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终于出鞘我得先说清楚。后面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我胡扯蛋。我是个靠码字为生的人,至少目前是这样而且以后也打算这样过下去。不写、或是写了没人看,那就意味着我要饿肚子睡马路外带起盗心之类的不堪设想的故事将会发生……所以,我只能胡扯,而且希望有人能喜欢我的胡扯。这么说吧!谁要是拿着我写下的这些当个真事较劲,我立马搬行李端碗筷上你们家吃住去!你断了我的饭辙,知道不?行了,场面话说完了!咱们这就开始扯淡了!我究竟是怎么当兵的?自己都快记不清楚了。所以,当我偶然在街上撞见了我那可爱的指导员,还有他那更加可爱的媳妇的时候,我险些就把他们给当成了那些个在街头逢人就说丢了车票钱没法子回家需要善心人士捐助的九流骗子了!...
由于月色皎洁,所以眼前的一切都黑白分明。她带我急走了有十来分钟,还走了一大截下坡路,好像是到了干沟里头,然后走进一座废置了的屠宰场。即便在冬季,我仍然能闻到一股遗存的骚腥味儿。据说这两年,高地上可宰的牲口越来越少,已经关闭了好几个屠宰场。有的就此废弃了。有的,比如这一个,改作剪毛站。也就是说,到来年初夏时节,本场畜牧队和附近好些个牧业公社大队都会把羊群赶到这儿来剪毛。公家的人则开着一辆辆布满尘土的旧卡车,长途“奔袭”千百公里,从各地赶到这儿来收购高质量的羊毛。冈古拉会派出一大批出色的剪毛能手,聚集在各剪毛站上,为农场赚取这份辛苦的手工钱。剪毛站的收入(再加上农场自己卖羊毛的所得),能给农场发上两三个月的工资,应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高福海当然得重视这档子事,于是明令由小分队来管理各剪毛站。小分队还受各公社大队的委托,监督那些赶着羊群来剪毛的牧民,以防备他们...
第一部 第01章著名歌剧《吕蓓卡》的作者马西瓦被称作“著名青年音乐家”已经有十五年了。有天,他对他的朋友安德烈·玛里奥说: “你怎么从来不去米歇尔·德·比尔娜夫人家转转?我向你保证这位算得上新巴黎最吸引人的妇女之一。” “因为我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她那种圈子里的人。” “老朋友,你可错了。那儿可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沙龙,很有新意、很活跃并且很有艺术味道。在那儿演奏出色的音乐,在那儿聊天的环境相当于上世纪最好的茶座。你会受到热烈欢迎,首先因为你的提琴拉得尽美尽善,其次因为人家在她家里常谈起你,最后还因为你算得上毫无俗气而且从不随便拜访打扰人家。” 虽然也感到受捧,同时推测到这种积极活动决非是在那位女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却总还有点儿不想去,玛里奥说了声“何必呢,我对此并无偏好”。但故意说成无所谓的话音里已经混进了同意的意思。...
答应马大光的求婚时,汪晓妃正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失意中不能自拔,这种感觉可以用“无家可归”来形容。红颜薄命,这是从十三岁就开始困扰汪晓妃的问题,那时候她那双注定要鹤立鸡群的长腿已经初具规模了。像她的闺中密友钟玉婕一样,汪晓妃从那些连篇累牍的言情电视剧中顺手牵羊牵来了一群青春偶像,养在心灵的羊圈里。少女朦胧的择偶标准也在十三岁那年确定了下来。既然电视剧里的女主人公都能整天不工作,惟一的职业就是在家呆着谈谈恋爱、发发脾气、做做家务,那么一点也不比她们逊色的她,一生也应该这样设计。而那个主宰她一生幸福的人,也应该是完美无缺、专为她而度身订做的,他要有企业家的经济实力,外交家的口才,还要有艺术家的风度。...
笑茵告诉余伟一件奇怪的事。她们女研究生楼上最近连连发生失盗现象,女研究生的内衣内裤一旦晾在外面,就被人偷盗了。她的一件内衣也丢了。“真恶心!偷什么不好,偷人家那些东西!”笑茵摇着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不这样认为。我在国外的时候……”“你能不能不说‘我在国外的时候’这几个字,多别扭!”笑茵嗔道。这是他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七天。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一周以后,他们就在现实中见面了。互相都很满意。笑茵惟一对余伟不满的就是,他老是把“我在国外”当作开场白。刚开始时,以女孩子的虚荣心,她还是颇有些自豪感,后来宿舍里的女生说他像《围城》里的某个人物时,她也就觉得他有些愚了。余伟也不生气,继续说:...
年少青春怎么过?海角天涯闯个够,喜怒哀乐一道过;春夏秋冬结伴过,走遍天下不寂寞!雷君凡心血来潮地拿出久违的书法用具:笔、墨、纸、砚,伏案洋洋洒洒地写起许久没练的书法来。最先注意到他不寻常动作的是正在打电玩的安凯臣,接着是刚从K.B.大学回来异人馆的展令扬和向以农,最后是到生鲜超市去大采购回来的"采购搭档"曲希瑞和南宫烈。"嗯,完成了!"雷君凡笔触苍劲的完成最后一撇才放下毛笔。正想好好欣赏自己的硕果,谁知一抬眼就给五双瞪得老大的眼睛吓了一大跳。"你们存心吓死我是不是?一声也不吭的。"雷君凡倒也不是真的责怪五个好伙伴,纯粹是闹着玩罢了。反正五个好伙伴根本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自顾自地盯着墨汁尚未完全风干的成果...
生命的参与者这段时期真是非比寻常,成果不可低估。人体约7.5万个基因中,经过识别与归类的已有3.5万个(短短5年前科学家发现的基因数只有2 000个)。伴随新的染色体图谱而来的,则是解析遗传疾病根源的能力—从癌症到精神分裂症,乃至于阿尔海默氏病(Alzheimer誷 disease,俗称老人痴呆症)。过去被视为纯粹由环境因素造成的心理病症—如尿床,科学家现在都认为与基因有关。克服这类病症的想法或许不可思议,但是在未来10年内,因为开启或关闭一个基因,而使人类免于罹患结肠癌,可能在某个阴雨的星期二下午就能实现。过去5年来,由于“百忧解”(Prozac)和同类药物的上市,治疗抑郁症有了新的武器,这些药物明显改变了患者的性情。它们的效果指出,生物学与行为之间确有强烈、明确且持续的关系。但是,开这类药物的医生还是别把它们视为情绪万灵丹。不仅如此,我们比以往更需要对人类繁复的个体发展保持敏感。企图单以先天遗传...
《我在古代当侧妃》作者:半边天使正文 一、女儿哎哟!桃树承受不了突然的重物,“啪嗒”我从上面摔下来,顿时落英缤纷,煞是好看!好痛,摔了我可怜的PP,我坐在地上起不来。这时,庭院里的其他人,呆呆地望着这从天而降的人,其中一位高贵的夫人,表情激动。咦?我这才注意到这里明显不一样的场景。不会吧,我只是从楼梯上摔下来,怎么好象掉进了古代?难道我家地板下藏着时光机?“这个……”还是先确定一下是哪个朝代吧。“请问现在是哪个朝代?”我努力装出友善的笑容,希望她们不会把我当成刺客才好。我听见一个丫环打扮的女子轻声说:“荻烨王朝。”“荻烨”,没听说过历史上有这个朝代,难道我掉到了另一个世界,不是吧?这下子惨了!...
未曾雕刻的时光 作者:夜燎原声明并序声明未曾雕刻的时光--狗大师原创第一章2000年的夏天有些伤感,那年的河南居然破天荒的下了许多的雨。当然张哲说是我记错了,他说那年出奇的热,而且很少下雨的样子。但是我还是固执己见,毕竟那个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不知道他身上是否发生了很多闷热的故事。是的,记忆中的天气,好象从来不是实际的,而是和心情有关。2000年的夏天,下了很多雨。大雨的时候,我和小雨躲在一个书报亭下。她羞红了脸,当然不是因为和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同一屋檐下,而是因为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却被雨浇了一个透湿。我总是自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雨,特别是在那些喜欢自己问自己一些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傻问题的年月。我经常会解释为她活泼可爱,或者她有时候的娇憨甚至野蛮,但是我想起来她的时候还是会首先想到她丰满结实的胸部、蜜一样的皮肤颜色和花朵一样的笑脸。当然我排在第一的还是胸部,男人好色不可避免,虽...
--【穿越时空爱情类】宋世流风 作者:惊鸿照影 完结 恶俗的穿越,她不甚恶俗地穿越到了北宋年间。不是千金小姐也就罢了,还是一个被赶回家跟爹相依为命的弃妇!在这个年代,身无一技之长,最恶俗的办法就是找个可以依靠的老公。听说过王安石送女再嫁的事,所以……再嫁无所谓吧?恰好这时遇见了与前世单恋对象十分相似的他,年纪大点没关系,就喜欢成熟稳重型的!可前夫却突然冒出来说不准她嫁……1、所谓穿越 我,张越,生于1984,现年23岁,计划在2006年的平安夜开展人生第一场告白。方允谦是我大学四年加研究生半年在这个学校遇见的最理想的男友典型,斯文英俊,成熟稳重却又可以幽默风趣。只见过几次面而已,从未有过正式恋爱经验的我便被深深迷倒了。每日上图书馆,勤奋地替室友小悠跑腿到超市买这买那,去离博士生宿舍最近的饭堂吃饭……频频走动,出现在每一个他可能去的地方,只为了多一些偶然碰见他的机会,然后...
第一计:百折不挠男人追女孩子,很少一追就能得手的,特别是两个人各个方面差距都很大、而男人又处于劣势的事情下,男人要想得到女孩子的爱,只能使用此计了。江湖上说: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如果一遭到女孩子的拒绝就放弃,那么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男人这时候就要施展此计,一不怕羞,二不怕辱,三不怕累,四不怕花钱,五不怕浪费时间。男人懂得男怕缠女怕磨的道理,只要百折不挠,永不放弃,胜利一定属于自己的。这也是好汉无好妻,赖汉占花枝的根本原因。第二计:欲擒故纵这样的男人很狡猾,明明是对女孩子已经垂涎三尺,却总是和女孩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男人采用的就是欲擒故纵之计,在战略上藐视女孩子,在战术上重视女孩子。他知道,女孩子这个猎物,追得越紧,她跑得可能就越快。他表面上装得不在乎女孩子,态度显得不冷不热,不咸不淡,就是想让女孩子放松对他的警惕,从而更容易观察到女孩子的弱点,也不暴...
楔子:一路洒下的回忆(Shed memory under)因为胆小懦弱不敢主动追求暗恋了十年的青梅竹马尹洛的我,在有一天听说到一种能召唤到爱神的方法。可是,当我迫不及待地试了那个方法,却在之间出了差错,不但召唤错到杀人不眨眼魔王,还跟它约定了三个月追到一个叫左戈的男孩的恶魔契约!于是身为运动白痴的我只得隐藏身份,转入了“三炫王城”皇家贵族学院的体育系,却在转学第一天的时候不但被一个叫李宪泽的男孩强夺了初吻,还因为误拿了左戈的拖鞋被他误会为偷鞋贼——男孩抽身,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就好像刚刚发生的是再正常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我讨厌苹果味的唇膏,以后记得换荔枝的。”“偷鞋贼,你最好给我警醒一点,再犯在我手上的话你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