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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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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了良好的开头,不便于滞留太久,陈煜得意洋洋地走出医院大门。
  闪烁的霓虹将他双眸映得闪亮。他乐,天下似乎在他的掌控之中了。他的脸都笑成了爆米花,眼角被挤出数不清的细纹。虽然夜幕下没有人认得出他,他仍然丢不掉老习惯,张开手掌去擤鼻子,挡住爆裂的嘴角,遮掩自己的失态。
  回到家,他努力抑制着不让自己兴奋和欢笑,在叶菁面前要始终保持冷静深邃的表情,她不是总被这种表情所迷醉吗?那就让她的迷醉继续吧,呵呵。
  他站在门厅,远远瞅见叶菁斜倚着床头就着台灯看书,她整个身子被罩在宽厚的白底黑花睡衣里面,齐肩的黑头发迈过脖颈,像一片云似的倾洒在脸颊,酿出一份朦胧的妩媚,韵味无限。
  陈煜沉溺于对慕涵的向往中,看不到叶菁的美,反而觉得她越发黯然失色。
  他远远地打了个招呼。
  叶菁高兴地应了一声,见陈煜已去了浴室。
  陈煜的澡洗得很快,带着对慕涵的憧憬,带着得到慕涵后会有的兴奋,他的洗浴过程无比的轻快。叶菁送浴衣给他时,他已经擦干了身子。“呵呵,今晚就在意念中把叶菁当慕涵吧!”这样想着,叶菁的形象又突地鲜亮了起来。他等不及去卧室便猛地拥住叶菁吻住了她的双唇。浴室充满了水蒸气,一片潮湿,陈煜狂热的爱将叶菁的身体湿遍了……
  他们像胶粘在一起似的回到了卧室。
  陈煜发现叶菁似乎是有话要说的样子,可是她一个居家女子,能有什么新鲜的话题呢?说油盐酱醋?那也未免太好笑了吧,昨天她居然唠唠叨叨地说一只蒸蛋的碟子她用了十分钟才刷干净。陈煜想了解的是她的过去,不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她又总是不肯说,那她的话还有哪句值得听呢!他随即联想到慕涵,慕涵心直口快,凡是别人想知道的事,她一定会毫不保留地讲出来,她的个性多好呀。他重重地叹息一声,仰脸躺下去,右手仍揽着叶菁的腰,心不在焉地爱抚着,紧皱眉头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他根据切身经历及以往的经验得出一套结论:人的思维通常到了夜间比早晨要混乱,会轻易地接受外来事物,而且大家通常在夜晚期待温馨的感觉、憧憬浪漫。所以追求慕涵的时间就固定在晚上她值班时为佳。
  现在他已是弟弟的身份,他相信披着弟弟的外衣可以使慕涵对他的接近不设防,他会很快由弟弟的角色擢升为恋人。
  他开始隔三岔五地去慕涵的办公室玩。
  医院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护士办公室久呆,只是晚上管理疏松。慕涵与同事关系处得融洽,大家又乐得有个人来丰富她们枯燥的值班时光。
  陈煜总是讲一些小笑话给大家取乐。那些照书搬弄来逗人的小笑话愉悦了慕涵与同事们的神经,大家对他留下了幽默的印象。
  虽然近距离接触着慕涵,生理上却无法望梅止渴,叶菁是他发泄激情的佳伴。反而在以叶菁做替代的时刻,他每分钟都是热烈的。
  一个寒冷的冬天就这样毫无进展地度过了。他知道每个冬都是对他的考验,他经受得住,不怕冷。
  春光明媚的时候,他对慕涵的欲望开始抑不住地躁动了起来。这不是单纯的生理现象,而是他觉得有了那个漫长冬季的接触,慕涵对他不再陌生,不再敌视,全盘进攻的时机已经成熟。
  因此他看望慕涵的频率增加了。每次护士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俩时,他都很少说话,而是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总是拿目光深深地、狠狠地看她。尽量每看她一次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是阳春三月的第一个周末的傍晚。
  叶菁看看陈煜,又看了看床头柜下装在纸盒里的一白一黑两只可爱的小兔子,上个月她在市场上买来时,它们只有拳头大。
  陈煜发现叶菁的眼神居然显露着与他带小兔子外出散步的欲望,她提这个要求不止一次了。可是陈煜怎么会在这样的时刻与她公开露面呢?难道晚上就不会凑巧被慕涵或者李庄什么的撞见吗?何况他今天已决定了要在慕涵的办公室耗到下半夜。于是他说:“唉!菁,我知道你一个人在家里一定很闷,好在有这两只活泼的小兔子能给你带来一些快乐,我想如果咱们俩带着它们俩出去散步该有多好呀,到时候把它们从小纸盒子里放到草坪上跑,我就牵着你的手追赶它们。”
  “那咱们现在就带它们出去玩吧!”叶菁的眼睛泛起兴奋的光波,双颊绯红。不知何时她已将黄艳艳的运动套装穿在了身上,丰满的双唇擦得红彤彤,上眼皮搽着淡淡的黑色眼影。她的欣喜都掩饰不住了。
  陈煜觉得叶菁此时真是美极了,如果她总是让自己的喜怒哀乐随意地流露,那将是多么生动的一个美人呀!唉,如果她和慕涵的性格糅合到一起,可就是十全十美了。“菁,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想陪你!可是有的时候工作太累,回来就想休息,有的时候天气不好,又没法出去,而今天天气好,还休班,偏偏我在周五那天答应了同学今晚帮他的公司维护网络。本来他坚持要请我吃饭,可是我总得尽一切可能陪你呀,就没答应他。之所以现在才和你讲,是不想让你过早地失望,我希望你的心情每一分钟都是快乐的幸福的,那么我也将是快乐的幸福的!”他表情严肃,深深地看她。
  对视使他的心里猛地涌现一团火,这一刻的她简直太美了,他有一口将她吞掉的欲望。
  叶菁的双眸却突然变得灰暗。她为自己过早地妆扮感到尴尬,她费力地眨动了两下眼睛,垂下了眼睑。
  她的美和她的失意疯狂地挑起他的欲望,使他极想在这一刹那与她融为一体。他全身都有些麻,手掌抖抖的,想去捧住她脸颊。可是欲海难脱身,一旦与她温存,他肯定懒得再穿衣外出了,那可就既暴露了谎言又延缓了得到慕涵的进程。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误了这么久的努力。于是他把伸向叶菁脸庞的手垂下去,抚摸了一下小兔子光洁如缎的皮毛说:“菁,做人就是这么矛盾的,不懂网络时,觉得自己知识面很窄,这一学会了,找帮忙的人就多了起来,属于自己的时间就少了。早知道不如不学了。唉,同学的车还有几分钟就到楼下接我了,最近治安不好,你若一人带小兔子出去玩耍我也不放心,不如你在家等我吧,我尽量早回来陪你!”
  叶菁抬起眼睛,深深地看着他,满眼的哀怨、满眼的留恋,说:“想在一起玩儿一次就是不容易!你去吧,帮人帮到底,不要急着回来。”她轻轻叹了一声,等到陈煜回来时,她的妆应该已经洗掉了。
  天还没有全黑下来,医院里已经亮起了灯,走廊被罩在一片凝重的暗淡中,暖气片散发着暧昧的暖气,烘得陈煜心里痒酥酥的。
  他像往常一样先从护士办公室的窗玻璃往里望,屋子里没有人,可能来了新病号大家一起去忙碌了。他兀自走进去,坐到长椅上等待。心里琢磨着该如何行动。
  慕涵那把十公分长鲜红透明的密齿梳子就放在桌子上。这个梳子很漂亮,已经吸引了陈煜一个冬天了。
  这一个冬天,慕涵经常从抽屉里拿出这个梳子把玩一阵子再放回去,速度快得使陈煜无法仔细品味梳子带来的感觉。这更增加了对陈煜的吸引力。
  陈煜有一个癖好,喜欢收藏和他爱过的女人的梳子。他总看着梳子回味抚摸她们长发时的感觉,还能从梳子上重温她们的体香。他一直搞不明白女人喜欢把玩梳子缘于什么,却觉得选择什么样的梳子代表着女主人有什么样的个性,他喜欢从梳子上研究女人,侦破女人。
  现在陈煜清晰地看到,梳子像一粒晶莹的荔枝,能够倏地滑到人心里去,一时间竟被惑乱了思维。
  他不由地欠起身,过去抚摸它。
  他微笑,似乎这样就拥有了它和它的主人,整个人都被幸福浸透了。可是想起慕涵把玩它时脸庞漾起的无限幸福与欢乐,他便觉得问题有些严重。难道这是崔铮送给她的吗?这样一想,就把他吓坏了,许久以来他一直憧憬着拥有慕涵以后会有的快乐,在意念中已无数次将她爱过了,而他爱的人又怎么可以心有另属呢。如果一把梳子就对慕涵产生这么大的影响,那么崔铮在她心目中的分量也太重了。不行!得尽一切所能消灭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
  于是他的罪恶涌上了心头:看梳子晶莹透明的样子,肯定一摔便碎。恰在这时慕涵急匆匆地进来了,而他拿梳子的手已经举了起来,改变动作已经来不及,他急忙装作要梳头的样子,一不小心,梳子叭的掉下地去。
  他佯作惊惶地蹲下身去捡,遗憾地发现梳子并没有损坏。
  慕涵并没注意到他的行动,嘴巴被口罩捂得发音不清,匆忙和他打了招呼便进了里屋摆弄药水。
  这时进来了几个病人家属,陈煜趁机将梳子装进衣兜,走到外面走廊上溜达。慕涵从病房出来时,他才随她一起进了办公室,将偷梳的事情掩盖过去。
  “呵呵,让那些倒霉的病号家属蒙冤吧。”他偷偷地乐。
  慕涵果然在第二次见到他时,说起梳子丢失的事,无比惋惜。原来那梳子是崔铮大学毕业时送给她的礼物,这期间她没用别的梳子梳过头发。
  慕涵不停地叹息:“我用惯了那把梳子,现在不知道还能否买到同样的。都这么多年了,一定很难买到的。”
  陈煜爱怜地看着她,无限的疼惜都包含在深深的眼神中。他随手拉开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一把发黄的象牙梳。这是他三天前在市里最有名的工艺品店花昂贵的价钱为慕涵选购的,回来后他不停地用它梳头,希望留下他的发香,希望梳子看起来像是几十年前的古董。
  “涵姐,没有素质的人真是无处不在,连一把梳子也要偷。唉,你以后得小心看管自己的东西了!”他把象牙梳擎到慕涵的面前,紧盯着她的眼睛说,“你看我这把梳子,我家祖辈传下来的,如果你不嫌弃,请你收下它。我一直想送给你的礼物!”
  “哎哟!这可怎么行呢!祖传的东西你怎么就随便送人了?”
  陈煜马上后悔自己说错话了,改口已来不及,只好说:“呵呵,这怎么叫随便送人呢,你是姐姐呀。虽然我爷爷是准备送给他孙儿媳妇的,可我哪有媳妇送呀,放着不用又可惜,姐姐就用着吧。”
  “小陈,那就等你有了妻子再送给她吧,快好好收起来!”
  “姐姐若执意不肯接受弟弟的心意,不屑于用,我就只好蒙羞收回了。”他一脸受伤的表情,哀哀地看着她。
  “我不是嫌弃,我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不该随便送人,我也不能随便接受。”慕涵性格耿直,毫不怀疑陈煜送梳是早有预谋。
  “那就先放你这儿用着,我改天来拿行吧!哪怕你肯用一次,我也无比荣耀了!”
  “呵呵,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推辞了!不过放在这儿若再丢了咋办?”
  “你随时记得放进抽屉或者背包里就可以了呀,像带原来那把梳子一样随时带着它。”
  “好吧,还蛮沉呢!”慕涵将梳子接到手中掂了掂,生怕不小心会摔碎,“等崔铮出差回来我让他再送我一把,就把这个还给你。”
  原来她还惦记崔铮送她的礼物!陈煜拧了拧眉头,思考着是否去为慕涵选一把红色的梳子。可是崔铮送她红梳子是因为她喜欢红颜色?还是她为了崔铮的喜好而改变了自己?这样一想,陈煜便死也不肯再为这事动脑筋了。
  慕涵细细把玩了一阵那个梳子,郑重放到抽屉里,又拿起钢笔,画起钢笔画来。
  “涵姐,原来你善画呀!哟!画得好哇!”陈煜看着慕涵弯弯曲曲地画在纸上的东西,从胡子和耳朵断定那是只猫。他强忍住笑,满脸惊喜地赞赏她。她的小手精巧嫩白,只惹得人想紧紧地握住她、吞噬她。
  “真的吗?你看我画得好吗?刚开始那几天我可是画什么都不像呀,线都画不顺畅呢。我儿子冬冬最近学画,我就和他一起练了。再过一阵子我会练得更好,崔铮一定会大大地惊喜!”
  又是崔铮!她为什么要讨崔铮的欢心,她什么时候能意识到陈煜的重要!陈煜恨不得捂住耳朵不去听。
  他甩了一下头发,压抑住恼意,深深地看着慕涵的眼睛,无言地拿过她的笔,在她画的猫下面写道:
  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只有你,能举起我夜的火把/多渴望我的爱恋能点燃你心的灯/让它为你的一生照明。
  “小陈,这是你作的诗还是流行歌曲的歌词呀?”
  “涵,这不是诗,也不是歌词,这是我的心声,我在孤单午夜中常常这样疯狂地呐喊!”他再次把对慕涵的称呼改了,满脸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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