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想过浪漫生活-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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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时候他正在外省演另一出短剧。
虽然《足球赛》是一出模仿取笑的闹剧,但是每一次都要等到韦尔登出了场,才会听见笑声。一切都是为了韦尔登的出场作准备,而他本人又是一位杰出的丑角,所以,他从出场起就使台下笑声不绝。
在游艺场演出的那天晚上,我的神经紧张得像一个时钟上拧紧了的发条一样。那一个晚上将重新巩固我的自信心,洗清我在福雷斯特戏院里受到的可怕的羞辱。我在那巨大的舞台后面来回踱步,口中默默祝祷,心里是焦急中夹杂着恐惧。
奏乐了。启幕了。一个合唱歌舞团在台上载歌载舞。最后,他们走下场了,舞台上空了。这是叫我出场的提示啊。将要出场时,我的情绪很乱。这时候,你要么就是克服了你的紧张情绪,要么就是为紧张情绪所压倒。我一走上台,情绪立刻舒畅了,头脑完全清醒了。我是背朝着观众走上场的——这主意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从背后看上去,我一身打扮得整整齐齐,穿着一件大礼服,戴着一顶大礼帽,下面套着鞋罩,手里拿着手杖——是一个标准的爱德华时代的反派。接着我扭转了身,观众看见了我的红鼻子,发出了笑声。这一来观众就对我有了好感。我装模作样地耸了耸肩膀,然后噼啪弹了一下手指,走了一个圆场,在一个哑铃上绊了一个跟头。接着,我无意中把手杖挥在一个练拳的吊球上,吊球“叭”地反弹在我脸上。我站立不稳,摇摇晃晃,我的手杖从侧面打在我脑袋上。观众们哄堂大笑。
这时候我从容自在,有着耍不尽的俏头。我尽可以连续五分钟吸引住观众,一句话不说,使观众们笑个不停。我正在模仿反派大摇大摆地走着,我的裤子开始往下褪。我的一颗钮子丢了。我四下里寻找钮子。我假意拾起一件什么东西,接着就气呼呼地把它扔了:“瞧这些该死的兔子!”又是一阵笑声。
哈里·韦尔登的脑袋像一轮满月出现在条幕后面。以前,他出台前是从来没有人笑的。
他一走出场,我就紧张激动地搂住了他的腰,压低了嗓子说:“赶快!这一来可糟啦!给我一根针!”这些都是临时穿插,并不曾排演过。我已经提高了观众的情绪,为他创造了条件,他那天晚上演得非常成功,我们又增添了许多俏头。落幕后,我知道自己演得不错,戏班里的几个演员都和我握手,向我祝贺。我走到化装间去的时候,韦尔登只扭过头来冷冷地说了一句:“演得不错——很好!”
那一天夜里,我步行回去,这样可以放松一下我的紧张情绪。我中途停下,倚在威斯敏斯特桥栏杆上,俯看黑暗中闪闪发亮的河水在桥底下流过去。我快乐得只想哭,但是怎么也哭不出来。我一再挤眼睛蹙眉头,但是我没有眼泪,只觉得心里一片空虚。我下了威斯敏斯特桥,走向像堡,在一家小咖啡馆里喝了杯茶。我想和什么人谈谈心,但是这时雪尼又在外省。如果当时他在本地,我就可以把今晚的情形说给他听了,那对我是多么大的快慰啊,尤其是经过了福雷斯特戏院里那一次失败以后。
我没有一点儿睡意。从像堡走到肯宁顿门,我又喝了一杯茶。一路上我独个儿又是说又是笑。直到清晨五点我才去睡,我已经精疲力尽了。
卡诺先生头一天晚上不在,但是第三天晚上来了,那天我一出场观众就报以掌声。后来他来找我,满脸堆笑,叫我明天早晨到他办公室里去签订合同。
我不曾写信告诉雪尼初演的情形,只给他拍了一份极简单的电报:“已签订一年合同,每周四镑。祝好,查理。”《足球赛》在伦敦连演了十四个星期,然后去各地巡回演出。
韦尔登扮演的喜剧角色属痴呆型,他模拟的是那种说话迟钝的兰开夏郡傻子。演这种角色,在英格兰北部挺能叫座,但到了南部就不大受欢迎了。布里斯托尔、加的夫、普利茅斯和南安普敦等城市里的人,对韦尔登都很冷淡;在这些地方演出的几个星期里,韦尔登总是脾气暴躁,表演时只是敷衍塞责,而把一肚皮气都发泄在我身上。戏里面演到某些地方,他是要打我的。这术语叫做“打盹儿”,那应当是他假装打在我脸上,同时由另一个人在条幕后面拍一下巴掌,这样听上去就像真的打了我。可是,有时候他竟真的抽我的嘴巴,并且是不必要地打得那么重,我想这是出于妒忌。
在贝尔法斯特演出时,这种情形发展到了极点。原来剧评家严厉地批评了韦尔登,但是却赞扬了我的演技。韦尔登对这感到无法容忍了,所以那天晚上他在台上狠狠地揍了我一顿,直打得我鼻子流血,痛得我再没劲头去插科打诨。事后我对他说,如果他再敢这样,我就要抄起台上的那只哑铃,砸出他的脑浆来,我还对他说,即使他妒忌,也不必那样把气出在我身上。
“我妒忌你呀,”他和我走向化装间时轻蔑地说,“哼,单是我这屁股,也要比你浑身的本领大!”
“你的本领就全靠那屁股,”我反唇相讥,紧接着就关上了化装间的门。
雪尼回到伦敦,我们决定在布里克斯顿路租一套房间,准备花四十镑去买家具陈设。我们到了纽因顿打靶场的一家旧货家具店里,告诉老板我们打算出多少钱装饰四间屋子。老板对我们这笔买卖很感兴趣,接连几个小时帮我们选择要买的东西。我们在前面一间屋子里铺了地毯,在其他几间屋子里铺了漆布,还买了一套家具,包括一张床和两只扶手椅。我们在客厅的角落里摆了一架摩尔式回纹细工屏风,用一只黄色灯泡在它后面照亮,再在对面角落里摆了一个镀金画架,架子上是一幅嵌在金边框里的蜡笔画。画的是一个裸体模特儿,她站在台上侧转了脸向旁边望,一个留着胡子的画家正在掸她大腿上的一只苍蝇。在我看来,这件艺术品和那架屏风将这间屋子点缀得幽雅绝俗。其实这些装饰只不过是集摩尔烟店和法国妓院里的陈设的大成。但是,我们都很喜欢这些陈设。我们还买了一架竖式钢琴,虽然比原先的预算多花了十五镑,但我们相信这点儿钱是值得花的。布里克斯顿路格伦肖大厦十五号房间,成了我们眷恋的安乐窝。尤其是去外省演完了以后,我们是多么渴望回到那里啊!现在我们手头已经相当宽裕,可以每星期贴补外祖父十先令,还可以给自己雇一个女用人,每星期来打扫两次房间,但实际上这是不需要的,因为我们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使唤她做。我们住在那套房间里,就像是呆在一座神庙里一样。我和雪尼总是坐在我们那两张大扶手椅里,感到悠然自得。我们还买了一个四周有皮座儿的浮雕铜炭围,我老是在扶手椅上坐坐,再去炭围边皮座儿上坐坐,试试它们舒服的程度。
演艺生涯在卡诺剧团(4)
我十六岁那一年,一幅剧团广告画激起了我荒唐的想像,广告上画的是一个姑娘,站在一座悬崖上,头发被风吹得飘飘的。当时我就幻想到,我要和她玩高尔夫球——虽然那是我厌恶的一种游戏——在露湿的草地上走着,一时间我恣意地玩味那种活跃的情感、充沛的精力、自然的美丽。那是荒唐的想像。但是青年时代的爱情故事又与此不同。它往往是千篇一律的那么一套。比如,由于一顾一盼,由于初见面时的几句话(往往是几句愚蠢的话),生活就会在几分钟内全部改观,整个大自然就会对我们表示同情,让我们突然发现它那些奥秘中的快乐。再说,当时我所遇到的就是那么一套。
那时候我即将满十九岁,在卡诺剧团里已经是一个很红的喜剧演员,然而我总感到有些什么地方不足。春天来了,又去了,夏天给我带来的是一片空虚。我的日常工作是那么单调,我的周围环境是那么沉闷。我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前途,所见到的只是庸俗无聊的人群中一些平凡琐碎的事情。单是为了辛苦谋生而奔波忙碌,这是不够理想的。这种生活是毫无价值的,是索然无味的。我变得忧郁了,感到不满了,星期日总是独个儿出去散步,到公园里听乐队的演奏。我对自己不耐烦,对别人嫌讨厌。不用说,显然是那件事情发生了:我被情思困扰着了。
当时我们是在斯特里塞姆帝国戏院里演出。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在两三个游艺场里表演,总是乘了剧团的马车,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我们在斯特里塞姆演出的节目被排在很早的时间,为的是演完了还要赶往坎特伯雷游艺场和蒂沃利游艺场。我们开始上演时,天还没黑。那一天热得厉害,斯特里塞姆有一半座儿都是空着的,但我并不曾因为只顾注意到这一些而减轻了自己的忧郁。
一个叫做“伯克-库茨美国姑娘”的歌舞团,排在我们前面演出。我根本没去注意歌舞团里的那些姑娘。但是第二天晚上,我正呆头愣脑、漠不关心地站在条幕后面,忽然一个姑娘跳着舞滑了一跤,其他几个姑娘笑了起来。其中有一个向旁边望时和我对了眼光,她是想要知道我是否也觉得这件事好笑。突然我被她那双闪耀着顽皮光芒的棕色大眼睛吸引住了,这姑娘长得像一只小羚羊,身材苗条,一张端正的鸭蛋脸儿,一个媚人的丰满的嘴,一口好看的牙齿——当时她给我的影响就好像是我触了电一样。后来她下了场,叫我拿好一面小镜子,让她整理头发。我这就有机会仔细地看她。这是故事的开始。星期三那天,我问是否可以约她在星期日会面。她大笑起来。“没抹上这个红鼻子的时候,你是个什么样儿我都不知道!”——当时我穿着一身燕尾服,打着一条白领带,在《不吭声的鸟》里扮演一个爱喝酒的丑角。
“幸亏我的鼻子并不是这样红,再说,我也不是像现在扮的这样老,”我说,“不信明儿晚上我带张照片来。”
我送给她一张自以为拍得比本人更漂亮的照片:一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的青年,露出一副愁容,戴着一条黑领圈。
“哦,没想到你挺年轻嘛,”她说,“我以为你要老得多哩。”
“你以为我多大年纪了?”
“至少有三十了吧。”
我笑了。“我还没满十九呢。”
因为我们每天都要排演,所以平时不可能约会。最后她答应星期日下午四点钟在肯宁顿门和我见面。
夏天里的这个星期日热极了,整天里烈日当空。我穿了一套黑色的衣服,腰身挺时髦地裁得稍紧点儿,戴了一条黑领圈,拿着一根黑檀木手杖。到达那里时离四点还差十分,我很紧张地等候在那里,留心看走下车来的乘客。
我等候着的时候忽然想起,还不曾见过她卸了妆是个什么样儿。我想像中的形象模糊了。无论怎样回忆,我怎么也想不起她的面貌来了。我有点儿害怕起来了。也许,她的美貌是伪装的吧!那只是个幻想吧!每次从车上下来了一个相貌平常的年轻姑娘,我就一阵心灰意懒。我会不会为此失望呢?我会不会被自己的想像蒙蔽了,或者,被她演戏时的化装欺骗了呢?
四点缺三分,一个姑娘跳下了车,朝我这面走过来。我的心都冷了。她那一副长相很使我失望。想到要整个下午陪着这样一个人,同时还得装出一副高兴的神气,这可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情。但是,我还是抬了抬我的帽子,挤出了笑容,可是她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朝前面走了过去。多谢老天爷,来的不是她。
四点一分整,一个年轻姑娘跳下了一辆街车,向前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了。她戴了一顶式样简单的水手帽,穿了一件镶着铜钮扣的蓝色对襟短上衣,两只手深深地插在外套口袋里,她没化装,看来却比往常更美。“瞧,我来啦,”她说。
一看见她来到,我慌乱得连话都说不上来了。我激动起来。我想不出说什么话或做什么事是好。“咱们叫辆车吧,”我沙哑着嗓子说,一面向路上东张西望,接着又向她转过身去。“你喜欢上哪儿?”
她耸了耸肩。“随便上哪儿。”
“那么,咱们就上西区吃饭去吧。”
“我已经吃过了,”她说时显得很镇静。
“咱们上了车再商量吧,”我说。
我那样热情激动,她肯定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我在车上老是重复说:“我知道这件事会给我带来烦恼的——你太美啦!”我试图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