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青春-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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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很久未检修,学校走廊里的日光灯已经残缺不全。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装模作样地看了看情书,对安靖雪说道:这不用分析,肯定是暗恋你的男同学写的。
安靖雪大惊小怪地问:你说这字写得像谁呢?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摇摇头说:我也猜不出来是谁,不过呢,肯定不是我。
安靖雪笑嘻嘻地说:废话!如果是你写的,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你的字比这个差多了。呵呵。
我心里说:这个傻丫头真不会说话,就是我写的,我偏不告诉你!
从那以后,安靖雪把我当成了她的铁哥们儿,和男朋友去云南旅游也拽着我做伴,可把他的男朋友气坏了。那时我年纪小,没想太多,一直被她当作护花使者,说白了,就是一个电灯泡!
我在大学的外号就是那时候传开的,在学生餐厅里,男同学们经常不怀好意地叫我外号:电灯泡。
说实话,我当时很不高兴。有一次,同学胡大伟在食堂里叫我的外号,把我气得火冒三丈,冲过去把他的鼻子打出血了。后来,再也没有人在公开场合叫我外号了,即使叫,也是暗地里叫。毕业后,胡大伟应聘到电视台当专职记者,遇见我还提起过当年的往事呢。在某个酒店的大堂里,我们撞个满怀。他刚想发火,看见是老同学,就把我抱住了。当天晚上,我们找了个小饭馆叙旧,他笑呵呵地一边回忆一边说:刘瞳,你那时候小个儿不高,出手还挺快呢。要不是女同学们拉着我,我能一脚把你踹到饭锅里去!
他的话我信,放在平时,我肯定打不过他。唉,人啊,只要恼羞成怒,能力就容易超常发挥了。我当时离滚烫的饭锅很近,倘若他踹我一脚,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胡大伟这个人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尤其爱在漂亮女同学面前摆谱。在学院里,我和周围的同学都挺看不上他的。没想到,一晃几年过去后,他成了全市有名的大记者,整天拎个尼康F5照相机到处乱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人民的儿子,永远和老百姓站在一起,如实报道老百姓的生活,是社会与百姓之间的金色桥梁。
单以人生成败而论,我很佩服胡大伟。这个家伙嘴巴说的和实际做的永远不在一条直线上,却能够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活得人模狗样的。与任怀民的偏激个性相比,他更懂得生存的技巧,像池塘里的泥鳅,三下五除二就融入了现代人的生活。
第一章一个美丽的托词
05。
还没下班呢,我就匆匆跑到了公司楼下的餐厅。安靖雪早已经到餐厅很久了,这让我感到很抱歉。尽管男人和女人约会没有明文规定,可是男人迟到,绝对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和安靖雪打过几次交道,我觉得她这个人办事挺爽快的。原来,她找我并没什么大事,是想找我帮个忙。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里开了一家女子健身俱乐部,万事俱备,就差开业了。她想在开业前做一些广告,找我帮她出出主意。
听完她的想法,我问她:“你怎么不找广告公司啊?像你这样宣传,效果不一定好的。”
“不用那么复杂,找你做不就行了吗?我就相信你了,你看着办吧。”安靖雪的话里透出只有好朋友才会有的依赖。
“好吧,我帮你简单写个广告计划,然后我找个人帮你联络报社和电台,像咱们这种关系,在报纸发通栏广告最低可以打到5折。说白了,就是花一块钱办两块钱的事儿。”
“怎么?你不去啊?”
“我最近在赶写个稿子,这种小事,我哥们儿去就成了。没问题,事情包在我身上了,绝对没问题。”
“那个人是谁啊?我见过吗?”安靖雪问。
“他呀,专门代表我们公司跑外联的,人不错,叫陈晓明。”
“哦,就按你说的办吧。等俱乐部开业后,我给你办一张会员金卡,你去消费,各项服务一概免费。”
“嘿,老同学,能不能不闹?我是男的,去女子健身俱乐部干什么?!”
“这你就不懂了,我们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城市女性,也不排斥男的。呵呵。”说这句话的时候,安靖雪的微笑里有些意味深长的内容。我的心忽然之间翻腾了一下,没弄懂她想表达的全部意思。
正在这时,安靖雪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号码,没有立即接听。随后,她和我说:“就这样吧,你还有事情要办,就不耽误你的时间。这是我的名片,你明天安排那个叫陈晓明的朋友去找我。”
“好的。没问题。”我说。
“再见。”安靖雪没有和我握手,急急忙忙走了。
我结账后走出餐厅,刚好看见陈晓明从翰林科技大厦门口出来。于是,把第二天的安排直接告诉了他。陈晓明点头答应着,最后扔下一句话:“这个人是谁啊?你这么仗义去帮她?”
我说:“是我的大学同学,关系不错。”
“真的?就这么简单?”
“少废话,你就当成我自己的事儿去办!”
“好吧,不过呢,咱们有话在先啊,今天下午你借给我的那五百块钱就当车费了。大热的天,我可不想挤公共汽车,太他妈的热了。”陈晓明开始和我讲条件了,我一找他办正经事,他就讲条件。
我说:“你这家伙够狠!我算服你了。以后别和我说借钱,直接到我包里拿吧,反正你借钱从来没还过。”
“和自己哥们儿提钱,会让人笑话的。我先走了,明天早上我不到公司上班,有事打我的手机。”
“行,就当你人间蒸发了。”我拉开大厦门口的钢化玻璃门,回过头说道。
这天晚上,苏菲去电台录制节目,我打算在公司里一边加班一边等她。很久以来,我们之间仿佛有了默契,在下班时互相发送手机短信,全天候联络。如果有一天不发,她那边的电话一定会马上打过来,问这儿问那儿。或许,两个人倾心相爱的时候,互相约束也是快乐的。
事实上,我和苏菲每时每刻都感到了对方的客观存在。爱,让我们互相依恋;同样也让我们互相束缚。我们刚认识不久,苏菲给我讲过一个特别形象的爱情道理:处男朋友好比养狗,在家里可以抱着,但是到了大街上就要拴上一条绳子。否则的话,它就到处乱跑了。
在苏菲的眼里,现在那些单身的男人之所以在城市中不停奔波却没有归属感,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好女人管教,才在大街上乱跑的。最后,我终于明白苏菲所要表达的意图。她是在暗示我,她是女主人,而我是她怀里的小狗。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了,那么,我就会变成一条在大街上四处乱跑无家可归的野狗。
倘若女人学过哲学,驾御语言的能力往往超乎寻常。苏菲在大学时代学过中外哲学,这导致她闲着没事儿就用哲学的思维看待问题,或者看待爱情。
电梯在维修,我只好沿着安全通道的楼梯上七楼。我所在的新天地广告公司在翰林科技大厦的七楼东侧,隔壁的那家公司是搞家装的,老板姓高。平日里,经常有三三两两的木匠师傅们来应聘,那些胳肢窝里夹着工具的年轻人在走廊里靠墙吸烟,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南腔北调的。有时候,他们的眼睛也不闲着,四处乱瞅,对我们公司的美女们构成了潜在的性骚扰。
公司里还有几个同事在加班,和他们打了招呼后,我一头钻进自己的工作间。这时,我看见唐娜从何大维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她的头发有些乱,紧绷在屁股上的超短裙褶褶巴巴的。她看见我的第一反应是目光瞥向一边,然后若无其事地进了洗手间。
远处,何大维办公室的百叶窗拉得很严。我有理由怀疑,在刚才的时间和空间里,他们的雌性激素和雄性荷尔蒙起了连锁化学反应。我们老板与唐娜小姐的暧昧关系不止一天两天了,我们故意装作视而不见,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渐渐地,他们用于上下级汇报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陈晓明对这种事情早已经司空见惯,认识也比一般人更为深刻。他不止一次说过:饮食男女在一起,保持纯洁友谊的概率几乎为零。从古至今,我还没看见谁能将友谊进行到底呢,那些男人和女人刚开始都道貌岸然的,最后还不是偷偷摸摸上了床?!
在他的眼里,爱情是一个很美好的词汇,有些人干坏事总习惯打着爱情的旗号,其实,他们干的鸡鸣狗盗之事与爱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爱情,已经成为孤男寡女们掩盖情欲的一个美丽托词!
第二章都是盗版
06。
“喂,刘瞳,那篇稿子写完了没有啊?我可就等你了。下月底,我去北京参加二渠道组织的图书交易会,你无论如何也得把东西写完喽。还有啊,前半部的草稿我看了,需要再往里边多加点儿床戏,越煽情越好。实在不行,我给你找一本劳伦斯的书学习学习,他妈的,人家老外写的东西就是好!喂,你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啊?喂?喂!喂?”张镇宇的声音把我耳朵震得嗡嗡的。他在大街上打的电话,都快声嘶力竭了,还怕我听不见。
我点了一支烟,心平气和地对着话筒说:“大宇,你急有什么用啊?怎么也要一周时间吧,我写完结尾的八千多字,就把小说全本交给你。还有,别让我写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不够味道,自己写吧!”
张镇宇深更半夜给我打电话的目的很明确,他有点着急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硬说描写网络一夜情的书能赚大钱,还硬要赶在图书交易会之前把书印出来。他没有写过小说,把写小说这件事情看得可简单了,我最烦他自以为是的毛病!不顶他几句,他说话总是居高临下的。
“喂,你怎么说话呢?我能写,你以为我还会找你呀?!下星期三,你把东西必须给我,实在不行的话,我再找个能往里加料的枪手。”
“好吧,就这么定了。再见。”没等他继续罗嗦,我就挂断了电话。
和张镇宇通过电话之后,我再也无法入睡了。低头看表,距离清晨还有大约五个小时的时间,我索性打开电脑,准备把书稿剩余的部分写完。按照小说提纲,结尾要设计一个特殊的情节,或者说把故事所要表达的整体意图说明白。我在屏幕前快速敲打着键盘,不停地把脑海中的影像转换成文字。时间过得很快,在凌晨四点钟,小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使劲儿抻了个懒腰,然后慢慢站起来,到客厅里冲咖啡。
喝咖啡这个习惯是很久以前养成的。开始的时候,只喝一些速溶的袋装咖啡,偶尔加一些白砂糖,躺在沙发里一边看书一边喝。后来,有一段时间使用咖啡壶煮咖啡,那个水晶壶是朋友从英国带回来的,式样很精致,可惜我只用过三次,就放弃了英国绅士的喝法。不因为别的,煮咖啡实在太麻烦了,像我这样的懒人非要装作贵族模样喝咖啡,真的勉为其难。
前些日子,和苏菲在家里度周末,我曾经表演过一回。很惭愧,苏菲说我的煮咖啡技术还处于侏罗纪时代,简直难以下咽。一气之下,我又开始喝袋装咖啡了。
在喝咖啡的空闲时间里,我把小说从头到尾仔细修改了一遍,确定无误后直接存到移动U盘里。按照约定,我还有三天的时间进行后期修改,如果张镇宇催得太急,那只好原封不动地交给他。这本采用十七个被采访者口述资料拼凑的纪实小说,在我的眼里并不值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署名的。按照写手的行规,我负责拼凑故事,至于故事以外的事情,张镇宇全权负责,他非常善于控制成本和组织营销渠道,是个精明到家的书商。前些天,我在他的家里发现了一本制作精美的《红楼梦》,里面不仅配有彩色插图,连曹雪芹的画像都印得相当精致。
我问张镇宇,这书在哪买的?
他很不屑地反问道:嘿,哥们儿,我看书什么时候买过?这可是我出版的新书啊,你看看这做工、这印刷,和正版的比起来一点都不差。说实在的,除了有点对不起曹雪芹他老人家以外,我这可是为中国的传统文化传播作贡献啊。
张镇宇举着《红楼梦》的动作很像我家楼下摆地摊卖青菜的山东大哥,那个菜贩子面对路人的目光简直和他如出一辙。看谁都像买主,看见过来一个人,就高声地吆喝个没完没了。
他的胡说八道把我给气乐了。张镇宇的道理只有他自己认为是对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也没想到今天还有版税,即使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