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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寒钟 by 苏芸-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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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领着沈默进了家安,阿铭照例在车里等。早在九年前,刚认识陈扬的时候,沈默就暗暗感叹过当情人比当手下好——至少情人不用饿着肚子在车里动辄等四五个小时。这么想着,他突然觉得有些尴尬,今天自己又是以什么身份陪陈扬来这的? 
菜上得很慢,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沉默不语地喝着红酒。水晶吊灯的的光暧昧而浪漫,陈扬背后是紫色的幔帐,光影撒在他脸上,绘出一片光与暗的纹路,沈默惊诧这九年来他竟然一点都没变,始终都是一样的深沉英俊。 
陈扬抬起头来,发现沈默在看自己,于是放下酒杯,对他笑了笑,神色温柔。 
“想什么呢?” 
“想起以前了。”沈默的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一点,“扬哥第一次带我吃西餐,吃的就是法国菜。我第一次吃西餐,不会用餐具,慌得很又不敢说,只能在进门的时候拼命看别人是怎么用的,好在没出丑。” 
“我那时候就想,这小孩怎么这么机灵。”陈扬的笑意更深,“沈默,我们很久没一起吃饭了。” 
沈默干巴巴的笑两声,正打算吹捧他几乎敷衍过去,陈扬又说:“你和那时比,变了不少。” 
“但扬哥没变。” 
陈扬没答话,端起酒杯喝干了杯里的酒,沈默那起酒瓶帮他倒酒,深红的液体在杯子里激起一团暗红的花。 
陈扬的外表的确没变,沈默却知道在他头上,多了一处被头发掩盖住的枪伤。当年林勇一枪打在他头上,他那时的情人带着他的“尸体”逃走,人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却在一年后卷土重来,逼得林勇跳楼,夺回了大哥的位置。 
沈默很难不去猜想,那时跟在他身边的情人,现在到哪里去了?能共患难,就不能同安乐么?当然,和陈扬在一起,离传统意义上的“安乐”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菜很快上来,两个人气氛融洽地吃着,间或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家安有台极古老的钢琴,平日里无人去动的,今天竟然有个女孩子打开琴盖,让黑白的琴键汩汩流淌出华音。 
音乐和灯光自能营造出一种氛围和魔力,沈默望着对面的男人,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十八岁的天真少年,带着尊崇而敬佩的眼神仰望着陈扬,对他给予自己的点滴温情而感激不已。 
沈默突然觉得愧疚起来。 
他的初吻,初夜,以及许多的第一次都给了陈扬,但陈扬给予他的,却比从他这里拿走的要多的多。陈扬从来没在任何事上逼迫过他,甚至连上床这件事,都是他因为心怀感激而心甘情愿的。陈扬对他未见得有多上心,但总是很温柔,自己年少时尚能对他的温柔满怀感恩,但年岁见长,洞悉了陈扬残暴冷血的一面之后,就再也无法消除心里的戒备。他习惯了算计得失,就无法相信一个人肯不计回报的帮助自己——然而仔细想想,他竟然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回报陈扬。 

音乐还在缠绵流淌,陈扬叫来侍者结账,示意沈默离开。 
两个人上了车,沈默还沉浸在刚才的愧疚心境里,那音乐和灯光仿佛变成了一种气场,寸步不离地笼罩着他。 
天已经黑了,车里没开灯,街边五彩的霓虹照进车里,在陈扬脸上也流淌着变幻的色彩。夜晚的北京仿佛被施了咒语的传说之城,浮光流岚,光怪陆离,繁华迷乱里透出些微的寂寞哀伤。 
“扬哥,我们去哪?” 
“就快到了。” 
沈默忍住了不再问,果然五分钟以后阿铭就将车停在一家KTV门口。沈默不明所以地下了车,目瞪口呆地看着阿铭陪陈扬走进了KTV的大门口。 
他跟上去,不明白陈扬为什来领他来这里。 

进了KTV,他发现偌大的大堂里竟然没有一个客人。阿铭走到柜台前,对个领班模样的人说着什么,陈扬走到另一边的沙发上,示意沈默也过来坐。 
大堂装饰得很富丽堂皇,看得出这家店很高档,陈扬从烟盒里拿出一枝烟,沈默立刻拿出打火机帮他点燃。 
“沈默,这家店怎么样?” 
不明白他这么问的用以,沈默迟疑了一下说,“很好。” 
“之前一直交给他们弄,我也是头一次来,等一下你陪我上去试试音响。” 
沈默这才恍然大悟——这里是陈扬新开的店。 

阿铭走过来,“扬哥,他们等您上去呢。” 
陈扬站起身来,沈默紧随其后。KTV有三层,装潢的颇为气派,大概转了一圈,阿铭领陈扬走进一个包房,说是这里的中包。 
说是中包,但也大得可以,房间里有电脑可以上网,沙发足够七八个人躺着睡觉。阿铭叫人送了酒和饮料过来,就无声地退出去,关好了门。 
点唱机已经启动,自动播放着最近的几首新歌,陈扬端着酒杯,半靠在沙发上,“沈默,试试音响。” 
沈默本想问问陈扬想听什么,但临问出口又觉得古怪。唱歌演戏是他的本行,就跟看病是医生的本行一样。他可以在八万人的体育场里唱歌而不觉紧张,但在这个包厢里,对着陈扬唱歌,却让他觉得格外别扭。 
陈扬仿佛看出他的心思,“随便唱个你想唱的。” 

陈扬喜欢英文老歌,沈默从语种点歌里挑有把握的点了一排,攥着麦小心翼翼的唱。他唱歌的时候努力盯着屏幕,唱的中规中矩,七八首下来,比开场演唱会都要累。 
陈扬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沈默终于在间隙里扭头看了陈扬一眼,却发现他仰头靠着沙发,半闭着眼睛,似乎是睡着了。 
灯光调的很暗,沈默放下麦,凑到他身边看了一眼,看到陈扬紧闭的眼角有细碎的纹路。 
他眼底一片暗沉的青色,显得极为疲倦,沈默平时见到他,只觉得他是个强势深沉的人,却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疲惫的神色,甚至,显得有些苍老。 
这四年的时光,于他漫长而难熬,在陈扬的身上,也并非是停滞的。 

沈默静静的坐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继续唱下去。预选的歌曲唱完,他偷瞄一眼陈扬,那个人半靠在座椅上,呼吸轻缓,一动不动。 
他调出点歌画面,点了首自己最喜欢的《DESPRADO》,沈默开过十几场演唱会,每次他都想唱这首歌,每次都被公司否决。他的声线是干净明朗一路的,并不适合这种苍凉嘶哑的调子,然而他还是执拗地喜欢这首歌,总得找机会来唱一唱。 
前奏不长,屏幕上的MV不知是哪里剪辑过来的,驴头不对马嘴,沈默干脆微微闭上眼睛,不去看屏幕。唱过太多次,歌词已经烂熟于心,他慢慢的、清晰地唱着,渐渐忘记了身边还有个睡着了的听众。 
没有太大起伏的旋律,平淡的低音,沈默的声音薄凉如水,在暗沉的光线里丝绸一样划过。没有刻意凄凉嘶哑的寂寞,只是一路的云淡风轻,略带一点点沧桑的感触。 
他唱完最后一句,仍然入神地听着吉他的声音落寞的流淌,一只手却突然搭在他肩膀上。 

陈扬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就坐在他的身边,沈默惊得几乎把麦克丢开,“扬哥,吵醒你了?” 
“唱的很好。” 
放在肩膀上的那只手微微的用力,然后陈扬慢慢的靠过来,眼神温柔地略微侧着头。这个姿势沈默再熟悉不过,是他准备接吻的姿势。 
沈默愣在原地没有动,陈扬极缓慢地前倾着身体,两个人的鼻尖相碰了。沈默的鼻尖冰凉,陈扬停顿了一会,两人的鼻尖摩擦了几下,这个动作竟不可思议地充满温情。 
然后,陈扬的吻落在沈默的嘴唇上,身体自然有行为的记忆,两个人熟门熟路的亲吻着,开始很缓慢,随后越来越激烈。 
陈扬身上有薄荷和烟草的味道,让沈默生出一股无端的怀念。他和陈扬有多久没接吻了?五年?六年?横亘的时光在这一刻被打碎,飞舞着铺天盖地的碎片,营造出一种久远暗淡的幻觉。沈默模糊的想着,那个时候,他还没遇到关远,林勇也还没死,他的未来在动荡里一片光明——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 
沈默有些眩晕地靠过去,手滑上陈扬的腰。然而在陈扬的手掀开他衬衫下摆时,沈默却突然像被火烫了一样躲开,“扬哥,外面能看到。” 
包厢的墙上半部分是磨砂玻璃,从外面隐约能窥见里面的情景。但话一出口沈默就发觉,自己在慌乱之中找的这个借口并不怎么好——陈扬上楼之前吩咐过不许人打扰的,整个楼层连一个人都没有。 
他刚想解释一下,陈扬却已经放开他,沈默尴尬地转过身,搭讪着拿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选曲全部放完,屏幕黑了一下,欢快的唱起某韩国乐团的新歌。 

沈默正犹豫着要不要继续点歌,陈扬却已经站起来,向门外走去。沈默忐忑不安地着他下楼,阿铭正笔直地坐在大厅,等他们下来。 
沈默刚走到门口,阿铭已经飞速把车开了过来,他替陈扬开了车门,然后坐在陈扬身边,特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车向亚运村的方向开去,很快出了市区,沈默憋了半天还是开口问:“扬哥,我们去哪里?” 
陈扬靠在椅背上,微闭着眼睛,仍然是很疲惫的神色:“我家。” 

房门打开的一瞬间,灯火通明,陈扬出门似乎是不关灯的。沈默从不知道陈扬在北京有房子,而且还是在玫瑰园的房子。 
鞋柜设计得很艺术,沈默从旋转式的柜子里找出拖鞋来穿。陈扬并不招呼他参观房子,径自去冰箱里拿饮料,沈默颇有些拘束的张望了几眼,然后在客厅坐下。 
客厅装修得很有格调,明快的地中海风格,红黄|色调分明,满眼都是有规律的几何图形,地毯和窗帘、沙发垫显然都是手工的,房间里装饰很少,茶几上整齐的摆放着书本和果盘,果盘赏心悦目到显然不是用来吃的。 
陈扬拿着几罐啤酒走进来,沈默接过啤酒放在茶几上,由衷地赞叹:“房子真漂亮。” 
“请人弄的,好看是好看,总怀疑是假的。” 
沈默闻言环视了一圈,果然那明丽的红黄效果活像是用彩纸糊出来的精致工艺品。 
“扬哥怎么会想在北京买房子?” 
“很早前买的房子,住过一段,后来又回香港了。” 
沈默点头,拿起一罐啤酒喝了一口,清凉的感觉很舒服,他很快就喝掉了半罐。 

“你胃不好,少喝点。” 
“没事。”沈默一鼓作气干掉一罐,“最近好多了。” 
“沈默,你那房子是租的?”陈扬也拿起一罐啤酒,打开。 
“恩,刚搬的家,先住这吧,条件还行。” 
“你不准备买房子?” 
“没钱啊。” 
“还差多少?” 
沈默悟到他的意图,发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哭穷的嫌疑,连忙改口:“也不是,主要是不着急买房。今年都挺忙的,在家里也住不了几天,过一阵再说吧。” 
陈扬轻微地皱一下眉,慢慢喝着手里的酒,“沈默,公司对你怎么样?” 
“很好,都挺照顾我的。”沈默放下啤酒罐,极真诚地说,“扬哥,还得谢谢你。” 

沈默原本准备了长篇的致谢词,然而只说了一句,他就敏锐的看到陈扬目光里闪过一丝不悦。 
他识相地闭嘴,搭讪着又拿起一罐啤酒,两个男人就这么靠在沙发上,相对无言地喝着啤酒,很快地上就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啤酒罐。 
哈尔滨人从小把啤酒当成水喝,七八罐啤酒只是让沈默轻微的有了醉意,然而尿意却远比醉意明显。沈默在豪华明亮的洗手间里解决了问题,洗手的时候,他发现陈扬的所有洗化用品都极整齐的摆成一行,连毛巾也都整洁笔挺,整个卫生间没有一处凌乱或肮脏的地方,雪白的地砖和墙壁,这种洁癖般的的整洁让他想起某些场所,比如医院。 
陈扬的家很大,沈默走出洗手间,晕头转向地撞进一个亮着灯的房间,才发现那似乎是陈扬的书房。墙的三面都摆这书架,整齐的垒着些并不成套的图书。靠近门口的地方有一张红木的书桌,上面摆着寥寥几个装饰品,一个银色的相框格外显眼。 

沈默随手拿起那相框看了一眼,里面镶着一张八寸的彩照,似乎是用像素不高的手机拍后洗出来的,画面并不清晰,有细小的马赛克。 
照片上是个年轻人,穿着白衣,一望而知是医生或医务人员。他的长相并不出众,只是干净顺眼而已,笑容很淡,宁静悠远。 
背后响起脚步声,沈默慌忙把照片放回原位,回头对陈扬笑笑:“这房子太大了。” 
陈扬不做声,走到桌边,拿起那个相框,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把相片朝下,倒扣在桌子上。 
沈默并没想发问,陈扬却突然说:“他就是俞夏远。” 
沈默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然而会让陈扬这样郑重其事提起的,不会是别人。 
那个救了他又离开他的恋人,原来是叫做俞夏远,沈默不由得想象着他和陈扬一起在这栋房子里生活的情景——这房子里过分的整洁,是不是他留下的印记? 
沈默并不是多嘴的人,但他敏锐的察觉到,陈扬望着他的目光里,有一丝隐约的期待。 
他是盼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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