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第一案 引子 深夜一点,大街上空无一人,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忽明忽暗的闪着。吴志光眼皮直打架,却还得硬撑着,没办法,谁叫他拖了一卡车钢材呢。货很急,必须在明天早上七点前送到,可偏偏碰到个好哥们,没办法,说什么也要去喝半斤酒。 货车驶进城里,此刻街上空荡荡的,开多快也没有问题,吴志光就在半醉半醒间将油门一踩到底。蓦然,前面跳出一个黑影,横在路中间,吴志光虽然有几分酒意,却还能看清,那是一个人,他心中一惊,酒也醒了一半,左边有条小巷,他想也不想就拐了进去。 进了小巷,吴志光更是大惊,小巷里也有个人急急走来,刹车,紧急刹车!吴志光只感到车身微微一震,好像一个东西被撞得飞了出去。吴志光下车一看,一个人血肉模糊,已经躺在了地上。吴志光伸手一探,没气了!他慌了,手忙脚乱的把手机摸出来,一看,哎呀,喝醉酒,竟然把手机和兄弟的手机拿错了。管它的,先报120吧,一按键,没电了...
《诡异档案1 — 披露省公安厅的绝密档案》 作者:求无欲第1节 前言 公安系统内存在着一支鲜为人知的小队,别说寻常老百姓,就连大部分在职的公安干警也未曾听闻过这支小队。小队直属于省公安厅,但公安厅对外却从不承认小队的存在,因为小队是专门处理一些以现今科技难以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承认小队的存在,不但与政府反封建反迷信的宗旨背道而驰,更可能引起民众恐慌。小队现有队员五人,三男二女,基于保密理由,不能公开他们的真实姓名,只能以代号称呼,他们分别是:力士、灵犬、鬼瞳、天书,还有我——队长天机。寻常百姓也许一辈子也就只会遇上一两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一辈子也没遇上。但是在一个人口超过一亿的大省中,要是那天没怪事发生,那才是不可思议。所以,我和我的队员一年到晚都是忙过不停。...
第八章舞会 洛婉依然迟到,但她已经完全不再着急,一个人在面对生死的关头,总不会在意这些小事情的。 走到办公室里,依然听到周姐和小李那些老员工在那里对着自己指指点点,那些闲言闲语都传到了耳朵里。 “一定是傍上大款了,现在天天都不上班了。”是周姐的声音,那张脸不屑地看过来。 “是啊!说不定过几天,也要像从前那个姓楚的小狐狸精一样失踪了。”小李居然说到了楚樱身上。 她们都不知道楚樱已经睡在一张油画后面,永远地睡着了吧!洛婉身边刚好有一个花瓶,花瓶里盛满了水,洛婉顺手就把上面的花给扯下来,端着那个花瓶走到那几个围成一小团的老员工旁边,把水往她们的头凑成的圆那里一浇过去,从天而降的水忽然淋到脸上,那些老员工们都惊呆了,不知该做何反应。...
本书导读 时间的难产与不孕 好家伙,拿一代历史大家的著作来修理人,这当然是极沉重的一击。 还好,我并没有忘掉一个名字:约瑟芬·铁伊。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推理史上第一奇书】 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这部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的人。 【历史交代】 好,《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
一下巡逻车,就看到池塘旁边聚集了十多个人。 我走向往池塘去的小道。夏天的田光正好正射下来,刺得眼睛睁不开。 “——让一下。”从像是附近住家主妇的人群中推挤过去,对着貌似刑警的男人说,“我是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宇野。” “啊!你好!我是F署的林!”那位刑警有札貌地说,“老远地让你赶来,真是不好意思。” “那倒没关系!”我说,“是杀人事件吗?” “不,好像是自杀的样子。跳进这个池塘——虽然不是很深,可是想要自杀的话……” “找找我有事吗?” “啊!事实上……或许你认识这位死者也说不定?” “我?” “请先过目一下。” 说完,林先生带着我朝向用布覆盏着的尸体走去。这时,背后跟著有“咚、咚”的跑步声。...
在四川省南部屏山县境内,有镇名龙华,这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镇。龙华古镇三面环水,一面是山。人口不多,主要是汉、彝两族。镇集上有三条古街道,均青石为路,红瓦白墙,街巷河道绿树荫荫,一派清幽古雅之貌。小镇四周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村落或零星的人家。龙华驿往西去,有山名老君,方圆80平方公里之内皆为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由于地势偏远,极少受到人为破坏。当地人除了做些小本生意,基本就靠老君山这座天然的宝库了。采药草,挖山兰,拣柴木,遇上雨后,林中到处长出肥嫩鲜美的蘑菇,有毒无毒,自然分辨得出来,随手拾一些带回家去,便添了一道可口的菜肴。林中各色飞禽走兽,不时可以猎到,所谓山珍,也不过如此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回味想起下午餐桌上那些不知名的野山菌、小动物,只觉得肚子好象一下就清空了似的,再不填点东西进去,恐怕这一晚上都睡不了觉。...
引子引子1在樱花路上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哈哈……跑慢点啊,樱子。”“怎么了,以前不都能追过我的吗?现在不行了吧!”女人得意洋洋地说道。不一会儿,男人琢磨了一下后,便说道:“樱子,来,快到这棵樱花树下。”女人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正想开口询问什么,已经被男人用左手搂住了腰,“樱花好美,要是我死的时候也有它的陪伴那有多好啊!”“樱子,别在说什么傻话了,这是不可能的,相信我。”女人十分感动,就在此时唇与唇轻轻地贴在了一起。而就在一刹那间,男人的右手从口袋伸出,拿出一个长长的东西,立即刺进了女人的胸口。“啊——”女人痛苦的叫道,马上倒在了地上:“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方才你不是还说过……”她一点都不明白自己心爱的人会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男人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在原地站着,手中的刀垂下,刀尖下的血一滴一滴的滴在了刚飘落下的樱花瓣上,那花瓣被血染红了,好像是在哭泣。...
《医生杜明之苏绣旗袍》序——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个杜明 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个杜明,有多少个我?其实有的时候也会问自己:我写的究竟是谁?仅仅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还是我自己?是存在于自己体内的另一种意识,还是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存在的某个人?我一直是个不善表达的人,遇到郁闷的事情总是不知道如何排解。情绪积压久而久之难免会产生一些极端的想法,这种想法通常是不便公开的。直到自己开始写东西我才发现这是一种很好的宣泄的方式。你可以营造出一个本不真实的世界,一个并不存在的人,但这个人却可以把你最真实的想法公布于众。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像我一样,但我知道杜明就是这样出现的。第一本《医生杜明》中包括三个杜明的中篇以及十几个有关杜明的短篇,总会有人奇怪总会有相同名字的人出现不同的故事中,不同故事中的杜明也总是有着不同的生活,做着不同的事情。但却有着相同的背景和一个永远相同的阴郁个性。太多次被人...
第一章 主教诡异的行径 海德雷总探长那天早上神采奕奕踏进办公室,因为酷热的八月热浪终于在昨晚结束了。两星期以来,眼前的天空和街道净是一片沉闷的铜色微光,现在总算落下滂沱大雨。他在东寇伊顿的家中撰写回忆录,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让他绞尽脑汁,还得不时为文中夸大其词的部分汗颜不已。这场雨让他活了过来,他的价值观也随之复苏。他顿然醒悟到新颁布的警政改革制度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个困扰。打算一个月内退休。在某种象徵意义上,他卸下了官职——不过只是在象徵的意义上,他并不是那种说走就走的人;此外,海德雷太太还有自己的社交活动——一个多月以后,这篇手稿就会交到史坦第绪与柏克出版社的手上。 这场雨冷醒他,他将工作一一处理完毕后已经十一点钟,正好是上床时间。他心想明天的天气应该会回暖,但又不至于太暖。他抵达苏格兰场时,至少是怀着英国人开敞的胸襟,让不太严重的案子有翻身的机会。...
牙印有一次,几个公司里的同事周末去郊区玩。吃完晚饭之后,大家坐在一起闲聊,这时有人提议讲一讲以往真实经历过的鬼怪现象。于是以那个人为开端,大家都像模像样地讲了起来。但每个人讲到最后,不是沦为粗制滥造的恐怖笑话,就是惹来一番耸人听闻、故弄玄虚之类的奚落。可是,当最后一个同事讲完他的经历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不说话了。那是一个刚加入公司的同事,他是这样讲的 ——我和我的女朋友是从高中的时候开始相恋的。我们的感情一直特别好,后来虽然不在一座城市念大学,身边又都不乏追求的人,但我们从来都没变过心。我女朋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毛病— —咬人。每当在一起的时候,凡是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她总是搂住我,冷不防在我...
毒气室作者:约翰·格里森姆 译者:常涛、刘大勇、孟运以及给他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前言 约翰·格里森姆原是一名建筑工人的儿子,从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毕业以后,从事了九年的刑法律师工作。一九九一年三月,他完成了《陷阱》一书。该书一经发行即风行全美,荣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达四十七周之久。自此,他的每部作品都高居畅销书榜,迄今在全世界的总销量已经超过一亿册,而且都被好莱坞搬上银幕,他今年的作品还未成书就已被高价拍卖,而他也成了当今美国拥有读者最多的作家之一。 格里森姆的最大特点是善于描写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的对抗。他谐诙的语言、精彩的情节、独特的构思无不令人喜爱。书中的主人公往往都是初出茅庐,他们敢于面对强大的政治势力,敢于挑战貌似公正的法律,最后大都远走他乡,或改变初衷不再担任律师。他的作品在勾画美国社会法律风貌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法律及律师的嘲弄,以及美国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