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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节

官居一品-第7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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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但《西游记》确实是记载南宋末年,丘处机远赴花刺子模的故事,两者差了好几百年哩。”

马森只恨自己才疏学浅,一到这种学术性问题上就瞪了眼,自然问不下去了,对那书记官道:“就到这儿吧。”说着朝沈默点点头,两人径直出了刑房。

刑房中只剩下沈默一个,好久也没人进来,这些日子他的改变不小,也不管什么体面不体面,见桌上有几盘点心瓜果,便一边伸手取食,一边往怀里揣,准备带回去给海瑞也尝尝。

“开门。”这时牢门外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沈默的动作僵住了,口中的东西没咽下去,就鼓着腮帮子,慢慢回向牢门处望去。

一双被灯笼映着发光的眼,这时也正望着他,还闪着泪光,竟是锦衣卫的朱五。

二人这样对视片刻,沈默又转回了头,慢慢咽下口中的东西。

待牢门打开,朱五大步走了进去。

沈默已经咽下口中的东西,坐在那望着他。只见朱五背对着牢门,朝着西苑方向拱手道:“奉旨,将沈大人转到北镇抚司看管。”说完侧身让开去路道:“大人请。”

沈默眼前一亮,泪水险些奔涌而出,他使劲深吸口气,把那泪硬憋回去,昂着头对朱五道:“我们走吧。”

两人走出刑房,沈默却不急着往地上走,而是缓缓道:“我要去拿东西。”

“什么东西?”朱五道:“我派人去取。”

“我的官服,还是自己拿吧……”说完,他便往地牢深处走去。

走到他和海瑞的那间牢房外,沈默的声音终于有些发颤道:“开门。”

“开门!“朱五大声道。

“五爷,没有上头的命令,不敢开门的。”陪在一边的牢头小心翼翼道。

“人都在这还怕什么?”朱五伸出大手道:“钥匙,我自己开!”

牢头是知道锦衣卫的厉害的,只好乖乖交出牢房的钥匙,朱五便将牢门打开,对沈默道:“您请。”

沈默走进牢中,海瑞关切的望向他,见他完好无恙,才垂下眼皮,继续养神。

“我要转监了。”沈默轻声道。

海瑞的眉毛微不可察的颤动一下,旋即又恢复平静道:“好事儿,处境总不会更差了。”如果还有东厂诏狱更恶劣的环境,那只有地狱了。

自己要走了,海瑞却还得继续熬下去,沈默心中很不好受,从怀中将点心掏出来,整齐摆在海瑞的面前,轻声道:“你要保重,我让家里送些钱过来,需要什么只管向狱卒要。”

海瑞点点头,轻声道:“你也保重……”

沈默还想说什么,身后的朱五出声道:“大人,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沈默轻声道:“能尽量照顾他一下吗?”

“他是天字一号钦犯……”朱五有些为难道:“不过我可以让他们把牢房冲洗干净,再搬床和椅子进来!”

沈默知道这已经是极限了,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离开见鬼的东厂地牢,沈默本以为会看到久违的阳光,谁知外面还是黑的,原来现在是夜里。

“要保密,所以选这个时候。”朱五轻声解释道,这时一顶遮挡严实的轿子抬过来,他掀开轿帘道:“大人,请上轿吧。”

沈默深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充满了自仒由的清新,虽然马上又要失去,但想来不会再暗无天日了。

第七六二章审判(中)

位于西长安街上的锦衣卫诏狱,向来是个无比神秘的地方。外面的人难以窥其内幕,只以为诏狱里面,尽是蜂巢般铁槛锒铛的牢房,却不知在高墙深处的后院中,还辟有多处小院。这是用来软禁罪名未定的待审官员,管理自然比牢中宽松的多,若是肯花钱,或者有人肯为你花钱,甚至比在外面还要快活。

其院落的东北角,有一间最大的院子,靠北是一排三间轩敞的房间,分别是正堂、书房、卧房、东边配屋是伙房,西边则是茅房,足以满足住户的一切生活需求。宽敞的天井里,有参天大树,有古井,有石凳石桌,若是盛夏时节,必能享受到惬意的清凉。不过现在才刚出正月,树上还光秃秃的,只有墙角的草丛看上去有了些绿意,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沈默从东厂诏狱出来,便一直住在这里,做为锦衣卫的“老叔祖”,他的生活自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饮食倒起居,都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想吃点什么,只要知会一声,就马上有人奉上;跟家里的联络也是畅通无阻,想取点什么东西,捎个什么话,都有人殷勤跑腿。总之除了没有自由之外,一切都很好。

怕他在地牢里落下后遗症,朱五每隔几天都会来给他拔罐刮痧,其余几个头头脑脑,也不时过来、陪他喝酒聊天解闷。

这天朱五又来给他拔罐,待取下竹罐后,伸手摸摸内壁,干干的,不由松口气,笑道:“大人放心吧,寒气尽去了,不会坐下毛病了。”

沈默披衣起身,接过他递上的水碗,喝了整整一碗白开水,笑道:“我还真怕把自个给咒着了。”

朱五是沈默在东南时的随员,自然知道他是以“风湿病重”的名义,才得以调回京城的,闻言轻声道:“若是在那牢里住满一个月,恐怕真要得病了。”

沈默闻言神色一黯道:“海瑞正好住满一个月了。”

朱五垂首道:“这个卑职确实无能为力,锦衣卫和东厂互不隶属,势同水火,上次能去他们那边抖威风,皆因有圣旨傍身,事后想要照拂却是鞭长莫及。”

“我知道,我知道。”沈默不欲气氛沉重,便望向朱五带来的食盒,搓搓手道:“又带什么好吃的莱了?”

“呵呵……”朱五展颜笑道:“今儿个二月二,俺浑家一早蒸得懒龙,好吃不好吃的,大人应个景儿吧。”说着把食盒搁在桌上,掀开第一层,端出盘切好的“懒龙”来。

“二月二,吃懒龙”是老北京的习俗。所谓“懒龙”,乃是用发面蒸得长长一条面卷子……做法是把发面擀薄制成长片,放上和好的肉馅,然后卷成长条形,盘于蒸屉中,蒸熟后切开,全家人分食。说是吃了“懒龙”,可以解春困,这一春天就勤快了。

沈默拍拍脑门道:“今儿是龙抬头?真是过糊涂了!”说着也不管洗没洗手,拿起一块“懒龙”来,尝一口,还热乎着呢,不由赞道:“真香啊,我能把整条都吃了。”

见他确实爱吃,朱五开心道:“还有别的呢。”说着打开食盒第二层,端出盘金灿灿的炒饭道:“吃龙子。”又从第三层中端出盘炒面道:“吃龙须”。

沈默是南方人,虽然在京城住了几年,可体会地道的京城二月二饮食,还是头一次,他目瞪口呆的看着朱五端出一盘春饼,说“吃龙鳞”,又端出一盘水饺,说是“吃龙耳”,一盘鸡爪说“吃龙爪”……不由一阵阵的毛骨悚然,心说,京城百姓与龙有何深仇大恨,生吃了都不解恨,还要肢解了吃?



望着满桌子的“部件”,他不由咽口吐沫道:“皇上也这么吃?”

“当然。”朱五道:“不过御膳更精致些罢了。”

“也不知面对一桌子龙器官,皇帝会不会有同类相食的感觉呢……”沈默起先还有些排斥,但转念想到,一年里就这一天能正大光明的把龙吃到肚子里,解恨又过瘾,登时食欲大开,先来了几根“龙须”,再嚼几片“龙鳞”、啃了几个“龙爪”,还捎带着来了碗“龙耳朵”,倒比平时多吃不少……估计老百姓大都这个心理吧。

酒足饭饱之后,朱五又给他沏一壶茶,刚要说话,沈默开口道,“不消说,这个也有讲究吧……莫非是喝龙涎?”

“那倒不是,泡龙井茶而已。”朱五道:“今儿的饮食要全带龙,取吉祥之意。”

沈默不由暗暗苦笑,吃龙就吉祥,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这都是如出一辙的吧。

两人正在喝茶说着话,朱十三快步进来,沉声道:“大人,今下午就过堂。”

“是么……”沈默端着茶杯的手不动了,要过堂的人不是他,而是海瑞。知道大人一直关注此事,所以一有消息,朱十三酒来通知他了。

“好兆头啊这是……”沈默正在沉默,朱五一拍大腿,笑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能选今儿个都是好事儿。”

“怎么讲?”朱十三问道。

“今儿什么日子?”朱五问他道。

“龙抬头啊?”朱十三知道他是明知故问,便利索的答道。

“为什么叫龙抬头?”朱五追问道。

“这个么……”朱十三还真不知道,便望向沈默道:“大人肯定知道。”

“你老倌越来越滑了。”沈默不由轻笑道:“相传武则天废唐立周称帝,惹怒玉皇大帝,遂降质龙王三年不许下雨。龙王不忍人间遭难,偷偷降了一场大雨,便被玉皇大帝抓回天宫,压在大山之下。黎民百姓感激龙王之恩,天天为龙王祈祷,最后感动了玉帝,于是在二月二这天,把他释放了,所以这天唤作“龙抬头”。

“还是大人有学问。”朱五赞道:“这下明白了吧?今天是老天开恩的日子。”这后一句,却是对朱十三说的。

“这是谁选的日子?”朱十三难以置信道,“难道不怕皇上疑忌?”

“呵呵……”朱五摇头笑道:“这里面可有道道,咱看不明白。”

“大人怎么看?”朱十三索性不理他,问道。

“海瑞上书已经月余,他的大名已是天下皆知。”沈默淡淡道:“说句非分的话,处理它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了,现在是变数横生,谁也说不准将会发生什么。”

朱五在一边感叹道:“人心似水,易变难知啊。”

“不要学大人的口气好不好?”朱十三一阵恶寒道。

“这叫近朱者赤,懂不懂?”朱五一脸理所当然道。

沈默知道他们插科打诨,是想让自己轻松下来。可是一颗心高高提起,怎么也放不下里,他的目光透过门口,望向外面的天空,真想能有一双慧眼,看一看此刻的刑部大堂啊……

刑部衙门的大门禁闭,一片静悄悄的不像有什么发生。但在后门口开茶馆的老板分明看见,从中午头开始,便有一顶接一顶的官轿抬进了衙门。北京爷们儿生在天子脚下,都懂行,知道进去的官儿里,最小也是个三品。这十几顶轿子一进去,便猜出来今儿是要审大案子——八成就是那上书骂皇帝的海瑞海刚峰了。

就像沈默说的,这一个月的时间,海瑞的大名已经传遍五湖四海,京城里要是不知道海瑞是谁的,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内阁和刑部也正是出于这种顾虑,怕来围观的太多,出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决定秘密审理,就连其它参审的衙门,也是当天上午才知道的。

为避免引起骚动,海瑞是坐着特制的囚车,从诏狱直接送进衙门里,待大门关上后,十几个戴尖帽、穿皮靴的番子,将那囚车围了个里外三层,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

押解的提刑司太监,这才掀开厚厚的遮幕,打开囚车门,喝道:“下来!”

一阵铁链作响,一个蓬头垢面、须发散乱的消瘦男子,便从囚车的里面,艰难的挪到车门口,用手撑住儿臂粗的门柱。他身子虚弱,镣铐又太重,此时便喘息起来。

“快下来!”提刑太监又催促道。语音一落,便有两个番子上前,伸手攥住他的胳膊,一用力便从囚车提到了地上。

海瑞满身缠绕着镣铐,勉强站在那里,他抬头望一眼高悬天际的日光,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满脸闪光。虽然被刺得双目生疼,但他没有闭眼,仿佛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快进去!”提刑太监再次催促道,边上的番子也个个流露出看好戏的神情。因为海瑞身上这副镣铐,就是赫赫有名的“虎狼套”。无论任何人,不管武功多高,上了这套镣铐,便寸步难行,乃是朝廷专门用来对付江洋大盗、穷凶极恶之徒的。

可在厂卫那里,却也用它锁拿犯事的官员。因为手脚全铐在了一起,两只脚镣间被锁链牵着只能一步一步挪动,走起路来就像女人的金莲轻移,故而在他们这里,改叫“金步摇”,名字很文雅,用意却十分阴损,就是要折辱这些惹怒皇帝的清流文官,让他们出丑。

远远看到这一幕,大堂中正襟危坐的大人们不禁心头火起,怎么说也是空蒙门徒、朝廷命官,怎能如此侮辱呢?

“快走!”众目睽睽之下,提刑太监不好过于野蛮,只得连声催促。

海瑞却根本不听,双手提着铁链,一步步慢慢向前移。几个提刑太监只好耐着性子跟在后头。

不一会儿,海瑞便在仪门前停住了。因为它面前是高高的门槛。虽然对平常人来说,不过是迈腿就能过,但对一个手脚缠满铁链,走道都困难的人来说,就是个巨大的挑战了。

那些提刑司的人,十分乐意看这个惹恼皇帝的家伙出糗,便都在边上袖手旁观,存心要看他像乌龟一样,从门槛上爬过去。

大堂上的诸位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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