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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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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制住我,我不会给他们这种机会。

  你必须自己找到阻拦我的办法,兄弟,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找到。

  并非很多人有过我这种经历。如果你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告知,将来要进入到NBA打球,那么你在意志上就不会象我这样坚定。我必须要努力抬高屁股爬过一大堆大便,才能得到今天的地位,记得那地下通道吗?我知道意志力有多么重要。

  有些教练会指定某个球员来对付我丹尼斯·罗德曼。你知道我怎么做吗?我会说:“好啊,很好啊——我接受这项挑战。想办法把我弄伤啊。”如果你想让我受伤,很好,那就得找个比我还狂野、比我更疯狂、比我还能搞怪的家伙来,这是唯一能成功的办法,而我还不知道此人会是谁。

  你知道吗?我甚至于不确定世上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呢。






nba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自传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






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

  谈到篮球场上的种族问题,这件事情很简单:一名黑人球员知道他可以在球场上把白人球员修理得很惨。他能击败白人球员,他明白这点。就这么简单,也不会让人觉得惊奇。黑人球员总是有这种感觉。打从心里明白。

  不过,事情也并不全是那样。约翰·史托克顿打后卫,联盟里无人能及;丹尼·安基强悍球风数一数二;“大鸟”伯德数项兼备,层次更高。我要谈的是态度问题,黑人球员自发性地认为随时都可以击败白人球员。

  相较于白人运动员,黑人运动员易将所参与的运动项目视为一场战争。尤其黑人篮球员更是每一次都想打赢这场战争。我观察所得是这样的,黑人球员把每一次的比赛都看成是自己投入全部的声誉做赌注。

  我认为原因在于运动对黑人比较重要吧。他们一直都是如此,虽然也有例外,不过大多数的白人孩子拥有较多的机会。象我这样在国宅长大的黑人小孩,就没有这么多的机会。两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白人运动员在许多领域都可以发挥,白人也可以做很多种不同的行业。暑期找打工的机会也较多,能够上比较好的学校,升上高中与大学的机会亦较高。在运动方面,白人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打球,但是不会拿来当成职业。

  黑人同样具有开放的世界等着他们,只是很多时间里他们看不到罢了。就读的学校或许差劲,老师或许漠不关心,父母或许也不在身边。出身贫困的黑人子弟于是把运动视为首要,其它的事都是次要的。他从电视与广告里面学到运动是出人头地的捷径,他看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脱离贫穷:运动或贩毒。这或许不正确,但实情便是如此。出身郊区住宅的白人子弟就不会有在运动方面想要成功的强烈动机。

  对黑人运动员来说,年轻的岁月里竞争是如此的激烈。打从在街头玩耍开始,便能感受到艰难,拚了命才能成功。

  我同时相信,黑人必须更为努力与优秀,才能得到接纳。他们必须要更上一层楼。在篮球方面或许不是这样,可是在别的运动项目,除非黑人运动员相当优秀,否则难以被社会接纳。白人橄榄球四分卫表现平平仍然可以保持其位置,黑人要能担任四分卫就必须是明星级球员,如果不是明星级球员就只能当接球员或是防守后卫。

  若能看到黑人曲棍球员,那就算是奇迹出现了。黑人在成长过程当中,接触不到曲棍球,因此若一名黑人想要玩曲棍球,首先要能得到机会,然后他必须十分优秀,如果不是,他就无法得到机会上场。

  黑人主宰篮球,就如同白人主宰曲棍球一样。我不相信科学研究关于运动天赋等等说,我认为黑人的主宰篮球,与黑人比白人更喜欢、更需要这项运动有绝对的关连。

  谈到种族问题时,我必须提到进入NBA第一年球季最后所发生的事。当时塞尔特人队在东区决赛击败我们,我在赛后发表了对伯德的评论。

  那一系列比赛相当激烈,我们在波士顿输掉第七场,比数是117:114。之后,在更衣室里发生了许多伤心事,外人有所不知。我们认为自己是比较强的队伍,同时我们对于波士顿花园球场里球迷对待我们的方式觉得愤愤不平。在整个系列赛事里,球迷对我们任意叫骂,口不择言。他们针对球员的母亲、妻子、女女咒骂,还包括篮球。那是我面对最强悍的球迷了,比较起来我们在芝加哥与公牛队对抗时遇到的球迷简直不算什么。

  我负责防守伯德,赛后这成为大家谈论的焦点。我当时的情绪不佳,所以就随便说说了,我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只要让我觉得好过一点或是能报复那些球迷,我就说出来。

  当他们问到关于伯德的时候,我说:“伯德在很多地方都被高估了。我不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球员。他被高估了。他凭什么能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只因为他是白人,你绝对不会听说黑人球员被称为伟大球员。”

  伊夏·汤玛斯坐在我旁边,望着我表示同意。他说如果伯德是黑人,“他会是另一个好汉。”

  有很多人,绝大多数是黑人,认为这是事实。或许在今日,在某些方面,这还是事实。可是我坐在那里,既沮丧又热又生气,不假思索地说出这些话来。我要把所受的伤害报复在别人身上,伯德刚好成为目标。若要对球迷报复,打击伯德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他在球迷心目之中有如天神一般。但是这些想法都没有登上报纸,媒体刊登出我的谈话,好象我是种族主义者以及酸溜溜的失败者。

  我必须还伯德一个公道:他是一名伟大的球员。他深谙比赛之道,也很聪明。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事,与黑人或白人无关,而是有关打篮球,此人球技着实了得。

  如果我在说那些话之前能够深思,必须会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不会把种族问题扯进去。我应该会这样说:“伯德是个伟大的球员,可是因为他在波士顿打球才搏得较多的注意,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主宰大局的球员了。因为他在此打球,所以得到较多的关注。”

  事后我接到了许多咒骂信,数以吨计,就好象我做了焚烧国旗或其它恶劣的行径。在此之前有很多人没听说过我,因为在菜鸟第一年我上场的时间不算长,这真是让人们知道你名字的理想方法啊。我回到柏奇多,跟瑞奇坐在一起时,常常有人骂我种族主义者,全都是白人。当时我已与安妮订婚,她是白人。可是当别人拿我说的话来对付我的时候,黑白联姻也没有用。

  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跟伯德说过什么了。他与伊夏在波士顿召开了一次小型的记者会来平息这件事情。他们坐在讲台上,伊夏承认我们所说的一切都是错误。伯德坐着点头说他并没有不悦。我回到奥克拉荷马,继续过我的日子。我惹起这件事端,然后留给球星们来收拾。

  可是伯德从未跟我谈过这件事。从那之后还是我去负责防守他,他经常说很多话,但是从未提过这件事。他是我所遇过最会说废话的人了,每次他得分以后就会说:“谁在防守我?没人防守我吗?”然后他会望着我说:“应该是你在防守我的吧?”有时整场比赛就听到他这样嚣张地说。

  那个时候我打小前锋,负责防守的都是超级射手。在东区决赛派我这种菜鸟去防守伯德实在有点艰难,可是我就是活在这种挑战里。查克·达利信得过我。我尊敬伯德,可是我已经到了不管他是谁的地步,在球场上我必须跟他较量体能,在他面前跳跃防守。我也应该要比他动作快——他可能是联盟里动作最慢的球员了。可是我想得没他快,因为在他的脑海已然存有比赛的蓝图,他可以依照原先的想法打好球赛。

  在那一系列赛事里,我对自己说:“我要在场上尽全力做好份内的事。”可是他们得到了最后的胜利,进入到总决赛。我却在更衣室里讲出一些不该说的话。

  从这件事里我得到教训,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是不相同的。

  更衣室可能是全美少数几处黑人与白人能朝夕共处打交道的地方。当然,白人与黑人也在办公大楼、在建筑工地共事,可是他们可没有一起旅行,或是实际上象我们这样住在一起。我们的例子可以成为处理关系的典范。

  在更衣室里,大家谈到种族问题时是非常开放的。我能跟杰克·哈利开玩笑,他是个白人,黑人之间也可以互开球笑。在这小环境里问题不会复杂的。如果一名白人跟一堆黑人混在一起久了,他叫其中的黑人朋友黑鬼,大家都会了解这只是说着玩的。但若在外面这样说,让别人听见了或予以评论,那么问题僦不单纯了。

  队友之间不会有这种心结,在底特律,比尔·蓝比尔是队中“白人不会跳”的角色典型。他明知道自己没弹性,大家也都知道这点。我们可以拿来开玩笑,称之为“白人的疾病”,而你也知道他听了不会想歪。同时也知道他在球场表现够好,足以弥补弹性不佳的缺点。

  若是找到一名弹性不好的黑人,白人会爱死他了。每个人都会找上他,跟他说黑人是如何的不会跳。

  他们都是些没有肤色歧见的人。我是个肤色中立者,我是黑人,但是我的朋友常开玩笑说我是个“白色”的黑人。我的好友多半是白人,我也跟白人女子约会。我不考虑肤色,我当然要超越这样。

  问题是,有些人不让你超越这些。如果你是个黑人,同时拥有良好的记录,那么你便面对要成为种族问题代言人的压力。有时候我在想:去他的种族问题,我要诚实地面对自己。这就是为什么——不管他是何种肤色——人们对我自有其评断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过去。对种族问题所持有的态度,我的经验与他人截然不同。我曾遇到因为肤色所引起的怪事,也曾多次发现到自己身处种族问题的争议当中。我曾是种族问题的牺牲者,也被人批评为太过白人化。

  肤色问题曾经困扰过我,很多次我会想到要能变成白人多好。长大成人之后的我,未见容于黑人社会。在这个我应该觉得自在的地方,却被人讥笑外表。到奥克拉荷马念大学时,我才发现自己在白人社会里也未必爱到欢迎。我怀疑,只要我是黑人,就永远没有机会打入白人社会。

  还记得六十年代中期到晚期,在达拉斯所举行的黑人民权大游行,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社区里充满了仇视白人的情绪。1968年,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遇刺之后,我在橡木崖国宅区街上亲眼目睹他们把一个白人活活打死。他们在人行道上践踏他、打他,直到他无法动弹。当时我只有七岁,没想那么多。白人进到我们社区里面的下场,我们都很清楚,不是挨揍就是汽车被石头、玻璃瓶砸到。那时候就是这样,虽然是不对的事,可是当时年少,对于所接受的事不会感到怀疑的。

  进入大学之后,肤色问题如影随形。在我成为知名的篮球员之前,经常被人叫“黑鬼”。等我在大学里因为打球出名之后,我很确定他们还是如此叫我,只是改成躲在背后小声的说。对我来说,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我也经常被惹怒。刚到那里的时候,我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种事,只想到要用扁人的方法来解决。

  我没这么做,因为有人阻止我做这种蠢事——是詹姆斯·布莱恩与瑞奇。也有几次我几乎要爆发,不知道何时何地就要忍不住了。

  这就是奥克拉荷马州的杜兰特,人口六千的杜兰特,如果他们连看到你在校园里漫步都已经很不爽了,想想这个大黑人还跟社区里的白人小姐约会,他们会怎么想呢,应该不难想像吧。

  奥克拉荷马的乡间见不到几个黑人的,他们更是不希望所看到的黑人跑来跟自己的女儿约会。我在东南奥大念三年级的时候,曾经有个父亲为了他女儿跟我约会的事,几乎要把我干掉。我俩通常都是在她父母不知情之下偷偷约会,有一次她叫我到她家去,因为她父母将出门几个钟头。

  结果事情演变得象一部烂电影情节:她爸妈提早回家,并且发现我和他们的女儿在卧室里。我听到他们进门,于是拿起衣物向后门跑去。她老爸抓了支来福枪追来,等我跑出后门走到大街时,他向我开了一枪。虽然我在国宅里长大,可这也是头一回有人向我开枪,把我给吓坏了。

  这件事证实这名女孩对我的心意。因为她晓得她老爸对我感到厌恶,却敢冒险跟我约会。她同时追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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