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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最小说 第十三辑-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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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摇头笑。这家伙,按照我们先前商量的计划,她会先爬上去做些准备工作,为后面装神弄鬼夯实基础。她的背包里应该有放番茄酱、破收音机、一些长长的碎布条、塑料假人头、一只血淋淋的假手、假眼珠、鬼火
  打火机、三张鬼怪面具,甚至还有一件用荧光颜料印了骷髅骨架的黑色披风等整人玩具。
  以前老人常说,人吓人,吓死人。在开始爬山的时候,我心里一半是兴奋,一半开始隐隐地感觉不安。到底担心什么也说不上来,莫非我自己先胆寒了?我和拉拉爬了一半,低头一看马晓崇还是站在原地仰着脖子观望,犹豫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始跟上来。
  我至今也清楚记得到达山顶时的情景。
  大得骇人的圆月光芒清冷,笼罩四野。密林围绕的山顶中央有一块球场大小的平地,长满膝盖高的碧草。草地中间有一幢孤零零的房子。我和拉拉都愣住了,没想到竟会有一幢房子,而且还带着尖顶,顶部还有十字架——居然是一座小教堂!
  太匪夷所思了。垃圾堆起来的荒山顶上竟有一座看起来还蛮新的教堂?
  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肺的芬芳香气,我蹲下身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一片碧草原来全是茉莉花田!皎洁月光照耀下,绿油油的叶片间,成百上千的白色花朵纵情绽放,散发出浓郁馨香。
  就在我和拉拉愣神时,马晓崇跌跌撞撞地爬上来了:“哎?原来山顶这么美?”
  我拿手肘撞撞拉拉,“太诡异了!你觉不觉得有点不正常?今天可是中元盂兰盆会……”
  拉拉两眼炯炯放光,“你瞧啊——”
  只见教堂的两扇木制大门缓缓被推开一扇,门后伸出一只手来朝我们挥舞:“快进来……”那只手在月光下温润如玉,姿势曼妙,为什么这样眼熟?我的娘哦,原来是陈岚那丫头。她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已经一个人进去踩点了!
  我咽口口水,握紧拳头,挺胸抬头朝教堂大门径直走去,拉拉和马晓崇尾随在后。我们每一步都踩在茉莉花田里,圆月、繁星、香花、教堂……一切如梦如幻。
  木制大门厚重,推开时颇要费些力气。门上有黄铜镶嵌的美丽花纹,门环则被铸成一串茉莉手镯的式样,十分精致。进入屋子,才发现这教堂内部完全是空置的。没有带靠背的排凳,也没有可供牧师神甫授课用的讲台,只是一幢空空如也的房子。面积大概有80平米,屋顶很高,没有廊柱,四壁有高而窄的窗户,都用彩色玻璃镶嵌拼贴而成,图案也是一串串的茉莉花朵。月光穿越玻璃照射在砖石铺就的地上,形成美丽无比的光斑。
  其实当时我们都已经感觉到古怪,只是这一切太过华美,就算是场梦都舍不得惊醒,大家警戒的神经也完全放松了。“鸟,这可太漂亮了!比佘山上的圣母大教堂还漂亮!好像
  漫画里的场景!”陈岚雀跃着。拉拉掏出随身携带的超薄
  数码相机拍摄玻璃窗户。马晓崇也连连赞美。大家似乎都忘记来这里的根本目的了。
  我四下查看,心下纳闷,“赤佬山”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教堂呢?而且建造样式、内部陈设都十分怪异……今天可是七月半阎罗宝殿鬼门大开之日……呸呸呸,我老人家最不信就是鬼神之道,再加上左有比鬼还精灵古怪的拉拉,右有胆大恶搞连鬼都头痛的陈岚,有什么可怕的!
  光月道重生美丽(二)
  赏玩了半晌,陈岚提议道:“快子时了,开始请笔仙吧!不够胆的,现在就请先下山!”说着,从背包里抽出一卷拿废报纸包着的白纸,摊开在地上。我们四人挑了有月光斑的地方席地而坐,就着亮光,我拿笔在纸上按电话键盘上的数字键排列方式写好从0到9十个数字,再在上方写“是”、“否”,下方写“男”、“女”两字。这是请笔仙的标准格式。
  我有个女性朋友体质特异,生性纯净,阴气极盛,她算笔仙常常应验。为此她男友下了禁令不准她算,但她有时候还背着男友偷偷算,每请一次,她男友就必拉肚子,屡试不爽。到后来,她男友只要拉肚子,就知道她在请笔仙。而她也曾经十分成功地预言了我几位朋友的恋情动向,精准到让人咋舌的地步,人称“小神婆”。
  我和拉拉请笔仙从来没准过,总感觉这调调是心理暗示造成,根本没什么仙啊灵的,所以想好了只是摆个样式,拖住马晓崇,再由陈岚扮鬼怪唬人恶作剧。当下,我们四人出拳“黑白配”,决出拉拉和马晓崇两人先开一局。拉拉提起黑色水笔,和马晓崇一起握住,静垂于纸面上,凝腕不发。不一会儿,笔尖开始滴溜溜地在纸上转起圈来。我心下暗暗好笑,拉拉也斜眼看着马晓崇,似乎盘算该整些什么让人心慌的问题。
  “我感觉是你在动!”马晓崇突然抛了笔,站起身道,“我们换个玩法!”
  “你说!我一定奉陪!”拉拉也有点微怒。
  “你们看这空房子,正好可以玩‘四角游戏’!”马晓崇伸开臂膀,做着夸张的动作。
  “四角游戏”就是四个人拿布蒙眼,分立在房间的四个角落,按顺时针方向,角一人摸墙前行去拍角二人肩膀,同时止步于角二,而角二人被拍到后摸墙前行拍角三人……依次类推,角四人走到角一时拍空,就击掌示意,随后继续前行——传说玩到后来,会听不到拍掌的声音——就是说,明明四个人的游戏,玩出第五个人来了……
  我觉得情形有点诡异。马晓崇向来最是胆小,而看他今夜的状态,却显得亢奋异常。这七月半的荒山上怎么还会有一座教堂?我们真的是准备充分来捉弄马晓崇的吗?看他那激昂的模样,我怎么有点心胆微寒的感觉,似乎今夜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意外的事情……
  花园被冬天埋葬
  作者:陈晨
  在一本厚重的笔记本的第一页,我整整齐齐地记下了《Vincent》的歌词,是Don Mclean70年代的歌。
  Don Mclean在歌里面对他说,现在我想上帝知道你要对我说的话,你受着如此的煎熬,你尽力想摆脱这一切。但是无法摆脱,他们仍旧让你倍受折磨。也许,他们将永远煎熬着你。
  他是Vincent。文森特,凡高。一个永远被煎熬着的男人。
  在画店里买过他的一幅装饰画,《满天星斗下的罗纳河》。作于1888年9月,是他去世的两年前,他自杀于1890年。自杀在基督里被视作罪恶,只有不相信上帝和被魔鬼指控的人才会自杀。所以,他死后不能葬入教堂的墓地里,不能立十字架。他的尸体被弟弟提奥带走,葬在庄园里。不到一个月,他的弟弟也永远地和他躺在了一起。
  那幅画中,繁星像黄色灯笼一样硕大而明亮。渔船的灯火被拉得很长,隐隐约约地在画的一角,有一对老夫妻弯着腰背对着明亮的河水。我相信这是他在深夜亲眼所见、所感、所画。他质朴的画有一种真实的特质。
  也收集他的自画像。也曾经迷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如此细致地解剖自己,孤独的人,敏感的人,关注生命的人,还是真实脆弱的人。
  通过网络书店买了一本他的传记《亲爱的提奥》。一个星期后便寄到学校里,很厚的一本书,被数只袋子包着,完好无损,打开的时候,感觉里面有温暖的气息。书全部是他所写,由他写给弟弟的部分书信组成。应该说是一本他的家书。
  被翻译成中文的有50万字,并且只是他的一部分书信。终于了解,他的生活除了绘画,还有写作。他的思考和表达已不仅仅局限于绘画,还有文学。
  在空闲的时候都在阅读这本书,字很小,阅读速度缓慢,是害怕遗漏了什么。在文字里,也体会到了他的挣扎、煎熬和无力摆脱。
  在文章里,很多人的评论中都对Vincent有所耳闻。艺术家的死亡都往往被赋予精神病的特质。而现在,却往往被世人所推崇。这是个没有诗人的时代,却一直在颠覆某些伦理。
  提及Vincent,便想到了葵花。不是我最喜欢的花。但是,那种大而矜持的花朵昭示着坚持和理想。
  2007年的夏天。我认识了晓晓。
  她是第一个对我提及Vincent的女孩。她说,知道么,这个男人的画,摸上去是烫的。
  那段日子,在山上的画室里,我和一群学美术的孩子在一起学绘画。大多数是准备考美院的孩子,晓晓是其中的一个。而我,只是因为假期的无聊,在这里学简单的素描打发时间。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淡然却充实的时光。一连十多天,都住在山上,仿佛与这个城市隔绝。每天早上,都可以听到昆虫繁盛的鸣叫声。在夜晚,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城市夜空中稀落的星星。英俊的美术老师带着我们在小树林里写生。他是美院的毕业学生,自己在山上建了房子搞创作,也带学生画画。他仅靠这个营生。
  画室里大多数都是开朗热情的孩子。而晓晓,她话不多,起初,我对她几乎没有任何印象。
  直到后来,我才渐渐注意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因为在课程结束后,她依然会在画室里,默默地对着石膏像画一个小时再离开。
  很多个黄昏,画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而我们却很少交谈。只是偶尔用破旧的CD机放Keren Ann的歌。
  只不过,她曾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她的梦想。考美院。当画家。去巴黎郊区一个叫奥维尔的小镇,寻找那座消失的黄房子。
  花园被冬天埋葬
  我看到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有坚定明亮的光在闪烁。
  她说,你知道Vincent的死亡吗?
  1890年的夏天。Vincent背着画箱在田野漫步,眼前出现了幻觉。他感觉有一群黑黑的乌鸦笼罩在金色的麦田。Vincent说,乌鸦就是死神。他来召唤我了。于是,他带着一支手枪,来到了麦田,朝着幻觉里的乌鸦开了一枪。而子弹,射进了他的胸口。
  或许,他会觉得那群乌鸦不仅吞噬了光明,还吞噬了他的梦想。他的梦想一旦丢失了,他就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他的内心是一把火,孤傲绝决地燃烧着。
  我知道,晓晓是那样喜欢Vincent。那样喜欢葵花。
  她告诉过我她的一个梦。
  梦里有两座大山。大山之间有一条小路。她沿着小路往里面走。但看不到明晰的尽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不停地往前走。最终,她看到了光线,视线也豁然开朗。只不过,她看到的不是世外桃源,而是黑黑的土壤和盘旋在头顶的乌云。那是一片平原。没有人。没有任何生物的迹象。空旷得另人窒息。
  但那片平原的土壤上,生长着两株葵花。一株朝着灰色的天空。
  一株被折断,匍匐在平地上。
  我不了解这个梦的真正含义。只是,那株被折断的葵花,是Vincent吗?
  因为暑假的结束,我离开了那里,不再学画。而晓晓和那些考美术的孩子,继续留在山上,日日夜夜地画着。
  我又开始了以前的生活。早晨骑着单车上学。傍晚带着沉重的作业回家。整日盘算着自己已经少得可怜的分数。
  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收到了晓晓寄来的明信片。每隔几天就会收到一张,上面的字很少。
  她说,晨,我现在开始画色彩。开始尝试着自己配好看的颜色。
  晨,我每天都会看到太阳一点点地落下去。
  晨,山上的虫子依然那么多,手臂上又多了好多小红点。
  晨,你还记得Vincent吗?
  ……
  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Vincent》。
  在很多个深夜,疲累地做完一天的作业。关掉台灯。走到客厅里,把身体陷在沙发里。戴着耳机听《Vincent》。只是,那么平淡的歌,却会在黑暗里,听得眼睛发红。
  我也时常会想起晓晓。怀念那个在画板前孜孜不倦的身影。黄昏脆弱的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九月份,我收到了晓晓的信。
  信的内容很长。我只记住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或许,是我不敢去记得。
  她说,父母
  离婚。她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已没有钱去学画画。只有回原来的职业高中读书。
  她说,是不是真的只有当我们学会放弃一些东西的时候,才预示着我们长大了。
  那么,成长是不是一件极其伤人的事情呢?
  现在,我开始写小说。
  我把Vincent,把他的画都写进了小说里面。只是,写着写着,眼睛里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流出眼泪。或许,只是天气太过潮湿的缘故。
  在写作的时候,我会想起Vincent。
  其实,他就是一只乌鸦。飞行在麦田里的乌鸦,说着听不懂的语言。他的声音从来不会被人们喜欢,但是,谁也不能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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