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梧桐叶落时-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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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界的“共识”,就有点胡闹,就仿佛教孩子管煤球叫“汤圆”一样的胡闹。再说一遍,文史学界的是非是和自然科学界一样的,清清白白,不是任人胡诌和狡辩就能掩饰的,俗话讲,越描越黑,余秋雨的回答,本来想再敷一层铅粉,不料反倒成了个三花脸。7月11日,山西《都市生活》报发表记者吉晋 采写的对我专访的长篇报道。同日,上海《文汇读书周报》“读者短笺”栏发表了三篇随感式的文章,现将闲斋先生的《“咬”金文明》转录如下: “咬”金文明 闲 斋
读《金文明谈“逗咬”余秋雨》(6月27日《文汇读书周报》),突然萌发了“咬”一“咬”金文明的念头:金文明“咬”了余秋雨126口;但是,他也有一处该被“咬”。这就是他居然起码有两处使用了“拒谏”这个词。
对余文硬伤,可以用“批评”,也可用“咬”;但是,窃以为“谏”字分明错了。查《辞海》,“谏”是“直言规劝,使改正错误。一般用于下对上。如:进谏”。金文明和余秋雨完全平等,绝不是一个在下,一个在上,何谏之有?这个“字虱”该捉。当然,金文明先生那种较真的精神很可敬,有一天如果我有幸被他也如此这般地“咬”上若干口,肯定欢迎。
但是,我又以为,用“严谨而且诚实”(金文明自我评价,我也敬重他这一点)的态度,给迷恋这类畅销书的中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提个醒,以免他们高考过后就提前“致仕”,很有必要;却未必需要一再同对方讨论“致仕”是退休还是当官这类问题(我拜读了同期《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反复再三细读关于“致仕”的新解。惭愧得很,仍不明白“死文字”的“致仕”与“活文字”的“致仕”何以有截然相反的意思)。既然有人坚决认定三乘八等于二十五,你何必再去论证“三八二十四”?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8节 金生叹老兄又来“咬”我
同样道理,尽管指谬在前,唐代的吕洞宾,还是坐享着道家始祖的至尊;元末明初的沈万三,还是住在大清乾隆七年落成的“沈厅”里;终身未婚的林和靖先生,仍然有妻子和小孩;当然,金圣叹还在做他大明皇朝的忠臣;敦煌的三危山前,还响过舜伐三苗的号角声;而且,雨果既然可以荒唐到参加法国大革命;吴越王钱 ,当然也可以被他想当然地改为“钱 常”……等等,也不必大惊小怪,连呼咄咄。这样较真,使人想起明朝那些大臣,冒着廷杖的危险而“谏”,挨廷杖之后仍愚忠地“谏”。
行文至此,金生叹老兄又来“咬”我,捉我的“字虱”:人家风风光光地一再成为电视台或什么讲座的特约嘉宾,一再在电视台上侃侃而谈,其地位与文化皇帝差不多,当然得用“谏”字。我为之语塞,于是掷笔,不敢放屁。
金按:“文化皇帝”一语,点出了余秋雨对待批评的失常心态,可谓一针见血。
7月12日,《济南日报》刊登记者李雪萌对《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的访谈文章《咬嚼派:志在纯洁中国文化》。
7月14日,《新民晚报》发表《咬文嚼字》月刊主编郝铭鉴的文章《“咬嚼派”与大文化———致余秋雨的公开信》转录如下: “咬嚼派”与大文化 ———致余秋雨的公开信郝铭鉴
我已无权保持沉默
秋雨兄:你公开战“逗”的当天,我就接到几个电话,都是媒体打来的,无非是要我表态。你知道我这个人心软,两边都是朋友,话该怎么说呀?于是一味闪躲腾挪,不知重复了多少次“无可奉告”。现在,我知道自己已被逼到墙角,除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这是因为,你在访谈中点了我的名字,点了《咬文嚼字》这份刊物,你嘲笑“咬嚼派”只是属于“夜航船文化”的末流,非但于文化无补,还会损害年轻人的思维,可谓罪莫大焉。我觉得你的这些说法,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都在相当程度上伤害了我和《咬文嚼字》编辑部同仁的感情,伤害了全国广大从事语文规范化工作的同志的感情,作为这份刊物的主办者,我已无权再保持沉默。
首先想说明一个事实,自创办《咬文嚼字》以来,我没想到要给你寄刊物。这倒不是忘了老朋友,主要是考虑到你是一位“行者”,居无定所,而且你也志不在此,何必来这番客套呢?直到有天收到你“秘书”的通知,才知道编辑部另有一位同仁给你寄了一份。因为本来不存请你读刊的奢望,所以停止送刊这件事,我压根儿没放在心上。倒是你“秘书”说你以后不再从事文化工作,让我感到有点惊讶,隐隐为中国“大文化”的前途担心。《咬文嚼字》编辑部确实经常收到批评你的稿件,不论写得好坏,基本上都给压下了。后来有篇涉及林和靖的短文,有关编辑坚持要用,我决定寄你本人过目。这一方面是编辑部的制度,在你之前,批评华君武、谢冕、冯岑植等人的稿件,都是这样处理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本人的私心,在自己办的刊物上,总不忍拿朋友“开刀”,即使要体现“一视同仁”,也希望“先礼后兵”。不久便收到了你的回复,当时你远在国外,仍想着为《咬文嚼字》写稿,我觉得你这个人是很够朋友的。不过,你的文章却让我感到有点意外,我没想到读者指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你竟用那样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来反驳。为此,在发表时特地加了个“编者按”,其中有这样两句:“批评并不是给名人‘上课’,反批评也不应文过饰非。”秋雨兄,这后一句话便是说给你听的。 想起了“镜子”寓言
你说你不喜欢《咬文嚼字》,而且委婉地向我表达过不喜欢的理由。不知怎么回事,我竟然毫无印象。相反,倒发现你写过这样的句子:“作为今后一直会应用下去的汉语言文字,还是应该通过严肃的讨论和校正来保持它主干部位的纯正的,像《咬文嚼字》这样的工作就很有意义。”谓予不信,请允许我套用一下你的口气:请翻翻《咬文嚼字》吧,它就刊登在1999年第2期第11页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所委婉表达的内容。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你过去若说过喜欢,我非常感激;你现在说不喜欢,我还是非常感激。不瞒你说,《咬文嚼字》在读者中受欢迎的程度,一点不亚于你的《文化苦旅》,合订本在书市可以说是盛销不衰。可“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作为办刊人,我更看重你的“不喜欢”,因为由此可以引出更多的有价值的思考。
然而,作为朋友,有句话本来应该私下说的,现在只能公开说了:我觉得你这样说话有点不是时候!当前社会语文生活十分混乱,“无错不成书”的局面至今尚未扭转,作为一个知名学者,你对宣传语文规范如此厌恶,别人也许会怀疑你的文化良知。你当年说《咬文嚼字》“很有意义”,现在又反过来说“不喜欢”,如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尽管表达的也许是你的真实想法,读者仍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都因为《咬文嚼字》“咬”了你的差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你的气度似乎小了一点。秋雨兄,我在读你访谈中这段话时联想到了一则寓言,有个女人要把镜子藏起来,不,要把镜子砸碎掉,总之,她确实不喜欢镜子,她怕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我们何必用自己的行为来一再验证这类寓言的生命力呢?你的那篇“访谈”,其实一眼便能看出是你自己的手笔。飞流直下,气势如虹,激情四溢,文采斐然。我一面看一面击节赞赏:秋雨兄的文字就是好看!然而全部读完之后,不由为你捏一把冷汗。因为在你“强硬”的背后,我看到了你的虚弱。你有点反应过度,有点情绪失控,你想用气势来证明真理,想用嘲弄来转移压力。俗话说:言为心声。你如此疾言厉色,露出了内心的烦躁不安。你说中华文化的根本问题,是要摆脱身上的陈腐、无聊的包袱;我说秋雨兄的根本问题,倒是要摆脱身上的名人、大师的包袱。不要动不动就想到给别人开书目,给年轻人写指导书,不要一看到别人指出几个差错,便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发生动摇,从而闹得方寸大乱。 不能如此“刀枪不入”
你那篇“访谈”问题出在哪里,作为朋友,还是可以帮你分析一下的。第一,你不该还没有看金文明的书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不认账。你一口气反驳了九条差错,然后轻轻宕开一笔,把其他所有差错都归之于“出书模式快速转型”而导致的“手民误植”,于是金文明指出的“126处”似乎全部化为乌有。这也未免太低估了读者的判断力了吧?难道“雨果参加法国大革命”是手民误植?难道“刘半农托名王敬轩”是手民误植?难道“娥皇、女英是舜的女儿”是手民误植?……一个写东西的人,弄错一些文史知识,其实算不得什么洋相。鲁迅、钱钟书这些大家不都出过差错?可是明知错了还不认账,甚至让编校人员背黑锅,如此“刀枪不入”,倒让人有点不好理解。
第二,你完全有权利反批评,作为论战也应该讲究技巧,但不能用“障眼法”来蒙人。你在反驳九条差错时,几乎每一条都耍弄了一点“小动作”,和全国读者开了个名副其实的“大玩笑”。说心里话,我不忍心充当拆穿“西洋景”的角色,这里只谈金圣叹一条吧。你先引用自己的原文:“你看大明亡后,唯有苏州才子金圣叹哭声震天,他因痛哭而被杀。”然后引用《辞海》:金圣叹“入清后,以哭庙案被杀”。再后便是厉声责问:“我和《辞海》,错在哪里?”真是振振有词。我想,不少不明底细的读者,一定会被你问得一愣一愣的。不过,秋雨兄,请小点声,这种事何必闹得尽人皆知呢?《辞海》没错,可你错啦!作为一个大学者,你不会不知道“哭庙案”是怎么回事吧?《辞海》说的是“哭庙案”,而你说的是哭大明亡,因为都有一个“哭”字,你便误导读者把两者视为一回事,这不是有点近乎儿戏了吗?
第三,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你居然有一错到底的勇气,而且错也要错出理论家的架势来。“致仕”便是一例。其实从论战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是应该避开的。像这样的词用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呀!而你偏要争这口气。别人指出了差错,你赶快查找资料,现在又拿出来卖弄,这本身已经有失风度;还要搬出胡适来助阵,大谈什么“死文字”和“活文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其实只要想一想,在现代生活中,有这样用“致仕”的吗?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这个词是可以讨论的,只是兄表现得过于聪明,明眼人不是已经在说不要和三八二十五的人争论了吗?赵忠祥先生曾发誓要把“宁馨”进行到底,这我可以理解;秋雨兄要把“致仕”进行到底,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记得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说“面子”》,兄在吃饭之余,不妨随手翻翻。
“咬嚼派”任重道远
关于“咬嚼派”,还想谈几句。兄如把我归为“咬嚼派”,我一定乐于接受,还有一种修成正果的感觉。文化吸收的过程,说到底是一个咬嚼的过程,只有经过咬嚼,别人的智慧才能转化为自己的营养。除了咬、嚼,恩格斯还用过一个词:啃。我想秋雨兄也不会提倡囫囵吞枣吧。在咬嚼的过程中发现石子,那当然要吐出来。因为是你秋雨兄烧的菜,便要别人把石子也咽下去,而且还声称这是“大补”,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自恋。重视咬嚼、追求善本,本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咬嚼精神在鲁迅、郭沫若、邹韬奋、叶圣陶等文化人身上,曾得到生动的体现和鲜明的宏扬。在当代出版史上,吕叔湘、胡乔木、于光远等人,都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彩的咬嚼实例。秋雨兄因为被“咬”了一口,便与“咬嚼派”反目成仇,对此我深表遗憾。其实当我知道兄的著作中有文史差错时,根本没有想到笑话你,相反心
头只有自责。这些书虽不是我经手编的,作为一个出版人,我仍然为此感到汗颜。要求作者的原稿没有差错,这是不现实的;编校人员在出版过程中不能发现差错,消灭差错,却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出版人的身份向你表示道歉。在“访谈”中,秋雨兄又一次谈到要招回秦汉雄魂、唐宋风范,我深表赞同,而且我认为“招魂”的重任非君莫属。但是“招魂”与“咬嚼”似乎并不矛盾;非但不矛盾,而且还可以互补。记得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过:“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秦汉雄魂、唐宋风范也是要靠具体的文字来表达的。一旦雄魂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