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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有关品质-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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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沐浴在漫天星光之下,一身清净一身轻盈。屋内偌大一顶蚊帐占据了整个屋子,山风吹动灯光下蚊帐飘曳。推门独自坐在廊下,整个山林荒野好像都向你聚拢过来与你亲近,风凉而透人骨髓。熄灯在蚊帐之中,一切声音都在你的枕边,屋顶有动物在欢快地跑来跑去。在住宿之前,营地告知晚上由保卫送至住所后一定不能自己出门,晚上无论听到什么声音也不要开门,有情况可以电话报警。但我实在是一夜觉得睡在柔软的温柔乡之中,清晨醒来阳光眩目,在阳光下再留恋地沐浴一次,周围空山鸟语,满目碧翠之色。
  在Makalali营地,我们只找到了猎豹,第二天在Sabisabi,才见到了母狮。那是在清晨稀薄的阳光之中,它们一共三只,就静静地蹲在路边。与它们近距离对望的时候,我感觉到它们那样令我的记忆意外的目光——它们那样单纯、一动不动地看着你,那目光中既没有一点杂质又没有一点飘移,绝不像我们人类的目光。它们长时间一动不动地那样纯真地看着你,使你觉得它们是那样善良,就像是对你恋恋不舍地忠厚又亲近的狗的那种眼光,使你对这样的目光产生那样的伤感。令人震撼的是在那样的原始自然中的动物,无论豹子、大象还是长颈鹿,都会以那样长时间的眼光那样注视你,使你心慌,心慌得最终不能与它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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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的童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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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样的树、云,那样的山林中的生灵们,在我看都在童年之中。童年是那种没有被岁月刻琢的牙牙学语,童年是那种天与地没有分离的浑然不觉,童年是那种纸鹞被高高的风带到不知道的地方,童年是拿着红色的糖纸对着太阳将太阳的金黄看成月亮的鹅黄。童年稚嫩、脆弱,只能很遥远很遥远地被凝视或者被记忆所洗涤。童年在现在,与我们就像那个太阳每天从早晨到傍晚无谓地追赶他的妻子与女儿的故事,永远与我们天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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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巴特的脱衣与絮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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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触巴特,起先就因为他的两篇随笔:写于1955年的《论脱衣舞的幻灭》与写于1964年的《埃菲尔铁塔》。《脱衣舞》刺激我的是他关于脱衣过程就是性感破坏过程的结论,他认为,女人恰恰是在脱光衣服的瞬间被剥夺了性感。得出这结论的前提,是因为这种仪式彻底否定了肉体——肉体被个性隐秘地包裹时,才构成诱惑。巴特由此认为,一方面,脱衣是脱去不协调与人为的装饰,脱去后的裸体反而变成自然的衣服,恢复了肉体的贞洁。另一方面,需要脱去的衣物把肉体装饰成豪华夸张的躯壳,脱掉后它们仍然在她身上,所以脱衣过程也就是刺激力逐渐消解的过程,最后由人变为物,呈现的是一个美丽光滑的物体,性感过分使用的过程与失去作用同步。《埃菲尔铁塔》相比《脱衣舞》显得冗长,我甚至不喜欢他在分析铁塔目光中的巴黎那种喋喋不休。但他对铁塔总在那儿——巴黎人任何时刻都无从回避——惟一的盲点就是在它之上与它融为一体的结论,仍然令我折服。他围绕着铁塔谈“看”与“被看”——在“被看”中,它是一个物而吸引着意义,人们可以不断将意义纳入这形式中,构成功能的无限循环。而作为一个巴黎的“看”者,“巴黎在它脚下又在伸展又在收拢”,当空间景象与历史的神秘性结合,巴黎就变成一种文学想象的物质化,它的意义同样在“被结构之中”。
  这两篇文章,使我感到一种聪明潇洒至极——他能轻松着看透这个世界的真实关系。它们收在李幼蒸翻译,三联书店1988年出版的《符号学原理》一书中。说实在的,他同样作于1964年的大作品《符号学原理》,我却并不喜欢。因为其中有太多僵硬的概念,他想超越索绪尔已经袒露的漏洞,但我认为以概念来组织逻辑,只会陷入越来越多的漏洞。比如“语言结构”与“言语”的区别——如果说服装是“语言结构”,它穿在个人身上,才变成“言语”。比如“能指”是一种中介,“意指”是指那些只能通过它们来言说的东西;“能指”后面是“所指”,“能指与所指各自是关系项又是关系”;“所指”又是在叙述中经过“心理表象”处理的结果。然后还有“意指”,“能指”在“意指”过程中加以定义,“意指作用是无理据性的,不过这种无理据性是局部性的。”这样想用简单概念界定复杂关系的努力,再聪明的人也显得笨拙。
  然后我在1989年读到了他写于1977年的《恋人絮语》,那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汪耀进、武佩荣翻译的版本。写《恋人絮语》时候他已经是个61岁的老人,一个61岁的老人苛刻而又残酷地洞穿爱情的把戏,我刚开始也不喜欢他那种自以为是——人生命中许多时候的遮蔽物其实都不能够撕破,因为我们总需要在蒙蔽中才能舒展地呼吸。但随后又被他能那么穿透男女之间的虚假关系所折服。他把爱情归结为“宗教式的亲密与引力”,只有等待才会有爱情,因为爱情不是一种欲望的满足,它建立在一方缺失的等待之中——一方已经远离,他或她似乎又在眼前,无时不在的我与不在场的你总在遥遥相望,于是身不由己的恍惚就会诞生“痴愚中杂乱的思绪片段”。爱情其实是一种永久的移情,所以实际上自始至终是一种焦灼,因为对方总在漂泊不定之中。在爱情中渴求的其实是自己的欲望,对方其实是它的附属品,所以沉醉其实是一种麻木。他认为,说到底爱情不过是一种意义的撩拨与意义的快感,是孩子式的情绪外溢、自我宣泄与自我陶醉,因为人往往会对虚无的东西津津乐道而厌倦于眼前的现实。从这本书中,我最后感到的颤栗与恐惧——他在“默契”一节中说,“嫉妒是一个三项等式,带有三个可互换的值”,既然有两个观察者,对象就要被两人同时证实。在“争吵”一节中说,“争吵只是一种奢侈”,“争吵倒很像是罗马式的呕吐,我触动我的软腭(我发作起来),我呕吐(恶语伤人),接着,我又心安理得地进食了。”我当时真觉得,读过这本书之后,大家还能愚昧地继续爱情游戏吗?当然,真实本身都在被不断界定,人生整个都在这样的迷蒙之中,所以大家即使都能被启蒙清醒,也还是都在惯性中无法挣脱游戏的枷锁。
  之后相隔十年,1999年读到同样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由许蔷蔷、许绮玲翻译的《神话学》。其实与这本书同时推出的还有他的《服饰系统》与《S/Z》,但翻过之后,我觉得是那种概念的繁衍,兴趣不大。买下《神话学》,是因为它的第一部就是由几十篇随笔构成,其中就有《脱衣舞》,这是他早期睿智的记录,其中没有《埃菲尔铁塔》,只有《巴黎不曾淹水》。这本《神话学》之后他最重要的作品则是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出版,由怀宇翻译的《罗兰·巴特自述》。我不知道为什么译者要将1975年写成的这部《罗兰·巴特论罗兰·巴特》译成不专业的“自述”。这本书中的精华其实在之后所附的《偶遇琐事》,这是他死后整理出版的一个小册子,其中最珍贵的又是他1979年8月24日到9月17日23天中的16篇日记,题名为《巴黎的夜晚》。那是64岁的他走在湿漉漉的巴黎街头赤裸裸地寻找同性伙伴的那种恍惚。一个清晰地洞穿了一切的智者,当戳穿了一切把戏之后,突然觉得这世界上的一切关系都变成那么简单与单调。他自己竭尽全力所作的每一种不同角度的洞穿,实际无非是一次次单调的解读重复——这一切其实平庸至极,但最终又是不能被击穿的。当一切丰富的伪装都不能仅存之时,他也就只能到街头去寻求相对最保留原始激情的刺激。因为没有刺激他就会被孤立于索然无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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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巴特的脱衣与絮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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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2月25日,巴特就在他的恍惚状态中遭遇车祸,很快安然无恙,但又突然病危,于车祸一个月后的3月26日死得扑朔迷离。他与福科,两位智者,最后选择了相似的道路,但他的结局似乎比福科更完美。他生前写完的最后一部作品《转绘仪》(日本人译作《明亮房间》)也许是他相当重要的作品,因为这部摄影分析笔记中寄寓了太多他对母亲的情感。情感是他的智慧无法消解的东西,情感不以他的洞穿所左右。可惜此书至今未见译本。有说法是此书中对他母亲少女时代室内照片的聚情击中了他,他窥破了照片中的亡灵,于是也就窥破了他自己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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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花生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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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收到叶兆言寄来他新出的两本书,其中有一本《杂花生树》,收他这几年写成的二十来篇历史人物笔记。想想此事有些惋惜:当初编《华夏记忆》时征询兆言的稿子,他曾说有兴趣写一连串的历史文化人物,我当时竟没很动心,致使这事竟错过去。现在回头看,这真是些极有意思的读书笔记,其中细节多来自日记、书信、回忆录。这些常常是大部头的集纳品非闲空很难一一读完,兆言算是到现在还能静心静气、保护着那份迂腐的读书人。家长里短的边角材料,加上他自己有点迂腐着俏皮的议论,读着亲切,甚至也有几分感动。这本书里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周氏兄弟》与《阅读吴宓》开头两篇,也许因为《周氏兄弟》中考据鲁迅与周作人的恩怨,其中说到鲁迅因与周作人夫人之间的纠葛,所以他在冬天故意不穿棉裤;而《阅读吴宓》中考据吴宓与陈心一、毛彦文,及至他对女人的粗糙态度。还记得兆言当时几次打电话,都为集齐十卷本《吴宓日记》。许是因为这两篇记的多是家长里短,趣味夹津津乐道跃碎屑之上。后面些篇不见琐碎,则也就显写得仓促。可见能将文字记得琐碎实在是极高境界——琐碎中才会有万花筒般的光斑陆离。
  我与兆言1988年相识,那时他的《枣树的故事》刚在上海《收获》发表,之前阿城曾推荐他在1985年在《钟山》上发表了中篇小说《悬挂的绿苹果》。《悬挂的绿苹果》的情节至今已经模糊,记得强调的是苹果意象,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把意象作为结构前提的一般小说。有意思的是意象后错位的男女私情,还记得清的是其中反复强调的偷窥细节——男人从裙子底下看到的是女人的水绿色内裤。后来大家在一起调笑兆言,为什么是水绿色?它与当时朱新建画的那类洒金粉红肚兜俗女好像正好构成雅俗两类趣味。朱新建当时在南京的时髦就是专画这类惺眼蒙的女子,躺在那里,有很短的腿。朱新建谈女人时候,小眼睛炯炯有神,多少有些粗俗。兆言平日说起女人则好像总有些不屑一顾。但凭良心说,他小说里支撑场面的却总是充盈着情感水分的女人,而且他好像兴趣在这种“浑身肉都会动”的女子。比如《枣树的故事》,岫云出场穿的又是“葱绿的印度绸单褂”,这小家碧玉女人的清白完全是在一种连锁的偶然中被越染越黑。她为躲日本兵而由父母包办匆匆嫁了男人,男人以她父母给的嫁妆置枪,引来土匪白脸。土匪白脸杀她丈夫时因未及时表示态度,使她开始蒙怨;她要杀白脸报仇,最后白脸身上的邪恶却反而般配了她身上的罪恶感。后来她与白脸一起成为小叔子的俘虏,解放后在一个干部家当保姆,又成为其姘妇。我一直以为这是兆言写得最好的小说——时空转换得特别潇洒,而细腻的味道就来自这个女人的感伤。
  那时候兆言还在江苏文艺出版社当编辑,一见面就称当编辑要上班苦不堪言——一则晚上读书,早起是太重的折磨,尽管那时他家离单位也就是几步距离。二则要在被管理下工作,他认为在管与被管前提下总是错位,所以总像是“一条沾在网上的干巴巴的鱼”,“天天是不断的莫名其妙”,“总是活得尴尬”。那时的兆言,见面总有一种疲惫,他说在单位里他怎么都别扭,“别人看我别扭,我自己也别扭”。他一心向往的是闲散与闲在——“做事情高兴做就做做,不高兴就不做。读书也是这样,兴之所至。”他是能真正做到读闲书的,床上堆着各种书,读书只为寻趣味,不太有实用与功利。他津津乐道的张岱、李渔,想想都属风流才子。那时总觉他在日常生活中有点拙——在单位柴米油盐老婆孩子之中,他好像总是一个不协调者,或者说他天生只活在自己的滋味中。他是一个品质主义者,但这品质只在自己品味。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一杯苦茶、一卷闲书,好友间可以交流,但总会疑义相析。除读书,最重要的当然是吃饭,其他都可马虎就是吃饭马虎不得。他坚持吃饭的味道一定要从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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