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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刘晓庆422天的痕迹-第19节

小说: 刘晓庆422天的痕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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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这种剖析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当年由于电影《瞧这一家子》《神秘的大佛》招致无数非议和谣言的刘晓庆,又因为主演的电影《原野》在国内禁映再次身处谣言的中心,各种无端的猜测和传闻不胫而走,愈传愈玄。由于当时国内电影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再加上社会风尚的偏倚和落后,未必有多少人真的能够欣赏刘晓庆扮演的角色,然而却一定有很多人愿意毫不费力也毫不负责地谈论她的婚姻、她的交际、她的“作风”等等。在这些似是而非的传言中,刘晓庆比以前更加“不正派”、甚至已经“近于无耻”了。香港的一家杂志率先登出了类似的消息,日本的报纸转载了这一“特大”新闻,接着,国内也有刊物予以登载。刚刚成名的刘晓庆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再一次成为是非漩涡的中心,她的婚姻也因此被逼上了绝路——谣言满天飞,刘晓庆的丈夫王立听而信之,夫妻关系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他们只好离婚了。



情牵往事堪回首,风霜刀剑等闲度(3)



  在当时的中国,离婚是一件骇人听闻的大事。那种让人指指点点的日子,使刘晓庆痛不欲生。刘晓庆说:我已经十分不幸了,可是最不幸的还不是因为“离婚”,而是因为离婚的是一个“女明星”。
  尽管刘晓庆一再提醒自己不要被这些毫无根据的流言所牵累,而要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艺术创作的天地中去,但现实却让她得不到一分钟的安宁。无论她走到哪里,总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暗地里戳她的脊梁骨;当着她的面,人们也投以怀疑、厌恶的目光,似乎很害怕沾了这个“坏女人”的邪气。在拍戏所住的招待所房间四周,常常聚满了好奇的人们。他们不厌其烦地打听、传说刘晓庆的风流韵事,对她离婚的细节详加盘问。而刘晓庆只好对那些“不怀好意”者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自己离婚的真正理由,期待得到别人的理解。
  可是,不管她怎样诉说,人们仍然捕风捉影地从她的话语中找漏洞,再把她的话当作珍贵的秘闻四处传播。很快地,她自己说的话又变成面目全非的传言。
  在拍戏过程中,连同一个剧组的人也对她充满了防范、戒备之心。时常有人突然破门而入,闯进她的房间“看看”;深更半夜,也有男同事们以接电话为借口,到她的屋子里来瞟一下;每当有男客人来访,更是有不知多少双眼睛在暗处投以审视的目光。更让她无法忍受的是,有关她的一切都成了越轨的嫌疑,某某人发现了她的拖鞋在某人房间里,转天她的什么东西又跑到另一个人的房间。还有绘声绘色宛似亲见的“新闻”:刘晓庆在半夜敲了某某的房门……
  处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氛围之中,刘晓庆自然难过、委屈、欲辩不能。可谁又能理解她、相信她呢?
  更让她痛苦的是,由于这些传言,北京电影制片厂在正式公布她为1982年的先进生产者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将她刷了下来;中国电影家协会迟迟不能批准她的入会申请;熟悉的人们和不熟悉的人们把她的形象越描越黑,大有把她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潘金莲”加以唾骂、批判的架势。
  五花八门的猜忌与谣传以及庸俗不堪的窥探、以讹传讹等,远比刘晓庆的表演艺术能更快速地蜚声于世。
  在此情况下,刘晓庆“不堪重负”了。一向自认为光明正大的她再也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窝窝囊囊地偷生了。她要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辩护。《我的路》由此诞生。
  她在书中这样写道:
  “我决心站出来为自己说话,说真话,将我所认为的事实真相及我认识的自己公之于众,让所有的公众判别是非曲直。我要写下我的自白书、宣言书、挑战书,发出我的呼喊。我找来了纸张,开始了《我的路》的第一页。我要写出我的个性,它曾给我带来无数的非议和白眼;我要写出我的观点,它们曾无数次被扣上“浅薄”、“谬论”的帽子;我要写出我的孜孜不倦的努力,它一直被指责为“白专”、“不突出政治”、“个人奋斗”;我要写出我的志向、理想,它们一直被批评为“狂妄”、“骄傲”、“目中无人”;我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我的道路,我要证明我取得成功既出于偶然又出于必然,我要告诉观众至今认识到的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也要写出我的正直善良的心。我不阿谀奉承不吹拍拉扯,这一切我都要尽力真实地写下来,写出来。我尽力不做结论,只写事实,我解剖我自己,包括我自己的不愿意让人干涉却一直最多最大限度地被人干涉的个人生活,我解剖自己分析自己,袒露自己,用一把尖利的刀将自己弄得血肉淋漓,然后将它们交到观众的面前,我相信人的善良的本性,相信人们会对我做出公正的评价。”
  这是她的抗争,是她的自白,也是她的宣战书——她要向那些往她身上泼脏水的人宣战,向这些无缘无故泼在自己身上的脏水宣战。
  “我的心、身体都已伤痕累累,我把这红彤彤的一个自己,呈现在大家面前:伪装已尽数剥去,那最后一块遮羞布也已揭开……”
  《我的路》一发表,在社会上引起的震动超出了刘晓庆本人及一切文艺评论家的想象。人们没想到作为电影演员的刘晓庆也会写书,没想到她会写这样的书,没想到她会这样写书,更没有想到书的内容离经叛道、大言不惭到了人们无法忍受的地步,好像在有意挑逗人们那平和了数千年的心态和中庸了世世代代的神经。在习惯了客气、习惯了即便别人说你好你自己也要说不好的人们眼里,刘晓庆简直就是一个怪物。一时间,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刘晓庆再次陷入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海洋,她没有选择瑟缩,而是泰然处之,我行我素。
  刘晓庆一夜之间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方面是知名度迅速上升,一方面是她本人的性格和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民间有谚:“虱多不咬,债多不愁。”经历了这场暴风骤雨般的批判,刘晓庆忽然发现,身上的脏水太多了,反而没有了先前的负累,她得大轻松得大自在,从此在艺术舞台和社会舞台上更加放得开,更加随心所欲了。她悟透了一个道理:面对公众和媒体,不必再轻信,也不必按别人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她明白,自己就是再循规蹈矩,人们也不会相信她,倒不如甩开包袱,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来得更洒脱。她的思想方式进入了一个“自由王国”的境界——笑骂任由笑骂,我自走我的路!



情牵往事堪回首,风霜刀剑等闲度(4)



  聪明又很幸运的刘晓庆选择了一个最适宜讲述故事的年代,这个年代最可能让她的故事造成轰动与侧目;而她讲述故事的口吻,无疑会使习惯于墨守陈规、谨小慎微的大多数国人难以接受。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仿佛都在刘晓庆的预料之中,好像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所以她才写书,才义无反顾、“视死如归”地写出了她想说的话。实际上,刘晓庆再聪明,也不可能事先预料到《我的路》发表之后引发的社会反响。如果说她恰恰是因为离婚、因为出书才声名鹊起,那不过是性格之使然——她的反叛精神,她倔强不屈的性格,她的“逆潮流而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她自然地做出了选择,以致无意中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名人。
  刘晓庆的作品之火爆应该说出乎所有人的想象,而她也由一个单纯的电影人变成了一个艺术家、文化人、作家,这是许多名人、明星梦寐以求却得不到的。可是,即便是“出书”这么“简单”的事,要选择这么好的时机,使用如此狂放不羁的自述口吻,也不是每个名人都能做到的。刘晓庆做到了,虽属无意,却是必然。
  客观地说,刘晓庆最大的魅力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独特鲜明的个性和勇气。这种个性和勇气只有两个字可以概括——“真实”。作为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拿着国家工资的普通演员,刘晓庆竟“大言不惭”地声称:“我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作为一个举手投足都引人注目的名女人,她敢于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要同居不要婚姻的观点;尤其是书中把她的成功完全归结为个人奋斗而不见“组织的关怀”和“党的领导”的表述方式,更为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所不容。这一切,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女人来说,确实需要非凡的勇气。
  《我的路》出版的年代,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还没有走出“文革”时期极左思潮的阴影,几千年封建礼教和传统的中庸思想仍然桎梏着多数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压抑个性、反对个人奋斗仍然是一种时代通病。而刘晓庆作为一个没有多少政治意识和观念束缚的女演员,在率性而为的下意识的抗争中无意间打破了某种政治观念上的禁忌,其行为也就超越了个人反抗精神的范畴而具有了广泛的社会性。在《我的路》中,她无所顾忌地提出成名成家的观点。当时那种万马齐喑思想沉寂的时代,刘晓庆的观点同时引发了官方媒体的批判和一部分民间青年知识分子及渴望变革者的推崇,构成了开放大门初启时思想观念上的交锋——集体英雄主义对个人奋斗观念的禁锢;单一理想对弘扬个性的排斥。这种观念的差异在当时那种泛政治化的背景下被提升到异乎寻常的高度,而这一时期逆反心理的形成更使刘晓庆成了个人奋斗的动力源泉,引起了无数不甘随波逐流者的巨大共鸣。
  刘晓庆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演员,为着生存,为着发展,为着实现自我,不得不举起反叛的大旗,以对艺术的执著追求反叛旧传统,反叛旧观念,反叛旧道德,反叛那些行将失去存在根据的社会秩序。初入影坛的刘晓庆,以对艺术的那种刻苦钻研、虽九死而无悔的忘我精神和孜孜以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劲头,不但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鲜活的银幕人物形象,而且突破了电影演员的单一艺术实践,在电影与音乐、电影与电视、电影与舞台、电影与文学间腾挪跳跃。她的“走穴”,既是为生存而拼搏,也是对旧的艺术体制和秩序的反叛;她的赴大洋彼岸办个人影展的行为,既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努力,也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封闭意识的反叛;她的写作,既是个人奋斗的实践,也是对传统观念和束缚个性的集体意识的反叛;她的离婚,既是对女性自我解放的追求,也是对传统家庭伦理和婚姻道德观念的反叛……在这种反叛的过程中,刘晓庆遭受了诸多打击和摧残,忍受了无尽的痛苦和屈辱,却无形中担当起一个思想解放先驱的角色,这种贡献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演员所能做出的贡献。



面对刘晓庆(1)



  刘晓庆是公众人物。既然是公众人物,就要面对公众的品评。这品评包括着赞扬、批评,也包括着捕风捉影的传言和无中生有的捏造。目前社会上以刘晓庆为题材的“纪实”类书籍林林总总不下十数种,浏览一遍,大抵是彼此抄录,稍加生发即告出笼。很多有关刘晓庆的资料、故事,均以相同或稍有不同的面目出现在各类书籍中。写公众人物不是写小说,一些公开的个人经历和历史事实纯属资料共享,不同版本的书籍中出现雷同是必然的,这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一类书籍中,却绝无仅有地出现了一篇奇文,“独家”披露了刘晓庆的一件“奇事”。以人们对刘晓庆的猎奇心理和动辄批判辱骂犹嫌不足的态度观之,这样具有很强“可读性”的故事本该被好事者大加渲染,被那些为刘晓庆“著书立说”者们争相引用,可是,这样一份资料却错过了众多写家的法眼,没人引用。这是否反证了一种真实——此奇闻纯属捏造?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一位旅美作家,文中列举的事例不知道是从什么渠道得来的。在他的笔下,刘晓庆完全是另一种形象,是什么呢?一个胡言乱语没有起码的理智和常识的女疯子。给人的印象是:这样的疯子,趁着片刻清醒的时候勉强演演电影已经是很大的奇迹了,怎么会这么多年来写书、出国、走穴、办公司而不为有关部门察觉呢?怎么会连续三届当选全国政协委员而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呢?
  长长的一篇夹叙夹议的文章,列举了刘晓庆的两句话、一件事。两句话非常狂妄,狂妄到所有的人看了听了都会觉得刘晓庆真的是不正常了:“中国有两个神,一个是毛泽东,另一个就是我刘晓庆。”“我们四川出现了两个能人,一个是邓小平,一个是我刘晓庆。”一件事是:刘晓庆居然自以为是神,但又不知道自己是何妨神圣。心智迷乱到这一步,看来司法部门当初把刘晓庆抓进监狱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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