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在燃烧-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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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刑》不仅是一部具有相当独特的艺术追求的长篇小说,所以我认为针对它写作一篇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评论,显然无法切中肯綮。我愿意使用一种崭新的批评方式来进入它,我也希望通过这种批评来彰显中国当代文学的先天不足,并由此找到一条真正的突围之路。
一、重新发现民间文学的资源
我认为,《檀香刑》最值得称道的努力就是对民间文学资源的重新发现。说它是“一部真正的民族化的小说”也许言过其实,但是它在当代诸多“嫁接”式的小说中,显然是独树一帜的。莫言在《檀香刑》的后记中谈到,在他二十年前刚刚走上写作道路的时候,就有两种声音像两个迷人的狐狸一样纠缠着他——
“第一种声音节奏分明,铿铿锵锵,充满了力量,有黑与蓝混合在一起的严肃的颜色,有钢铁般的重量,有冰凉的温度,这就是火车的声音,这就是那在古老的胶济铁路上奔驰了一百年的火车的声音。”2
“第二种声音就是流传在高密一带的地方小戏猫腔。这个小戏唱腔悲凉,尤其是旦角的唱腔,简直就是受压迫的妇女的泣血哭诉。高密东北乡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能够哼唱猫腔,那婉转凄切的旋律,几乎可以说是通过遗传而不是通过学习让一辈辈的高密东北乡人掌握的。”3
正如福克纳创造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约克纳帕特法县”一样,莫言也创造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高密县东北乡”。与其说“高密县东北乡”是一个地理意义上行政区域,不如说它是莫言在文学上“触手可及而又无比遥远的故乡”。它是莫言文学世界的发源地,也是莫言想象的翅膀开始展翅的起点。可以说,“高密县东北乡”支撑起了莫言辉煌的文学创造,影响莫言一生的“两种声音”也在这里产生。
正如莫言所说,这两种声音构成了《檀香刑》的两个声部和两种元素。我们可以把前者理解为西方朝气蓬勃的近代工业文明,把后者理解为中国凝固僵化的古代传统文化。但是,这种理解也许过于片面和单薄了。在我看来,莫言通过这样两个形象的比喻,概括了他自己在长达二十年小说创作历程中的起伏、矛盾和思考,更揭示了在漫长的二十世纪里中国小说文体乃至于整个现代文学发展的困惑和误区。
莫言的成名有赖于八十年代对西方文化的全面开放。他的“红高梁系列”(包括因为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而蜚声世界的《红高粱》),明显带有模仿拉美魔幻现实主义诸大师的痕迹。那时候的莫言,基本处于“第一种声音”的笼罩之下。不仅是莫言,与他同代的、在八十年代的文坛上声名显赫的作家,大部分都是“拉美文学爆炸”在遥远的东方的“私生子”。这种“生吞活剥”式的接受,使得沉寂了三十年的中国当代文学一时间佳作纷涌、蔚为大观。但是,这种“一边倒”也留下了致命的隐患,那就是:新的文学思潮、文学形式不断从西方引进,而当中国作家操作熟练之后,它却已经在西方落伍了。于是,再引进,再落伍。“引进——落伍——引进”,形成了一个中国当代文学难以摆脱的怪圈。同时,这种片面的“引进”并不意味着“水乳交融”,更谈不上“生根发芽”了。在一味“超英赶美”的浪潮中,中国当代文学自己的气质、自己的风格、自己的灵魂却显得是那样的模糊不清。就像莫言所说的那个比喻——我们只知道追赶飞驰的火车,却不知道火车最终开往什么地方。
在八十年代成名的作家群落中,莫言、王安忆和余华是最有活力、也最善于追赶和适应潮流的作家。然而,在长期的追赶之后,莫言终于意识到了追赶行为本身的缺陷,他开始换一种思路来思考:能不能不追赶?能不能“守株待兔”?甚至连“兔”也不待了、单单享受“守株”本身的乐趣?
于是,“第二种声音”开始在莫言的创作中由一条“暗线”成为了一条“明线”。如果说以《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和《酒国》为代表的莫言前期的创作属于“第一种声音”的呐喊,那么《檀香刑》则是他试图发出“第二种声音”的初次尝试和探索。莫言是这样评价自己的这种变化的:“也许,这部小说更合适在广场上由一个嗓音嘶哑的人来高声朗诵,在他的周围绕着听众,这是一种用耳朵的阅读,是一种全身心的参与。为了适合广场化的、用耳朵的阅读,我有意地大量使用了韵文,有意地使用了戏剧化的叙事手段,制造出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民间的说唱艺术,曾经是小说的基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术渐渐成为庙堂里的雅艺术,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4莫言有意识地将自己的创作与当下的“时尚文学”拉开距离,他试图重新寻找并建立更为坚实牢靠的“小说的基础”,这就是“对民间文学的继承”。在当代作家中,很少人作出这样“向下”的选择,因此莫言名之曰“撤退”(当然,在其他的一些场合,他也骄傲地宣称:“再撤退得到位一些就变成了创新了。”5)
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撤退”,不如说这是一种“转向”。这种转向有着标志性的意义。以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为端倪,近代形态的中国小说是在翻译和模仿西方近代作品的基础上兴起的。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中,陈独秀、胡适等领军人物都曾经相当一致地否定中国的古典小说,将其当作“封建糟粕”统统进行扫除。其实,与属于士大夫传统的诗词歌赋(也就是陈独秀所说的“贵族文学”)不一样,中国的古典小说来自于一个更加博大深厚的民间文学的传统。长期以来,小说因为不能登大雅之堂,反倒能够自由汲取民间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否定古典小说也就是否定作为“小传统”的民间文化,这种否定是偏激和片面的。胡适和鲁迅等人在后来都调整和修正了他们的批评思路。他们在“五四”之后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小说、戏剧乃至笔记野史中的文化资源进行重新整理和研究。他们不仅写出了开一代风气的小说史、文学史著作,而且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将这些沉睡的资源激活。
尽管在“五四”期间作为最高学府的北大成立了歌谣协会,开展了大量的民间文学的收集和研究工作,但它们被界定在学术研究领域,而与创作界分离开来。因此,二十年代以来,整个中国现代小说的发展都是以西方为摹本。诸多“主义”和“流派”都是西方的翻版而已。即使是一九四九年以后官方所标榜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也完全沿袭苏联老大哥的标准和导师们的经典论述,而与中国的“现实”(尤其是民间文化资源)无关。这不过是从一个老师的门下换到另一个老师的门下而已。像赵树理这样最写实的、最关注本土文化传统的作家,最后却被政权打入冷宫。这正说明了官方所倡导的“现实”依然是从西方泊来的“现实”而已。
到了八十年代,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到摒弃,也就是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学习和模仿。它带来了“新时期文学”的自由和繁荣,也留下了“新时期文学”的虚弱和空洞。
在经历了“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八九十年代之后,莫言在新世纪开端的自觉的“转向”,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莫言的选择,可能为当代小说提供了一个新的形式和路向。小说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当它向民间文化吸取新的资源的时候,也正是它恢复自身本来面目的时候:小说来自民间,也必将回归民间。我认为,在今天日益多元化的小说创作中,至少应当存在着一种这样的形态的“小说”——它处于在现代社会既成的知识谱系之外,而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生命体验同步。虽然《檀香刑》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在这部小说中“民间”依然以某种暧昧的状态出现,但是,在我看来,莫言的努力应当是值得肯定的。
第三卷·光如何灼痛自己在语言暴力的乌托邦中迷失(2)
二、酷刑与血腥何以成为美学?
正如书名所显示的那样,“檀香刑”是全书最核心的情节。
义和团领袖孙丙被捕以后,袁世凯为了讨好德国军官克罗德,召来大清第一刽子手赵甲,让他想出一个酷刑来惩罚孙丙。克罗德对袁世凯说:“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是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果然,曾经斩杀戊戌六君子的刽子手赵甲想出了师父传下来的檀香刑,小说中借赵甲之口说:“奶奶的个克罗德,早就知道你们欧罗巴有木桩刑,那不过是用一根劈柴把人钉死而已。咱家要让你见识见识中国的刑罚,是多么精致讲究,光这个刑名就够你一听:檀——香——刑多么典雅,多么响亮;外拙内秀,古色古香。这样的刑法你们欧罗巴怎么能想得出!”6
所谓“檀香刑”,就是先将犯人捆绑在高台上,用一根檀香木制作的木橛子,从犯人的肛门钉进去,然后慢慢往上钉,从脖子后边钻出来。实施这种刑罚需要极其复杂的准备工作,例如,“那木橛子削好后,要放在香油里煮起码一天一夜,这样才能保证钉时滑畅,钉进去不吸血。”仅此一项,就需要两百斤香油。
莫言在小说开始部分,对“檀香刑”保持着一个现代公民基本的价值立场。酷刑是“中国政治的精髓”,这一真相由一个外国侵略者说出来,莫言的反讽是冷静而深刻的。在酷刑的“精致讲究”上傲视西方,也正是百年来中国虚妄的“民族主义”的可笑可叹之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东方文化”并非新儒家所描绘的那样“温柔敦厚”,这种以压抑人性来保持稳定的文明显然无法达到某些学者梦想的“拯救世界”的目的。
然而,在随后的叙述中,莫言很快在语言的迷宫中迷失了自己。越写到后面,莫言越像一个喝醉了酒的醉鬼。语言的快感让他放弃了基本的价值判断。
在小说的后半部分,莫言用数万字的篇幅来描述那血腥的行刑场面:随着木头橛子在孙丙的内脏和脊椎之间一寸一寸地深入,他的脖子似乎被拉长了很多。刽子手赵甲的儿子兼助手小甲——同时也是被处死者孙丙的女婿——这个有些痴呆的青年,亲身经历了这一人间地狱,“实在想象不出一个人大脖子还能这样子运动,像一根拉长了的皮绳儿,仿佛脑袋要脱离身体自己跑出去。然后,猛地缩回去,缩得看不到一点脖子,似乎头直接长在肩膀上”7。
木橛继续深入,孙丙的嚎叫再也止不住了,他的嚎叫把一切的声音都淹没了。终于,木头橛子的另一头从孙丙的肩头冒出来。刽子手原来的设计是想让檀木橛子从孙丙的嘴巴里钻出来,但考虑到他生来爱唱戏,嘴里钻出根木头橛子就唱不成了,所以就让橛子从他的肩膀上钻出来。
此后,孙丙被放置在高台上存活了五天。袁世凯下令必须让孙丙活五天。五天之后,是铁路的剪彩仪式。这五天里,孙丙满身脓血和蛆虫,由于内脏没有受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由于他在不断流血,很容易提前死亡。于是,在刽子手的建议下,他又被灌入参汤以维持生命。
我不知道中国的史书中是否真正存在过“檀香刑”,我是不会低估老祖宗们的智慧的。然而,我查找了相关的书籍,却没有发现有“檀香刑”的条目,只有与之类似的“抽肠”——这一酷刑从春秋时代就诞生了,古语“苌弘化碧”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事件:苌弘是周敬王的大夫,传说孔子曾经向他请教音乐方面的知识。他就是被以活生生地抽去肠子的方式处死,身体内流出的血变成了碧色。此后,这一刑罚又被后人加以发挥和改进——
朱元璋对付犯人的办法:把一条横木秆的中间绑上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钩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钩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往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张献忠从朱元璋那里继承了这一绝活,只是更加简捷,也更加可怕。先用刀从人的肛门挖出大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