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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定是红楼梦里人-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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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繁琐考证”。别人就是甘愿“繁”甘愿“琐”,也望尘莫及!    
    她是不讲怎么“未完”,是讲何人、怎么续书。    
    由她的考证加推测,这后四十回书有三个不同本,有初本,有修订本,有再修本。“修订”是小改加大改,由一二字到一大段。原续与修续不出于一人之手。破绽、漏洞、矛盾……,可笑之处不一而足。    
    但她的擅长是:不仅仅指出这么烦琐无聊的“修订”,而且一定为之说出续修书者为何那般如彼作法的心理活动。    
    她对续、修者究竟是谁,还拿不准,但写至篇尾时,分明还是倾向于判定高鹗是个重要人物。    
    她提出了很多相关的问题。如:元春是谁的妃?续者为何为贾珍等洗刷丑名淫行?又为何特别糟蹋袭人?妙玉结局究何似?凤姐又怎样?……    
    ——大概这就是她讲“《红楼梦》未完”的一个方式吧?    
    是否她不太喜欢作正面性的评议和“结语”?    
    诗曰:    
    琐琐谈来细比丝,不知谁续百方疑。    
    不条不理自成格,奇女奇思文又奇。    
    ~~~~~~~~~~~~~~~~~~~~~~~~~~~~~~~~~~~~    
    (注)有一回,华艺出版社邀请了王蒙、丛维熙、宗璞、刘心武等座谈,我叨陪末座。当场我向这些名家说了这么两句话:“我读不了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如果用力量强迫我读,那就是对我最大的精神折磨。”


第一部分第十一篇 智者千虑

    张爱玲以七篇文章勒为一帙,第一篇论析作者、续者,是满是汉……。    
    第二篇“插曲”专论袭人而拉上了高鹗之一妾。第三篇曰“初详”,详的是所谓“全抄本”的(即杨继振藏本,俗称“梦稿本”)年代最早,保存初稿的现象。第四篇为“二详”,详的是《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关系之问题。第五篇为“三详”,却题为“创作”,不是“自传”,内容却又是“甲戌”(她爱用“一七五四”洋历)以前以后的历次“增删”修改问题……    
    看看这些,方深信她毕竟是位女性人才,特心细,特繁琐,带出了女性脾气的特征。    
    读她这些,第一须有一个起码条件,即对《红楼梦》已然十分(至少是相当地)熟记于心了,否则会如坠雾中,或眼花缭乱、莫辨青红。第二要特具耐性,否则读不下去。    
    她太精细,举证说理,周密过人,提问题又多为常人所忽略不及知见,故很令人信从以至“折服”。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有时也会说些让人忍俊不禁的“理由”。    
    今试以例为我愚言作证——    
    当初起诗社,“社员”们不愿再用叔嫂姊弟等家庭伦常之称谓,拟各取一个雅名,轮到宝玉了,李纨建议:“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注)宝玉答:“小时侯干的营生,还提它作什么。”然后,各自在诗题下署名时,宝玉写下的是个“绛”字。(注,别本改作“怡”)。    
    于是乎,张女士便下了结论,说:可见早先有一段取绰号为绛洞花王的文字,至此“删”去了,而又于(李纨?)口中提到,宝玉笔下写出——是删而未净的“漏网之鱼”……云云。    
    我不禁要说句失敬冒犯的话:这么一个精细颖慧、万人莫及的人,有时也竟如此可笑起来。试问:    
    一,为什么要“删”?假如真是早写了,岂不正好可见宝玉小时的“精致的淘气”与秉性之异,出语之奇?存之何害?删之何益?请“详”其至思。    
    二,既“删”了,为何又留“尾巴”?“删”后的诗社取号时将旧话一句,一笔便可勾消,易于反掌吹灰耳,偏要留这“破绽”让张女士“抓住”?雪芹的灵心慧性纵使不及爱玲,难道就那么粗疏愚笨起来?    
    三,作诗时记了一个“绛”字,她就以为是前文已“删”的遗痕力证。更是笑话。第八回,宝玉已自题“绛芸轩”斋名,晴雯张贴,黛玉赞好;再到入住园内,他作《秋夜即事诗》,首句就是“绛芸轩里绝喧譁”。张女士如何定知署名一个“绛”字,就非指“删文”不可?    
    她的这种“考证方法”与“推理逻辑”,实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晓,只好疑而请教吧。    
    殊不知,“补遗法”的叙事技巧是雪芹的一个专擅乃至独创。拙著《石头记鉴真》书中早已论及。今引于此——    
    第二十六回开头写佳蕙来找红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写正文,偏有许多闲文,却是补遗。    
    佳蕙说到给林姑娘送茶叶,“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有批云:    
    是补写否?    
    说到“林姑娘生的弱,时常他吃药”,有批云:    
    是补写否?    
    又说,“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有批:    
    是补文否?    
    “各处还完了愿”,有批:    
    是补文否?    
    “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有批:    
    是补文否?    
    “昨儿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子”,有批:    
    还是补文。    
    “前儿一支笔放在那里了?”有批:    
    是补文否?    
    “是了,前儿晚上莺儿拿了去了”,有批:    
    还是补文。    
    这种“补文”,真是“得空便入”,随处生文,串前伏后。一般说书唱戏补叙前面情节,叫“倒插笔”,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这种零勾碎抹的巧妙补笔,实在是他人望尘莫及的绝活,不经脂砚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为意了。    
    此书原系我与家兄祜昌合著,而这段出自他手,试看他的考《红》心思之细,也不太低于张女士。我要问的是:我们举的这种叙事笔法之特长,她都能判为早有前文,后本已删的“遗痕”或“漏网之鱼”?    
    我们举的只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并不罕见。如宝钗追述“上年正月”,湘云来住时的淘气以及假扮宝玉等情形。如贾琏与凤姐谈及香菱时曾说薛大傻子为了要香菱,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这类叙事法,难道都是“后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须有一段“未删”之文“证明”此言不是突如其来?如若都是这般“死”笔,正如脂砚常说的:“成何文字?!”    
    所以,张爱玲的判断,未必条条是真理。    
    在这种“考证”方法与兴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吴世昌的影响,尤其是后者。    
    推断、假设是可以而常见的,但应力戒自作聪明,以为处处自己的“想当然”就会成为真正的“创作过程”——移前补后,东拆西借,挖窟窿,打补钉——《红楼梦》原来是个千疮百孔的“破烂儿”!    
    天下无事,庸人自扰,确有此感。    
    她评别人看法“太简单”了,自己也时蹈覆辙。    
    她把后来平儿补叙因石呆子一案贾雨村作恶、贾琏遭其毒打等情,都判为“后加”。还有,金钏一案,贾环使坏……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挞”重笔要文,却判为原先没有,后来加进去的……她选的例子恕不尽述。    
    这么一个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于此理?补叙是戏台上的“暗场”,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开账篇”的笨笔,让人从这儿发生“文外之文”,扩大的想象之“原野”,如画虽尺幅,画外尚有“烟云”无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语每事都“开账单”“作索引”,那又不知张女士还迷不迷《红楼》之《梦》呢?    
    然而,她还把这篇“详”题为“是创作,不是自传”。这位大作家大通灵就越来越怪了。    
    诗曰:    
    智者有千虑,其失偶一存。    
    明时笑笑闇,昧时己亦昏。    
    补遗至妙法,何谓删后之漏网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谀其门。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与真尊。    
    附注:“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误改,她有考辩,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写了《宝玉的三王号》,见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第二部分 一尊菩萨第十二篇 一尊菩萨(图)

        
    从张爱玲的第一篇“红学”文章,喜获她对伪续四十回的一条总评语:    
    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却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    
    在惜墨如金、字比笆斗大的张女士来说,能这么清楚明白地评议,已然十足    
    珍贵了。尽管还有些“嗜痂”者还抱着后四十回大声喝彩,更多的人正如她之所云,包括我知道的高中青年俊才。    
    一点不差,“看不下去”!    
    像“流水账”,拙劣地砌凑“情节”,人没了灵魂丰致,话没了神情意趣,事没了寄托寓义,一片无情无味的堆垛。说这是“文学”,并且还“精彩”、“伟大”,岂非糟蹋我们自己的辉煌文化?    
    “乌烟瘴气”当道,自然“天日无光”了。    
    《红楼梦》未完——“完”的是这个。    
    哀哉!    
    她努力寻找续书的线索,也提到了“萃文书屋”,即程高本一百二十回活字摆印者。但没得出结果。    
    这是由于她还不知俄国第十届教团团长、汉学家卡缅斯基已在一部程高本上注明:宫廷印刷的!昔时在京的外国教士知道的内幕消息比中国人要多。    
    这“宫廷”指乾隆的“武英殿修书处”,专用木活字印书(主要为《四库全书》而设)。我已考明:一百二十回“全本”乃和鞒峙谥疲甘埂靶奘榇Α币粤拥饶净钭郑ú豢坝锰蕹龅模┌谟〈耸椋比徊荒芄槐┞妒登椋始移衲苡⌒∷担抗使页觥拜臀摹敝倜拜臀摹闭撸乔宕钭职妫懦啤凹酢薄ⅰ熬壅洹钡挠忠槐浯室病!   �
    是故,文献称程高活字本为“殿板”的证据——“殿”者,与卡氏所云“宫廷”同一意义也。    
    张爱玲也注解了高鹗的那首七言绝句,什么“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是说他既已“蟾宫折桂”,中了进士,心情舒畅,就不再去弄那“万花丛”(红楼群芳万艳)了。这解甚确,比别人之解高明得多。    
    今日还可以顺带讨论的问题有三:    
    一,她采别人之说认为元春(从省亲仪仗看)应是一位王妃,而非皇妃;于是牵附上曹家王妃,即平郡王讷尔苏之福晋为曹寅之长女,雪芹之大姑母。    
    这就错了。作小说取自家素材绝不能错乱辈份,那是伦理道德观念所难以想像的事(今日之人往往不大理解此义,就乱拉扯了)。现在新研究表明:元春本是康熙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王妃。弘皙于乾隆四五年举事,要推翻弘曆乾隆帝,此所谓“双悬日月照乾坤”——湘云的牙牌酒令所说的李白名句,暗指两个皇帝并立(弘皙已设了政府机构)。    
    二,张爱玲虽然对妙玉的结局也作了推测,只是太简单太模棱两可。她对书中这一重要人物竟无一字评语,似无感情认识,甚至连“骯髒”二字古语本义也不知说明。这却令我吃惊。”骯(kàng)髒(zǎng)是刚直不屈,与“肮脏”毫不相干。    
    三,对原著中人的名字,她指出贾蓉之妻为许氏,续书却变成“胡”氏,以为或是没看清、记不得。但也指出原来的史大姑娘、史大妹妹,云妹妹、云丫头等,到了续书却削去“大”字不用,又“云”一概改“史”,如“史妹妹”、“史丫头”……。    
    这则有何特殊必要与用意?她未有表态。此事透着奇怪,她也没猜出道理。    
    为了斥伪返本,她却先为伪而耗此心血,值不值得?可以有不同评说;但不能不为她的苦心痴意而感动、感激。    
    如果说到这个现象的实质,却要悟知:这正是《红楼梦》一书的大悲剧。    
    张爱玲仿佛是一尊菩萨,为了曹雪芹其人其书,发大慈大悲心愿,为观者众生说法。    
    读了这“未完”第一篇,觉得这不是女作家张爱玲的上乘文章,有点儿碎,有点儿乱,文笔也不健举,缺少精气神。其好处是真率,不做作不打扮,有李后主词“乱头粗服”之致。她似乎不拘俗世细节,自得自在,甚至是自语自赏,而不是对人宣义,流露着诗人气质。她对本子的称呼也不求“规范”,什么“甲本”“乙本”“今乙本”“旧本”“全抄本”……足以让初学者目迷五色而茫无头绪。    
    但是,我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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