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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宋:西风凋碧树-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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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索解心中的一个疑惑: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其中道理何在?    
      这是自真宗起几代天子的一个共同情结,他们有时并不讳言国家的某些衰败现实,但更多的时候则认为天下无大变、无大事是无可置疑的事实。这种想法虽不能说是无源之水,但却是一种天子所独有的逻辑。确实,本朝立国已百年,有一些为害猛烈的地方暴动,但没有大的内乱。可在外敌压境下屈辱求和则是事实,由此而带来了一系列后果更是无可回避,又如何能说“天下无事”、“粗致太平”?这种重内患而轻外忧的逻辑在本朝而言是太宗奠定的,太宗说过: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而奸邪共济为内患,则最为可惧。这话如放到国力强劲致力开边的唐代,似乎还有一定的道理,但拿到孱弱而不能平灭夷狄的当今帝国来,那就大错特错了。它的症结在于:本朝君臣们都没有能想到,时代已经大大不同了,天下大势也许就会发展到有一天强大的中国王朝沦于夷狄之手的灾难。    
      王安石则大有不同,他认为百年无事不过侥幸而已,是赖于夷狄尚未昌炽、天灾未过频仍的帮助。而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业已丛生:学校失教,科试无方,上下偷惰,庸者在位;农民坏于差役,而水土之利不修;兵士杂以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将无疆场之权,宿卫尽无赖之徒。至于理财,更为无法,所以虽俭而民不富,虽勤忧而国不强。这番言论出自就皇帝所问而奏上的一道著名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言下之意就是申明所谓“百年无事”的虚妄,同时强调变革,这与他九年前所上仁宗万言书的主题一脉相承。    
      天子一夜览尽,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地命安石一一策划改革施设之方。可也就在初四那天,当安石要神宗“当法尧舜”时,皇上却叹了一声:“卿可谓责难于君矣!”    
      看来,安石对天子的要求确实过高了,在这一点上安石也未免有些理想化而不切实际。他对天子提出如此严苛的标准在他本身来说也许出于自然,但在旁人看来就不免带有蛊惑人主的色彩。“致君尧舜上”的口号已经很少有人再提了,因为世事沧桑已让人们不知不觉地变得世故起来。在这种情形下,过于认真是容易掉进泥潭的,至少会被人当作攻击的借口。安石的精神固然可贵,但同样十分可悲。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初三,王安石升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近五个月以来,京城及河北等地灾害不绝,先是黄河多处决口,接着河朔及东京一带地震频仍,连绵数月不止,安石正是在这个多事之秋进入了宰执阶层。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天子有意和众望所归的结果,但就像这个多灾多难的时代一样,安石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冲突、斗争的考验。    
      早在此前的去年年初,安石除丧后竟还是累召不起,就引起一些人的抨击,说他态度不恭,对天子有所要挟。七月入居翰林后,围绕一项关于“谋杀”的法律律令的具体界定,司马光与安石意见相左,发生了第一次争执。接着,参知政事唐介因不满天子事事都视安石可否,愤懑难捺,数与安石当廷争论。可唐介虽然号称鲠直敢言,但固执强辩却无法抵敌安石,加上天子的偏向,最后气得背疽发作而死。即使不论政治分歧,天子如此袒护安石,注定了他今后的日子必然是众谤交加的命运。    
      王安石入居副相二十四天后,神宗下诏在朝廷设置了一个新机关“制置三司条例司”,以陈升之、王安石领衔。这个机构名义上归在三司之下,但因其职责是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而通天下之利,实际上的地位却是在三司甚至宰执之上。不用说,这是安石开始推行酝酿已久计划的第一步。到职之始,安石立即任命吕惠卿、苏辙负责条例司的日常工作,其中吕惠卿尤为核心。    
      安石选择吕惠卿作为变法的伙伴是必然的。惠卿字吉甫,也是南方人,嘉祐二年进士,曾为欧阳修、曾公亮所推重。及第后曾任真州推官,秩满入都,遇到在京师群牧司任职的王安石,两人讨论经义,多有所合,遂订为至交,至今也有十几年的时间。安石在皇上面前推荐惠卿,着重说他学先王之道而能致用,这与安石本人强调经世实用的观点正相一致。在条例司事无大小,安石辄与他商量而定,也是基于这一点而来,并未考虑其他因素。司马光不愿意自己一贯尊奉的贤者王安石走向他的反面,所以竭力攻击吕惠卿险佞乖巧、蛊惑人心,还曾专门贻书安石,说此人日后必将出卖变节,劝他疏远惠卿,但此时此刻安石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忠告。平心而论,吕惠卿虽然为人有不少缺点,并在最后背离了安石,但他为安石变法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不容置疑的。就某种意义上说,是吕惠卿成了安石的替罪羊,几乎为他承担了道德上的所有攻击。安石选择惠卿是他个人的失误,而并非是变法的失误。    
      到了这年的四月,事态已渐渐明朗,改弦更张的变法措施即将出台,也早已不是秘密。唐介死后,朝中大臣在天子对安石信任益专的情形下,也无人再出面饶舌。只有一贯强项的御史中丞吕诲给王安石拟构了十大罪状,上闻帝听。但这种出于愤怒而炮制出来的东西尽管来势汹汹,可根本经不起推敲,吕诲便因此而丢了官。宰执中曾公亮数请告老,富弼称病不出,都在静观时变。早年有“铁面御史”之称的参知政事赵忭,此时也失去了往日的风采,看到有事变更,就连叫十几声“苦”字。京中有一句政治笑话在流传:“中书有生、老、病、死、苦”,说的是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赵忭苦,倒真是十分形象。    
          
      国家贫弱只是现象,它的症结在哪里,到目前为止人们的认识尚还十分模糊,更提不出什么有效的解决办法。范仲淹从政风方面着想,主张首先应该进行吏治的整顿。从他的治道理论来看,仲淹所追求的也只是实际效果,尽管所条陈的十事牵涉面很广,但他最希望的是通过精择官长使贤能者当政,从而以人治解决夷狄骄盛、寇盗横炽的现象。不用说,他没有触及到根本问题。与仲淹同时的一位知名学者、世称“直讲先生”的李觏认为,当前的急务是土地问题,开始有了一些深入。但就他拟议的措施而言,理想化的成分仍然很重。神宗则从切身感受出发,认为理财最为要紧,在安石的影响下,逐渐对富民之术思望甚切。经济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因此这个想法终于接近了本质问题,但仍有不足。    
      在目前的时势下,治国的根本就是致富图强,这个道理没有人怀疑,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做。保守一派的观点是认为祖宗之法具在,只要人主坚守圣德,则财用自足,中国自强,夷狄骚扰将终归是暂时现象。这种理论从原则上讲似乎找不出漏洞,可在安石眼里却不值一驳。安石以帝国的具体现实证明:纲纪法度虽在,但业已因循苟简,非变之而不可。安石的原则在于,富强的方法要通过改变旧法去寻求,天下事“以术为先”,就是首先要创制新的法度。安石的信念在一个时期里形成了很大的影响,在相对年轻资浅的低级官僚阶层那里得到了不少拥护。甚至有人有意无意将这种观念概括成三句话:一是“天地与人了不相关,薄食、震摇皆有常数,不足畏忌”,二是“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三是“庸人之情喜因循而惮改为,可与乐成,难与虑始;纷纭之议,不足采听”。这番话的具体措辞并没有定本,只是一直在朝外流传,是司马光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春把它拟作一道试策的考题上报,方才始达帝听。神宗将其称之为“三不足之说”,第二天问王安石对此有何评论。    
    


第二部 惊涛裂岸第4节 天灾来阻挠变法

    安石当然十分赞成这本来就属于他自己的看法,只是对第一条“天变不足畏”没有明确表示。其实早在一年前京城一带地震、水灾不断的时期,安石就说过“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的话,使得富弼大为惊叹。富弼的感慨有他的道理,因为天灾乃昊天之垂警,作为一条古老的训诫一直是臣民规范天子的法宝,一旦推翻,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安石的用意也并不在于彻底否定,他反对的是借天灾来阻挠变法而已,所以在这里稍稍变通了一下自己的做法,没有直接表态。这或许是因为他相信只要天子能够坚持后两条,也就足以使自己成事的缘故。无论如何,像“三不足”这样的想法毕竟是本朝立国以来闻所未闻的,它必将对已有的一切产生强烈的震撼更是不言自明。    
      安石与天子最早就是在理财这一富国之“术”上达成了共识,同样也是在这件事上第一次遭到来自司马光的强烈反对。这场争论发生在安石入为翰林学士后不久的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八月,争执的起因十分耐人寻味。当时河朔正在闹灾,朝廷一再抚恤,府库空虚,国用有些不足,因此司马光建议节省冗费。这事本身倒也不错,但安石对他老是强调国用不足但却从不提倡合理的生财之道甚不满意,于是表示反对,认为国用不足并非急务,该用的还要用。司马光很疑惑:国家自真宗末期就已用度不足,近岁尤甚,你如何却说此非急务?安石道:    
      “国用不足是因为没有善理财之人。”    
      但在司马光看来,善理财者只是善于敛括而已,造成百姓穷困,流离为盗,对国家不利。显然司马光是个只能死读书的人,被历史上箕敛民财、竭泽而渔的事情吓怕了,以为凡是生财,则必无道。所以他对安石“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自饶”的理论竟感到十分奇怪,认为是自古以来欺人之谈的翻版。    
      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货财百物,只有一个定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若不加赋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在这里,司马光的前提彻底错了。既知百物为天地所生,则天地生生不已何有尽头?又如何能计有定数?尽管安石自己承认没有很好地钻研过财利之学,但早在十年前给仁宗上万言书时,安石就知道自古治世从未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而患在治财无其道。看来安石有时生起气来当面骂那些反对者“不读书”倒还不失明察,司马光算是个读书多的人了,但囿于书本而不能自拔,比不读书还不如。    
      当然,在改革中政治与经济两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从理论上讲,政治甚至是一切经济行为能否实行的保障。安石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在提出经济的变革措施以前,第一步计划所做的就是有关政治领域的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帝国的根本制度是无法改变也是安石不想改变的,因此政治改革必然退到次要地位就无可厚非了。事实也正是如此,拟议中第一项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是罢诗赋取士而改用经义、策论,最为人们所赞成,但也最无效。惟一的反对者是苏轼这位天下知名的才子,他就明智地指出无论以何法取士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诗赋佳者未必不懂治道,策论佳者未必能够临政处事。这个道理无疑十分公允。此后进行的一些政治方面的改革如恢复学校、整治军队甚至包括巩固帝国秩序和加强防御外寇能力的保甲法和保马法等,同样也没有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尽管也遭致反对,但比较而言,反对的程度也相对较轻。经济是决定一切的力量,这是一个铁的法则,王安石十五年变法的成败得失亦不例外。    
      条例司在紧张有序地工作着,不少本来有名无实的机构也随着施设渐张而重新忙碌起来。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开始提高吏员俸禄,这一增俸养廉的做法也涉及到职位较高的官员。国家官学及地方学校的重新设置从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到九年(公元1076年)也一直在进行着,其他措施如整肃军队的各项法令的实施同样延续了很长时间。青苗法、均输法、农田利害条约是制定较早的措施,分别发布于熙宁二年的九月四日、七月十七日、十一月三日。保甲条制于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首先在京畿开封、祥符两县实旋;京城市易制度和方田均税条约均颁布于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与保甲法相关的养马法在熙宁五、六年间由兵部实行。雇役法的酝酿修改时间最长,从熙宁二年二月开始拟议,十二月方第一次由条例司正式提出讨论,熙宁三年,五月至七月间由司农寺早成条例先在一二个州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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