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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听听那冷雨 (青年文摘-规避不幸追求幸福)作者:内详-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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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五辆轿车,其中就有一辆超豪华劳斯莱斯轿车,他用它从乡下把母亲接到城里公寓居住,他驾着它穿梭在香港的大小马路上和海滨公园,尽情地将郁积在心中的怨恨狂发一通。尤其是他驾车来到当年当服务生的那家酒店时,已由领班降为杂役的那个“领班”,竟是目瞪口呆。他绝对想不到,当年的这一句话竟如此深地刺激了一颗单纯的心;也绝
  想不到,当年的周润发如今竟会红遍天下而风光十足。因为在他看来,一辈子做服务生的太多了,而周润发恐怕是唯一的例外。世上势利的人,不知是否知道这个故事,如果知道,他们是否可以收敛一下呢?而为势利所欺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在知道这个故事之后,能否也能笑对人生,更加努力,就像“发仔”那样?
  尽管那一天被领班嘲弄了一番,但他依旧对客人笑脸相迎,笑脸相送。他的殷勤,加上他的微笑,常得到客人赏赐的小费。他在收取小费时,只是悄悄地、不露声色地装进口袋。其实酒店的服务生均这么干。
  然而,几天之后,麻烦却来了,周润发首次尝到了失业的滋味。
  那天,周润发正在前厅值班,看见妹妹站在玻璃门外怯生生地朝着自己招手。
  “什么事?”周润发走出门去轻声问道。
  “哥,学校里组织郊游,要钱哩。”妹妹楚楚动人的眼睛里满怀着期望。她知道,哥哥决不会让自己在同学面前丢人的。
  “要多少?”周润发轻轻抚弄着妹妹的头发问。
  “十块呀,上周哥给了我五块,我没舍得用哩,还差五块。”
  周润发默默地盘算
  了一阵,自己还有几块钱,不过是林吃早饭的,顶多能从牙缝里省下两三块,看来只好寄希望于小费了。“好,今晚回家哥就给你。”
  妹妹刚走,便有一辆轿车停在了门口。车上走下一位金发的妇女。周润发一见,忙微笑着迎了上去。
  可能是周润发那特有的微笑感染了对方,也许是他周身所透出的气质令人感到舒畅,那妇人指了指车后的行李,说了句很柔的英文,周润发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明白她的意思,便笑吟吟地提起行李,送进了她下榻的房间。
  那妇人自然而然地用一块钱表示了她的感谢。那是一块有肯尼迪人头的钱币。
  周润发四下一望,未见他人,便赶紧接过钱塞进口袋。
  正在为自己和妹妹庆幸时,没料到,领班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润发不由得一阵慌乱,他知道瞒是无论如何瞒不过去了,还不如从实招了。伸进口袋的那只手重又拿了出来,那一块钱摊开在他的手掌上。却不料领班依旧是一副极其威严的态度:
  “还有吗?”
  “没……没有了。”周润发的嘴唇颤抖了一下。
  他的话音刚落,领班紧接一句:
  “你可以走了!”
  “走?”周润发并没明白。
  领班却厉声地说:“我说你可以回家了,这里再不需要你了!”
  这句话像晴天霹雳,初涉尘世的周润发立刻呆住了,他努力镇定着自己,眼里差不多已噙满了泪水,“就原谅我一次吧……”
  “你去账台结完你的账就走吧,别再烦我!”领班说罢,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周润发呆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为一块钱的小费竟被炒了鱿鱼。鱿鱼菜肴的做法是将鱿鱼剁成花刀,开水一烫,鱿鱼片就会卷成卷,那形状,就像被辞退的小伙计夹着铺盖卷一样——周润发就这样离开了美丽华酒店。
  若干年后,在周润发荣膺第二十届金马奖和第三十届亚太影展“影帝”时,向新闻界第一次披露了这段往事,痛苦面又难以忘怀的经历,竟令新闻界人士大为吃惊。
  而在当时,那份失落的惆怅,真是一言难尽……
  (本文作者:王蕾) 
 
 
  
 
  
“从奴隶到将军” 
  我把父亲那句“从奴隶到将军”写成条幅悬在店里,每天都看几遍,尤其是我被无休无止的讨价还价声磨得倦怠时,我都要不停地在心里告诫自己:“我每多赚一分钱,就离‘将军’近了一步。”
  那年我大学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在一家中外合资的酒店做诗应生。每天的工作就是站在大堂的自动门前迎候客人。
  我穿天蓝色的工作服,戴白手套,脸上要不停地笑,身子要不停地弯下去。我每月的薪水是400元,有些客人在此住一个晚上就得400元,更有人在这儿吃一顿饭就要花成千上万元。我非常厌恶这份工作,常常有寄人篱下低人一等的羞愧感,可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使自己生活得更好,家里含辛茹苦供我上了四年大学,硬硬的大学文凭握在手里,我没有理由不尽快自立。
  五月下旬的一天,我们这儿举办国际榴花会,来自国内国外的客商挤满了这座窄窄的城市。我们酒店负责接待东南亚的客商。那天,临近我换班的时候,来了一位新加坡人,他用英语问接替我的小刘,小刘脸涨得通红,他现在正在补学英语,语法关还没过呢。我边把换下的工作服塞进手提袋,边走过来帮小刘解围。我听明白这位客人是在找洗手间后,让小刘带他去,我在门口替他。这时,一位小姐从后面急急赶过来,用英语问:“请问先生,见到一位新加坡人没有?”我正看手表,漫不经心地用英文答:“去厕所了。”她却叫起来:“白水城,是你!怎么,你也来参加经贸洽谈会的吗?你现在在哪儿高就?”原来她是我的大学同学吴心如。我愣了一下,淡淡地说:“不,我在这儿工作。”心如打量我一番,正要说话,这时手袋里的手机响了,她接通电话,用流利的英文讲起来,讲着讲着声音就高起来,她似乎很不满意对方的工作效率——从她的讲话内容可以得知,她如今的职位不低,最起码也是个副经理什么的。听完电话,心如笑着说:“怎么,不请我去你办公室坐坐吗?”我苦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没有办公室,我只是在这儿的一个侍应生,我现在正在工作。吴小姐,您的老板来了……”
  小刘随着那位新加坡人走过来,我在心如诧异的目光里接过一位马来西亚商人的行李送上楼去。
  第二天一早,我像往常一样站在玻璃门前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地迎来送往,心如坐在大堂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等到门前冷清下来时,心如走过来,站在我面前瞪着眼看我,目光里满是轻蔑和嘲弄,然后一字一顿地说:“白水城,我不明白,干这种活,还用得着你辛辛苦苦上四年大学吗?你知不知道,你辱没了我们大学的名声!”说完,她很体面地到总台前办好了结账手续,上楼去拉着那位新加坡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怔在原地,看着心如的汽车卷尘而去,心仿佛被谁刺了一下,找了那么多让自己留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的借口,被心如一句话就轻易给推翻了。是啊,为这么一份只用动手不用动脑的工作,我有必要带着父母的血汗钱千里迢迢地去浪费四年光阴吗?想起那晚我告诉父亲我在这家酒店做侍应生时,父亲神色黯然地说:“也好,这样离家近些,再说工作也不累,好好干,人总是要从奴隶到将军的嘛!”这时才明白他老人家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和对我深深的失望。
  我走进经理室,把叠得整整齐齐的工作服放在老板办公桌上……
  回到家,我轻描淡写地告诉父亲:“爸,我辞职了。”父亲正在修剪他的石榴盆景,头也没抬说:“知道了。”父亲已经对我不抱什么幻想了。
  我站在那儿呆了一下,强忍住泪,躲进房间。
  一个星期后,我在街角租了一间房子,用借来的一万多块钱开了家化妆品店。为了节省开支,我自己刻好字喷在白布上,做成门头招牌,并且熬了两个通宵自己做了三节柜台。鞭炮声中,我的“红粉知己化妆品商行”开业了。
  我把父亲那句“从奴隶到将军”写成条幅悬在店里,每天都看几遍,尤其是我被无休无止的讨价还价声磨得倦怠时,我都要不停地在心里告诫自己:“我每多赚一分钱,就离‘将军’近了一步。”
  三个月后,我的店铺换成了两间大房子,并且请广告公司为我精心制作了灯箱招牌,绿底白字,二层楼高的大招牌,每个字一米见方,煞是醒目。
  一年后的今天,我的“红粉知己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正式创立,此时,我已拥有了十一家连锁店和一家美容中心并且在批发市场开了一家批发公司。下一步,我的目光瞄准了市内一家濒临破产的化妆品厂,一旦时机成熟,我将投资收购过来,利用品牌优势进行集团化经营。
  今年春节,大学同学聚会,当被同学们忽略了很久的我指着有线电视上“红粉,我是您的知己”的广告说“这是我的公司做的广告”时,人们都愣了,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陈洋说:“这个吴心如,真会开玩笑,她说她亲眼见你在一家酒店做诗应生……”
  我笑笑,泪却禁不住地流下来。
  (本文作者:白水城) 
 
 
  
 
  
品味失败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我原先的生活模式只是孩子式的,远远没有接受真正的生活的挑战。人,有时候得用整个人生寻找生命的真谛,而有的时候只要短短的一瞬就足够了。
  大学二年级的那个暑假,母亲让我去一家外资酒店做小工,她的朋友是那儿的经理。我兴奋极了,活这么大了,这是最有趣的一件事儿。
  那一天,我敲开了经理办公室的门,微笑着向黑色办公桌后的那个中年人自报家门之后,更等着他亲切地询问,谁知,他仅仅看了我—眼,便拿起电话说了点儿什么,门开了,又进来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你跟他去吧。”我的上帝!这就是母亲的好朋友吗?跟不认识一样。
  这个年轻人的沉默丝毫不比他的上司逊色。他一声不吭地在前面走着,也不管我跟着他没有。他走进一间挂有“男更衣室”牌子的房间,我也跟着进去。他从服务台上拿过一套红色的衣服,递给我说:“换上”我好奇地抖开衣服看看,红色,领口和袖口缝缀着黑道。我直接将衣裤套在原先的衣服上,鼓鼓囊囊的,还算合身。他领着我走到大厅,大厅的深处是餐厅。“站住!你在这里等着。”他突然停下脚步,用命令的口吻说。
  他走进餐厅,一个穿暗红色西装的漂亮姑娘朝我走来。“跟我走。”她冲我说,却没有停步,依然用原有的步频向前走。怪胎,都是些怪胎。我悻悻然。她领我走进水房,指着地上黑糊糊的墩布,说道:“洗干净,擦大厅的地板。”然后她转身走了。
  我朝着她的背影龇牙咧嘴。我拧大了水龙头,墩布的白色原形毕露。我拎着湿淋淋的墩布回到大厅,准备擦地板。
  突然,那个“女无情”风风火火地朝我跑过来,好像我这儿着了火似的:“怎么回事,你有没有脑子?”她厉声问我,我愕然。
  “把墩布用手拧干。”她盯着我的眼睛,“快点儿!”
  就这样,我洗墩布、拧干、拖地,再洗、再拧,一个上午,我把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大厅足足拖了6遍。毫不夸张地说,我一低头,可以从地板上数得清我额头上有多少粒汗珠。
  “女无情”并没有表扬我,只是不再冲我大叫大嚷。“开饭了,”她说,“20分钟内吃完。”
  我走进厨房,已经有许多人在吃饭了,他们穿着红色、蓝色、跟我的衣服差不多的工作服,在油腻腻的环境中随便一蹲一站,呼噜呼噜地吞咽。我走到灶前,有人递给我一个饭盆,里面盛着白糊糊的面条,浇着些肉汤和西红柿,我嗅嗅,味道极一般。
  我双手捧着饭盆,四下里游荡,餐厅里空空荡荡的。因为还不到吃饭时间,还没有客人来,干脆坐到这儿吃吧。我走进餐厅,拉出一把椅子,坐上去,伸伸懒腰,低头享用我的工作午餐。可能真的是饿了,我吃得很香甜。哎,怎么有人一把夺走我的饭盆?我嘴里还没有来得及嚼断的面条一下子拖到了桌子上,样子一定很狼狈。我抬头,“女无情”怒气冲冲地站在我的面前,桃腮血红,杏眼喷火,仿佛一口要把我吞下去。
  “谁让你在这儿吃饭?”
  我的眼睛看着她的下巴和脖子,像欣赏一件工艺品,牙齿仍在咀嚼。“这儿是你吃饭的地方吗?”她又补充了一句,明显是在挑衅,不,是在轻蔑。
  我腾地站起,脱下那身红色的、领口和袖口缀着黑道的衣服,随手扔到了地上,从我的衣服口袋中掏出钱,用两个手指夹着,在她的目艮前晃了晃,说:“我今天偏要在这儿吃。”然后,我缓缓地坐下,看着桌上的鲜花,变声变调地说:“小姐,请你给我端一碗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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