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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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无巧不成书,巧到这个地步,也真难以置信。
一天,有人提议我们全体--宫家兄妹五个与我家两个年龄相若的,同去基隆的“仙人洞”玩上一整天。我一听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历经了各种大小阵仗,深知自己应有的范畴与极限。而越是珍惜,越是害怕会失去,一时间享受了太多的欢乐,我知道终有一天将超过自己所能拥有的极限。
我家因为敏姐的关系,大门入夜深锁,早上父亲起床后才许开门。虽说是针对敏姐,真正受限的却是我。父亲规定在暑假期间,我得留在家中做功课,不许出大门。一日三餐相当于点名,只有在父亲上班后,我才能开溜。平常我们的游踪不过台北四郊,这次去基隆起码要一整天,清晨大门未开就要动身,到了深夜才能回来,这个风险实在太大了。
不记得是谁说了,反正我天天挨打,先玩他个痛快,大不了还是一顿打。话虽说得有理,我总觉得并不那样简单,可是也想不出还有什么更恶劣的后果。
壮着胆子,我们凌晨出发,中午才到仙人洞。据说由此洞可以“走”到台北,里面尽是潮湿阴暗的曲折地道。大家拿着火把,忽明忽暗的,高一脚,低一脚,一个跟一个,鱼贯地俯身而行,大家都以为头上的土地应该是台北了。
对我而言,不论玩什么,也不论在哪里,只要小妹在身边,只要能听到她的笑语,我就满足了。在阳光下,我踏着她的身影;在和风里,我嗅着她的芳香;现在在黑暗中,我竖起耳朵,听着她轻巧的呼吸声。偶而,火光闪烁,她那黑白分明的眸子,送来万万千千无语的关怀。剎时,我的魂魄都振翅欲飞了。
那种凌越肉体感受的情操刻骨铭心,永恒地占据着青春的回忆。当然,在黑暗中,我很希望有机会能握住她的小手,甚至把她拥在怀里。可是,下一步呢?太多的欢悦,一时之间已经让我消受不了,我宁愿点点滴滴地慢慢领受。这一刻,我只是屏住呼吸,关紧心扉,深怕丰沛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深深的体会到,这种“点滴心头知”的滋味,完全脱胎于过去痛苦的洗礼。外在客观环境仅具有触媒的作用,再美好的风景,再理想的条件,都需要经过心头的酦酵。而酦酵的主要原料,就是自我的经验。
人生最奇妙的,正是这种酦酵的过程,除了机缘组合外,还有什么理由能加以解释呢?当然,今天我得到的感受,未必就是绝对的幸福。但我很知足,能得到这些,夫复何求?只要不加以比较,我所得到的,不也就相当于绝对的幸福吗?
经过了数十寒暑,直到今日回想起来,那种感触仍然温馨如故。只是人生如同潺潺溪流,不到回归大海,其走向难以测知。对我而言,幸福就贮存在心底的汪洋中。
这是我一生中最令人不能理解之处,在我的心态及行为中,多多少少有种倾向,宁愿保留一些美好的回忆,而有意无意地牺牲掉现实的收获。我曾一再地自我检讨,是不是我心理不正常?如果以一般的常识来判断,我不能否认这一点。然而,怎样才算是正常?鲜花摇曳枝头时是美好的,若能把这些印象永远保持在心中,岂不更是美好?难道一定要折枝而归,插在案头,再眼看残红片片,才叫正常?
因此,我的生命中充满了盛开鲜花的芳香,随手拈来,尽是些美好的回忆。这些都曾经是真实的,也都曾发生在你我身边。与其面对枯萎的残枝,惋叹花谢花落,何不去回忆那春闹枝头,踏月荷锄的美景呢?
欢乐苦短,回到台北已是晚上九点多。我知道大限已至,叫妹妹先回去探探风头,我则躲在门外偷听。
妹妹一进去,便听见父亲的咆哮声:
“你哥哥呢?”
妹妹老实说:
“他不敢回来。”
“叫他不要回来!”老远传来父亲的吼声,像是雷鸣:“我不要这个儿子!”
我只好回到宫家去,在厨房中找到一瓶米酒,仰起头,一口气灌进喉头,任那辛辣的刺痛流遍全身。
父亲还在叫骂,彷佛我犯了滔天的大罪,必得杀我而甘心。宫家兄弟相视无言,小妹则在一旁陪着我,泪洒衣襟。
半响,老三说:
“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你的话,可是我认为你该向你父亲解释一下,我们又没有做什么不好的事。”人永远无法了解他未曾经历的事物,更何况大家都是些孩子?
喝了酒,我头昏脑眩,胆子也大了些。想想他说的很有道理,便写了封信,解释自己出去玩玩不算大错,只为父亲平时管教太严,所以不敢回家。他们看了,认为写得合情合理。我便偷偷溜回去,请阿香代转这封信。
后来,酒性发作,我迷迷糊糊躺在宫家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晨醒来,回忆昨夜的一切,心中犹有余悸。这时大家都还在睡觉,我心情很乱,便走了出去,毫无目的地东逛西逛,在附近的田埂上呆坐了些时候。
等我回到宫家附近,猛一看,父亲的轿车正停在宫家门口。心知不妙,忙掩到街角。只见父亲站在宫家大门外,门尚未开,宫伯伯及宫伯母身穿睡衣,站在院内台阶上,隔着门,正耐着性子替我说情。而巷子里每家都是人头隐隐钻动,争看好戏。
双方各说各话,最后,父亲不理宫伯伯的解释,放开了嗓门,彷佛是要向全世界宣示一个重要的讯息:
“我不要这个混帐儿子,你们喜欢,就拿去好了!”
说完,跨着大步,钻进汽车,走了。
我难堪得无地自容,也不敢再去宫家,怎么办呢?我毫无主意,混混沌沌、不知不觉地踱到了“家”中。阿香见到我,便将桌上的一封信递给我,说:
“这是老爷给你的。”
我脑中一片空白,麻木地拆开,只见上面写着:“从今日起,朱怀冰不承认有这个儿子,朱邦复也没有这个父亲。”下面是父亲的签名以及日期。
怎么回事?怎么可能?父子关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如果是的,怎么可以用一纸人为的休书,就否定了这种关系?
从小到今,我没有怀疑过父亲对我应有的主权,他打我、骂我,把我关起来、绑起来。除了自叹命苦之外,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应该的,是宇宙间的唯一公理。
现在,这封休书竟否定了我的基本信念,原来父子关系并非绝对的,并没有一根无形的线连系着,从生命的源头,传衍到子孙万代。
那么,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如果父亲与我没有绝对的关系,他高兴时可以把我当作儿子,不高兴时可以宣称我不是他的儿子。也就是说,他对我没有绝对的关系和责任,他养我只是因为他高兴,他生我只是一时肉体的发泄,我的存在和家里养的狗没有多大的分别。有朝一日,我会成家,生儿育女,情形也是一样。
父亲如此,母亲又何尝不然?记得当年逃难到宜昌时,我得了痢疾,病倒了。那时年纪还小,一个人孤孤零零地住在一个陌生的皮鞋店中,没人照顾,没人理会。而母亲呢?她却去捧一个红伶的场。待我眼巴巴地找到她,蹲在膝前“摇尾乞怜”之际,她只问了句:“还乖吧?”一颗心又回到了那个女伶身上。
把自己比做“家犬”似乎是种侮辱,可是,这种比喻却再恰当不过。人与人之间,如果只谈感情,没有一种理性的连系,或者说一种共同的认知,人有时还反而不如狗。
“我是我父亲、母亲所生的亲生‘儿子’”,这句话又代表了什么意义呢?如果单纯以这句话而言,是一个绝对的真实。因为不论是人是狗,无论是何种生命体,都必然是他、她或它的双亲所生,否则不可能有生命。
然而对人而言,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人的社会行为太复杂,希望达成的目标太多,又无一不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在父母的立场,子女必须符合其利益,在子女的立场亦然,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则。
对子女说来,利益比较明确,不外乎生存、安全以及未来的幸福。由于子女没有谋生的能力,必须依赖父母,所以父母的利益所在,也就是子女自身利益所依。这是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由此形成了一种家庭结构。将几个利益相同的个体,紧密地结合成为一个基本的社会单位。
做父母的因为社会经验丰富,需求众多,目的难明,利益中心极其复杂。但人生所占的时空有限,子女可以视为自己的延伸。有了这种心态,子女遂成为父母的“继承人”,以扩展其利益范围。
“亲生”更代表了一种“私有”性,人本能地具有排他性。推展到心理上,便成为独占的欲望。独占欲越强者,私心越重,这种人爱子女,或者爱父母的基本动力,不在于子女或父母本身,而在于对象“属于自己”。
有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一所医院中。有两个孕妇同时生产,分别产下一个男婴。因为工作人员一时的疏忽,竟将两个婴儿掉了包。
十年后,因为一次身体检查,发现这两家的儿子俱与双亲血型不符。彻底查证之下,终于认清了错误的原因。
在初,这两家人生活幸福,两代之间似乎血缘天成,从来没有一丝怀疑。然而这个新的事实,却彻底粉碎了两家人心理上历经十年所建立的堤防。
“原来这不是我们亲生的儿子!”
“原来他们不是我亲生的父母!”
生我、我生?养我、我养?究竟哪一个更重要?在这个重视私利的社会,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当然要强调“生我、我生”。于是便有了各种各样“感人”的故事,强调历经千山万水,长途跋涉,只为了找寻“生我、我生”的“骨肉”。将“养我、我养”的感情,置之脑后而不顾,这岂不正是自私的明证?
在当时,我完全受到“生我”观念的影响,总以为自己的“种”与众不同。父亲对我再不好,但是能做到这样高的官,有这么大的权力,这个种也不错了。此外,我也认为这种“生我”的关系,是不可改变的、与生俱存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也不可能有任何状况能改变这个事实。至于我喜欢与否,父亲满意与否,都只是临时发生的一些插曲。我确信这种关系将持续到底,永远不会改变。
是吗?
一根无形的剑,剎时割尽了深植心中的牵系,只因为我偷偷外出,玩了一次,父子关系就此烟消云散?
不是吗?
原来人生只是一场追求自我满足的游戏,我只是我,与我父亲之间,并没有什么责任及义务,对于别人更是毫不相干。
人对万事万物的认知,都建立在以往经历的背景上,形成一种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意识型态”。这时我还年轻,意识型态并未定型,但是“根”却已深植,现在连根都拔除了,我到底应该根据什么来思考?
人们常觉得洗脑是不人道的行为,殊不知在每天的生活中,只要与人交往,有讯息的传播,就免不了在思想及习惯上受到影响,难道那不算是“洗脑”吗?这一刻,我感到这个突然到临的事件,竟把脑中多年洗炼出的“意识型态”,剎那间又洗得干干净净。所有的价值标准、伦理观念以及自我的立足点,全部荡然无存。我变成了一具空空洞洞的肉体,没有判断的原则,没有分辨的依据,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
这种心理转换固然奇妙,却很难把脑子里久铸的观念,在一时之间修正过来。四周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我机械式的拿起了准备多时、藏在床下的小箱子。该是我走的时候了,然而这些衣物又是谁的呢?我有没有权利带走呢?
我还在东晃西晃,拿不定主意应该带走什么东西。却看到曹叔叔气咻咻地跑进来,一见到我,他就说:
“邦复,你在做什么?”
我淡淡地说:
“我要走了。”
“到哪里去?”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呢?真的,走到哪里去?难道真要像只野狗,流浪在街头?曹叔叔叹口气,说:
“不要胡说,把箱子放下来,哪里也不要去。”
“不行。”我不知道现在该怎样称呼父亲才好,急着说:“……‘他’说‘他’……不是我的父亲……”
“胡闹胡闹,天下哪有这样的事?天、地、君、亲、师,人间的五伦,从古到今,谁能否认?”曹叔叔严肃的教训我。
我忙取出休书:
“不是我说的,是……是这封信上写的。”
曹叔叔把休书接过去,看都没看,往口袋中一塞,说:
“来,我们好好谈谈。”
我伸手要那封信,说:
“信还给我吧,那是我唯一的证据。”
“老实说,是你爸爸叫我来的,他知道做错了。你想想,你爸爸六十多岁了,在台湾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