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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

全三国文-第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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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
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
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
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
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
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
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
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
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
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
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
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
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
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
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
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
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
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
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
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
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
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
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
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
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
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
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
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
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
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
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
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
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
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
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
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
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
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
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
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
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
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
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
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
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
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
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
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
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
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
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
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
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
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
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
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
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
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
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
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
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
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
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
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
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
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
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
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
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
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
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
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
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
‘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
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
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
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
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
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
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
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
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
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
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
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
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
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
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
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
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
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
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
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
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
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
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
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
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
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
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本集)

    ●卷五十·魏五十
    ☆嵇康(四)
    ○释私论
    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
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
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无违;越名任心,故
是非无措也。是故言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言小人则以匿情为非,以
违道为阙。何者?匿情矜吝,小人之至恶;虚心无措,君子之笃行也。是以大道
言:“及吾无身,吾又何患?”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由斯而言夫至人
之用心,固不存有措矣。是故伊尹不惜贤于殷汤,故世济而名显;周旦不顾嫌而
隐行,故假摄而化隆;夷吾不匿情于齐桓,故国霸而主尊。其用心岂为身而系乎
私哉!故《管子》曰:“君子行道,忘其为身。”斯言是矣!君子之行贤也。不
察于有度而后行也;任心无邪,不议于善而后正也;显情无措,不论于是而后为
也。
    是故傲然忘贤,而贤与度会;忽然任心,而心与善遇;傥然无措,而事与是
俱也。故论公私者,虽云志道存善,□无凶邪,无所怀而不匿者,不可谓无私;
虽欲之伐善,情之违道,无所抱而不显者,不可谓不公。今执必公之理,以绳不
公之情,使夫虽为善者,不离于有私;虽欲之伐善,不陷于不公。重其名而贵其
心,则是非之情不得不显矣。是非必显,有善者无匿情之不是,有非者不加不公
之大非。无不是则善莫不得,无大非则莫过其非,乃所以救其非也。非徒尽善,
亦所以厉不善也。夫善以尽善,非以救非,而况乎以是非之至者,故善之与不善,
物之至者也。若处二物之间,所往者必以公成而私败。同用一器,而有成有败。
    夫公私者,成败之途而吉凶之门也。故物至而不移者寡,不至而在用者众。
若质乎中人之性,运乎在用之质,而栖心古烈,拟足公涂,值心而言,则言无不
是;触情而行,则事无不吉。于是乎同之所措者,乃非所措也;俗之所私者,乃
非所私也。言不计乎得失而遇善,行不准乎是非而遇吉,岂公成私败之数乎?夫
如是也,又何措之有哉?故里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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