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很多人都羡慕我有三个好哥哥,让我不愁吃不愁穿,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我真是欲哭无泪啊,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是如何的对待我的。当我刚懂事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教我舔棒棒,骗我说这样可以喝好喝的牛奶。当我再大一点的时候,就教我打洞洞,说是帮我挠痒痒。可是不挠还好,越挠越痒,当我真正长大懂事知道一切缘由后,我却再也离不开他们的棒棒,而他们又不准我向外发展,所以我只能任由他们摆布了。时间一长,我也认了,谁叫哥哥们每次都让我爽的不行呢。大哥很温柔,躺在他怀里让我很有安全感,弥补了我从小就缺少的父爱。二哥则很狂野,而且持久力强,每次都能让我连续几次高潮。而三哥技术最棒,更让我着迷的是三哥的超大Rou棒,一进入我体内,就可以让我到达高潮的边缘。...
[戚顾]《斩愁》1毁坏总比建设来得容易,而且,何止容易千倍,万倍。戚少商自嘲地想。当初为了娶红泪,像烫手山芋似地急火火地把这连云寨给抛出去,结果好,抛给了一条豺狼,噢不,是比豺狼还狠还毒的家伙。现在,自己还巴巴地来重建……毁灭只是在一夜之间,重建却生生地花了两年。也罢,现在又有了连云寨,自己又是大当家。老八依旧是老八,没办法,谁叫他武功平平又头脑简单,自己想升他的职又怕他担当不起。八大寨主总算找齐了,一切血腥仿佛都已散去,除了那一面孤独屹立在乌鸦岭上的矮墙。红泪依旧在碎云渊毁诺城做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云中仙子,只是取消了那一道无聊的禁令。贫瘠而荒凉的无边黄土啊,鲜红如夕阳的血迹已不复存在,若有,恐怕也早已深深地浸入了干裂的土地,表面却了无痕迹,一如自己的心。...
小邪某损友的指定人设文,正好也让一直没有机会h的小邪发泄了一下,8过在看过她的人设後,小邪终於明白了啥米叫bt中更有bt手,一bt还有一bt高...........希望她看了这篇文文後考试能得好成绩,也就不枉小邪这麽bt一把了-_-!!!!!!PS:此文已经完结^^-帝历225年,原游牧族首领轩辕烈亲率80万铁骑大军攻破秦都──天昊,秦王降,轩辕烈登基称帝,改国号为“轩辕元年”,定新都於凤翔。至此,长达百年的七国之乱终於结束!翌年秋,自妻子在十年前去世後就一直单身未娶的轩辕烈终於将立新妃,朝廷因此而减税放粮,举国上下一片欢欣鼓舞。然而,当隆重的庆典进行到最後一夜,礼官将新妃月姬送入轩辕烈的寝殿中时,却意外地发现金碧辉煌的寝殿中竟然空无一人……...
话说那西门庆一日 从衙门里回来,闲的无事便去了书房,正看见书童、长安儿几个小厮饮酒作乐,惟独平安在门口坐著生气,那书童眼尖,见西门庆回来了,竟偷偷溜了出来。“你们怎的饮起酒来?”西门庆问到。“刚到六娘(指李瓶儿)那里,娘赏了些个酒,小的们就吃了点。”书童连忙到茶捧上。那西门庆哪是在听话,只顾咂摸著小郎,前些日刚来时竟没细著眼看,今儿个喝了些个酒,两腮上红晕,加上银盆儿似的脸蛋,红樱桃似的嘴唇儿,真喜欢死个人儿,不觉动了淫心。“我的儿,跟前来说话儿!”那书童何等的聪明,故做媚态的挪了过去。“我儿多大?”西门庆拉了书童的手,真个柔软细嫩。“十六了!”“我的儿~~听爹话,别瞎处喝酒去,恐伤了脸!”说著。搂了书童在怀里亲嘴咂舌头,那小郎衣里儿熏的喷鼻香,年又少小,身下光滑柔软的饽饽一般,那西门庆顿时欲火焚身,从裤里掏出那话来让他吞吐起来,只见得那话顿时Gui头昂立,粗大挺拔,...
作者:仲心宛琴 1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正是春花烂漫的时节。远山含笑,近水微澜,风光如画。 曲折的小道上,一名白衣少年缓缓而行。 少年衣着光鲜,看似放浪形骸,但眉宇间却是说不出的年少轻狂之气。 白衣少年手执一剑一酒壶,喝得有些醉醺醺,举手投足间尽是傲气,仰天高歌:“江湖万里仗剑行,醉饮狂歌酒沾裳。此去漫漫红尘路,谁人与我共闲游?”歌罢哈哈大笑,又灌了几口酒,摇了摇酒壶,没听见什么声响,随手将酒壶一扔,方才朦胧的醉眼登时变得清亮起来。 这白衣少年名唤凌霄,乃是武林第一楼揽月楼的少主人。也算是武林大家之后,少年得意的佳公子。但其人却狂放桀骜,不拘小节。 话说那揽月楼楼主凌剑扬逼其子凌霄娶弱水宫的大小姐星怜雨,凌霄这般的狂人自是不从,几次与凌剑扬争执,奈何凌剑扬仗着父亲之名,逼得凌霄无法招架,不得已只得点头答应娶亲。但这小子何等的狡猾,前面刚答应娶,待...
[戚顾古代] 海阔天空(全) BY 绿洲●(一)戚少商瘫倒在地上,撑开了手脚,只觉得四肢百骸有说不出的轻松。是因为流了太多鲜血的缘故吗?殷红的血汨汨地流出来,早就湿透了他撕下来捂住伤口的衣襟。戚少商索性抛开那团浸透鲜血的布帛,冷风丝丝吹过伤口,冰凉得像把利刃。他咬了牙,闭上眼大口吸气,仿佛每一次都是这生命最后的一次呼吸。死,太容易了。太轻松了。很早以前,他也有许多次离死亡如此接近,但每一次,他都活了下来。不是因为他怕死,而是他不能死。可是现在,死亡并没有比以前的任何一次离得更近,他却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以往每一次奇迹般地绝处逢生,他都透支了自己的生命。一个常人,本不该有这样大的力量,这样山崩地裂地动山摇的力量。所以,他也要付出代价。他戚少商绝不是无底洞,取不尽掏不空。只是,越掏,他的步子反而越沉,那些忠孝节义被抽出来压到了他肩上,像扛在心上的债,要他拿命来还,而还债的命却...
[乱世一叶之正文] 云深不知林何处(第一、二卷)+番外 BY: 万径人踪 文案: 叶非云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叶非云也知道,生逢乱世,不去打破格局,就只有跟随国、家一起沉沦; 叶非云还知道,乱世,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一个成为英雄的机会,尤其是对他这种没有家世背景的平民后代来说; 叶非云不知道,他的英雄路,错在了太过尊崇正统,错在了刚刚出发的时候,其实不是错误,而是他踏足的那条路虽是官道,最终通向的却不是英雄,而是寇。 叶非云知道的,林亚全知道; 可林亚也不知道,他的英雄路,错在了他爱上了一个能断送他英雄梦的人,他爱上了一个自己愿意为他抛弃所有的人,包括所有的荣耀,甚至尊严。...
束缚 BY 柠檬火焰第一章旗奕走入这家酒吧,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据窗而立的男人。修长挺拔的身子,就是在酒吧这种休闲的地方,整个人站得还是和标枪一样的笔直,毫无表情的脸上,眼睛如警戒的鹰般看着窗外。旗奕极有兴趣的勾起嘴角,目不转瞬地盯着那男人看。那男人大约一米八的身高,帅气有型的短发,精致的五官、清秀的轮廓,细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蜜色的肌肤在暗淡的灯光下发出淡淡的光晕。他有种说不清楚的气质,有凛凛之威,却又有种让人想抱在怀里温存的感觉,旗奕知道那个男人是最合自己胃口的类型。这么合他胃口的男人,旗奕还从没有碰到过,何况他还很漂亮。旗奕那总是看不出情绪的眼睛眯了起来,如一头看到可口猎物的豹,露出兴奋的光芒。他心满意足的喝了口冰啤酒,向后倒靠在椅背上:“你是我的了,宝贝!”...
**********************************************************************这个故事我写了好几年了,起先的故事梗概是来自我看到的一篇新闻报道,因为闲来无事就敷衍成了一篇文章。也正因为其来自报道的缘故,所以其中的故事真真假假,不过真假应当说是七三开的,弟兄们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了。从前的《静如艳史》留了一个小尾巴,没有完成。实际上我觉得也没有什麽可写的了,不过从现在元元的情况看来,半途而废的文章太多了,许多网友的文章写个半截子,让人看了难受,为了大力反对此“不正之风”的漫延,我会抽个空儿完成了它。今天看这篇文章,觉得文笔真是太幼稚,不过再想怎麽修改也没有什麽劲头了,但为了免得自己的心血不致於烟销云散,所以把它Keyin进来,留给元元图...
提姆给了舅舅汗湿的后背一下狠狠的猛抽。无助的舅舅紧紧地闭上了他的嘴,忍受了难以置信的疼痛,试著挺过地狱般的折磨。5个球撑开了他的直肠。紧紧闭著嘴的家伙开始了出汗,痉挛,浑身的肌肉控制不住地抖动著。你还敢违抗吗,愚蠢的挨操的屁眼。你还敢逃跑?你现在感觉好吗?我想你喜欢大球塞在你挨操的屁眼里。” “噢,不,主人,请…请把它拿出来,赶快拿出来,我会作一个服从的奴隶,请…”当舅舅接受痛苦的惩罚时,兰迪自己硬了起来并滴下了前列腺液。当那种人发现兰迪的裤档膨胀了时,他对著小儿子微笑了,并且说“不要著急,兰迪,我不久就会让你来负责我们的计划..."舅舅大约在剧痛中度过了20分鐘。那黄种人只从他被折磨得不堪忍受的屁眼里拿出了一个球,其他的仍然留在他的直肠里,然后把他从木马上释放了下来命令他立正站好。肌肉发达的舅舅站在那儿,屁股和后背伤痕累累,一个大红球从他的屁眼里吊出,舅舅等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