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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节

盛宠之嫡女医妃-第1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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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为了阎家,这一次也只有委屈您了……”阎习峰艰难地劝道。

    “你说什么?!”阎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阎习峰心里幽幽叹息,既然话已出口,接下来就容易多了:“母亲,为了阎家,您就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吧!”

    阎习峰一脸祈求地看着阎夫人,自小,母亲就教导他们这些子女要为家族利益考虑,母亲既是阎家妇,就该为阎家牺牲!母亲是名门贵女,一定可以的!

    阎夫人的眼睛几乎瞪凸了出来,脸上一阵发青。

    长子是她多年来最大的骄傲,没想到竟然连他也抛弃了她!

    阎夫人只觉得心里像是穿了好几个孔似的,寒风“嗖嗖”地穿孔而过。

    “夫人!夫人!”

    在下人们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阎夫人两眼一翻,晕厥了过去。

    老嬷嬷急忙给阎夫人掐起人中来,厅堂里一下子就乱做一团。

    然而,阎锦南心意已决,此时他心里只有他们阎家的前途,就算阎夫人一根白绫上吊自缢,也换不来阎锦南的一丝怜悯,只觉得这个差点害了他们全家的贱人就会玩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

    阎锦南硬着心肠直接让人把昏迷的阎夫人,不,应该说是曹氏,连带她的嫁妆和那封休书一起送去了曹府……

    次日,阎锦南就立刻请几个族老作证,给几个儿子分了家。

    这两件事一鼓作气地办了,快得迅雷不及掩耳,等南宫玥得知的时候,阎家的那些事都结束了,一切也就发生在短短三天内。

    听了鹊儿的禀报,南宫玥有些惊讶地看向了她,手头的绣花针差点没扎到手指。她还正准备出手敲打阎家,怎么一切就已成定局了?!

    南宫玥缓缓地眨了眨眼,她当然不会以为这是阎锦南有觉悟,有魄力,他要是有这等眼色,阎家也就不至于败落到这个地步了……

    阿奕做事还是这样,简单粗暴,却又行之有效。

    想着,南宫玥嘴角微微翘起,眸中盈满了笑意,然后又俯首继续做起女红来。

    屋子里静悄悄的,专注的时候时间仿佛过得特别快,太阳由东方渐渐地升到了正中,阳光越来越灿烂……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挑帘声响起,南宫玥也没在意,只以为是丫鬟来了,没想到一只如羊脂白玉般的素手一把抓住了她拿针的右手,跟着是林氏熟悉的声音自她头顶传来:“玥儿,你如今身子重,怎么也不知道好好休息!”

    南宫玥抬眼对上林氏温和却不赞同的眼眸,赧然地笑了,放下了手头的绣品,试图转移林氏的注意力,“娘,我这里有庄子里刚送来的枇杷,您试试,可甜了?”

    说着,南宫玥亲自给林氏剥起一颗枇杷来。

    林氏如何看不出女儿的心思,失笑地瞥了女儿一眼,从善如流地接过了女儿给她剥的枇杷,一口咬下去,味甜多汁。

    林氏笑道:“这个枇杷水润清甜,煜哥儿一定喜欢……”

    南宫玥忍俊不禁地看着母亲,这才没几天,母亲已经几句话离不开煜哥儿,连她这个女儿恐怕都要排在煜哥儿后头了。

    “那我赶紧让人给青云坞送些枇杷去。”南宫玥掩嘴笑道。

    听出女儿的言外之意,林氏了然,道:“煜哥儿去青云坞念书了?”说着,林氏的语气神态中就透出几分自豪,自家外孙就是比普通的孩子机灵,这才两周岁多一点,就会背《三字经》了,会说的话也比同龄孩子多。

    南宫玥颔首应了一声,想到小萧煜,脸上笑意更浓,不由地朝针线筐里那个还没做完的绣品看去。

    林氏下意识地也顺着女儿的目光看了过去,忽然注意到这个绣品似乎不是寻常的肚兜、衣裳,便又多瞧了一眼。

    那是一个以橘色的棉布缝制而成的布包,大小似乎正好可以放下几本书册。

    书袋上特意加了一对猫耳,又绣了几条猫须,以一粒布扣作为猫鼻,看来可爱极了。

    林氏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一个胖乎乎的男童笑吟吟地抱着橘猫的样子,心念一动,脱口而出道:“玥儿,这是给煜哥儿缝的书袋?”

    “我给他缝个小书袋,他也好装东西。”南宫玥笑吟吟地看着那个差不多成型的小书袋,想象着自家的小家伙背起这个书袋的模样,嘴角翘得更高。

    自从官语白给小萧煜精心编绘了那册《三字经》绘本后,小家伙把那册绘本当成了他最重要的宝贝,每天去青云坞上课都要带上,下课后再带回来碧霄堂。

    南宫玥看他不耐其烦地把绘本带来带去,干脆就给他缝了这个小书袋,以后他不仅可以放绘本,也可以放放笔墨什么的小物件。

    林氏拿起那个橘色的猫咪小书袋,里里外外地仔细端详了一番。

    女儿的女红还是如以前一般好,心也细,特意在书袋里还多缝制了几个小兜,让外孙可以放些小东西。并且,书袋里头还有一个小内袋,内袋上绣了一只橘猫和一只白猫,橘猫和白猫蜷成一个圆球。

    看着那缱绻交颈的两只猫儿,林氏似乎想到了什么,眸光微沉,连表情中都透出一丝凝重来。

    敏锐地感觉到林氏的神色有些不对,南宫玥一手覆盖在林氏的手背上,关切地问道:“娘亲,怎么了?”

    想着女儿正怀着身子,林氏本来还在迟疑是否此刻并非最好的时机,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斟酌着道:“玥儿,南疆要立国了,阿奕定会是太子,日后会是一国之主,虽不至于后宫三千佳丽,但是……”

    林氏越说语调越是僵硬,她也知道女儿与女婿这些年来一直感情甚好,如新婚时浓情蜜意,然而,天子与常人不同,纵观历史,又有哪个天子会只甘于一个女人,就算阿奕同意,那些臣子呢?!

    林氏的表情沉重,南宫玥急忙安抚地握住林氏的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就如同林氏所担忧的,自从立国一事定下后,南疆确实有些人把目光盯向了碧霄堂的后院,但是大多数人虽有这个心却还是很有眼色的,一见未来的国号为“越”,建国日又是六月十四,就知道世子爷对世子妃的一片心意。

    然而,还有一部分府邸不死心,想送人进来,却又忌惮世子爷的手段,不敢直接送到碧霄堂里,而是选择辗转地让镇南王出面。

    这些人却是白费心思了。

    镇南王一心觉得自家长子生性顽劣,做事既没章法又不靠谱,要是再有庶子,指不定会嫡庶不分,动摇了宝贝金孙煜哥儿的地位。为了金孙,镇南王这次行事异常坚定,不但做主把人退了,还把那些不长心眼送人的人直接给贬了。

    当鹊儿把这个当餐后消食的趣事说给南宫玥听的时候,南宫玥差点被口中的热茶给呛到,不知道该感慨自家煜哥儿有长辈缘,还是该唏嘘镇南王的心思常人无法揣度!

    经过这么一遭后,南疆那些府邸自然而然也就熄了那种心思。

    “娘,”南宫玥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氏,乌黑的瞳孔中笑意盈盈,“阿奕很好很好,对我来说,没有比他更好的了!”

    林氏怔了怔,看着如一朵娇花般绽放的女儿,笑了。是啊,女儿是幸福的,她的模样就说明了她这几年过得顺心极了,女婿也对她好极了,自己又何必说那些还没影的事,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她的女儿,看着温和淡然,看着如在暖房长大的一朵小花,实则却如蒲草般坚韧,任何风霜都不能令她折腰。

    她的女儿,是世上最好的女儿,如果阿奕看不到的话,就是白瞎了那双漂亮的眼睛!

    屋子里的气氛随着母女俩的相视一笑,变得温馨轻快,温暖的春风吹拂进来,微风习习,春意盎然,不一会儿,又加入了小家伙清脆可爱的小奶音,活力四射。

    南疆的三月注定是喧嚣的时节,立国一事如同阵阵微风拂过水面,荡起层层涟漪,一波接着一波,未曾平息。

    除了世子爷萧奕备受各府“瞩目”,兵马大元帅官语白更是炙手可热,一来官语白位高权重,二来他尚未娶妻,三来他年轻俊美,容姿气度都是万里挑一,没几日他就成了南疆闺秀们梦寐以求的檀郎,那些夫人们心目中最佳的女婿人选。

    然而,官语白一直住在镇南王府,除了出征和去骆越城大营的日子,平日里深居简出,根本难得一见,而且,他也没有长辈,让那些有心与他结亲的府邸甚至都不知道该跟谁去探口风,只能暗自抓耳挠腮。

    不过,南疆的姑娘可比王都的大胆多了,已经有不少姑娘在官语白策马路过的时候对他扔过鲜花,可惜全部被小四当做暗器接下了,根本连沾到官语白的衣角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被他捧在手心里了。

    谁想,那些胆大的姑娘不觉得挫败,反而以此为挑战,常有人坐在城门附近的酒楼雅座里就等着机会……

 866掷花

    有人等着抛鲜花,就有人等着看好戏,城门附近一天比一天热闹。

    这些事在骆越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哪些真,哪些假,也没人在意,只是又多了些茶余饭后的闲话罢了。

    对于官语白来说,并不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他和萧奕拟的新型兵役制度在开连城、府中城、雁定城、永嘉城和登历城五城试行了两年后,自年初起正式开始在其他城市推行这种兵民合一的兵制,近两个月来,官语白除了给小萧煜上课外,都在忙着兵制的事,不亦乐乎。

    偶尔闲下来,他便会带着小萧煜一块儿出门,去善堂,去看农人种地,去看役民清淤建坝……

    这一日清晨,官语白带着小萧煜一起去了城外六里的安行庄。

    安行庄是一处用来安顿老兵的庄子。

    对于那些在战场上受伤致残并且无家可归的老兵,萧奕特意拨了银子,在骆越城城郊的几处地方置了庄子和田地,让他们在此安居乐业。

    其中安行庄距离骆越城最近,自城门口策马而去也就约莫一炷香的功夫。

    官语白事先并未通知庄子那边,庄子的麻管事在得知大元帅和世孙来了的时候,几乎是傻眼了,以最快的速度跑来庄子口相迎。

    但是庄子口已经空了,立刻有人告诉他,大元帅和世孙带着大夫先去了包老六家。

    麻管事顿时心里咯噔一下,又气喘吁吁地往包老六家去。包老六家可不妙啊,万一惊着了贵人,那他可担待不起啊!

    麻管事越想越急,跑得是满头大汗,上气不接下气,总算看到了包老六家,门口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让让……快让让。”

    麻管事一边说,一边推搡着往前走,就听到屋子里有一个奶声奶气的童音关切地问道:“伯伯,你还痛吗?”

    “不痛了不痛了。”另一个粗犷的男音受宠若惊地说道,顿了顿后,他又实诚地补充了一句,“就是刮风下雨的时候会疼,这一疼就知道要下雨了。”

    这时,麻管事总算走到了人群的最前方,直愣愣地站在门槛外看着里头。

    只见堂屋里的一张八仙桌后坐着一个两三岁、穿着蓝色衣裳的男童,男童皱着可怜的包子脸,苦恼地说道:“义父,春天老是下雨……”那伯伯岂不是老是疼?

    男童漂亮的小脸上有苦恼,却无惊恐。

    麻管事傻眼了,目光缓缓地移向了拘谨地坐在一边的包老六身上。

    包老六是个三十几岁的老实男子,五年前在与百越的战场上丢了一条胳膊,还毁了脸,一条凸起的肉疤从右眼和鼻梁上划过,足足三寸长,敌人的那一刀不仅让他失去了右眼,而且容貌变得狰狞可怖,别说是小孩,连不少大人见了也心生畏惧。

    这小世孙才两岁多,麻管事心里就怕惊吓到了小世孙,现在总算是放心了。

    也是啊,这可是他们的世孙,镇南王府那可是战场上杀出来的天下,他们的世孙自然与普通的小孩不同。麻管事颇为骄傲地挺了挺腰板,用袖口擦去额头的冷汗。

    坐在小萧煜身旁的官语白轻轻揉了揉小家伙柔软的发顶,就吩咐在一旁待命的军医给包老六诊脉。

    趁着这个空隙,麻管事赶忙撩袍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见过世孙,元帅!”麻管事恭敬地给官语白和小萧煜行了礼,“小的是这安行庄的管事。”

    “不必拘谨。”官语白随和地笑道,“我和世孙只是来此探望这边的老兵。”

    官语白平日里气质温和,却透着一丝疏离,但是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令人觉得信服,令人觉得如沐春风。

    “是,元帅。”麻管事急忙应道,僵硬的身子放松了一些。

    如果说以前南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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