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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有关品质-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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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约是1979年认识陈村的,那时他还在上海市政公司的职工学校当老师。1979年他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叫《两代人》,乃对当时流行的西格尔《爱情故事》并不成熟的临摹,随后连续在《上海文学》上发表《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与《当我22岁的时候》而成名。在当初知青写作背景中,陈村最早意识到叙述方式的重要性。他最早移植了海明威的电报式文体,当时以短句子写得漂亮而见长。他的真名杨遗华,一个典型上海人的名字,陈村是他当知青在安徽插队时的地名。这次他在网站贴的照片里有一张是1980年我们一起在漓江边上的合影。那时我在《中国青年》文艺部当编辑,《中国青年》在桂林组织青年作家笔会,照片上还有湖南作家张新奇、叶之蓁与晓宫,江苏作家徐乃建、赵本夫、江西作家金岱、北京作家肖茅。参加笔会而没在这张照片里显影的还有韩少功。当初这些人各自都已经有了重要作品。张新奇与韩少功是湖南师范大学的同学,在大学里就发表了《那绿色的村寨》,把知青生活写得诗意极了。徐乃建的《杨柏的污染》,写一个知青点里的心灵创痛,当初认为把知青写得最为深刻。叶之蓁与赵本夫都是发表处女作就在全国获了奖。现在二十多年过去,这些人中名声最响的好像只剩下陈村。张新奇1988年与韩少功一起离职到海南创办《海南纪事》,之后帮刘波策划与操作了《传世藏书》,我1998年再见到他的时候,在北京地坛公园南墙根一排光线很暗的简易房里,他说,每天他早起在公园散步,别人都把他看成扫院子的老头。徐乃建也去参与《海南纪事》,停刊后回南京,听说现在帮着电视台在打杂。赵本夫当上了南京《钟山》杂志主编,肖茅变成专职的电影、电视剧编剧。金岱在广州教书,他的眼睛不好,现在已基本失明,只能靠触摸式键盘在电脑上读报与写作。
  1980年的桂林街头餐馆门口到处都是穿山甲,1980年陈村的腰板还没有毛病。他在笔会上写成两万多字的《蓝旗》,这篇小说原名叫《花狗子嘎利》,以一条狗与当地两个形态迥异的农民,构成“我”知青生活中的难忘记忆。最后“小资”农民在喜恋爱不成,嘎利也死去,使记忆的叙述沉郁感伤。编辑部觉得花狗子与农民四八子写得虽有味道,但调子过于灰暗。好在其中有一件下乡时破旧记忆的蓝衣服意象,告别知青点时有类似这样的议论:“有的衣服是不穿的,永远压在箱底,却永远永远不能忘记。”于是我执行了“换头术”。在我的编辑生涯中,做这样破坏原始创作魅力的事很多,好在陈村对我计较不多。
  陈村年轻时候就有用相机窥视与记录别人的嗜好,这也帮助他有心收藏了那么多朋友的照片。我记忆中他相当长时间使用的是海鸥DF,无论取景还是用光技术都说不上什么,但技术越不够也就越有激情。这二十多年,他的好处是好像一直都在“喜新厌旧”,他自己的说法只是“好白相”。《蓝旗》后,他给我一篇小说,从头到尾都是歌词,从儿歌一直唱到上世纪80年代,篇名就叫《我的前半生》。1984年又写了一篇《给儿子》,带着他理想中的儿子回下乡插队时的枫桥,充满细节又充盈了情感。类似“长江总是湿漉漉的,湿得并不腻人”,是他写得最好的句子。第二本小说集《少男少女一共七个》在1989年出版的时候,他自己写了个《论陈村》的序,以一种杨遗华开导陈村的调侃自吹自擂。后来他就用这种自以为得意的形式写了一篇几千字的《开导王朔》,尽管有点刁钻刻薄,大家都觉得将个王朔的长处短处调侃得恰到好处,王朔也尊称他一声“陈村老师”。然后,作家中大约没有第二人有他这么痴迷网络传播手段的——上网聊天贴照片、呼吁保护版权,这些算一般行为。我服的是他为喜欢旅居海外的木心写上海市井味道的文字,能将他写的相关文章全都敲下来,发给朋友们。在贴照片前,他在电话里曾有一个倡议,他说,其实大家如果都在网上做一点积累,比如随手把一本刊物的目录录入,找起资料就都会感觉方便。他随后给我发过来上海《文学角》杂志办刊期间的全部目录,也都是他自己一个个字敲的。他现在的工作是迷恋于编一套新的语文教材,或许这是曾经的教师身份给他的一种情结。他认为写小说需要保持一个跟昨天一样的心情,我觉得他现在有点恐惧再到昨天之中,所以出版长篇《鲜花和》后,再没见到他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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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照相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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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村的腰现在越来越不好,前几年出一本小书,以“弯人”自居,多少有些辛酸。他说去年住院之后他开始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那种安静的境界让他向往,他说,“人生就像一条大河,进入成熟期后不是波澜壮阔,应该是很安静的,平稳的流动是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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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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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周围歌手中,刘欢的声音条件本来并不突出,他不是“高音之王”,音域比他宽的人也有的是。但他恰恰又能每唱一首歌都能唱出味道。我感觉,他的演唱其实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能超越一般歌手之处,是他在意识到人声是最丰富的乐器之后,能有意识地在每一首歌里寻找声音表现的丰富性,使演唱成为音色变化的表演,变为一种声音丰富性展示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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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香丛冤孽债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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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闲暇一周,看完张纪中送的《天龙八部》。张纪中的金庸连续剧一年一部,赶到春节在各地遍地开花一般上演,倒也成为春节消闲消费影响力之一种。
  《天龙八部》写于1963年至1966年,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三部曲之后。金庸小说的了不起是隔了40年,现在叙述仍不显陈旧,情节与人物仍光鲜照人。张纪中在拍成《射雕英雄传》后未接着拍《神雕侠侣》,算是一个明智之举。一年前他曾跟我说起杨过与小龙女形象选择的困难,我想困难的其实在对这两个角色的基调把握。现在回头看,也许当初他应该先拍这部《天龙八部》,再拍《神雕侠侣》和《笑傲江湖》。萧峰这等英雄肝胆、快意恩仇相对还是比较容易出效果,郭靖是对侠义、英雄的感悟历程,令狐冲是身在江湖内外的超凡脱俗,定位难度都要远远高出许多。其实,即使现在以段誉、段正淳这样的角色比萧峰,也还是难达到想象的那种丰富性——用一种类型去套,总觉得是个剪影。
  《天龙八部》以段誉开头,情节推进四分之一后牵出萧峰,全书过半之后牵出虚竹。三人各有一串恩怨,水墨淋漓中好比湿墨残墨纠葛,各色人物关系琳琅交叠,彼此吸风饮露,结构因此恢弘。按金庸自己的说法,这部小说以公元1094年赵煦恢复王安石新法前后的宋辽关系为背景,却以段誉牵出萧峰、王语嫣、慕容复、虚竹,所以实际主角是段誉。1094年,以大理国历史,段正明让位于高升泰为僧。按《南诏野史》的说法是“明在位十三年,为君不振,人心归高氏”。足见其让位是不得已。而高升泰代表高氏势力,高升泰在位两年后病死,1096年表面将虚位交还段氏,由段正淳继位,12年后段正淳又避位为僧。按史书说法,段正淳的避位表面是因为瘟疫与洪灾,深层还是因为高氏势力实际把持朝政。其长子段和誉1108年26岁继位,是大理国段氏22代国主中在位时间最长的,他在位40年后也是避位为僧,最后活了94岁,是段氏诸帝王中第一高寿。金庸回避了这些历史,而当初的耶律洪基也确实曾有先于蒙古灭宋的实力。1094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由宋向辽纳贡而保与宋不交兵,随后才有金的崛起。完颜阿骨打1115年立大金国,1125年灭辽,第二年就灭了北宋。
  我读闲书明人李浩的《三芫随笔》,自称“逍遥皇帝”,风流倜傥的倒是保定帝段正明而非段正淳。李浩称段正明文武超群,有文采五女为后妃,建成了一百所大寺而出家。他出家后,五名后妃皆受居士戒,居佛寺后明月庵,倒也各得其所。而段正淳娶高升泰妹妹为妻,其武功是无为寺妙湛大师所传,名“止观大法”。段正淳之子段和誉是“幼喜刀戈,七岁入学,就学于龙苑六铉大师,师天台高僧,游方入滇,遇逍遥大师,论佛哲,一见如故”。“六铉学识渊博当时与周侗齐名,六铉与无为寺中妙澄大师共授其六门妙法,皆异术奇门。”这个李浩是明朝随总兵沐英入滇的文职。
  金庸先生喜欢陈世骧先生对《天龙八部》主题是关于“冤冤相报”的归结,所谓“无人不冤,有情皆孽”,“因招恶业而招致冤报”。按这个悲剧解读,主角不是段誉而是萧峰,其命运从一开始就被精心策划的民族情仇关系所操纵。在悲剧三部曲中,先是作为天下第一英雄而成为天下英雄之敌,怨谤丛集中有口难辩,只能出手血溅画楼,成为第一大奸大恶之徒。此冤孽引爆就因马夫人一念之仇。次又令他在马夫人操控下以非凡掌力亲手击毙自己的精神支柱。击毙阿朱与击毙天下群雄,意味其实并无二致,只不过阿朱一死,英雄一生情意皆绝,只能悲凉一世。所以温瑞安要说这连环中最不可原谅者是这阿朱,“她为情而死,伤透萧峰的心,让他负疚一辈子,实际上是累死了他。”因为“温柔最累英雄”。最后再把他放进民族与个人仇怨作最后抉择——生于契丹养于大宋,既不能帮契丹灭大宋,又不能帮大宋打契丹,当然只能一死而谢天下。以此读法,萧远山、慕容博、玄慈、段正淳都是从怨怨相报到立地超度,为的是衬托主题的再丰富。段正淳是身在红尘之中深为红尘所累,所谓“翠红乡欢娱事过,粉香丛冤孽债多”。寺院道观中“欲静何曾静、欲洁何曾洁”,也就是为进一步铺陈“既造业因便有业果”。
  而我却体会,金庸此书重心本意应该并非玄慈临终所说的“人生于世,有欲有爱,烦恼多苦,解脱为乐”。所以藏经阁老僧带萧远山与慕容博从死到生时所称的“四手互握,内息相应,以阴济阳,以阳化阴,王霸雄图,血海深恨,尽归尘土,消于无形”终究并不感人。我由此喜欢以段誉来看萧峰——与萧峰的一身功夫与一世坎坷悲凉相比,段誉不用刻意辛苦,在无量山一脚跌下悬崖,就有了石洞中的“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因“莽牯朱蛤”跃入口中就有了御万毒能力,在有意无意间便吸取综合了各方内力,自然就成了“有质无形”的“六脉神剑”。再让鸠摩智掳到姑苏而自然遇到佳人,神功说有便有,不为其所累,又处处占慕容复先机。一切真可谓随缘而来、随缘而到,得来全不费功夫。解读角度这样一变,整个结构就变成机机相逢、机机相续,超凡脱俗的感觉脱颖而出。再想,从周伯通到黄药师,从段誉到杨过、令狐冲再到韦小宝,正是这等人物,才使金庸小说挣脱了所谓“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的平庸拯世济难,使陈腐的侠义恩仇与道德教化让位于自由自在在江湖中的游走。我对金庸小说的感动也正在此——情能超越侠——英雄肝胆处处旖旎之思,儿女痴情不尽娇柔之态;而特立独行又能超越情,卸下沉重皮囊,要爱便爱要恨便恨,放浪于山水之间,物物而不物于物,一生洒脱快活。如段誉所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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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香丛冤孽债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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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先生在篇首释名中说他为这部小说所定篇名,是要写神界众生的尘世欢喜与悲苦。按此立意,还是孽与所累。而实际也可由此延展——所谓佛法守护者,以缘化缘罢。佛语谓“六尘境界为心所缘,故名为缘。由彼所缘,与心作缘,故名缘缘”。缘缘相间,质实淡远,给人更多品味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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