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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台北的美丽和忧伤 作者:裴在美-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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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不是用你来缓冲,”他有点不打自招,“其实我最忌讳跟自己的客户或学生,何况还在工作室里……”
  可是他也承认,“我们之间是迟早的事,因为很难对你不动心。就算你真是毛利的女朋友,我也不在乎,可我知道你不是。”
  我必须承认,刚开始与詹志高的关系,的确很令我振奋。那是一种全新的、完全开放的经验,我甚至产生一种模模糊糊爱上他的错觉。
  气温突然热到三十八九度的某一天,詹开车来找我。
  他没多说什么,不一会便开上往金山的高速公路。沿公路左手边是海,蓝汪汪的,在炎炎烈日底下蒸发着亮白的盐气。我要他把冷气关掉,摇下窗子。顿时,成腥的海风灌满车厢。
  温热的风把我头发吹到车窗外去,像是要脱离身体奔逃似的。
  我恣意尖叫。
  好久都没这么痛快了。
  车子仿佛一头疯了的野兽,一路狂奔,直到野柳才喘息停下。
  詹脱下鞋子,叫我也脱。哇,沙滩烫死了。他拉我一路… 跌跌爬爬直到最远一棵蘑菇状的怪岩底下。他要我脱去汗湿透的上衣,就那样只穿着胸罩,他光着脊梁。我们坐在怪岩下,耳朵里灌满轰轰的涛声。不管旁人,自顾自,臂膀交相环抱着,亲吻。
  这让我想起那个以春天、性、吻和死亡为主题的诗人。
  去了几家英文书店找他的诗集,都没找到。有机会寄我一本好吗? 多谢。
  爱莲
                               六
  “维廉的妈妈突然检查出来得了癌症,熬不到四个月就死了。他老爸隔年也去了……”
  念慈背后的海洋因为距离的关系,呈现宁静蒙蒙的淡蓝。
  “到了后来实际的情况不是哀伤,反而是难堪。”
  爱莲看着对面的念慈,只能一味地点头。
  “兄弟姊妹人多,反而不好办事,精神都花在分遗产上。乱央央闹了好一阵。”
  念慈收起盘子,用纸巾擦干净玻璃桌面。站起来,把盘子拿进厨房。
  爱莲跟在她后面。很想问说:你婚姻怎样? 想过要离婚吗? 不信教书、做义工就能满足你,还是另有爱人? 你快乐吗? 维廉呢? 他有没有出轨过? 念慈回过头来:“你说什么? ”
  爱莲摇摇头:“没有啊,什么都没说。”把吃剩的午餐倒进垃圾桶里。
  夜里她拥被辗转难眠。这可恨的时差! 发誓再也不要来美国,应该是再也不要来他们家。简直是座冷宫。电视只看英语台,讲话中英夹杂,讨厌死了。更恐怖的是念慈和维廉之间根本无话可说。没话也罢了,他们甚至没有视线的交集——更正确的是尽量避免正视对方。只要两人同在一间屋里立刻会出现一股难以忍受的尴尬;一种令人窒息的气压。别说他们儿子要赶紧找理由躲进自己房间,就连那只养了多年的老狗也夹着尾巴另找自由呼吸的场地。在他们家,最重要的人物就是那个能烧一手中国菜的南美婆娘,把两老一小服侍得妥妥帖帖,才得以继续这个家庭的基本功能。要不然,很难想象日子怎么过下去……
  其时规律的吼声已经持续好一阵,霎时人群躁动起来。叫声太大竟听不清到底在吼些什么。人群的推挤骚动的力量不容抗拒,像是巨浪打来,她的身子被一股劲的往前推挤,脚忽然离了地,身子歪斜了。惊惶中她双臂挣扎开来想要抓牢,完全在水里求生的紧急态势。
  从电视镜头里看得极为清楚:一群人带头向拒马冲去。后面的人加劲推拥,高喊着:一、二、三! 一…二……
  拒马的后面是重重的镇暴警察。他们一再举牌,吹哨,扩音喇叭的警告大得震动耳膜。但是没人理会,警方如雷的劝阻和哨声有如拉拉队助兴。
  拒马终于倒下。
  群众一阵欢呼。
  一伙人蜂拥窜入倒下拒马的空隙,后面的人群接力拥上。
  警力立刻围上去抓人,双方开始交锋,喧腾中,阵势大乱……
                               七
  慈姊:春天来了。我忽然很想到阳明山去,想了好几天。以前老觉得阳明山公园的杜鹃和樱花很俗气、很人工。现在应该还是吧,尤其是那座花钟。但就是想去,也不知为了哪条。我记得公园后头有条小溪,清浅的水底布满大小山石.水则顺着两旁长满绿苔藓的岩石流下。溪水清凉极了,我们脱下鞋子下去玩,那时我还上小学。虽然那是春天,却真热。清澈的溪水湍湍流,旁边有一块树阴围绕的绿草坪。
  像是替我们准备的毛巾毯,从溪水上来后就到草地上去把脚踩踩干。那真是少有的幸福快乐日子。喔,想起来了.那次你也去了,对吧? 另一次也是我们亲戚一道上阳明山玩,那天阴雨湿冷。
  姨妈还买了茶叶蛋给我们吃。不知怎的,茶叶蛋的味道跟山溪里冒着白气的硫磺温泉味道竟然一样,我们小孩都觉得很滑稽,一直笑个不停。后来大家还拍了一张合照。我刚好站你旁边,那年我八九岁的样子,你应该已经上国中了。相片仍在家里,你若要的话,我可以翻拍了给你寄去。
  想归想,结果阳明山终是没去成。
  这几天仁爱路安全岛上的杜鹃花全开了。不同颜色的红,洋红、水红、桃红、粉红、绛紫……红艳艳一整片。路边的树排不知什么时候也长成青绿连绵的浓阴。
  只是对面一栋十多层的高楼挂上巨幅的竞选海报,旁边是俗到恐怖的电影广告看板。车群毫无所觉地从两侧挟着尘沙驰骋而过。让这些红的绿的粉的鲜嫩的春日色泽在阳光斑斓的照射下,竟然美得那么无助和绝望了。
  似乎开始有了性以后,人生就变得复杂而矛盾起来。
  人开始有了性以后,好像就可以不用头脑了。或许是有了性之后,就看不见其他的什么;而即使看见,性仍旧是最终的选项。
  我的世界似乎就是如此。
  野游那天之后,可能是得到一丝爱情的鼓舞吧,也或者根本就是堕落。就那样无可无不可地和詹继续下去。
  不久,詹的老婆带孩子去香港度假。他人虽自由了,晚上却得待在家里对付她的查勤,于是他破例带我回去。
  詹住天母一幢新建大厦的顶楼,房子布置相当不错,算得上高雅宽敞。他把我带到他女儿的房间。我们躺在铺着米白被褥的软床上。这里有白色蕾丝的窗帘,白色桌灯,米白家具和米白粗织的进口地毯。
  “一个小公主的房间。”他说。
  詹的兴致很高,裸着身子在地毯上跳舞,唱的是一支俚俗的台湾小调,歌词是火车进到山洞,山洞有水……你肯定知道那首歌,反正里面充满了明显的性暗示。
  他用迪斯科的步法,手舞足蹈、又唱又跳的,身子扭动得非常放纵,还把我当成台下观众那样频抛媚眼,作诱惑状。不骗你,他可真有脱衣舞男的表演欲和狂热,没入那行,实在是可惜。
  不巧这时候电话响了,他正了正脸色,向我嘘了一声.便接起电话,却趁电话生接线的工夫,捂住话筒,调皮地对我眨眼说:我太太一点也不好看——她太胖。接着,他对着话筒,俨然是个体贴本分的丈夫,不断叮咛要太太好好地玩,“喜欢就买嘛,不要那么节省,钱本来就是用来花的啊……小家伙呢……这么早就睡啦……”接着又和女儿讲话,更是一副慈父的模样。
  没多久,情妇也来电查勤。他又表演了一段温柔的敷衍。挂上电话,他松口气躺下。不无得意地说:“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要建立信任,否则我们( 跟情妇)也维持不下三四年的关系来了。只是最近她疑心得厉害,不过这样一来,她反而不敢再跟我闹了。人就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永远不知足,等要失去才来懊悔。”
  喔,原来如此。我竟然成了他谈判的筹码。
  后来我渐渐知道,我们不见面的晚上,詹都去会了情妇,但我面前他却另有番说词:“我是要慢慢疏远她,但方法不能太极端,否则会出事。,’终于那个女人也开始知道有我这么一回事了,闹了几回之后,她逐渐乐天知命起来,甘于每周两三次的地位,不敢再生他想了。
  再说那个去他家过夜的晚上——詹洗完澡出来,直勾勾看着我爬上床来,那模样和表情,完全像是面对一个性感尤物,准备享受一顿大餐之前的贪婪和兴奋。
  次日早晨,他要我先下楼,在巷口等他——为的是怕门房看见。当然我们进去时候也是单独行动,相隔十五分钟他才放心。
  那日早晨,我站在巷口,沐着一身白花花的太阳光,又热又闷,饿着肚子,身上又没带足够的钱,满心希望他下一秒钟便出现,却是等了又等。来往的人都拿好奇的眼光盯我——这时候,我全然明白过来自己被他摆在怎样的一个位置。想起前一晚他所做、所说的一切,简直要让人吐血。
  至于我曾经感到的那片刻的快乐,以为可能是某种类型的爱情,又是多么自欺欺人的事——我正嘲笑着自己,却看见他带着暗色遮阳镜,开着车,偷偷摸摸作贼般从地下停车洞口钻了出来。我觉得他比我更悲哀可鄙,也更可笑。
  于是,坐上车,便止不住大笑起来。
                                 八
  他在天母书城,一连打了几通电话回家,都没人接,爱莲的手机也是一样。刚听说广场上有人带头闹事,他赶紧去找电视来看。看完觉得还好,应该不至于到暴力受伤的程度,不像传的那么糟糕。
  不回电话算了。这表示她要继续跟他僵着。
  同时这也表示有关这个包裹的事最好不要轻易跟她启齿。
  某种程度上他真有些怀疑信件里那些事情的真实性。吵归吵.但爱莲真不是那样的人呢。十几年来,她给他的感觉一直是能干、自主、有见地……
  这跟信里那个彷徨无主、放荡、颓废、愚蠢……啊,反正可怜虫一个,除了名字相同之外,根本毫无交集可言。
  两个染发的年轻人高高低低向他走来,‘‘计算机病毒的书在哪里? ”
  他一脸错愣。
  “你搞个屁……”同伴打那家伙的脑袋,两人歪歪扭扭窃笑着走了。
  妈的,还真看不出来,爱莲竟有这样一段过去! 但也可能是夸大,甚至幻想……
  得了,现在不是伤脑筋辨明爱莲过去真伪的时候,毕竟已是十五年前的事。而且就算要弄个清楚,也不应该是现在。
  手上翻阅着刚从架上找到的《喧哗与骚动》,还是这个本子好,有注释。否则根本没法读。意识流,还是二十世纪初的玩意儿。喂,等等,正确的译名其实应该是“喧哗与愤怒,,才对。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里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愤怒,却没有任何意义。”
  书中有一个最经典的坏蛋。一个勇敢诚实、温存而豪爽的黑人女仆:“同情心永不枯竭地从她身上涌淌出来。她不畏惧主人的仇视和世俗观念的歧视,勇敢地保护弱者……”
  想起来了。啪! 他把书本阖上。
  他终于知道念慈为什么要寄回这些旧信来了。仔细将书放回架上。他全想起来了。
  像找到一度遗失的填迷图块,他瞬间拼凑起整个图像。
  骑着单车在宽大的中行路上飞驰,耳际隐约传来路边商家电视有关广场的报道。他踩踏的脚劲轻松起来,不自觉在黑暗中吹起了口哨。
                                九
  这期间,正是毛利在公司给我惹起轩然大波的时候。
  我说是他,一点也不过分。本来公司里,已是谣言满天飞,不久又传出我被未婚夫“解聘”的事。毛利此时,为了证明他与我之间的清白,特意找了一位“女友”,每天下班时分,到公司来等他回去。女人与毛利都是那种仿真着洋腔、自。
  觉高人一等的样子。但是看在别人眼中,他们才是相称的一对。这也就罢了,我气他们先把我传得那么不堪,现在又说我高攀不上毛利,甚至说我在吃醋。人心真是险恶,我再也没法把他们欺侮的对象当成另外一个人来看待了。
  不久公司部分装修,需要先搬挪至四楼。搬东西那天,各人都将所有用物,包括锁在私人橱柜里的东西全倒出来,一排一排放在地上。不知道是谁眼尖,立刻看到我的那一垛上,很明显的摆着一盒男用保险套,大家开始窃窃私语。
  等我发现时,大概全公司的人都看见了。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不知是谁搞的这种幼稚恶作剧,我的名牌旁边,端端正正放着那盒东西。我只有默默拾起来,把它扔进废纸篓里。
  我知道这是无法解释,也洗不清的,何况我去向谁解释? 在公司里我已成为一个绝对孤僻的角色,除了公事_ 上的必要,没人跟我交谈,可是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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