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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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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大坐在教室的最后排,我个子矮,坐最前排。他上课老爱打瞌睡,可考起试来,成绩总名列前茅,这让一些孩子非常气愤,就想法子来捉弄他,在他睡觉时冷不丁把冰棍塞入他衣领里。他醒过来,拽出冰棍,啧啧嘴,就舔上了。
  那可是五分钱一根的冰棍,羡慕得我直流口水。
  李广大在学校最出名的一件事是有次上数学课,他又呼呼地睡了,坐他旁边的同学捅他,小声说,老师叫你上去擦黑板。他迷迷糊糊站起来,一个箭步往讲台上奔,二话不说,拿起黑板擦就擦,可怜那头发花白的数学老师辛辛苦苦满黑板的板书,一下子就被他弄成一个大花脸。老师气得抓狂,喝问他干嘛?他一脸委屈地说,不要你叫我上来擦黑板的么?老师就去拧他的耳朵,拧得他啮牙咧嘴的,于是,过了几天,这位老师再次推开教室门时,一砣裹在废纸里硬梆梆的屎从门楣处落下,准确地砸在他额头上。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李广大差点被开除,后来好像是因为他妈妈在学校里哭哭啼啼了一整天——也可能是别的原因,比如有人讲是校长睡了他妈,还不止睡了一次,说得有鼻子有眼,连校长那条用旧毛巾缝的平角短裤都讲了出来——最后,才得以记大过全校通报了事。我见过李广大的妈,甚是羸弱,走路歪歪仄仄,一点也不像穷人家里的,眉眼很俊,皮肤白里泛黄。她在家印刷厂做工,不是开那种轰隆隆响特带劲儿的印刷机,是挑字,整天趴桌边一个一个地挑出那些沉甸甸的铅字,再小心翼翼地放在模板内。那铅字真沉。李广大偷偷塞给过我俩个,一个字是“王”,一个字是“八”,我拿着它们到屋后玩,那里足够潮湿柔软,于是,挂满青苔绿藓的泥地上很快就满满都是“王八”了。这是足以令所有孩子都垂涎三尺的玩意儿。我哥叫我给他玩,我不肯。他就又告诉我爸。
  他真没出息,天生就是做汉奸卖国贼的料。
  我爸勒令我交出来,并皱紧眉头问我是从哪弄来的。我没交,吱唔着说别人给的,现在弄丢了。我爸就发火,说,这是公家财物,一定是从哪个单位偷来的,说不定人家单位上打材料就差这俩字用呢。我爸真是榆木脑袋,竟然叫我把“丢了的铅字”拿出来归还别人,还不停地追问我那“别人”是谁,并说我与贼混在一起,以后怕也是一个没出息的贼。我爸凶神恶煞的,但我不怕,我骨头硬,不怕挨打,一口咬定确实是丢了。我没出卖李广大。那两个铅字我早就偷偷藏好,我还明明记得自己藏在屋后墙缝里,可等事情过后,我再去找,它们已不在了。我怀疑我哥摸走了。我问他,他死活不承认,还威胁我,说我对爸爸撒谎。
  我讨厌我哥。他叫朱投仁。姓朱的就没像他这样的。那时,我虽未听过出铁椎杀晋鄙夺兵权破秦师解邯郸之围的朱亥,集理学之大成后世尊为朱子的朱熹,翻手云覆手雨一手把大唐江山撕成满目疮痍的朱全忠以及饿死不吃美国粮顶有中国人志气的朱自清先生,但朱元璋还是晓得的。“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元璋,十家倒有九家荒。”常有些河南口音的人挑着担子敲着梆子唱着曲子到我们这儿来。一般是乞讨,往门口一站,就唱开了,手边多半还牵着俩孩子,衣衫褴褛,眼神一律乌黑,滴溜溜打转。
  我对我哥说,朱家出了你这种人真是耻辱。你不配做朱元璋的子孙。
  我哥就冷笑,朱元璋有什么了不起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猎狗烹。我哥不知从哪学来深奥的话,我听不懂,被唬住,就没再理他。那时我的确不晓得朱元璋到底有啥了不起,而更觉得手舞禹王神槊收伍登降妖魔横扫大江南北开明王常遇春的第二子无敌王常茂盛厉害,这可能也是因为我在家里排行老二。当然,朱沐英、胡大海什么的也不错,可比起常茂,火候就差太远了,至于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算无遗策的刘伯温也不觉得有啥,装神弄鬼,一点也不好玩。很多个中午,我端着饭碗,守在爸爸房间五斗橱上那台尺许宽红灯牌收音机边,为的就是听常茂吼上一嗓子,哎哎哎——呔!
  3
  我与李广大成了要好的朋友。
  我忘了当初我们是如何建立起友谊,也许是在回家路上,我们都要经过一座石孔桥,石孔桥左边是一个小山,山上不长树,只长草,还有石头,石头是黑色的。山巅有所房子,孤伶伶地蹲着,一到放学时分,或蓝天如洗,或落日烁金,屋檐斜斜地挑入天幕,特别好看。我家住在石孔桥右边,沿灰蒙蒙的泥路往前走,穿过参差不齐一排卖日用杂货的小木寮,拐过弯,那排低矮的房子中的第三间与第四间就是我家了。我不喜欢回家。我爸老忙,我妈也忙。我哥是我讨厌的。
  我常趴在桥栏杆边看那所房子,看它是如何出没于各种颜色的云彩中。那时我看《西游记》大闹天宫的连环画,翻来覆去看了不下五十遍,我记得很清楚,孙悟空在与二郎神打斗——那大圣趁着机会,滚下山崖,伏在那里又变,变一座土地庙儿;大张着口,似个庙门;牙齿变做门扇,舌头变做菩萨,眼睛变做窗棂。只有尾巴不好收拾,竖在后面,变做一根旗竿——我就想,这山上的房子是否就是孙悟空变幻化成的土地庙呢?于是,不敢眨眼,生怕他突然现身,一直到眼睛都看疼了,这才揉揉,继续看。
  那天,李广大突然喊住我,“朱投歌。”
  我应了声,便回头,他光着上身,脱下的汗衫垫在左肩挎着的那个黄书包的带子下,他笑嘻嘻地看着我,“朱投歌。”
  我说,“李广大。”
  他把手从书包里摸去,过不多时,掏出一样东西,递来,“给你玩。”
  是一把自行车链子制成的火药枪,是新链子,上面还涂有泥油,枪柄是用老虎钳拗成的硬铁丝,再去家里摸出盒火柴,用小刀把火柴头上的磷刮在纸上,倒入枪腔,扣动扳机,就会“嘭”一声巨响。这是我们那时每个男孩所梦寐以求的家伙,我惊疑不定地看着他,他就笑,“给你玩两天。”他乐呵呵地把火药枪往我手上一拍,肩膀抖抖,就往石孔桥中间那条路走去了,边走走唱,“小嘛个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打……”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大方,但一直没问。
  也许是因为我们在班上都没有什么伙伴吧。我是性格孤僻,而他本来是有很多伙伴的,可自从他妈在学校哭过后,与他玩耍的伙伴就越来越少了。
  李广大带我到处去弄好吃的东西。我们俩活像两只直立行走贪得无厌的害虫。青羚角、莴苣菜心、红薯、蚕豆荚、豌豆,虾,以及某种叫不出名字的灌木细枝——剥皮,掐尾,淡紫色一小段,放入嘴里嚼,略苦,微涩,却嫩。还有辣椒,红的,或绿的,最好是那种尖尖的朝天椒,摘下来,洗净,放玻璃罐内,撮上点盐,过些日子拿出来嚼,可好吃呢。对了,还有麻雀儿,要想弄到它们可不容易,一般是拿弹弓去射。弹弓的架子倒不难弄,山上到处都有结实的小树叉,就是用做皮筋的从自行车轮胎上剪下来的皮带难搞,得去街头满手污泥的修车师傅那偷。
  李广大就有一把弹弓。
  我们常汗流狭背地奔走在烈日下,听到鸟叫,屏声静息,小心翼翼地挪过去,再从裤兜里掏出精心挑选出一般大小浑圆的小石子,拉开弹弓,瞄准,啪一下,射出。麻雀真好吃,裹上一团田边粘性较强的黑泥,泥里再撒入点从家里摸来的盐,捡些枯枝,找僻静背风处,生起堆火,等黑泥发脆,开裂,颜色变白,踩熄,手忙脚乱地扒去它,撕去泥,要很小心地撕,既能撕去麻雀的羽毛,又不至于损坏麻雀的皮肤,然后往嘴里塞,真香,香得连舌头也想吞下去。
  李广大的妹妹叫李小花,但李广大背着爸妈时总叫她小逼壳。她老跟着我们,老爱大惊小怪地叫出声,害得那些麻雀扑腾腾就飞远了。
  李广大这时会沉下脸来骂,“小逼壳。”李小花就往后退几步,眼睛睁得大大的,小脸涨得通红,鼻尖泌出汗珠,似是惊恐,可过不多时,又凑过身,拼命地朝正葡伏在草丛里的我们打手势,示意麻雀又飞回来了。她的动作太大了,麻雀呼啦下又高高飞起。我也不喜欢李小花,她的鼻涕太长,老挂着,哧溜哧溜地响,头发又干又黄,稀稀疏疏,一点也不好看。我与李广大就会想方设法甩脱李小花,一般是跑,互视一眼,撒丫子就朝远方跑去。李小花便在后面追,边追边喊,“哥,哥啊”,声音颤颤的,听起来就似没发育成熟的小母鸡在打啼。
  4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在堂屋门口喊“李广大”,李广大还没应声,李小花就从屋里蹿出来,头上扎着朝天辫,一耸一耸,“朱投歌”。
  我没理她,她怯怯地又喊了声,“朱投歌。”
  我说,“你哥呢?”
  她说,“在河里玩。他坏死了,拿石头扔我。”李小花撸了把鼻涕,样子显得份外委屈,手一甩,鼻涕落在门槛上酣睡的老人的脸上,吃了一惊,吐出舌头。老人却没睁眼,头歪了歪,伸手在脸上胡乱摸了几把,喉咙里咕噜一声。李小花嘘了声,拉起我,往屋后小路上走,“你知道吗?她吃饭可凶呢。这么大的碗,要吃俩大碗。我爸说老逼壳再不死,咱家就得去喝西北风了。朱投歌,西北风到底是啥?好不好喝啊?”李小花拽着我的手,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蹦蹦跳跳。看来,是我的到来,给了她再去李广大身边的勇气。我没吭声,我才懒得理她。我把她的手甩开,她又执拗地握住,“朱投歌,你教我游泳吧。我哥不教我,他坏死了。”她的小手冰凉冰凉。
  李小花说了两声,“他坏死了”。
  
  李广大那天就真的被水淹死了。
  当我在河边找到了李广大,他正在水里扑腾来扑腾去。中午的阳光打在他脊背上,溅起一串串湿淋淋黑色的火星,河面波光鳞鳞,甚是湍急。他看见我,就嚷,“你咋带她来了?”我说,“她自己跟来的。甭理她。”然后,我开始脱衣服,脱得赤条条,一个筋斗扎入水底。水很凉,骨头都要酥了。我游过一阵,就往河对面游去,那天的蝉叫得特别凶,一声高,一声低,声竭力嘶。我打算去弄几只青羚角,天热得厉害,嗓子眼冒烟。
  等我回来,河里已不见了李广大,河边也不见了李小花,水流哗啦啦,沿河床发出叹息。草丛里有悉悉嗦嗦的响。整个世界突然就静下来。蝉的叫声一下子变得非常遥远。一阵没来由巨大的恐惧猛地扼紧我,扼住咽喉,用力地勒。他们上哪去了?我叫起来。我都快喘不过气来。阳光把我的声音扯得七零八碎。我光着身子,沿河滩来回跑,拼命地喊,“李广大。”
  然后,我喊“李小花。”
  没有人回答我,脊背处火辣辣地疼,我听见自己心里的呜咽,真的,那么大的阳光活像一记又一记狠狠的巴掌,不停地扇在我脸上,眼前不断冒出闪闪的星。我吼起来,继续喊。我永远也不法忘记那种恐惧以及那种深入骨髓的突如其来的孤独。我被扔入时间的旷野里,一个人,不管我朝哪个方面跑,我都跑不出去。身边熟悉的景物幻化成一种有粘性的白色胶质,我逐渐分辩不出它们的模样。越来越多的汗水争先恐后地从毛孔里跳出,被阳光一抖,搓成千百根坚硬的钢针,扎得周身都痛,很快,疼痛消失,身体就似被紧紧包裹在一张正被暴晒的牛皮里,肺变成冒着火星的炭,脑海一片空白。
  我渐渐地停下脚步,开始认定是李广大带李小花回家了,我甚至回去捡起那几个青羚角,吃过半个,把它们一个一个扔入水里,再穿上衣服回了家。
  李广大死了,李小花也死了。后来的事,我是听人说的。黄昏的时候,大人们捞出他们的尸体。李广大的左脚被河底两块石头卡住了,而李小花的尸体则出现在下游,被几根枯树枝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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