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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左传-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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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飛,過宋都。
(經十六·二)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經十六·三)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經十六·四)秋,七月甲子,公孫茲卒。
(經十六·五)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于淮。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六鹢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于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兇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也。吉兇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傳十六·二)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傳十六·三)秋,狄侵晉,取狐、廚、受鐸、涉汾及昆都,因晉敗也。
(傳十六·四)王以戎難告于齊。齊徵諸侯而戍周。
(傳十六·五)冬,十一月乙卯,鄭殺子華。
(傳十六·六)十二月,會于淮,粥嫞覗|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僖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齊人、徐人伐英氏。(經十七·二)夏,滅項。
(經十七·三)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經十七·四)九月,公至自會。
(經十七·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傳十七·二)夏,晉太子圉為伲肚兀貧w河枺拗;莨诹阂玻翰拗A嘿校^期。卜招父與其子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伲獮榛屡伞
(傳十七·三)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
(傳十七·四)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傳十七·五)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耍哽豆嘤袑櫋9S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僖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經十八·二)夏,師救齊。
(經十八·三)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А}R師敗績。
(經十八·四)狄救齊。
(經十八·五)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經十八·六)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傳十八·二)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傳十八·三)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В⑿⒐。秋,八月,葬齊桓公。
(傳十八·四)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茍能治之,毀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于訾婁。狄師還。
(傳十八·五)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僖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
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
(經十九·二)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經十九·三)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經十九·四)秋,宋人圍曹。
(經十九·五)衛人伐邢。
(經十九·六)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
(經十九·七)梁亡。
僖公(傳十九·一)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
(傳十九·二)宋人執滕宣公。
(傳十九·三)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枺摹K抉R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
(傳十九·四)秋,衛人伐邢,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傳十九·五)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傳十九·六)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傳十九·七)梁亡,不書其主,自取之也。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取梁。
僖公(經二十·一)二十年
春,新作南門。
(經二十·二)夏,郜子來朝。
(經二十·三)五月乙巳,西宮災。
(經二十·四)鄭人入滑。
(經二十·五)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經二十·六)冬,楚人伐隨。
(傳二十·一)二十年春,新作南門。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傳二十·二)滑人叛鄭,而服於衛。夏,鄭公子士、泄堵寇帥師入滑。
(傳二十·三)秋,齊、狄盟于邢,為邢中l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傳二十·四)隨以漢枺T侯叛楚。冬,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傳二十·五)宋襄公欲合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
僖公(經二一·一)二十有一年
春,狄侵衛。
(經二一·二)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經二一·三)夏,大旱。
(經二一·四)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經二一·五)冬,公伐邾。
(經二一·六)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經二一·七)十有二月癸醜,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傳二一·一)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
(傳二一·二)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傳二一·三)秋,諸侯會宋公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
(傳二一·四)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修祀紓禍也。」
僖公(經二二·一)二十有二年
春,公伐邾,取須句。
(經二二·二)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經二二·三)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于升陘。
(經二二·四)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傳二二·一)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傳二二·二)三月,鄭伯如楚。
(傳二二·三)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傳二二·四)初,平王之枺w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髪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傳二二·五)晉太子圉為伲肚兀瑢⑻託w,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傳二二·六)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王召之也。
(傳二二·七)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傳二二·八)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傳二二·八)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傳二二·九)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戎事不邇女器。」丁丑,楚子入享于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享畢,夜出,文羋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洠Ш酰槎Y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洠В俊怪T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僖公(經二三·一)二十有三年
春,齊侯伐宋,圍緡。
(經二三·二)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
(經二三·三)秋,楚人伐陳。
(經二三·四)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二三·一)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傳二三·二)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
(傳二三·三)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傳二三·四)九月,晉惠公卒。懷公立,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伲E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傳二三·五)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
(傳二三·六)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於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廧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迹T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儵、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
僖公(傳二三·六)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朱渡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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