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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吃的爱恨情愁-第4节

小说: 吃的爱恨情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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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所有该谈的生意和要做的应酬都在大家井井有条的安排下。在一周五天的let’s do lunch里简单地解决了。大家把下班以后的时光都私密地留给了自己和好友,留给了家庭和聚会。有些人会去电影院和酒吧;有些人会在山间兜风看落日;有些人会在海边带着爱犬溜旱冰;有些人会在逛街购物和历险……不管他们在哪里,在干什么,都很讲究情趣和个人的收获。我想,这年头大家都很重视生活品质,重视一日三餐的各种吃法,那我们应该多把自己的时间有效地分配好,该在午饭时间做的事、见的人,绝不要把人家拖进晚饭的时间里做。不要担心这种请人吃饭的方式不够咱们这个礼仪之邦的规格和排场,要知道,你的这种do lunch的礼貌和体贴绝对会令对方感激万分的。因为你在最大程度上尊重了他,不管他和你是什么样的关系。     

  Let’s do lunch;,please!丰俭随意,咸淡自由!


第二部分赵波:餐馆和爱情 1 (图)

  1 、餐馆和爱情——他们让我既痛又爱    

   有一天我和女友坐在新开的美食街上的一家贵州餐馆吃饭,望着窗外不停走过朝里张望却又止步不进来的路人,我们开始以餐馆来做爱情的比方。  我们常常去一家熟悉的餐馆,不是因为这家餐馆最好,只不过有时是因为我们懒,懒得想起其他的地方。就如同我们和某个人常常呆在一起,不一定是因为最爱她(他),只不过是因为她(他)恰好最有条件和我们呆在一起,离得最近认识最久条件最方便什么的。  有很多新餐馆我们不敢进去,怀疑会很贵,会斩人欺客,会味道欠佳,其实未必。我们有时错过的对象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敢于尝试,这世界上据科学研究,和你能合拍的对象有**个。  我们最常去的餐馆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肯定是让我们感觉舒服的。如同我们最长呆在一起的对象也肯定是呆在一起舒服的,甚至舒服得不用多说一句废话。我们去常去的餐馆一般连菜单也不用看,对它店里的特色一般烂熟于心,这样的好处就是省事省力,坏处是不用动脑子,长期下去容易脑子麻木提前老化。对我们熟悉的伴侣,好处和坏处问题与此大抵相同。  我们常常去的肯定是那几家老餐馆,但是偶尔也会想去换换口味找些新开的试试。一般这样的情况发生在身体状况不错有闲有钱的时分,我们去的新地方有时是朋友推荐,有时是广告诱人,有时是装修考究外观的召唤,有时是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意外踏进门去——种种情况不一而足,这和我们在意外情况下扔老友不顾去见新欢的状态非常相似。如果身体不好,境况糟糕,经济拮据,我们一般不会离开旧爱半步,拼着命也要捍卫珍惜身边的爱情。  和新餐馆遭遇之后的结果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发觉不行,尝试一次或者几次也就足够,也不想把它发展成自己常去的店;还有一种是对上眼了,一见倾心,非得把它加入自己常去的餐馆名单,一有机会就向人介绍带人品尝完全投入,只念它的好,晕头转向如同我们遭遇新欢。  旧餐馆还是会让我们想起,有时还是想起它感觉最亲近,尽管已经很久未见,但是心血来潮之际想起它意念难平,于是驱车前往,但是印象中的路段一片狼籍,那家旧店竟已无声无息成为过往,连凭吊的机会都不给你,让你痴痴伫立在风口感叹人生无常——一家店如此;那个曾经爱过的人也是呀,无意间竟成永别,莫测谁也想不到,早知道如此你可以不离开他的呀,可是我们又何尝能够早知道,早知道一分一秒也好,也就能多守在他身边一分一秒,可惜的是我们不能够。    

  2 、茶壶和茶杯的故事   男人和女人;也许真的可以比作茶壶和茶杯。  我刚从上海回来。上海的时候,连几个夜晚,坐在南昌路上的一个酒吧里,和酒吧老板聊天。酒吧老板k是个在上海呆了十二年的香港人,他把上海当成了家,问他为什么会一直呆在上海,他说是中了上海的毒。  我想与其说中了上海的毒,不如说是有些热爱上海的男人中了上海女人的毒,中了妖娆妩媚的毒,中了阴气的毒,中了潮湿和弥漫的毒……  k说以前一个茶壶配几个茶杯,每一个茶杯都有茶喝,世界太平。现在茶杯不安于过茶杯的日子,一个个都装上了轮子,走来走去,只想溜到外面去,主动寻找别的茶壶,世界能不乱吗?  我说本来天经地义的局面被打破,茶壶们现在很有意见,茶杯其实也理解。可是茶壶也要理解茶杯,这么多年来等着喝那一点点茶谁能甘心?  k说,如果一个茶壶里的茶只倒给一只茶杯喝,茶水就会溢出来,因为茶壶永远大过茶杯,反倒是倒给几只茶杯,茶杯们分享一个茶壶,茶水才会源源不断,推陈出新。  我对k说,茶杯们分享一个茶壶,我看这世界现在还是这样,只不过把明的改成了暗的罢了。  k说我看现在茶杯们想把自己变成茶壶,她们正在积极地武装自己,从房子到车子,上海的房东里女人占了八成,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乱。  我不说话了。  我只是听着一个茶壶对一只茶杯控诉茶杯的德行罢了。  这只茶杯,想独自呆着。  她刚写完一本书,原先起名叫《电影和生活——关于爱情的不可得到》;后来想叫另外一个有关忧伤的题目。她是一个忧伤的人,但是不想一直忧伤。她的书里有茶壶也有茶杯,茶壶和茶杯们搞来搞去,天上地下都是风景,都是戏剧。  不管别人乱还是不乱,现在她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呆着。


第二部分赵波:餐馆和爱情 2

    3、贪吃          
    贪吃贪睡是我这个属猪的人改不了的毛病。万幸的是,我长得瘦而高,还可以肆无忌惮地吃下去。    
    我的胃口一向是很好的,只要不在一个地方连续吃几天。可能大多数人有喜新厌旧的本性,在同样的地方吃同样味道的菜,很容易失去兴趣。于是凭借着两条腿,每到一地我就想通过它的新鲜与特色的吃来认识这个城市与人。当然,旁边有当地的朋友陪着那是更好。    
    在疲倦得没有精神的旅途,一顿美味会使我眉目生辉。去年在北京天坛的偏门有气无力地走出来,已是中午,恰好几步外看见一“沙老太饭馆”,进去没多久便把我们几人点的东坡肘子和酸菜鱼,用很大很大的碗热腾腾地端了上来。那顿饭吃后,我的脸变红并放出光来,说话态度也可亲可爱多了。回上海好长日子仍念念不忘那个沙老太。    
    只有在好好吃过一顿饭,我的灵感才源源不断地涌来。而生硬地需要想一想这句话放在哪里怎样写的时候,那时准是又要给肚子充电了。如果我这篇文章写得不好,一定也是和这有关。因为我是上午九、十点钟伏在床上写的,床头柜上只有一包大烤目鱼干。                                
    我的朋友介绍我认识一位上海的美食家唐振常先生,唐先生是位靠脑子和阅历收藏历史的人,他写过很多文章,其中有一些谈到吃。他主编的《近代上海繁华录》等画册在国内、台湾、香港都很热销,英文版也即将出来。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条美食街上选了一个新开的餐馆,新餐馆一般来说不会太差。那天的菜尽管不很特别,只是一个两斤的龙虾做了三吃,生虾片蘸芥末还是不错的,虾身最后烧个汤泡饭非常好吃,葱油芋艿、青蚕豆、凉拌萝卜丝、毛豆子蒸臭豆腐以及韭菜炒螺狮肉,油焖笋,宁波黄泥螺,咸鸡再加一瓶五年陈的花雕酒。    
    一席四人吃得非常开心,尽管这些菜里什么地方的口味都有一点,但很清爽,入口不腻。唐先生又在一旁谈到在香港吃的乳猪、上海老饭店吃的八宝辣酱和刀鱼面,还有杭州知味观过去有种鱼是活活地放在开水锅里烫熟,再在上面浇上作料做的,极其鲜美肥嫩。唐先生的话让我们几人的耳朵一道享受了。    
    我去过唐先生的家,他的家里非常普通,连正式的书房都没有。他也没有收藏什么宝贝,在国内外走南闯北也只是两手空空来去,他对生活的要求很低,唯有吃是他的喜好。美食、每天的两包半烟、台湾冻顶乌龙都使他难以割舍。他聊到在北京的朋友丁聪,也是一位不按健康法则生活的人,对肉贪得无厌,自己称为: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平时能不动就不动,酒也照喝不误。可七十几岁的人却照样红光满面。    
    看着唐先生,再听他谈丁聪。我越发坚定顺其自然,能吃就吃的决心。    
    只要不是滥用公款地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做个民间的美食家,真的很好很逍遥,人也会变得有意思起来。


第二部分龙冬:酒肉穿肠过 (图)

  我老妈不厌其烦地无数次跟我说,她和我爸结婚的时候,我爸几乎是没有什么积蓄的。除了买旧书,大都吃掉了。我从小听她数落我爸的“吃光政策”,可就是一点也不同情她,因为我是一个积极参与饭局的人。我妈的主张是,读书可以花钱,听音乐会可以花钱,看话剧电影可以花钱,参观美术展览可以花钱,吃奶制品也可以花钱。这些用钱,我爸并不反对,但他也是有意见的,说这叫“望子成龙心切病”,封建残余的“母以子贵妄想症”。我夹在中间,得到享受。  自己已是孔子讲的不惑的年岁了。孔子之后的人,谁能说自己“不惑”?那一定非常可笑。其实,真正的“不惑”,说明白了,就是“固执”。所以,我现在已经到了固执的年纪。自己这一躯生命外壳,顶欢喜的事情,逐渐显露分明,无非是本能的吃喝玩乐。我的玩乐一是写文章,二是好古物,再就是目之于女色有同美。若讲吃喝,先就要有个“回头看”的过程。  在我四岁离开北京以前,主要是吃奶,吃奶制品,嘬自己的手指头。还有一次下馆子的记忆,盯住邻桌一名独吃的解放军战士,非常羞涩地不能自控地流口水,搞得人家夹了一片肥肉放进我早已张大的嘴里。现在回想,我一定是微笑了。我当然不缺吃,就是嘴馋。我祝愿那名战士后来当上了将军。父母“下放”劳动,把我寄养到外地,虽然牛奶没断,可吃得真说不上什么营养,人瘦得猴精猴精。七岁回到北京,之后有三年多的时间,我妈还在乡下,我同我爸的大吃得以放纵。我爸当时的月收入一百几十,除日用、机关饭票、订一份《参考消息》和《文物》杂志,其他都用在我们二人每星期泡两回东单红星电影院对面的澡堂子同下饭馆上。为了不惹眼招徕生活糜烂的议论,我们经常穿着破衣烂裤出没于王府井东风市场(现东安市场)北门外的“东来顺”涮羊肉店,上午排队拿号,傍晚前去狂饕。我们也出没于崇文门“新侨饭店”的西餐厅和动物园东侧的“莫斯科餐厅”。我们还去东四大街十条的“森隆”。那年月的饭馆实在少得可怜,我们甚至就连王府井北头十字路口西南角的一家山西“刀削面馆”也不放过。饭毕,一大一小步行在宁静的北京街头,莫名其妙地冲着漆黑的天空放声大笑,仿佛是完成了一出成功的恶作剧。我妈回来了,我们的饭局基本结束。可是,我们家的吃客却日渐其多。我爸高兴别人夸赞他的烹饪手艺,频频推出川味新菜招待那些能把牛皮吹破的作家。原本我对写作的人非常反感,就是因为他们满嘴油泥说话不贴谱,他们满足于吃,什么肉麻的话都讲得出口。  工作了,我喜欢在体力劳动后,同工友下小酒馆,店堂地面脏得能把鞋底粘掉。我们身着工装又吃又喝,彼此的目光全都闪动着哥们儿感情。后来,我到西藏工作一年,还记得有回打算推广涮羊肉,结果那时的拉萨没有人听说过芝麻酱,急中生智地在一家大商店买到了花生酱代替做沾料。平常聚会,也没什么饭馆,就是在煤油炉上架一只大锅,油开后,倒一两听红烧肉军用罐头,加辣椒香料猛炒,然后注入半瓶开水猛煮,这才出门到人家园子去偷来些翠绿小菜,洗洗净放锅里涮着吃。  现如今我已经吃了半辈子的饭局,越吃越来劲儿,完全不可收拾。老实讲话,我不大喜欢在家里吃饭,尤其不喜欢同家人窝在自己家里吃饭。我不喜欢穿正装到大使馆或什么会所站着吃饭,也不喜欢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单间吃饭,面前摆满了毫无使用功能的盘子和酒杯。我更不喜欢“吃饭说事儿”,也就是把吃饭同所谓的工作或功利联系在一起。我喜欢吃饭就是吃饭,一切都漫无边际,随随便便。我喜欢平民化的餐馆,小菜做得认真,价格合理,服务耐烦。喜欢自己的衣服裤子上永远都浸着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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