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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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时期之内,“警”、“黑”勾结也变了质。在战前, 上文说过若干华人探长上任之初,照例必然拜候该区有头有脸的黑社会人物,但战后则截然不同。警、黑之间虽然仍有勾结,但却变成奴与主、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在“体制”上,也由“专诚拜访”而变成“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了。法庭审讯贪官污吏时,经常听到有“收租佬”这类人物,社会上有这种“特殊阶级”,亦是由那段时期产生的。
战后初期的“收租佬”,远不如今天那么“显赫”。前者只是在猛兽牙缝中,乞取残羹剩饭的可怜虫;而今天的“收租佬”,如“沙皮狗”、“猪油仔”兄弟,财富超过千万,像“东云阁”那样规模的夜总会,只不过是他们“芸芸事业”中的一环。这当然是时代有所不同,亦说明警黑两方的勾结,也是跟着时代“进步”的。
1949 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完成强渡长江的准备,南京、上海指日可下,而华南两广地区,亦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军统”头头毛人凤,为了最后挣扎,便布下棋子,以便“卷土重来”,于是密令第二处加紧联系两广各地洪门组织,希望能够加以利用。
抢盘夺地,结怨“和胜和”,余洪仔怒索毛诗,引来金牌杀手,“十四K”巨头命途难卜。
余洪,又名余洪仔,虽非“十四K”在穗时代内外八堂的“棠主”,也是追随香主葛肇煌“避难来港”的基本人马之一。五十年代初期,便在香港石硖尾一带招收“门生”,独树一帜。干过的“好事”有字花档、剐死牛、偷、抢及包庇深水岗区的下级妓女等。1955 年曾在福华村木屋(今已拆除)贩卖海洛因,但被“和胜和”人物认为是侵占地盘,合力将其驱逐。余洪当时羽毛未丰,只有忍气吞声,悄然离去。背后却声言即将培植势力,把“胜和仔”赶尽杀绝,誓报此仇。
世事天心两难测,余洪仔的“大仇”,料不到已永无报复之日。原因是一年之后,便发生轰动中外的黑社会所谓“双十大暴动”,而余洪亦因此事而被警方驱逐出境了。
此人在黑社会大暴动中,被台湾派来指挥的特务,编入“第四行动组”,归化名为“仙君”的特务指挥。参与抢掠青山道中建公司、嘉顿公司及围攻香岛中学等罪行。被警方拘捕时,他仍与同党十多人计划抢劫长沙湾道某银行。当警队掩至时,十多人拚命突围,且有从三楼跳落到街道中而逃走者。余洪及同党二人被拘捕,囚于漆咸营数月之久,然后驱逐。他原拟选择赴台,不料台湾方面拒发入境证,理由是他有很大的黑帮背景,于是只好转而选择来澳。
抵达澳门后,他起初也和其他被驱逐的黑社会人物一样,一筹莫展。但在此之后,他使用多种手段继续在黑道上发展。如他曾设下色情陷阶,大大的敲了某宗教人士一笔,便买车买楼,广收徒众。以至于后来出则趾高气扬,入则前呼后拥,成为“十四K”“毅”字辈的大阿哥。
澳门一地,除了黑社会组织之外,还有一种介乎“黑”、“白”两道之间的所谓”地方势力”。余洪在某种场合之中,跟上述的那种人物梁某发生口角,本属鸡毛蒜皮小事。但余洪当时认为自己的江湖地位,如日中天,门下十大弟子,全是胆正命平之辈,同时还可纠集“毅”字辈大批人马,随时为他卖命。这时被梁某顶撞,觉得“有失威仪”,也影响他今后在江湖上的声誉,于是密谋报复。
当查知对方是“八区仔”时,余洪有点犹豫了。他深知对方是一个有财有势,团结力很强,甚至有官方人物参与其中的“地方势力”,便想趁风驶帆,就此罢手。但他的妻子×氏,见识浅薄,出身拦阻。余洪成为大阿哥后,她早就被一班手足大嫂前、大嫂后的叫昏了头脑。这次丈夫被辱,如果吞气忍声,莫说丈夫的“声威”受挫,自己做“大嫂”的也会面目无光。于是竭力怂恿余洪采取行动。再加上门下几名爱好惹事生非的弟子,声言非显露点颜色不可。在此种情形之下,便不得不跟“八区仔”硬干一场了。
首先,余洪将十大弟子分为五组,每组又拥有“毅”字辈的马仔十名八名,出没于“八区仔”惯常聚集的场所,不分青红皂白,见人便打。至于跟他正面冲突的梁某就更不消说了,竟然一天之内被殴三次,逼得躲入医院避难。在猝不及防之下,“八区仔”果然被“毅”字堆人马打得鸡飞狗走。荷兰围及沙梨头的两户人家,且被破门而入;打人之外,还将房内家具杂物,砸个稀巴烂。被打的人自然事后向警方报案,但当时澳门的警察,十分无能,殖民地的作风,导致这些巡警老爷普遍存有“勤出粮、懒做事”的思想。借口调查,便把事情搁下不管,使“八区仔”人马有冤无路诉。如此这样三天过去了,“八区仔”被打的人愈来愈多,甚至连三尺小童,也难避免。肇事的梁某被逼得无奈,只好先请出两位颇有体面的黑帮叔父出面调停,约对方在皇宫酒家“讲数”。届时,余洪夫妇偕同一干马仔,以“胜利者”姿态昂然抵达酒家,梁某及几名“八区仔”早已恭候多时;作为“鲁仲连”的两位叔父(并不吏属“十四K”),自然也依时列席。梁某首先向余洪斟茶道歉,两位和事老也笑脸相陪,认为大家都是在澳门栖身谋食,朝夕相见,何必因小事而翻脸成仇?再说,对方也被打得七零八落了,洪哥也应得饶人之处且饶人,一切到此为止,杯酒释嫌,重修和好了。照说,任何稍具头脑的江湖人物,到此也应趁好收场了。不断余洪等人是有备而来,倘若对方不接纳“投降条件”,则绝不罢休。这一来,事情便成僵局了。余洪提出的条件颇为“简单”,除要梁某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其夫妇下跪斟茶认错之外,还需付出“毛诗”一封,数目为三万六千元,作为奖赏弟兄之用。一经提出,不但梁某瞠目结舌,连列席的两名叔父,亦不禁大为不悦,认为绝对是无理要求。事态既成僵局,两位“鲁仲连”甩袖告退,不再理会此事。而余洪在行前竟大声疾呼,声称今后继续打杀,直到所有“八区仔”全部下跪叩头为止,说完便率众扬长离去。上文曾经说过,“八区仔”是个有财有势的集团,且还有官府力量参与其间。此次梁某委曲求全,斟茶道歉,无非是集团中老成持重之辈,认为“瓷器”不必跟“缸瓦”硬碰而已,并非无反抗能力。谈判结果一经传开,全部八区人物不禁哗然,便如集大会,准备强硬对付。会议中大家观点各异,有人认为用银弹政策,招聘另一帮黑人物,跟余洪一伙拚个生死;有人认为出动官府力量,给余洪等人一个下马威,拘入衙门,毒打一顿。一时意见纷纷,未能取得一致。最后由一名被分认为有深谋远虑的×叔,力排众议。认为上述两种办法,都要花一笔钱,但却难以收“治本”之效。故而必须寻求一项彻底解决办法,免却日后麻烦;他又指出对方一伙,唯余洪马首是瞻。余洪在,此事断难了结;余洪不在,对方便因无蛇头而不行,再没有惹事生非的力量。因此,他建议前往香港聘请金牌杀手,将余洪送上奠台。捕杀此人之后,再出动官府力量,弹压余党,这才是彻底的“治本”办法。此语一出,全体赞成,并即席筹款,作为聘请杀手之用。但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捕杀余洪之后,必须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否则澳门警方将难以下台。但如果杀手完成任务之后,便及时离去,自不会承担此罪,可见,如果没有挺身认罪的人,则这个计划也很难实行。引起此次争端的梁某,此时便挺身而出,认为解铃还需系铃人,事情因他而起,自然应由一己承担,只要有人代为照顾家属生活便成。他又认为即使十年八载牢狱生涯换来恶魔一条性命,并不十分吃亏。于是,问题便全部解决了。
余洪那伙人狂够了,每天还照样派出打手,到处打“八区仔”的晦气,有如当年胡惠乾专打机坊一样。那天午后,余洪夫妇偕同两名手下,正在某酒楼吃喝完毕,驾驶自用车返回司打口寓所。刚出车内,强有力的袭击便来自四面八方。五名彪形大汉,以磨尖的水喉铁作武器,疯狂围攻。余妻跟两名手下,连呼救的机会也没有,便已倒卧于血泊之中。
当然杀手们要的是余洪的命,对受伤的二男一女不再理会,其中一名杀手,狞笑地对着惊至面无人色的余洪道:“你要所有八区仔向你低头下跪,恐怕今生今世都办不到了!你到五殿阎君那里诉冤吧!”
余洪知道这是生死关头,便拿出最后一份力量,背靠车门,借力飞起左脚,企图踢掉对方的凶器;另方面把吃奶的气力都凝聚到喉咙之间,大呼救命。
杀手岂是省油之灯?只见他向侧一滑,避过飞来的一脚,然后吐气开腔:“及早上道吧!”磨尖的水喉铁带着风声向前一送,穿心过肺,将余洪活生生的钉在驾驶座位之旁。
司打口并非僻静地区,发生这场打杀,自然引起多人围观。但却没人上前劝解而平时站在十二号码头(即当时“东山”轮码头)的那名岗警,这时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结果,梁某慑于各方压力,挺身投案,承认谋杀余洪。警方需要的是将某个人送上法庭受审,其他自然不去理会。尽管余妻指出行凶者超过四个人,而且,承认杀人的梁某也无法交出凶器,但这都起不了什么作用。警方将人送上法庭,法庭依此判决。过些时候,人们连这件轰动一时的血案,也忘记得一干二净了!至于来自香港的那几名金牌杀手,据闻也是“十四K”人物(忠字堆)。钞票才是真的,“自己人”?去见鬼罢。
黑帮是非,由是可知。
“十二金钗”全女班底,不容须眉专美,“九龙十八虎”联手作大,难释内部纷争,一方沥心泣血,一方光大师门。
一般人以为黑社会人物,都是浓眉大眼,充满暴戾之气的彪形大汉。如果有这样想法,那便大错特错了。近年来雌雄大盗携手作案,甚至连数名少女,进行械劫的新闻,已属不少。这还不止,在六十年代,警黑挂钩的“蜜月时期”,竟出现了一个“十二金钗”的“全女班”组织。她们虽未能像其他黑社会人物那样去闯银行、劫粮款、夺警枪、杀警员,把社会秩序来个“大兜乱”。但她们在黑社会圈中,倒也干下了不少“惊人事迹”。直至今天,其人其事,仍为圈中人物津津乐道。
“十二金钗”并非一个堂口名称,成员中的十二名女性,亦非隶属于同一黑社会组织。为首的“大家姐”陈燕×,是“十四K”的“女英豪”,广州时代内八堂女堂主齐玮文的嫡传弟子。其他十一人,则分别属于“和胜和”、“和安乐”、“同新和”、”联英社”及“单义”等组织。
1949 年秋,当“十四K”香主葛肇煌仓皇离穗,逃来香港时,紧随左右的有内八堂“堂主”。时至今日,这些“堂主”有的已跑去台湾,有的被解送到澳门,早已“风流云** 主”有的已跑去台湾,有的被解送到澳门,早已“风流云散”了。其中一名女堂主齐玮文,在香港收训徒众,协助继任“香主”。陈仲英把“十四K”组织扎下根基后,也洗净铅华,由绚烂归于平淡,不知下落了。但她的一群“嫡传高弟”之中,那名陈燕×克能“光大师门”,苦心经营,终于成为“十二金钗”之首。
为什么这十二名“女英豪”,会如此“情投意合”,结成“不解之缘”
呢(她们“合作”及“活动”时间达四年之久)?当然。,这要讲点机缘;其次,她们之所以能在“江湖上”扬威八方,也是许多客观因素造成的。例如:她们崛起时,正值港邦“百花齐放”的黄金时代;而她们都具有一股“冲劲”,什么事都敢作敢为。而且,她们之中有几个的后台的确也很硬;再加上她们的“江湖气”十足,手段辣、心肠狠,手头也很松爽,绝无一般女性的吝啬作风。因此,“十二金钗”几乎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混合产品”。
由于时间的原因现在我们已无法一一列出她们的名字,除“大家姐”陈燕之外,还有阿英、阿群、阿月和阿玫几个。阿燕有一位服务于×界的情郎,职位相当高;阿英则为湾仔区“单义”的中坚分子;阿群系当时的贵利王“师爷谭”(“十四K”纸扇)的姘妇,而阿月、阿玫二人都是当时中级舞厅的舞女大班。其余几个也都是出身于风月场中,够“串中”够“劲”的少女。年龄方面一般不超过二十八岁,最年轻的一个小妹妹,仅仅十七岁而已。她们经常出现的地方是九龙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