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上)-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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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我原应该把偏见针对福勒;而不是针对他所运用的那套技艺(写于一九○七年二月十日。那位英国绅士实际上并非绅士。他把我的私信偷偷卖给了一家报馆。。。。。。。马克。吐温)。
十一年前;在一条开往欧洲的船上;威廉。特。斯特德给我的右手照了一张相。后来在伦敦;他把照片送给了十二位手相术师。他没有说出我的名字;只是要他们对这只手的主人的性格作个估量;并且把结果告诉他。估价作出了;斯特德在他办的杂志上发表了其中的六七份。根据这些估量;我发现我的性格和任何人都差不多。我和别人仿佛并无多大不同;当然决无特别明显的差异。。。。。。只是在一个细小方面是例外。在所有的估量中;没有哪一个提到过幽默这个词。。。。。。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坑害我的话。。。。。。除了其中的一个。在这个估量中;那位手相术师说;这只手的主人完全没有幽默感。
两年前;哈维上校(乔治。哈维;当时是哈珀斯兄弟公司经理;该公司是马克。吐温作品的出版者。。。。。。。原编者注)把我的两只手弄了手印;并寄给了纽约最享盛名的六位职业的手相术师。他也没有把我的名字告诉人家;只是要求他们作出估量。历史重演了。在六个估量中;幽默这个词只出现了一次;而这一次却明确断定;这双手的主人全然没有幽默感。这样说来;福勒给我估量过;斯特德的六七个手相术师估量过;哈维的半打人估量过:说我没有幽默感的证据是占压倒优势的;是充分的;是令人信服的;是无可争辩的。。。。。。到最后;连我自己也相信了这个说法。
第十四章
三十年来;我平均每年要从一些陌生人那里接到一打来信;这些人或他们的父辈;记得我童年。少年时代的生活。不过这些信几乎总是使人失望。我不认识这些陌生人;也不认识他们的父辈。我没有听到过他们提起的名字。他们提醒我注意的一些往事跟我的经历毫不沾边。所有这一切意味着;这些陌生人错把我当成另一个人了。不过在今天早上(写于一九○六年三月八日。。。。。。。原编者注);我终于从一个人那里接到这么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我童年时候所熟悉的;从而使我精神上爽快些。来信附上一份剪报;这份剪报在报社已经周转了四五周了。寄信人想弄清楚;他的兄弟汤克雷上尉是不是〃赫克贝里。芬〃真正的原型。
我回答说;〃赫克贝里。芬〃是汤姆。布莱肯希普。既然这位寄信人显然很了解四十年代的汉尼巴尔;他一定很容易回想起汤姆。布莱肯希普。汤姆的爸爸一度是〃镇上的醉汉〃;这在当年是非常确切的非正式的称呼。他继承了醉汉〃将军〃。。。。。。(我忘了这个〃将军〃的名字(盖恩斯。。。。。。。原编者注))。在一段时间里;他是镇上独一无二的有这个头衔的人。不过到后来;杰米。芬恩表现得很能干;跟他争夺那个位置;因此我们镇上一度有了两个醉汉。。。。。。这样;村子里便引起了不少麻烦;如同在十四世纪同时有两个教皇那样。
在《赫克贝里。芬》中;我是完全按照汤姆。布莱肯希普的原样;丝毫不差地进行描绘的。他愚笨;不梳洗;经常吃不饱;但是他的心肠跟别的孩子一样好。他的自由放任是毫无限制的。他是那个村社里唯一真正独立不羁的人。。。。。。不论是小孩也好;大人也好。。。。。。结果;他平平稳稳自始至终是个幸福的人;谁都羡慕他。我们喜欢他;喜欢跟他来往。而当我们的父母禁止和他来往的时候;这项禁令便使得和他来往的价值提高了三四倍;因此我们便想方设法多和他来往;而跟别的小孩来往就比较少。在四年前;我听说他是蒙大拿州一个偏僻的村里的治安法官;是一位好公民;很受人们的尊敬。
杰米。芬恩在任内;不傲慢;不过分讲究;不吹毛求疵。他非常民主。。。。。。他在废弃的制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爸爸一度想把他拉回正道;可是没有成功。我爸爸不是劝人改过的专家。拿他来说;帮人家改邪归正也只是五分钟热度。这种热情难得发作一回;然后要间歇一大段时间。有一次;他想叫英京。乔改过。还是失败了。他失败了;我们这些孩子们便很高兴。因为喝醉了的英京。乔是有趣的;对我们来说是天福。不过英京。乔清醒的时候;是一副阴郁的样子。我们怀着焦急的心情看着我爸爸在他身上进行试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们也就满意了。英京。乔喝醉的次数比以前更多了;也就更加显得有趣了。
在《汤姆。索耶》中;我把英京。乔饿死在岩洞里了。不过;那是为了适应文学上浪漫主义的需要。现在我记不起来那真正的英京。乔究竟是死在岩洞里还是死在岩洞外。不过我记得的是;他的死讯是在一个极端不幸的时刻传到我那里的。。。。。。也就是说;在夏天的一个晚上;正是上床睡觉的时候。当时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大街小巷变成了一条条河流。这些景象催我忏悔;使我决心改过自新。我至今还记得那时的情景非常可怕;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大雨倾泻在窗户上。由于我所受的教养;我非常清楚这些狂风暴雨意味着什么。。。。。。是撒旦来把英京。乔带走了。这我丝毫也不怀疑。像英京。乔这样一个人;地狱里需要他;那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撒旦不是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找他;那才奇怪哩;那才莫名其妙哩。随着电光闪闪;我吓得一味往后缩。在那黑沉沉的间隙中间;我悲叹过去错过了机会;乞求再给一个改悔的机会。我当时那个劲头;那种强烈的感情与真诚的态度;同我的本性毫不相干。
可是到了早上;我发现那是一场虚惊;结果;我又恢复老样子;且等下一次警告再说。
这里我引一小段汤克雷先生给我的信里所说的话。他说:
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谁。让我来告诉你。我年轻的时候;是密苏里州汉尼巴尔的一个居民;我跟你一起;和萨姆。威尔。鲍恩。安第。富卡以及一些我忘了名字的同学在道森先生的学校上学。那时候;以我的年龄;是学校里最小的孩子;人家把我简称为小亚勒克。汤克雷。
我记不得汤克雷了;不过对另外一些人我倒是记得很清楚;就如同我认识镇上的醉汉一般。道森的校舍;我记得很清楚。如果要我描写一番;我可以拿《汤姆。索耶》上的那些描写作个比方;这样我就可以省得麻烦了。我至今还记得;透过窗户;传来远处卡狄夫山儿童乐园那夏天诱人的。催眠的声音;以及融和在一起的学生们读书的嗡嗡声;而相形之下;后者便显得沉闷了。我记得安第。富卡;那个年纪最大的学生。。。。。。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子汉。我记得那最小的学生;叫做尼南。奥斯利的;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我记得乔治。罗巴兹;十八岁或是二十岁;是唯一学习拉丁文的学生。我模糊地记得二十五个男女学生中的其余一些人。对道森先生;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他的小孩;名叫西奥多的。那是个很好的小孩。事实上;他也过分好了;好得过了头了;好得讨人厌了;好得叫人认为可恶了。。。。。。他眼睛鼓鼓的。。。。。。我要是能有机会的话;真想把他给淹死了才好。在那个学校里;我们都是平等相处的;就我所知;我们谁也没有妒忌心;除了阿奇。富卡的事。。。。。。他是另一个富卡的兄弟。在夏天;我们当然都是赤脚走路的。阿奇。富卡跟我差不多大小;。。。。。。十岁或者十一岁。在冬天;我们还能容忍他;因为我们冬天都穿鞋子;他的了不起的本领被鞋遮住了;我们看不见;因此我们也就忘了。但是到了夏天;他可害苦了我们。我们都妒忌他;因为他能叫大脚趾头折叠起来;然后猛地放开;三十码外可以听到弹动脚趾头的声音。全校没有哪一个男孩会来他这一手。在身体的特异功能方面;他没有一个对手。。。。。。除了西奥多。埃迪。他能像马那样叫耳朵转动。不过他算不上真正的对手;因为人们毕竟听不到他耳朵转动的声音。因此;阿奇。富卡还是全校第一。
我讲的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我还记得一些同学的名字。偶然想起的时候;甚至他们的面影还朦胧地在我眼前升起。。。。。。不过那只是一瞬间依稀可辨;然后又消失了。在那个刹那间;我想起了乔治。罗巴兹;那个学拉丁文的小学生。。。。。。细长个子;面色苍白;一心好学;老是伏着看书;非常专心致志。他长长的黑发一直挂到下巴颏;仿佛面部两侧挂了布帘。我至今还记得他脑袋一甩;就把一侧的头发忽地甩到脑后去了。。。。。。表面上要把它甩到一旁去;而其实是为了露一手。在那个年代;男孩子头发能这么柔软;能够头一摆;便像那样甩到后边去;那可真是了不起的事。我们大家都妒忌乔治。罗巴兹。因为我们没有哪一个的头发能像他那样这么表演一番的。。。。。。也许是除了威尔。鲍恩和约翰。罗巴兹的黄黄的卷发。我的头发是又短又鬈的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兄弟亨利也是这样。我们想尽办法;把这些卷发搞直;好随意甩动;可是从未成功。有时;我们把脑袋浸在水里;然后梳啊;刷啊;把头发梳得平平的紧紧贴住脑壳;这样就能暂时把头发梳直;这使我们大为欣慰。不过只要一甩;又全都恢复成了鬈发;本来兴高采烈的心情;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从各个方面来说;乔治是一个好小伙子。他和玛丽。莫斯是一对情人;从小就海誓山盟过了。不过现在莱克南先生来了;定居在这里。他在这小镇上马上取得了重要的地位;并且保住了这一地位。他以律师出名。他受过教育;有教养。他庄重;甚至严厉;无论说话。举动;都显出一股庄严气派。他是年龄稍微大些的单身汉。。。。。。照当时的标准;算是年龄稍大些的单身汉。他是个正在崛起的人。当地各界人士对他相当敬畏。作为红人;他在市场上挂头牌。那位青春正茂的美丽的玛丽。莫斯赢得了他的好感。他向她进攻;并且取得了胜利。人人都说;她接受他;是为了叫她父母高兴;不是为了她自己。他们结了婚。人们又都作证说;全由他一个人供她继续上学;想要教她达到一个标准;使她同他般配。所有这些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真的;不过总是有趣的。在那样一个村子里;有趣是主要的。不久;乔治到某个遥远的地区去了;死在那里。。。。。。人人都说是死于心脏病。这可能是真的。因为他有充分的原因。他要找到另一个玛丽。莫斯可就不太容易。
这个小悲剧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除了如今头发花白的人以外;谁也不知道这件事。莱克南死了这么多年;不过玛丽还活着;还很美丽;尽管已有孙子了。
约翰。罗巴兹是乔治的小兄弟。他是个小家伙;金丝般的头发像帷幕一样盖住了脸庞;一直披到肩膀下面;还能美美地往后甩。十二岁上;在一八四九年淘金热潮中;随他爸爸横跨了大平原。当时马队出发西进的情景;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们都在场观看;心里很羡慕。我至今还仿佛看到这个骄傲的小家伙;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随着队伍前进;长长的头发在身后飘动。两年以后;他载誉而归;我们都在场盯住了看;心里不胜羡慕。。。。。。因为他出过门啦!我们呢;谁也没有离过家四十英里。可是他却横跨了大陆。他到过金矿。。。。。。我们想象中的神仙境界。而且还有更了不起的事。他坐过船。。。。。。在真实的大洋之上乘过船;行驶过三大洋。因为他驶过太平洋;穿过冰山;经过暴风雪;绕过了合恩角;然后继续航行;转过海角;乘着信风往北行驶;往上行经灼人的赤道海面。。。。。。他那棕色的面孔就是他的经历的见证。要是能跟他换个位置;即使要我们把灵魂卖给撒旦;我们也干了。
四年前去密苏里那一回;我见到了他。那时候他老了。。。。。。虽说还没有我老。。。。。。生活的重担压着他。他说;他十二岁的孙女看过我的书;希望能见到我。那是个悲惨的时刻;因为她仿佛被囚禁在她的房间里;眼看要死了。约翰知道她很快要死去。十二岁。。。。。。恰好是她祖父骑马远行。大出风头的那个年龄。在她身上;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孩子。好像他从遥远的往昔回到了我的面前;还是那个青春年少的样子。她的病是心脏病;几天以后便结束了她短暂的一生。
另一位男同学是约翰。加思。女学生中最美的是海伦。克切弗尔。他们长大后;结了婚。他成了富有的银行家;显贵的公民。几年前;他死了;又富有。又荣耀。他死了。关于这么多男孩和女孩;我所要说的;就只是这句话。寡妇还活着;有了孙子。孙女。在她穿着女式短裤。我赤着脚的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同学。我访问密苏里那一回;曾去看了约翰的墓。
在早年我九岁的时候;她爸爸克切弗尔先生有个学徒。还有个女奴;她有很多美德。不过;不论是对那个善良的学徒;还是对那个善良的女奴;我不可能有多大的好感;或是多大的体谅;尽管他们救过我的命。有一天;我在一根松散开的原木上玩;还以为它是绑在木排上的。。。。。。可是事实上不是这样。。。。。。原木一歪;我就掉进了熊河之中。我两次没进了水里;当我露出水面;就要第三次致命地没入水中时;我的手指露出水面;给女奴一把抓住;拖了上来。不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