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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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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说的语言小说语言与诗歌(1)

    闻一多有这么几句诗:    
    眼泪就在眼边等着,    
    只需一句话,    
    一句话就会碰落,    
    你莫惹我。    
    我曾把这首诗抄给一位已经失恋的小年轻人,结果,那女孩回心转意了。    
    这是哪一年的事啊?我记不清了。但这事却给我很深的印象。那决意而去的女孩为什么没抵住这几句简单的诗呢?我从来没有正经地谈过恋爱,但我发现了诗歌里的力量。我主要也只懂这种简单的诗行。我是把它们当散文或小说语言来读的。所以,接下来我引用的诗都有这个简单的特征,读一首志摩的诗。    
    《沙扬娜拉一首——赠日本女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美,很美的新诗。不独内容很美,形式也很美,形式在这里一点也不比内容不重要。内容只是一个酵母,是形式在带着诗思朝前走去,富有意味的形式,朦胧而宽泛地散发着迷人的声音、香味,那声音的高低、强弱、快慢显示着隐秘的振动感,那香味似乎也有了形状和声音,色彩、线条、形体、声音等形式集于一体。长期读诗是一种难得的锻炼,它使你一点一点地咀嚼出了你的语言,并同时通感了均衡、对称、比例、节奏、韵律、变化、一致等等形式。两者长期的交融就使你对文学的本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认识,那就是,内容里的形式,形式里的内容。    
    这些诗都只需要简单地读去,让它引诱了你的情感朝前走去,也许能走很远,也许就定在那里不走了。但那韵味总是在的,那口语化的音节和频率总是让你很舒服的。然后,你试着把这些诗的哪一句放进小说语言看看?你也许就会发现新的奇迹,你的小说语言有了比以前更多的东西,音节的、呼吸的、星星一般眨着眼的、被浇注了前所未有情感的。那是你在别的地方炼过的语言,是被放到了诗歌的熔炉里煅烧出来的。它们本已成器了。你其实只需做一件事,那就是学着不抒情。不是抒情,而是叙述,只有叙述,小说语言也许就重生了。    
    诗歌是一种精神,你可以不写诗,但要知道诗歌的精神,那就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做为你取景于世界的方法,你不断地取景,不断地看见,你每天看见的同一样东西也是不同的。你看着月光,想起喷泉时,你的心也立即被诗歌化了,被诗歌带到了无限的意象世界里,你能看见以前从来看不见的东西,由这些看不见的出发,又能想得更远了。此心一备,无时不在。也只有在此时,你才拥有了和世界对话的资本——有时你得知道,你是不为着歌颂这个世界来的,而是要和它作战。    
    从语言的角度来说,诗歌总是最先发现语言的不够用,因此也就成了前卫实验的急先锋。罗兰·巴特的研究表明:“在现代诗歌的每个字词下都卧有一个存在的地质构造,在那里,聚合着名称的总和内容。也就是说,现代诗歌的每个意象都可能隐喻着深层机制,失去隐喻能力的人是无法探究到这个深层地质构造的。”    
    只有诗歌是用来朗诵的,我们都知道的常识是:不管押不押韵,诗歌都要追求朗朗上口的原生形态。这种阅读经验也会被移用在别的文体比如小说里——遇到特别精彩的地方,我们总会忍不住地多停留一下,或就要不自禁地吟诵出声,以使唇齿留香。有研究者发现,伟大的诗人如但丁和莎士比亚,他们的诗句的语调和重音都十分考究,每一句都适合于高声吟诵。    
    由诗歌而入小说行是很多作家的必由之路,杜拉斯、君特·格拉斯早年都是诗人。福楼拜早年也写诗,他的传记作者说他天生对精神病人和呆子就有好感,并且认为他们对他也有特殊的好感。但是,他的父母却不想让他做诗人,因为他们家“是有声望的,不要浪子或诗人”。但福楼拜却放不下诗,他说:“我是个野蛮人,有野蛮人的倔强性格,我是西西里海盗的后代,一个精神漫游者,一个寻求完美辞藻的人。”    
    他这种顽强地寻找着完美辞藻的习惯也顺理成章地延续到了弟子莫泊桑。莫泊桑在调皮的童年曾在修道院院长地下室的酒桶上戳了一个洞,为的是请同学们痛饮一场,然后,他就被开除了。后来,他的这种好奇一直就没断过,写小说的莫泊桑这样说:“我想把一个诗人的头颅敲开,只是为了好奇,想看看里边到底有个什么东西。”无疑,在诗歌与小说语言的转换方面,他被折磨疯了。在国内也多有由诗人转行小说的,代表人物有顾城、韩东,还有些别人,有的做得较成功,有的则不成功。 高明的诗歌的最大特征在于模糊性以及模糊感带来的意境,如果它能细致地言说,可以离了在场的语境而用任何语言翻译,或者它可以言说的东西越多而不用不可言说的体味,那它就还没达到上乘的诗歌水平。比如说到月亮,在古典诗歌中一出现,它就会带来一种复合的轻逸、跳脱的空悬感,一种让人心平气和的、幽静的神往。最好就这么点模糊的感觉,如果要使它代你掉泪、忧伤或是具体地思念良人,那个月亮也就太小了。简文帝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木,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这是说的一种思维方法,使劲往近处小处写,往接近瞳孔的地方靠,这样反而就可以因小得大了。分析唐朝和宋朝的诗,都说宋人作诗味同嚼蜡,是因为它用典太多。可是钱钟书的一个发现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那就是唐人诗好用名词,宋人诗好用动词。名词显然更靠模糊,动词的一举一动指向就太明显了。我认为这也是两朝诗歌的高下之别的又一重要原因。    
    诗人敏锐的触觉有很多都是可以为小说服务的。音乐是诗歌中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恰如其分的语感,及其把音节变成星星的魔力。《沧浪诗话》把“空中之音”排在第一位。什么叫空中之音?天外之音、天籁之音、破空之音,有点像人类灵魂的礼花,直接上达天庭。当然,还可从另一角度理解,用钱钟书“杜极人工,李纯是气化”来作比,李白就是一团在天上气化后的东西,可能只好叫他反物质,而杜甫是人间的,是用来高声朗的,他是苦吟派的,物质的,自为的,我的朋友老金在线和我每次见面都要和我谈到杜甫,都要给我高声朗读几首,详解一番,然后我就假装和他一起沉入了他所说的世界上最美的唐诗意境里了。


三、小说的语言小说语言与诗歌(2)

    诗歌要炼声炼气,声音只是声音,那就是还没炼出好钢来。炼声必须要得到气,才能产生附加值,就如同把硝石木炭等放到一起炼出火药(读书其实就是一个炼火药的过程)。但这是不可学的,能学的只有炼声,古诗里有许多迭韵双声词,如“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日出之容,“NB023NB023”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都可视为炼声。炼得多了,气就自然出来了,所谓羚羊挂角、香象渡河、舍筏登岸等宗门词条,都是说的这个,当然也有常常炼不出气的,那就只好自己生气了。    
    一个声音有自己的频率、波段、节奏、速度等等内在的秘密,发出去了有时就没法控制了,我不知道回文诗的起源,但我认为它就是想把声音再收回来的努力。一放一收,还能工整合辙,这就是一种苦修,当然如果达到克里希拉穆提的灵修那就更了不起了。但一般的回文诗都带点玩意儿的气息。抄一段住我们村的纳兰信德的回文词:    
    雾窗寒对遥天暮,暮天遥对寒窗雾,花落正啼鸦,鸦啼正落花,袖罗垂影瘦,瘦影垂罗袖,风剪一丝红,红丝一剪风。    
    客中愁损催寒夕,夕寒催损愁中客,门掩月黄昏,昏黄月掩门,翠衾孤拥醉,醉拥孤衾翠,醉莫更多情,情多更莫醒。    
    这词不太好,我最初是从《七剑下天山》里抄来的,当时觉得很好,比苏轼和传说中的苏小妹的回文还要好。人生真是如梦,我没想到在我三十多岁居然就跟纳兰信德做了邻居。我现在几乎每隔几天都要到他的纪念馆去走走。他的全部词目也没多少。只读他的词是不够的。必须要读多家的诗词,长年萦回于这种音律训练就会使人不自觉地追逐到叙述句式的音节,它是小说语言的节奏和韵外之旨的重要源头。    
    苏轼的一段话也是很对小说路子的: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其它,虽吾亦不能知也……    
    《艺概》也有一段:文之神妙,莫过于能飞,庄子言鹏“怒而飞”,其文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殆得“飞”之极也。又说:词之妙莫妙于以不言言之,非不言也,寄言也。    
    这都是可借用为小说最好的经验之谈。    
    王国维“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也可引为小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因为有我,什么都是我看到的,我就是全知全能视角,这是现代小说特别忌讳的一点,但是没有我呢?怎么解决虚构中的读者感受?现代主义大师们对此也是意见不一。比如伊夫林·沃就说:“以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鄙的。”而塔迪埃《普鲁斯特和小说》却认为普鲁斯特做得极为成功,并大为感叹地说:“这个如此清楚简单的第一人称,来历却堪称复杂和模糊,它并非天赐,而是通过了不懈的斗争,既克服了忏悔录的隐私性又克服了小说的无人格性而获得的。”    
    别的如能入能出的问题、客观之诗人与主观之诗人的问题,三重境界的问题,都是传统的阅读经验得出来的文论,用来阅读现代小说就已远远不够了。别的还有天才论、自然与人生论、形式主义论、诗的真伪论、文学起源论,甚至再加上钱钟书等人的相关论述,都是可作如是观。也就是说,用他们的经验阅读现代小说几乎没有什么帮助。他们所说的诗学跟小说的诗学基本上相当于狗与热狗的区别。


三、小说的语言语言自己会说话(1)

    有人问大仲马:你是怎么创作你的故事的?    
    大仲马冷冷地说:去问问一棵李树是怎么结出李子的吧。    
    是的,一部小说写完,你让作家再去回忆某一个故事或情节是怎么被写进去的,正常的答案应该是完全不知道,这也是小说的最大秘密。    
    仔细想一想一棵李子树如何结果,这样的傻事我还真的干过,只不过每次都浅尝辄止。这在中国古代叫格致之学。最有名的带点行为艺术性的人物是王阳明。有一次,他想要格致一下竹子,也就是要把竹子的事情想明白,连着七天七夜,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只想着竹子,有关竹子的一切,发疯般要把它想透。当然,他最终也没有想透,只是把自己弄病倒了——不是他想病,而是所有人都认为他有病了。跟竹子打交道是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必修课,有谁真的想明白了吗?文与可说了胸中之竹,郑板桥重点说到了竹林里的一阵风,只有王阳明的格致最具实验精神,最让人钦佩而动容。    
    没有人能变成竹子。但又必须要变成竹子,你才能听到竹子说话。这个美学上的千年难题,自从庄子与蝴蝶合二为一之后,就再也没人达到过这种高度了。    
    但小说是不准备死心的,小说所需要的正是这种精神。看准一个东西不断地想下去。不断地想。不是我在想,不是我有多么丰富的感情,而是,把叙述者的身份弱化掉,让我烂掉,而让小说人物自己去叙述。你一个人絮絮叨叨不止又能说出多少东西来?这是现代主义作家的身份发生变化后所要求的。    
    大仲马到最后的日子一直赖在儿子家里等死,一句话也不说。儿子对众人解释道:像我父亲这样的心灵是永远不会衰竭的,如果他不肯用今天的语言对我们说话,那是因为他正在学习,了解永恒的语言。    
    作家写得很顺,一般都是因为语言自己会朝前走。写不下去,就是语言在作怪。找到语言的感觉,就好像骑上了一头识途的老马,它自己会找到向前的或是回家的路。    
    董衡巽在《海明威谈创作》里记录了海明威儿子的一篇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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