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物进化论》 作者:已不再是缨络第 1 章谭云云觉得今天出门前,最好看看黄历,因为实在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大早起床,先是牙刷掉马桶里,再是洗手液当成了洗面奶,最后竟然喝了过期牛奶,所有的一切都在向她预示着,今天不是什么好日子!! 可是黄历上面写着四个字,『诸事皆宜』。 难道,她又抽了? 历史的教训告诉她,黄历比她的感觉要准。所以看到那四个大字,她的心也踏实了不少,郁闷的心情也一扫而空,拿了包包,锁上门,飞奔上班。 初春的早晨,空气里还带着一点点湿润的凉意,但是太阳下站的时间久了却又暖了起来。从公车外望去,浅绿色的草坪,淡蓝的天,说不出的生机盎然。到了公司,她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正好八点二十,让她忍不住抿嘴笑着。...
序算是有感而发吗?往右看这标题,呃……算是吧。婚姻、相亲、介绍所,全部不离这个,然后再加上什么女人的幸福在于找到一个好老公、女人的快乐在于有一双乖巧的儿女,最后还补上女人得满足在愉快的性……以下,消音,够了。因此,最近满脑子结婚的念头,不,是别人结,锦瑟看就好。不过自从锦弟(锦瑟弟弟的简称)也快要结婚的当头,锦瑟免不了又成为炮灰(庆幸锦弟不是妹妹,要不然锦瑟可能会遭受更大的打击)。坦白说,看着别人喜气洋洋结婚,锦瑟一点感觉也没,因为一个人很快乐,只是家人还不忘补述:「你总有天也会老,难不成还要靠亲人靠朋友?」真是一针见血,锦瑟心痛。历经两次死别后,锦瑟内心的确感触颇多,也特别害怕亲人的离去,因此在感情上也特别依赖家人,又加上发生一些事,让自己几乎快要走入绝境,幸好,是家人的支持才让锦瑟慢慢度过难关,但也深深体认到亲人朋友总有一天都会离开自己,倘若自已不坚强,如何...
文案此文思想有问题,不喜者慎入!写在前面的话这是魔鬼在我脑子里种下的又一个奇怪的种子,是个很乱的故事。 不喜欢的同志,请慎重! 同道者,多提宝贵意见! 我尽量保证速度!第一章我叫苗想想,很多人一听到我的名字,都会说,瞧这妈妈多会起名字,想想天天念叨,天天让她思考,天天叫她动脑,这闺女的脑子还会笨?呵呵,这也太抬举俺老妈了,这“想想”可不是起给我听的,她是在提醒她自己。听说生我的时候,把老妈那疼的,她说,“痛定思痛”,觉得很多东西都是没想清楚,所以走了岔路,例如,为什么那么年轻就把自己嫁了?为什么既然把自己嫁了,还是想不通,那么年轻又要了孩子?结果,灿烂芳华却献给了柴米油盐,所以,应该想想,什么事情都要想想,什么时候都要想想。...
小雄通过雨阳的舅妈认识了月蓝以后,每两个礼拜见一次面,她自第一次被小雄肏过时,因为掀起小雄的鸡巴是刚从黄淑妃屁眼中抽出来的,没有给小雄口交惹得小雄不高兴。 等第二次单独见面时,她百般逢迎小雄,不但给小雄口交,就只自己不经常用的后庭也让小雄肏个爽。 从那天开始小雄才知道,月蓝对口交有着强烈的偏爱,小雄喜欢当月蓝的嘴满含着他的鸡巴时,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妩媚地向上望着他,当她的嘴在鸡巴上上下套弄时,常常面带微笑,眼睛里闪耀着淘气的光芒。 她的曲线也是优美的,苗条而不失成熟性感女人的丰满,乳房并不大,却有着一对大而敏感喜欢被小雄玩弄的乳头。 在床上,地板上,厨房里的餐桌上,月蓝是个风情万千的尤物,她对性愉悦着年轻人般强烈的兴趣,对她得到的都给予热情的回报。...
更多好书欢迎您访问芃羽《魅惑之星》序 把“天玑”的故事写完,北斗七星就只剩三本了,故事也渐渐进入重点,有人已等不及要知道“天枢”是什么“东西”,不只来信询问,还在网站的留言板上频频催他现身,或是自己决定他的身分…… 别急,我也很努力在想如何让他隆重登场啊!只是写着写着,想法老是换来换去,所以才会在这里磨蹭半天,还没给他定型,不过,看下去一定就会知道了,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天枢”再也躲不久了。(啊,又在废话了。) 其实,写完这一本,我才发现整个系列弥漫了太多悲情的气氛,当初以变种人为题材,根本没想那么多,因为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科幻魔法这类的故事,而近来对基因变种又颇感兴趣,才会一口气决定写七本,不料,故事竟愈写愈痛苦,主角苦,我更苦,一些相关资料不敢掰得太离谱,又不敢写得太随便,而且整天都在想该怎么让这群个性极端又心智不全(呃……这是我自己说的啦!)的男主角谈恋...
楔子 傅行云蹑手蹑脚的回到彤云山庄,这个位于半山腰,占地上百坪的华宅,是他的父亲—傅光栋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所建成的,来此的政商名流无不被这宅子的气势磅礴所震慑,不过身为傅家二公子。他向来对这些嗤之以鼻。 反正全台北的社交圈中,大家都知道傅家有个不成材的二公子,他向来不在乎这些闲言闲语。 不过也庆幸他向来大而化之的个性,不然,他早就被这些流言伤得千疮百孔了。 他揉了揉自己的颈项,虽然平时放荡不羁惯了,但从他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对所谓的一夜情没有多大的兴趣,这或许是他惟一一个值得夸赞的地方。不过昨天…… 一想到昨夜,他忍不住扬起一丝微笑,那个女人真是天生的尤物,当她拘谨的走进一向五光十射的PUB里,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却又该死的吸引人。...
雁渡寒潭(1)那时候我们都青春年少,现在我们都过而立。还好有文字作证,证明我们依然年轻。萌子和我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她耍了个不大不小的阴谋,而一向聪明的我则很不合逻辑地落人了她的阴谋之中。事情很简单。那一回她写了封倾盆大雨似的长信向我陈述了她再也不愿生存于这个世界的种种原因。信的末尾颇有技巧地加上这么一句话: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但自从我的名字被冠上了"少年作家"这一称号以后,我就开始觉得厌倦,没劲透了。在我的心目中,作家都有一个宽宽的智慧的额头,清澈的眼睛里蕴藏着历尽沧桑的睿智,我深知自己没有这些,我害怕别人这么叫我,像做了贼似的心慌。萌子的信撇开了这些来写,只是诉说着她自己的故事,感情处理得恰到好处而又合情合理。只是在信未写到: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
十四岁那年,我杀了一只虎。事后人们问我是怎么杀的,我说没怎么杀,就是它自己扑上了我的剑尖。没人信。后来我只好改口说我和它在狂风黑雾中大战三百回合,终于杀了它。还是没人信。不信拉倒,我也懒得再改口了,就是这样,狂风卷地黑雾蔽天,我大战三百回合,刺杀了一只猛虎。 刺杀猛虎之前,我站在山崖上拔剑抒情。一般来说,诗人喜欢来这套,尤其李太白更喜欢。但我不是诗人是江湖人,剑于我不是吟诗的道具而是杀人的利器,所以拔出剑来干的事也比太白出彩。我往后挥剑,剑尖遇上了阻力,并且,控制不住地往下直坠。回过头,就看见这只带着剑尖一起下坠的虎。 这只虎后来我送给了如花。如花可以说是全江湖我最不欲送给这只虎的人,但是没办法,不送给她的话似乎说不过去,谁都知道她的嫁妆就差最后一副虎皮了。我杀了虎,这不是件小事,要瞒也未必瞒得住,何况当时在场的还有两个猎户。虎一落地,这两个人就无巧...
原来叫《瓜在胡侃》作者:超级丑瓜-文怡(一)大概是8,9年前的一个下午,一同学给我电话说,帮我找了一份工作,还是在什么航空公司。上帝,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但凡跟航空沾边儿的事儿,就算是擦飞机,也显得格外高级。备注一下,“高级”这个词,我是跟好友8总学的,虽她是个作家,现在一抖身又成了电视剧编剧,但她对任何美好事物的形容,贫乏到只会用“高级”这个词儿。真想不通,她那一个字一块钱的价格,是怎么磕来的? 无巧不成书,我一摄影师朋友,刚好把任何不美好事物形容为“不高级”。跟着他们俩,我也学脏了口儿。得,哪儿跟哪儿啊,又扯出十万八千里了。您赶紧跟着我拐回来,接着说那天的事儿哈。时间紧,任务急,据说当天晚上我未来的老板就会到京,并下榻在王府饭店。“下榻”这个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用在我老板身上踅微有点大吃了。他到王府饭店,至多只能用“入住”这词儿。普京和张学友住王府,用“下榻”还靠点...
小说排行榜:/top.aspx第2次初恋 作者:潘舟作者简介: 潘舟,“E天使”女性论坛创始人,因为超级白痴受到万人“景仰”,而拥有一大批自称“白粉”(白痴掌门的粉丝)的拥趸。 自问很乖,很乖。 但是也有不乖的时候,譬如在爱情面前总是不按常规出牌。 性格很软弱,很软弱,尤其是在面对美食的时候。 最喜欢上网,也最喜欢写作,归根结底是喜欢上网写作。 因为写作就象是接吻,写的时候激情投入,写完后满心愧疚,待日久回顾,再不堪的记录都是珍贵的回忆,可供唏嘘回味的。内容简介: 一边是姐姐拣回来的那个仿佛专业就是折磨她欺负她的帅长工,一边是有着傲人的家世,狂帅的外表,众人眼中宛如星月的学长,平凡的外卖妹一夜之间成了翰江大学的灰姑娘,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年前的一场车祸……12点的钟声响起,灰姑娘到底是选择过去的记忆,还是现在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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