,我都不忍伤害它。听猫头鹰是一种味儿,听灶鸡是另一种味儿,而外边草中的铃虫声,又是另一种味儿,各有千秋,可是都同是夜里的美音。田园之夜虽说是静谧的,却穿插着一些细微的美音,就像森林中暗穿着涓涓的细流一般。    
    一灯如花,一室如斗,一虫如泉,一士如僧,欧阳修自号六一,我若自号四一,还胜他二赘。但名号自来是文人的把戏,太上无名,何用名为?我是森林中的一株树,小溪中的一滴水,原野中的一棵草,田园中的一根苗,天地间的一个生物,我融溶在整体中,安用名号分别为?    
    灶鸡停了,换鸡啼,天差不多要亮了。不久燕声划破了长空,越过屋顶,由东南向西北而去,东方大概早已鱼肚白了,看了看壁钟,五点二十四分,早起的鸟儿!大自然里的生命力,永远是刚健不懈怠的,没人催,没人逼啊!橛也扑窗了,草也鸣啭了,麻雀也吱喳着了,田园的一日又启幕了。    
    近午出去割草,见到一处野地,生满了刺苋和鸟苋,忽强烈地渴想吃一盘野苋羹,于是效妇孺蹲下去采,比割草还费时费工夫。摘了一片芋婆叶包了,担起草总,挂在苫担[2]前端,意兴勃勃地回家来。    
    远远地听见花狗狂吠,猜想一定是见了什么动物,不会是生人。花狗不会吠人,见了生人只会紧盯着,把守门户,如此而已。及至到家一看,大白天正午,庭中居然跑出来一只大老鼠,忒是奇事。这种大型鼠,母亲一向有专名,叫大山豪。北方人“豪”字讹成“耗”,老鼠一概叫“耗子”,真是大岔!对付老鼠是猫的事儿,花狗居然越俎代庖。只见花猫也在一边张牙舞爪,难兄难弟俩就是不敢接近。大山豪腾起前肢,龇牙咧齿,嘴里不停地嗤嗤作声威吓,果然吓住了两个死敌。管他的,这是他们猫兄狗弟哥儿俩的事儿,犯不着我去插手。将草总放在牛涤后,我径自进屋去料理我的野苋羹去。也不晓得后来是怎样的下文,既未见着花狗口衔死鼠,中午的饭,花猫还是照常吃——大概是给护送回鼠洞里去了。    
    一顿野苋羹饭比什么都好吃!人只要兴来就有味,兴不来山珍海味一样索然如同嚼蜡。其实田园原野间,就是不种蔬菜,野菜原蔬也是采摘不完的。野苋之外,龙葵(乌甜仔)、沟蕨(蕨猫)是农家最常吃的野味,此外野木耳、草耳、草菇、鸡肉丝菇[3],都是美食品;而果实除龙葵之外,苦(泡仔草)、桑葚、野莓类、山岭及其他藤蔓草本的果实,随处可见,随手可摘。一个人生活在大自然的绿园中,只要仍旧照着原始以来鸟兽般随处觅食,就地而饮,虽不耕不种,可不虞饥渴。大自然不止是个大矿藏,也是个大谷仓,不然那么多的生物,怎能生生不息呢?    
    【注释】    
    [1]灶鸡:即促织。    
    [2]苫担:竹制两头削尖的挑棍。苫,音shQn。    
    [3]鸡肉丝菇:即鸡。


《大地的事》 第四部分九月二十二日:卖鱼太平仔

    今日是月尾,一早,卖鱼太平仔便来收账。太平仔是东港人,在这一带卖鱼足足有四十多个年头了。他每天天还没亮,就去鱼行喝[1]一两尾串仔鱼(鲔),踏着脚踏车,款乃款乃地望山脚这边载来,挨门逐户,视人口多寡,切了一片,或薄或厚,称好了,挂在人家门楣边,然后在卡纸上记上日期价钱,悄悄地来悄悄地走。近午时,农家从田里回来,拿下串仔鱼片,或捋盐[2]煎,或煮荫豉姜丝,三五碗番薯签饭,两三小块鱼,几粒豆脯,三五分钟,填饱了肚皮,再饮下一两碗番薯签泔,便一切无缺,不羡万钱食,不慕方丈珍。太平仔固定每月月底收账,主家很少对覆,太平仔总计多少就给多少。长年如此,只当过年过节,为了祭祀,才有猪肉、鸡肉上桌。猪肉照例是瞒了官府,宰了家里饲的猪,全村分配。但官府查得紧,私宰渐渐的少了,于是城镇上卖肉的就下乡来了,嘴里叼了个大海螺,bu——bu——的吹,那是卖肉的号角,人们听到这种和法螺近似的声音,就知道卖肉的来了。清代宦游者,对台湾卖肉吹螺,有很感人的记述:“卖肉者吹角,镇日吹呼,音甚凄楚。冬来,稻谷、糖、靛,各邑辇致郡治;车音脆薄,如哀如诉,时与吹角若相和然。”(《台海使槎录》)“卖肉者沿街吹角,如塞上高秋时,难胜凄楚!”(《海东札记》)    
    于是海螺声成了年节祭典欢庆的预奏,海螺声等于宣告节庆的来临,成为乡村里的一个特色,和城镇是不一样的。    
    乡村里有时也有卖什细的人来。脚踏车后头载了一个小玻璃橱子,玲珑满目,尽卖妇女的化妆品,手里拿着一个小铫鼓,两边转着打击出声,另是一种风味。    
    此外乡村里再没有访客了,农民们就像土拨鼠般,永远守着这一片野地。    
    【注释】    
    [1]喝:唱价。音hF。    
    [2]捋盐:施盐。捋,音lV。


《大地的事》 第四部分九月二十三日:秋分

    今日是秋分。今日太阳回到赤道上,明日起,太阳进入南半球。一想起太阳离开了北半球,心里面就觉得很快乐,不是我憎恨太阳,实在是太阳因位置之不同,而有着性格上的大差异。太阳在赤道这一边时,它是暴烈的,就像人当青壮之时,血气方刚,不免盛气寡恩;反之,太阳到了赤道那边时,它是和煦的,就像人当老大之时,血气既衰,自然慈爱仁善。我总觉得人类比鸟兽差了一大截。鸟兽,特别是候鸟,一年迁徙两次,一往一复,永远跟着一个慈爱仁善的太阳公公走,它们不肯愚蠢到像人类,待在固定的地点上,任太阳公公愈来愈凶恶,受其凌虐。人类也是动物,动物之所以可贵,厥在能动,可是人类却变成了植物,钉根在某一定的地点上,放弃了他作为一个动物的优特之性,你说比起候鸟,人类显得多么愚蠢啊!若要数一数地球上的优秀生类,鸟类实在应数第一。    
    秋分这一天,我总会欢喜得不知所措,手舞足蹈,呼啸歌讴,无法在家里坐着。我牵出了脚踏车。花狗见了,一直摇尾绕着我跳,知道我要出去。脚踏车对它来说是新奇的玩具,每回我踏车出去,它无不跟着我蹦跳竞跑,已成了不具文的协定。这脚踏车是特地为着溜达购置的。太阳移进南半球这么大的日子,无论如何得出去溜达溜达,以表庆祝欢欣。    
    出了庄,花狗早知道我要走向西的路。这是一条顺坡的路,平均坡度每百公尺为两公尺半,这里出发点海拔五十三公尺。将朝阳背在背后,放轮向西滑下去,空气刚孵出叶脉,还带着叶液未干的味儿,散发着蔗叶香、薯叶香、番麦叶香,甜甜的,迎面扑鼻而来,而蔗叶绿、薯叶青、番麦叶翠,田园的主色配着难以计数的微妙间色,好像一阕小提琴曲,在主题贯串之中悠扬着不尽的变奏。轮子轻快地滑转着,一点儿也不费力。从今天起,太阳有半年的时间在南半球上,要等到半年后,亦即明年的三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太阳才会回到赤道来。再过些时,北极圈将沦入永夜之中,南极地将陷于永日之下。然而南台湾将有最美好的气候与天色,有夜略长于昼,供人们有充足睡眠、适量活动的时间。一年里有半年的无上天宠,还往哪里去寻?这里简直是仙境!    
    转了一个小弯,看见一只褐毛野兔坐在路上洗脸。一条牛车路,一天里难得一辆牛车经过,难得见到一两次人影,你说这里,田野里的老居民们——各种动物们——会不将路面当闲坐场散步道吗?除了雨天,任何昼日,每一百公尺的路段上,任何时都可见到斑鸠或鹌鹑在踽踽闲步。田野里的路是有生命的,若车水马龙,路就给碾死了踏僵了。    
    云雀是晴日的风铃,是任何时都可听到的。路南、路北的天空上各浮悬着一只,过了这里,那里又升起一只,大晴日的田园里说是会断了云雀的歌声,那是不可能有的事。    
    路一直往西倾泻,宛似一条小溪流,朝宗于海,不论怎样地转怎样地斡[1],总是朝西泻去。花狗先前领路,到后来就落在车后了,好在它落在车后,不然野兔便不免被追逐了。打扰了人家闲坐,委实是失礼之至。野兔见到我,连忙逃入蔗田中。花狗才瞥见了影子,汪汪地吠,追了进去,卡得根叶切切作响,我只好停下来等它。怪不得野兔选在这里曝日洗面,路边照例都留有空地,各有五六尺宽,南边是番薯田,北边是蔗田。蔗高过人头,将整个北面遮盖在后头,成了宽厚的树篱。番薯地再过去,南边是溪,对岸有个村庄,叫南岸,是客家庄。这番薯地实在是一片隐蔽的境域。东北风从路北的蔗梢上溜下来,弱得吹不动路南的番薯叶。对于小动物而言,没有比这一段路面更好的闲坐场散步道了。将脚踏车拄好,坐在车上,把自己投入这一片静谧中。宋人诗云:万物静观皆自得。真的,这里几乎没有一件事物是不自得的。蔗田、番薯田,透过空中,落在这一切之上的阳光,以及天上的薄云,甚而隐藏在叶下地中的一切生命,即连人类的我,我也和这里的任何物一样,心无一事地在安祥地眺望着。只有野兔受了一点儿打扰,但那也是自然界无足挂齿的事。此时它或许早到了另一头去继续洗着脸面了。而花狗在蔗田中钻着,假想着原始本能的狩猎,也是极其自得不过的事啊!    
    不久,花狗落空地走了出来,意兴勃勃地,鼻孔里直喷着气,有点儿打喷嚏似的。好吧,走吧!于是路又把我和脚踏车向海的方向倾泻过去。不多久,远远地看见一并排南北向的路树麻黄,那是通往台湾南端的唯一大道,由北边的潮庄,经过这里的打铁庄。既见了大通道,我便勒住了车,转回头,循原路骑回去。方才一直是顺坡,现在换成逆坡,车再不自动的跑,但踏起来仍然十分轻松。不见眼前矗立东方的太母山,北太母西侧断崖直削两千六百公尺,世界第一削山正摆在眼前,一百公尺两公尺半的陡坡算得了什么?太母山百看不厌。李白诗云: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令李白生于此地,敬亭山永远入不了他的诗。孔子自云: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也是小巫见大巫。泰山只有太母的一半高,才只有一千五百四十五公尺。太母不止是高,它擎天笔直起于海平面,照临千里,那才是它伟大之处,世界上没有一座山可与它媲美!朝着海倾泻,固然不费力;朝着这伟大的世界第一削山转进,由于受到激励产生劲力,反而比朝海轻松。对我来说,一条朝着太母山而进的路,永远是顺坡的,脚底下有的是无限的劲力。    
    看着太母两千六百公尺的断崖削壁,只有满心的赞叹,真美!世界任何险山奇峰无不被登山家征服过,即连圣母峰也早已失去了她的权威,但登山家无人敢于动征服太母西侧的念头,两千六百公尺全线近乎垂直的高度,远非人类的体力精神力所能到。几处山褶,清晰得可看到几乎是垂直的涧水,整条都是白的,与瀑布无异,只在褶缝里隐没一段,出了褶缝又是一长段的白,一段大约有两三百公尺,远远看来像一条雪沟,凝结着,在秋阳下异常地耀眼。    
    被太母吸引着,没看路,几乎连人带车跌进番薯田里去。索性停了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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