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幸福-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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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还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还不错。仅此而已。
在那一顿辛辣的晚餐之后,他好象感觉到我的不满似的,也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在我面前出现。在我气消了之后,竟然有些惦念他,好几次都想给他打电话,可又苦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有几天那种情绪尤其浓重,我差不多要想破了脑袋才从五脏六腑间捞到了一个理由——感谢他的晚餐。后来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要感谢早该感谢了,为何过了两个星期才来一份迟到的感谢?其中牵强附会的意思太过于明显。算了算了!我萍子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又年轻。目前这一份工作也还过得去,为何要去讨好他!这样一想,心情又开朗起来。只是晚上不加班的时候,未免百无聊奈。再度想起他,也变得自然而然。此时此刻想他似乎不是思念,而是在想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自己的学识教养让他瞧不起?他是本科生,自己却只是个职业学校的中专生!一想到这些,心里便有些不自然,仿佛他真指着鼻子在嘲笑我一般。禁不住浑身激凌,打了一个冷颤。
或许,我真的应该听姑姑的话,去参加成人高考,至少也弄张大专文凭才行呢。趁着现在年轻,没有什么负担,还是多读点书好。这么一想,心中又豁然开朗。便开始算计起考试的事情。今年肯定是不行了,只能是考明年的了。十一月份考,现在也才十二月,差不多还有一年的时间复习,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在接下来的一个休息日,我立马就把这个设想付诸事实:到书店买回了所有的复习资料。考虑到自己的数学底子实在叫人无法恭维,便又琢磨着要去参加考前培训。在区教育局了解了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后,便决定过完春节就去上课。也许是心中有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每天都过得忙忙碌碌。充实而快乐。
要不是在正月里接到他一个拜年的电话,有关黄晓松的记忆已经进入我短期记忆的冰封期。在电话里,除了说一些祝福之类的客套话,他说了一句让我摸不着门的话,至少当时是这样。他说:“我发现你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凡事有三分钟的热度。”我很善于插科打诨,可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幽默感。我搞不清楚,他这句话属于哪种类型的幽默。不管怎样,我想不是黑色幽默,虽然他一身行头总是以黑色为主调。我想不明白,我也不想刻意的为它杀死原本就不是特别活跃的脑细胞。春节在家里玩得很开心。我不想发愁。
快乐的日子总是象飞。回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接到黄晓松的电话。他说,新年伊始,得聚一聚。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次他没有带我去吃什么水煮活鱼,而是去了豪客来吃西餐。有点新年新气象的兆头。由于风大,我戴了一顶咖啡色无沿仕女帽,把披肩发给压住。进了餐厅,我们都把风衣脱了,由于暖气的温度不低,有些暖洋洋的,我便要把帽子也脱了,黄晓松却急忙说:“帽子别脱了,这样戴着很美!”
我有一瞬间的思维短路。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找不到话。
“你不用那样看着我,我没有戴绅士帽”,黄晓松盯着我看,眼里有一抹诡秘的笑意。
餐厅里弥漫着海顿的《小夜曲》,优雅,轻松,愉快。餐桌上的细颈瓶里,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一枝独秀。
有一刻,我的心似乎被他眼中幽深诡秘的笑意猛然攫住,一阵阵发紧。仿佛电击一般。身子骨有些发软。
“身子骨有些发软”?吴怨耳尖,一下就把它从萍子的语句里给拈了出来。这可不是萍子风格的语言。它一旦放在萍子身上,可算是惊人之语。一出惊人之语,预示着她和黄晓松的关系即将产生质的变化。这小丫头似乎要爱上那“黑手党”了。
吴怨内心的最柔软部位被无端的触动了。
夜,已经深了。虽然门窗紧闭,而狼狗零星的浅吠与大海对沙滩的浪吻呈一种拉锯式的对峙。一切声声入耳。我知道,所有的危险都和我仅有一墙之隔。
父母的丧事办完后,生活又毫不动情的复归了原位。大哥回到了自己的五人之家;二哥去了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三哥暂时留在家里。其实他也是迟早要走的,因为她的未婚妻三年前和他一道去了巴黎之后,一直不肯回国。三哥是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于半年前回来,做为一个有野心的青年建筑设计师,他觉得自己在欧洲学习和游历的时间还远远不够。他原计划要在欧洲呆上五年再回国开创自己的事业。半年前,父亲的一个商业伙伴接到了一个海湾别墅区的设计案子,他对三哥的设计风格很感兴趣,建议让三哥回国主持该案子的工作。起初三哥不愿意,后来与父亲协商,说是这个案子结束后重返欧洲,学满五年再回国。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设计工作还没完成,却经历了人世间最惨痛的生离死别。
在三个哥哥中,三哥逸尘比我大六岁,却已经是和我年龄最接近的了。我几乎是三哥带着长大的。阮敬文是我们家还住在城郊老房子时的邻居,与逸尘同龄,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在我的印象中,他们总是三个人在一起玩,我们家搬走后,三哥还是时不时的带我到他家去玩。他也有到我们家来的时候,如果是暑假,我们就到海里游泳,在沙滩上嬉戏、、、、、、那是多么快乐而美好的日子呀!那时的天空总是那么蓝幽幽的,阳光总是那样明晃晃的,像一首流行歌曲的歌词。那时的阳光似乎没有现在的炙热。我们常常在盛夏的午后两三点欢呼着,或者应该说是叫喊着冲过米色的沙滩,扑向尉蓝的大海,晒得一身的黝黑。几乎到了第二年的夏天也还没有恢复白晰的迹象。就这样年复一年,又黑又瘦的评价贯穿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母亲为此总是难以释怀,常常抱怨三哥。
“你自己晒得象个非洲人就算了,何苦把你妹妹也带成了一个小黑人!一个女孩子晒得那么黑可怎么好哟!”
那时常听哥哥和阮敬文说,晒黑了是健康的标志,便以黑为美,以黑自豪。每每听母亲抱怨哥哥时,便梗着小脖子抗议:“我喜欢黑,黑才好呢!黑是健康的标志!”
“还好呀?好什么?等你要嫁人了还黑乎乎的,可是嫁不出去了。看你哭都来不及呢!”母亲和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总要互相看着,怪怪的笑。才六岁的我,哪里愿意被父母如此取笑,当下就气坏了,噘着嘴跑到三哥的身边求救似的拉着他的手,说:“谁说我嫁不出去,我要嫁给逸尘哥哥!”这时,父母亲都哈哈大笑起来,用手指着我说“你这个傻妹妹呀!”
我被他们笑得有些发慌,便扯着三哥的手怯怯的说:“哥哥,你让他们别笑呀。”可他不说话,抬眼望他时,发现他也在无声的笑着。耷拉着眼皮,看着脚尖,脚尖在地板上来回的蹭着,笑得有些古怪。
事后,再想起来,便对三哥的态度不满。等大人都不在场的时候,又质问起来:“哥哥,那天你为什么不帮我的忙呀!”
“我帮不了。因为妹妹不能嫁给哥哥的,是你自己说错了话,没法子帮的啦!”三哥皱着好看的眉毛说。
“为什么妹妹不能嫁给哥哥呢?”我当时真是苦恼,如果自己最喜欢的三哥也不能嫁了,那真是要嫁不出去了!不行!我肯定会嫁出去的。
“说了你也还不懂,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为什么妹妹不能嫁给哥哥了。”
“哥哥,那我就嫁给敬文哥哥好了。谁说我会嫁不出去呀!”我又想起了一个人可以嫁了,满脑子的得意。
“你喜欢敬文吗?你真这么想的呀?”三哥有些凶巴巴的盯着我。
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呀,你和敬文哥哥对我最好了,不能嫁给你,我就嫁给他好了!”
哥哥蹲下身子,拉着我的双手说,“你还太小,什么都不懂。以后,这样的话不要再乱讲了,好不好?”
“在谁的面前都不要说吗?在敬文哥哥那里也不能说吗?”我睁大眼睛看着哥哥。
“没错,在你敬文哥哥面前更不能说这样的话。你一定要记住哟!”哥哥用力捏捏我的手说。
长大以后,听了一首流行歌曲唱道“那时候的天,总是很蓝。”其实,那时候蓝的不只是天空,还有大海。在我最早的记忆里,家乡的海是那么那么的蓝,仿佛是被太阳晒化了的蓝水晶。可现在变了。记忆中的蓝色的大海,不再是尉蓝,而蓝绿色。也许是记忆被改写了?白居易的“春来江水绿如蓝”用来写近岸的海正合适。我想,会不会是近岸的海,从来都是蓝绿色的。
在记忆中,我总是长发飘飘。其实,并不飘。只在洗过头后例外,平常,妈妈总是让阿姨给我梳着两条麻花辫子,辫梢再用绸带系上两只粉红色的蝴蝶结。另外还有杏黄、湖绿和海蓝色的绸带。妈妈好象有规律的让阿姨给我系不同颜色的绸带,只是系粉色的时候多得多。
那是过十岁生日的时候。家里特别热闹,就象我的三个哥哥的十岁生日那样,甚至还要热闹些。妈妈说,孩子们十岁的生日是不能怠慢的!因为,那很可能是孩子在父母身边过的唯一一个整数生日。女孩子更是如此。在那一天,所有的亲人和朋友,都对我说:宝贝,生日快乐!只有三哥和敬文哥哥说多了。三哥说:小燕,你的长辫子真漂亮!敬文哥哥说:是最漂亮的长辫子!
关于我的一成不变的麻花辫子,我曾经很富于反抗意味的揣度我的妈妈:她一定是想把我打扮成她过去的样子,借以怀念她的花样年华。感谢上帝,我长得象父亲。得意之余,也不免叹息,毕竟,妈妈的确是个难以挑剔的美人。唉,也总算还有一点可以自慰,别人都说我有一双妈妈的眼睛。父亲曾经在我们都成年后感叹,你们的妈妈年轻时候有双美仑美奂的眼睛。
不管怎样,我也曾下定决心,上大学后就把长发剪成短发。妈妈也不再关心我系什么颜色的蝴蝶结了。可我习惯了凡事都问三哥和敬文哥的意见。结果是,我至今还是一头乌黑的长发。
其实,我早在某个时候就已经不管三哥叫三哥了,就如同不管敬文哥叫敬文哥一样。我上大学的那一年的寒假,敬文哥私下里和我说,小燕你现在不用管我叫敬文哥了,叫我敬文好了。我有些诧异,睁着一双妈妈年轻时的眼睛说:这样好吗?敬文哥目光闪烁,有些莫名的急躁,说,好!我喜欢你叫我的名字。于是,我很努力的酝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三哥,一个给敬文哥。
“逸尘,我想你!”我握着话筒,捂着胸口。声音发颤。听筒里半天没有回声。我知道,他一定以为天上掉馅饼了。
为了不致于让馅饼太大,我补充说:我是小燕。之后,忍无可忍地一阵爆笑。
逸尘说:“你疯了!”很快就把电话挂了。笑声嘎然而止。我以为他也会哈哈大笑。
我轻咬着下唇,两只手扯着长辫子的发梢,用大拇指和食指绞着,反反复复。呆了半晌,又悄悄地笑着,拿起了话筒拔通了敬文哥的电话。“敬文”,我只是有些胆怯。“小燕!”话筒里传来敬文有些惊喜的声音。“我终于叫出来了,你的名字。”我拍了拍胸口,吁了一口气说。等你叫第二次的时候,就习惯了。敬文说。
敬文说的没错,第二次叫他的名字时,一切都显得自然而然。所有的慌乱、为了省掉一个字的称呼而展转反侧,好象都不曾存在。
逸尘,也就是三哥,从那次被骂过“你疯了”之后,我曾很努力地想再叫他三哥。可是不太顺利。就象第一次开口叫他逸尘一样,返回去叫三哥也一样难为情。我也一度有着强烈的好奇,想知道他那天为什么要骂我“疯了”。只是,后来又让这好奇无端的枯萎。因为,我觉得问那样一个问题会显得自己无比的愚蠢——他分明是对我毫无顾忌的爆笑感到恼怒,觉得我完全失掉了大家闺秀的含蓄和内敛。
我上了大学,似乎一切都还没有改变。仍然是小小个子,依然是两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子。由于我上的是X城的最高学府,敬文和逸尘毕业后都回到了X城工作,所以几乎在大一所有的周末和假期,我们还是三个人在一起玩。所不同的是,我不再叫他们哥了,而是换成了敬文和逸尘。也许,我原本有机会把这一切都改头换面。我曾梦想到逸尘的母校北京大学去风光几年,还梦想到敬文的母校复旦大学去玩几年,可我的高考分数没有给我挣足面子。结果是,我只上了“愿意调配”的学校。仅管如此,我的父母依然满意。他们说,小女孩能上X大已经是很不错了。因为很不错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