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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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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陈,这是你作的诗还是流行歌曲的歌词呀?”
  “涵,这不是诗,也不是歌词,这是我的心声,我在孤单午夜中常常这样疯狂地呐喊!”他再次把对慕涵的称呼改了,满脸凝重,深情地看她。
  “呀!陈煜!你原创的吗?你好有文采呀!”
  “我才没文采呢,上学时老师一要求写作文我就头疼,诗词我也读不懂,尽把心思攻理科上了。这些文字只是写下了我真实的心情——对你的心情!”他把头往前倾了倾,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
  “我读着这些句子很感人呀。崔铮可不会写这些东西呢。”慕涵害羞了,惊慌地垂下视线。
  “因为我的情感是真挚的所以感人呀!只有有着真挚而狂热的感情的人,才写得出感人的句子呀!”他一语双关,既表白自己,又否定崔铮,“得知你把我当弟弟以后,我再也不敢把我的心情说出来。可是我……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不爱你呀慕涵!”
  “嗯?你,你爱我的什么呢?”慕涵的脸红了,声音低低的,心被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撼动。
  “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只知道你令我深深的迷恋,愿一生沉醉在你的港湾里。”
  “你……很优秀的!为什么要爱上已婚女子啊?”慕涵低下头扫视了一遍自己的身子。
  女性在这样的时刻提这样问题,往往是为了赢得适时的赞美,陈煜明白。于是他说:“可我认识你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呀,我就在那个时刻爱上了你,一切情感的概念都在那一刻定型,我的心被你捉住了无法逃离。虽然那时你对我很凶,我却傻傻地喜欢上了你,直到现在!我知道你会觉得这很滑稽,可是一切就这么简单。我也常怪自己不该这样,面对着重病的雪时我总是无限的自责,但我无力扭转局面,一味悄悄地、疯狂地爱慕你!涵,你让我尝到了身处人海却孤独,繁华黑夜却无助的苦楚。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希望时间能改变我,可是没有!时间没改变我、际遇没改变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改变不了我!你像一个疯狂的侵略者,不由分说地占据了我的心!”他眼中充满了血丝,狠狠地盯紧她的眼睛。
  “为什么?”她的视线在他的盯视下软弱下垂。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上天让你掌控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他做出一个颓然的表情,无力地垂下了眼皮。
  “啊!怎么会这样呢小陈!你真的爱我,一直爱我?”慕涵的心动了,虽然生活得幸福又甜蜜,但她也有女性的通病,潜意识里喜欢被人爱慕和追求,希望陈煜的爱是真实的,像小说电影中的描述一样的真实又浪漫。
  “如果你不信,请用护士剪扒开我血红的心,看看!”他渴望慕涵来验证这份火辣辣的激情,如果能死在慕涵手上,那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他躁得全身发痒,此刻的话,他是当真的。
  慕涵的手颤抖了,她无力地拿起笔随意画了一下,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这支笔是崔铮送我的定情礼物,我拿起来就会心里暖暖的,无比幸福。”仿佛握着这支笔,她就能气定神闲,不被外来信息所干扰。
  她的金笔很漂亮,红色真丝连衣裙的袖子透出白大褂的袖口,鲜艳的红色与金色的钢笔配合出辉煌亮丽的色彩。
  陈煜就被它晃了一眼,现在听了慕涵的话,觉得这笔的颜色亮得扎眼!他坦荡地笑笑,心却被插进了一根毒刺。
  慕涵在下意识地画着,胡乱地画一些条条杠杠。
  陈煜看着钢笔在发呆:为什么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这么大?慕涵纯净的眼神中居然充满幸福,崔铮就好到那样了吗?
  陈煜搂着叶菁,为慕涵的那支钢笔动了一夜的脑筋。
  第二天早晨他便想出了绝妙的主意。他觉得与慕涵的红衣服搭配起来较雅致的,除了金色便要数黑色了,晚上下班后便去商厦买了一支细长的黑杆高级钢笔。
  他揣着这支笔,度日如年地等到了慕涵的下一个值班夜。
  这一次,他没吃晚饭,心火太大,他吃不进去。他给叶菁打了电话,说要加班,便直奔慕涵的办公室。
  今天的护士室人员杂乱,四五个病号的家属围在病号的病房列表处查看,慕涵离了自己的座位在指指点点地帮着找人,她的钢笔放在桌子上,在灯下放着耀眼的光芒。
  这真是绝佳的机会!陈煜快速地拿起她的笔,摘下笔帽往墙上用力一戳,又快速盖好将它送回原处。
  慕涵似乎没看到他的到来,于是他走出去,等其他人员都退出去以后,他又敲门进去。
  慕涵的同事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见陈煜来,都走到里间坐着凳子摆弄一些表格之类的东西。慕涵对面的座位就成了他的。
  落座以后,他关切地看着慕涵金笔下面的纸张说:“涵,你今天没画呀?”
  “是呀,今晚来探看病号的真多,都来问病号的床位。”
  “哦,你们也够辛苦!现在终于闲下来了,你也别急着画,先喝口水缓缓吧。”
  “呵呵,累什么呀,习惯了。”她说着,习惯性地拿起笔摘了笔帽便画起猫来。可能她只会画猫吧。
  可她的笔写不出字了,还把纸划破了。她惊慌失措地连画几下,又看了看笔尖,便大叫一声:“啊!我的笔坏了,我的笔怎么会坏了!啊!我的笔,怎么就会坏了呢!”她画一下,再看一眼笔尖,希望出现奇迹让笔突然间变好了。她的脸紧张得变了颜色。
  陈煜急忙说:“涵,怎么了,让我看看!”
  慕涵求助似的将笔交给他,整个身子都跟着递笔的走势奔了过来,慌乱地说:“你会修钢笔吗?小陈,你会不会?你帮我修好它吧!”
  “真不好意思,我不会修!”
  “啊!那可怎么办呢!哪儿有修钢笔的你知道不?”
  “嗯……我想起来了,我有个同学会修钢笔,如果你放心把它交给我,我拿去找他修修试试,可能要换个笔芯了。”
  “好!能修好就行,你放到包里收好!”她皱着眉头,满脸紧张,“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崔铮给我的东西不是丢就是坏,这笔坏得也太奇怪了,我先前用时还好好的。”
  “是呀,难道是什么预兆吗?很多定情礼物随着情缘的存亡而存亡的。”
  “啊!请你不要这样说!”
  “对不起!如果我的话使你心里不安,我会难过的!”
  “唔,你,我不怪你!”慕涵越发不安,陈煜的话加重了她的惊悚。
  陈煜把笔装到自己的手机包中,计划出了这儿,就近找个垃圾箱把它扔了。然后他将自己新买的黑钢笔取出来,写道:我是爱情的花朵,开在久旱的荒漠,请你温情地看我,让我沐浴你的目光,像甘露滋润我的心房。我是爱情的花朵,充满温柔的想象,请你留在我身旁,只要你需要,无论白天与黑夜,都为你绽放。
  他把自己写的文字推到她面前,便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狂肆地侵扰她的心绪。
  “小陈,你真有文采,如果崔铮会写就好了,我可喜欢看了。”慕涵被文字吸引,把钢笔损坏的烦恼抛下。
  “诗不是用笔写出来的,是用心喊出来的。没有感情的人,怎么会写出感人的句子呢?你也许不知道,在认识你之前,我根本就是个提笔忘字的人。”
  “哦!你……”慕涵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她甚至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发出一声剧烈的咚响。难道崔铮从不给她写情书是因为对她爱得不够深吗?他经常出差好久却从没给她写过一封信。在此之前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没为崔铮写过文字,可是现在她想写一些东西回应陈煜,这是什么原因呢?
  陈煜并不深究慕涵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他深深地看着慕涵,让眼睛里闪出沉醉的光……
  今天他离开得很早,走的时候,他的笔撂在桌子上,好像是忘记拿。慕涵肯定会收起来的。“呵呵,送礼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他笑了。
  看着陈煜离去的背影,一种新鲜情绪带着超强吸引力,坦荡地盘据了慕涵的心。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脸颊绯红。
  转眼已是夏末,风吹到身上,凉凉爽爽的。
  陈煜与慕涵的关系趋向了暧昧。
  走廊寂静,凉爽的夜风像爱人的手细腻地抚过每一个角落。
  夜的灯光像媚惑的眼睛。就那么恣肆地倾洒在了屋中人的身上。外间屋子只有两个人。
  陈煜今天穿着浅蓝色的长袖衬衫,眼睛被灯光照得熠熠亮,齐肩的黑发顺滑地披着,散发出洗发水的淡淡清香。
  慕涵坐在陈煜的对面,样子腼腆。她似乎离不开陈煜的陪伴了,有些局促地将手伸进白大褂的袖口,抽出里面艳红的真丝连衣裙的袖子玩弄着说:“小陈,每个夜班都让你陪我到这么晚,我很歉意,担心影响你第二天的工作。不过,真喜欢和你在一起。”她觉得陈煜来看她是一种牺牲。
  呵呵,她居然这么明显地把自己的心情就说出来了,真是个直心眼子!陈煜心里得意之余,拿眼睛深深狠狠地看着她,每到关键时刻,他都这样发挥眼神的力度。他看到了慕涵对他的留恋不是只渴望一个玩伴那么简单,整夜陪伴她的时刻来临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伺机和慕涵有突破性的进展,比如吻她,可是慕涵虽然看似渴望他,却不给他任何暧昧的指引。这不能不让他着急。怎么办呢?发挥语言攻势?不行,很容易被里屋的人听到。就用笔写吧,不但可以清楚地表达,更可以让她真切地体会。于是他伸长手臂拿过他送她的黑钢笔和她面前的纸,边写边不断地抬头深深看她:“涵,你看到今晚的彩虹了吗?它们那么美,使我越发地想念与渴望你,想和你一起面对这样的光彩一起开怀。”“心甘情愿地付出,无论一切多无助。寂寞凝眸巷深处,时光与生命同为你停驻!”“此情太伤怀,萦萦缠绕丢不开;此情太无奈,听到望到不能爱;跟我来,满天星斗知道我的等待!”“你是迷蒙诱惑的雾,我爱慕,却握不住。你是飘逸圣洁的云,我要追逐,却无法牵扯你的脚步。这份爱,我要用一生和它赌!”
  他的笔锋刚劲有力,透着男子汉的英武。此刻他有了难抑的躁动,但他压抑着,决不唐突地袒露,如果增加了慕涵的优越感和骄傲,事情的进展会更慢。希望一切能如他所愿,让慕涵以拒绝与崔铮亲近来回报他。
  “他描绘着多么浪漫与凄美的境界呀!”他的文字彻底把慕涵的心搅乱了。许久以来,他的形象在她心目中日益生辉,逐渐变高。她开始渴望尝试他那份与崔铮不同的雄性力量。
  想到崔铮时,慕涵不再总是温馨与骄傲,而是有了抱怨。男人拥有高深的学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的心都用到学识当中了,哪里晓得女人的需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愿为满足女人的浪漫需求而努力。而陈煜用眼睛就能将她剥得像玻璃人,不说话就能摸透她所有的秘密,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都能恰到好处地撞击她、愉悦她。她不能给他任何谜,这让她无尽地羞窘,然而这份窘迫带来的紧张感是那么的刺激。陈煜的眼光使她享受到极度的虚荣,这份特殊的,带着侵略味道、带给她压迫感的目光只有陈煜能给她,崔铮就不行,与崔铮在一起,只要她不说,似乎他永远看不到也不去猜她心里的小秘密。他总有开不完的学术会,出不完的远差,于是她突然醒悟到自己与崔铮站在爱情的冰山上,所谓的烈焰只是她心里的一点火苗,一旦要冲出胸膛立即会被无情地熄灭掉。“这才叫爱情!如果早认识陈煜就好了!”这个念头一闯到心头,她立即被吓了一跳,心也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晨曦初照的早晨,慕涵迈着失意的步子往家里走着,精神恍惚。血红的太阳无力地照着她的红衣,发着混浊的光彩。陈煜使她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美丽。她觉得自己快要被这新鲜又刺激的情感撞晕了,浑身都飘飘的,好愉悦。而对崔铮的爱,却像淌离了肉身的血液,僵冷没有温度,无力扭转生的火焰。
  崔铮已准备好了早餐,只等她回来一起吃了就要去上班。慕涵的门铃声是他心灵的乐符,他总会格外兴奋。可是今天慕涵却自己拿钥匙开了门。崔铮为没能亲自给她开门而遗憾,以为慕涵自己开门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他高高地站在餐桌旁,格外开心地看着她说:“小姑娘,你回来了!”
  今天慕涵却感不到崔铮的伟岸。她为自己的思想对崔铮产生了重重的可怜与内疚,想像往常一样冲他欢笑,大声说话,可她对他怎么就热情不起来了呢?甚至不想看到他!她叹一声,垂下视线盯住自己红凉鞋的鞋尖,低低地说:“回来了!”她的新家太大了,门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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