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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4286-明朝的皇帝-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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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张居正的劝以节用,在神宗变成看重财货;张居正的理财,在神宗变成聚敛——他是明朝最贪财的一个皇帝。    
    第二,张居正以峻法治国,在神宗变成以峻法对付臣下。    
    第三,张居正所讲的仁义道德,在神宗都认为是骗人的,而且以幼年束缚过甚,来了一次彻底的“解放”——历史上有许多荒淫无道的皇帝,不外淫酗暴虐,而神宗的怠荒别具一格,可用一个字来形容:懒!    
    明朝中叶以后的皇帝,懒理政事是出了名的,而以神宗尤甚。最基本的一个原因是明太祖所定的制度有问题,他所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他以为他的子孙都像他那样雄才大略、精力过人。洪武十三年罢相,集君权与相权于一身,这是如何沉重的负担,他没有考虑过。以后虽以建文朝齐、黄“参国政”启变相复相之端,而至“三杨”入阁,确立了大学士为真宰相的传统,但皇帝与宰相之间的联系,及君臣从容商略国事的规制,不如清朝的皇帝与军机大臣的关系那样密切,更不如宋朝君臣那样亲切。内阁“票拟”,即或详尽,毕竟不如面对面易于了解;因为不了解便感到批章奏吃力,也因为不了解,不得不假手于人。于是发生两个结果:一个是委诸太监的头脑“司礼监”;一个是搁置在那里不闻不问,神宗便大致如此。    
    照这样子,自然有御史犯颜直谏,神宗的办法是:疏陈政事得失,留中不报,也可能根本不看;谏陈他个人行为的,用高压手段加以处分,命内阁拟旨定罪,而又往往在他那里改为“廷杖斥为民”。万历年间,御史被打屁股的,不知凡几。    
    “廷杖”是明朝皇帝对待读书人最刻薄的手段。唐宋待士最厚,所以末期迭遭宗社之危,都还有人撑持;明朝失国,南明不旋踵而亡,虽说福王不似人君,其实亦是无耻士大夫太多之故,这就是养士厚薄不同之报。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神宗失言向母长跪赔罪

    五、神宗失言向母长跪赔罪    
    明朝末年的廷杖,尤其是在崇祯年间,有许多怪事。崇祯用人,滥施祸福,进退无常,一下子杖斥为民,一下子复又起用,因此,地方官遇到闯道的老百姓,常会出现很尴尬的趣事。    
    县官的威权甚重,老百姓闯了他的道,可以当街打屁股,有时拉翻了褪下裤子一看,是个“羊毛皮”,可能就会打出祸来——廷杖的官员受了重伤,狱吏有个急救的方法:活剥一块羊皮,覆在伤者的臀部,伤愈以后,自留痕迹,称为“羊毛皮”;此辈有一天复起被用,官职一定比县官大,可能会施报复。所以县官遇到“羊毛皮”,特具戒心。    
    万历年间的言官,最易获罪者,莫如“争国本”一事;所谓“国本”,指立储而言。在万历十年八月,皇长子常洛生,颁诏赦天下。到了十四年正月,皇三子常洵生,二月间,常洵的生母郑妃即进封为贵妃。    
    常洛的生母是王恭妃,生元子数年未进封;而皇三子一生,郑妃即被封为贵妃,则神宗的爱憎,殊为显然,将来可能由于郑贵妃恃宠而争,立常洵为太子,因而大学士申时行等上奏,请早立东宫,又举前朝成宪,英宗两岁、孝宗六岁、武宗一岁被立为太子为言。神宗的批示是:“元子婴弱,少俟二三年举行。”    
    这一批,神宗的想法越发明白——竟以为元子可能幼殇。存此想法,易启人毒害元子之心。于是给事中姜应麟等上言:“贵妃虽贤,所生为次子,而恭妃诞育元子,至鬯承祧,顾反令居下耶?乞收回成命,首进恭妃,次及贵妃。”    
    这个说法,表面上看,是为王恭妃不平,实际是为了尊重元子的地位。神宗大怒,姜应麟等被贬为典史。    
    李太后知道了这件事很不高兴,一天神宗进宫问安,李太后问起立储,神宗贸然答道:“他是都人的儿子。”宫中称宫女为“都人”,王恭妃由宫女进封,所以神宗这样回答。    
    李太后亦是宫女出身,当时便生了极大的气,说神宗:“你也是都人的儿子!”    
    神宗惶恐,长跪赔罪。但也因此,神宗虽想立常洵为太子,却一直迟迟不敢有积极的行动,只是拖延着不肯决定储位。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神宗携皇长子与辅臣见面

    六、神宗携皇长子与辅臣见面    
    从此年年有请立储,或则获罪,或则不得答复。到万历十八年,皇长子九岁,大学士申时行、王锡爵等人于召见时,面申前请,神宗始有一个比较具体的表示。《明史纪事本末·争国本》叙其事:    
    时行等出,上遽令司礼监追止之云:“已令人宣皇子来与先生一见。”辅臣还至宫门内。有顷,皇长子、皇三子(按:皇二子常淑生一岁而殇)俱至,引至御榻前。皇长子在御榻右,上手携之,向明正立。辅臣等注视良久(按:此为申时行等,以宰相而第一次得见皇子),因奏曰:“皇长子龙姿凤表,岐嶷非凡,仰见皇上昌后之仁。”上欣然曰:“此祖宗德泽、圣母恩庇,朕何敢当?”辅臣奏:“皇长子春秋长,宜读书。”且云:“皇上正位东宫,时方六龄即已读书。皇长子读书已晚矣。”上曰:“朕五岁即能读书。”复指皇三子曰:“是儿亦五岁,尚不能离乳母。”遂手引长子至膝前,抚摩叹惜。辅臣叩头奏曰:“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使之成器?”上曰:“朕知之。”时行等叩头出。    
    此是“争国本”数十年中,君臣之间第一次平心静气议论大事,叙述相当生动。康熙时修《明史》,亦颇采其语。照当时的情况来看,神宗对皇长子亦颇钟爱,而于常洵五岁不能离乳母,则有不惬于心的表示。由此益可证明,不立储为郑贵妃作梗。    
    到了这年十月,阁臣合疏以去就相争,申时行引疾辞官;神宗不悦,传谕指廷臣“沽名激扰”,悖逆犯上,大学士王家屏从中调停,神宗终于提出一个条件:明年春夏,廷臣无所奏扰,即于冬天建储,否则即于皇长子十五岁时再说。接着又改定万历二十年春天举行。以廷臣“奏扰”而为不立储的理由,这是皇帝与言官闹意气,持大体者,自有戒心;但这十年间,言者纷纷,已存门户之见,那些只顾自己激切快意、哗众取宠的人,不会体谅辅臣的苦心,沉寂一段时期后,终又上言,神宗除了治言者以罪而外,命展延一年立储作为报复。    
    万历二十一年春天,该是神宗践诺之时,却无动静,大学士王锡爵还朝,密疏建言,劝神宗不可失信。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神宗手诏王锡爵问大计

    七、神宗手诏王锡爵问大计    
    神宗答了他一通手诏,还是拿嫡庶来推托,王锡爵便又上疏,为拟“传帖”两道;这两道传帖,是两个不同的办法,一个是即时立储,另一个是先封两王:    
    朕虽有今春册立之旨,昨谈皇明祖训,立嫡不立庶,皇后年尚少,倘复有出,是二储也。今将二皇子并封王,数年后皇后无出,再行册立。    
    他拟是拟了,仍希望神宗采取即时立储的办法。这个希望几乎是妄想,等“并封”的传帖一出,士论大哗,传言此议出于王锡爵的密疏,所以颇受攻击。    
    这未免有些冤枉王锡爵,他的用意是,与其让神宗空言搪塞“皇后生子”再说,不如采取渐进的策略,目前两皇子并封王,数年以后奏请将皇长子册立为太子,岂非顺理成章的事?    
    于是廷臣交谏,有两种反驳的理由相当有力,一种是说:    
    皇上正位东宫之日,仁圣亦青年,庄皇帝不设为未然事以语大计。    
    庄皇帝为穆宗,“仁圣”指穆宗的陈皇后。当神宗六岁被立为太子时,陈皇后年纪也还轻,但穆宗并不假设皇后生子如何如何,来作为定立储大计的根据,则神宗又何可如此?这一疏是根本反对须立嫡之说。    
    另一种是:    
    皇上顾念中宫良厚,顾中宫春秋方盛,前星一耀,则所册元子自当避位,何嫌何疑?今以将来未期之事,格见在已成之命,恐中宫闻之,亦有不安者。    
    所谓“前星一耀”,指皇后生子。倘有嫡子,则先册元子自当避位,无所谓“二储”之虑。而现在诏谕皇皇,说要等皇后生嫡子,继承大统,则皇后心理上所感的压力甚重,自然不安。再则,皇后能不能生嫡子,其权操诸皇帝,皇帝不临中宫,皇后何能生子?历史上皇后失宠,徒拥夫妇虚名的事例甚多,只是禁帏之事,不可形诸章奏而已。这一疏是反对两皇子并封之议。    
    因为话说得委婉而有力,同时最主要的是,神宗亦根本无意于两皇子并封,那一道传帖原是为了敷衍王锡爵,所以见此诸疏,亲自封缄,手札致王,问他的意见。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并封之议廷臣大哗

    八、并封之议廷臣大哗    
    神宗的手札如何说法,王锡爵的密奏说些什么,虽无文献,亦可想像得之。在神宗,并封之议还算是对王锡爵“放交情”,则此时朝列有所质难,当然要责成王锡爵来应付;而王锡爵则“责无旁贷”,必定有所自辩,并坚持其原议,因而并封之旨如故。    
    于是廷臣大哗,在朝房当面诘责王锡爵,大吵一架。其时有个庶吉士——会试礼部一榜、殿试午门一榜,此即所谓“两榜进士”。进士中一大部分内用部曹,外用州县;一小部分朱笔亲点为“庶吉士”,入翰林院肄业,表示才堪大用,责其深造。到此地步,就被艳称为“翰林”,可以公然言天下事。上书王锡爵的庶吉士名叫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万历二十年的进士。他上书宰相,不必如后世在信封上写上“亲钧启”的字样,重重转递;亦不必顾虑不达宰相,或虽达而不得复,或得复而以“奉交下”字样开头,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他是赴朝房当面向王锡爵投书,王锡爵当场开读。    
    读不到数行,王锡爵就拉着李腾芳的衣服说:“大家都骂我,都未得事实真相,而我无以自明,所以我不服。像你所说的这番话,我受教。请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王锡爵如此动容,因为李腾芳说中了他的心事;而李的论列,亦确是读书有得、深明史事的警辟之论:    
    闻古贤豪将与立权谋之事,必度其身能作之,身能收之,则不难晦其迹于一时,而终可皎然于天下。公欲暂承上意,巧借王封,转作册立。然以公之明,试度事机,急则旦夕,缓则一二年,竟公在朝之日,可以遂公之志否?恐王封既定,大典愈迟。他日继公之后者,精诚智力稍不如公,容或坏公事、隳公功,而罪公为尸谋,公何辞以解?此不独宗社之忧,亦公子孙之祸也。    
    “贤豪与立权谋”这一段话,是绝好的史论。古来忠臣,相度事机,非屈身降志、“晦一时之迹”不足以斡旋大局时,常不计个人荣辱祸福,毅然自任,如我在《华阳教主》中所记,立宋高宗的吕好问,即为一例。但终得以“皎然于天下”,实非容易。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王锡爵痛悔失算

    九、王锡爵痛悔失算    
    历来储位为国本所系,宰相不得不言、不得不争,但所争所言,必须一本大公,使天下共见共闻;一涉隐秘,便有操纵的嫌疑,最易获罪于嗣君,亦最易为政敌资为口实。这就是王锡爵所犯的错误。    
    所谓“巧借王封,转作册立”,诚然是王锡爵的苦心,但外间并不明了。推断将来大位的继承,不归于皇长子即归于皇三子。如果归于皇长子,则依传统,他原该被册立为太子,王锡爵身居宰辅,不能力争,他是不会见他的情的;如果属于皇三子,那就更坏,因为王锡爵的密疏实在是曲护皇长子,基本立场正为抑制皇三子取得帝位,总而言之,王锡爵这个做法,将来会弄得两面不讨好。    
    当然,王锡爵也想过这些道理,只是想得不够透彻,他以为皇长子将来被立为太子,继统即位,自然会看到他手书的密奏,了解他的苦心。于是李腾芳点醒他说:“揭帖手书,人何由知?异日能使天子出公手书,传示天下乎?”这就是说,即使皇长子继统即位,不翻此案,但如有人攻击,说他建议“并封”的用意在拥立皇三子,嗣君以王锡爵当时不能为他力争,便未见得肯为他出示这些密疏,解释他的苦心。换句话说,王锡爵这个可以“皎然于天下”的证据,扼在别人手里,如果嗣君不肯出示,则追论前罪,足以祸及子孙。    
    这一下,王锡爵才如梦初醒,痛悔失算,竟至泪下。第二天上疏自劾,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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