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井还不叫小井,也不叫小沟小树小草的时候,差点儿被我捏死!!那会儿我快要渴死,在井边打水。拉呀拉,拉呀拉……我的精灵树呀!这桶水足有一百斤重吧。。哪有这么重的水桶!!!结果拉上来才看到,井绳下根本没有水桶,有一个湿淋淋的水鬼状物缠在绳子底下= =||NND,我是想喝水不是想喝水鬼!!!!一脸黑线地把那个水鬼揪着脖子甩开,拔出魔杖就念:“×&%¥#@!”哇咧!这水鬼动作真怪快的,一个打滚儿就闪开了我的水爆!“哎呀呀,别杀我!”我额上挂下一滴巨汗==‘“怎么这个水鬼叫声很象精灵?”“我我我……我就是精灵!!”水鬼状物呜咽着说。==|||火大!我一把提起这家伙,冲着他的尖耳朵叫:“你精灵不当跑水底下当水鬼????!!!!你简直是精灵中的垃圾!!垃圾中的败类!!!!败类中的另类!!另类中的异类!!!!”...
初夏的午後,从一幢气派的建筑物中传出一阵阵悠扬的笛声。顺著笛声寻去,可以看见在二楼宽大的练琴房中,一位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正在吹奏。那名青年有著古典细致的容颜,一头长发没有束缚地垂在肩後,随风扬起。十指纤纤,宛如画中走出的仙子一般,有一种中性的美丽。他的身旁放著一架钢琴。不远处的台子上小心翼翼地摆放著一个小提琴盒。台子旁,坐著唯一的听众──一个眼睛闭著、脑袋不断下点的胖子!十分一般的相貌,白白胖胖的臃肿身材,以及完全不解风情不懂欣赏的破坏画面者!我──对了,就是那个胖子!*韩雅树吹出最後一个音符,慢慢把笛子放下,摆在钢琴上,扭过头来喊著,“阿宝!我吹得好不好?”我被他这一声从梦中惊醒,抬头用衣袖擦擦口水,还有些呆呆的,“啊──不错啊。”...
夕阳将落,一骑快马在官道上疾驰,带起一路烟云。马上人蓝衫罩体,丝巾束发。坐下良驹通体黑如墨染,神骏非凡。穿过高耸的城墙,眼见大街上行人过往渐密,蓝衫人勒住黑马,只身形微动便即稳稳落地,尘不惊,衣不扬。牵着马走在大街上,在一家名为‘留香居’的酒楼前停下。“这位大爷,是要用饭吗?”小二一眼望见有人停步,立时殷勤地迎了上来,但当来客转身正对自己,见惯五湖四海各路英雄的他竟是怔住了。好出色的相貌,气宇轩昂,五官分明犹如刀斧精雕而就,浓眉似剑斜飞,双目中神光慑人,却冷洌深邃得仿佛星空下的大海。身形英伟,周身上下带着种凛然不可抗拒的威仪,又在举手投足间,隐隐透出飞扬的豪迈之意。一见可知,这是位高居人上,惯于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第一章: 战斗魔王毁灭了龙王国后, 因为龙族的少男都英俊结实, 有完美诱人的美少年男体, 龙族的少男都成了魔族的奴隶。龙族的少男永远只可穿著紧绷的小蓝球裤和球鞋, 没有内裤, 赤裸上身, 露出厚实的胸膛, 都已经拋弃自尊, 当魔族的男人泄 欲的玩具。只有龙族的少男武士阿泰因为和龙王国的王子龙二不和, 背叛龙王 国, 协助魔王毁灭龙王国, 成了魔族的武士。英俊的阿泰20岁, 有黝黑精壮的身 体,成束的肌肉充满了年青的活力。终于一批约2000名都是约莫18, 20岁的龙族少男组成少男队, 在金发英俊结实的龙王国王子, 龙族的少男英雄, 少男战士龙二的带领下反抗魔王。魔王派阿泰带领都是约莫18, 20岁的魔族的少男魔兵对抗少男队。一百八十公分,七十五公斤, 二十岁的金发少男战士龙二因为常练身体, 有世上最完美诱人的美少年男体: 英俊性格的脸、古铜色的结实胸肌、六块腹肌、背肌、浑圆结实的臀部、结实粗壮的双腿、两颗黝黑的||||乳头、...
作者 :禁忌姻缘不要被名字吓到不敢进,以为是俱沉重压抑的故事,其实是很温馨感人的故事,越到后面越好看,好,现在开始喽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听着《王的男人》主题歌《姻缘》写这个帖子,当无法承受某件事时,一个人在寂寞的角落里是需要发泄的。(相识)我自认为不是很帅的人,在人群中不会被一眼注意到的那种。每当看见一些帅哥在眼前飘来飘去时,总感觉上天不公,难得来世走一回都不给我个好面孔。但我也不至于污染环境,和女友从高二开始交往,大学也填报的是同一个。事情就是从两年前开始的。一次我和女友参加寝室里同学的生日Party,他也是我同学的朋友,应邀参加。那时他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广告公司工作。学营销的就是话多,一会他就和我们混得很熟,我女友对他印象很好,不,是相当之好。。。但我不是很习惯热闹,我喜欢静静的一个人画画或者听喜欢的音乐。大概是感觉他和我女友走的有点近,我直觉有点反感他,那晚...
十三号星期五,从后半夜就开始细雨绵绵,到早晨还没有放晴的迹象。 闹钟响了好久,苏凌曦在被窝里哼哼唧唧、要死要活地挣扎了半天,才撑着一身懒骨头爬起来。 如果不是今天有重要的面试,他一定会抱着枕头棉被继续在床上挺尸。 呵欠连天地揉着眼睛晃进卫生间,把自己从头到脚打理得清清爽爽,力求以无可挑剔的完美状态出场。 半个小时以后,苏凌曦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挑了挑大拇指,俊美的面容在咖啡色西装的映衬下更显得白净端正,浑身上下纹丝不乱,帅气得马上可以去拍平面广告。 不是他臭屁,死党都说过他苏凌曦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本钱,只是本性闷骚兼迟钝,总是接收不到那些人示爱的电波,所以活到二十五岁,连半个女朋友都没交过,人生经历干净清白得像早晨的露水,没半点儿杂质。...
不二周助:amber观月初:kekerain轮舞不二周助says:(温柔的抚上初的脸庞)呐~~,你总是怎么嘴硬,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嗯?观月初says:(偏过头避开不二的手)哼,真是可笑,我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不二周助says:“初啊,我想什么对你来说重要吗,初只要知道我喜欢你就可以了‘,说着就把手直接的摸上了初敏感的区域观月初says:干什么!放……手!(惊喘一声,狠狠摔开不二的手退开两步,背脊抵上墙壁)喜欢我?或者是你另一个刺激的游戏?不二周助says:(突然被推开,低头看了一下手,看向初时仍然笑眯眯得)嗯~初,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会伤心的呢.....过来~~我会给你快乐的。观月初says:(看到熟悉的笑容心里一寒,将要移动的脚步却被生生止住)你……(扯住发丝目光转向别处)不二……我……不允许自己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我想要打球。” “膝盖不是受伤了吗?医生已经说过绝对不能再进行那种激烈的运动了吧?” 只能默默无语。 “你好好想想以后的发展,如果没有具体的想法,就到我的母校去读书。” 就这样当时十八岁的魏师孟高中一毕业就被送出国。 会选择法律为主修一半是因为父亲的意思,一半是自己的兴趣。 虽然正义不值一毛钱,但处罚是很好玩的事情。 魏师孟在拱形石雕的大门对面把车子停下来,因为下着绵绵的细雨,所以把敞篷车的车盖升上来。 过了十几分钟后,穿着一模一样制服的学生潮从大门涌出来,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一群十六、七岁少年们,那个制服的样式和魏师孟以前穿的相同,八年多来学校都没有改变那种呆板的样式。那划一的服装让魏师孟就算努力注视着一个个走出来的身影,也难以分辨哪一个才是自己要等的人,尤其这时候少年们都撑着伞。...
楔子 如果经过一天的工作,又刚从拥挤的公车上下来,一身疲惫,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的你,在廉租屋门口遇见两个黑衣墨镜男人毕恭毕敬地叫你『少爷』,你会是什么表情? 吴浩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表情,因为他已经累得连脑子都放弃思考了,只是呆呆地看着眼前两个身高超过他一头的男子,表情严肃恳切,实在是不像在开玩笑,然而看他们身上的装束,连墨镜都比他这一身的西装看着气派,又实在像是在开玩笑。 维持着呆滞的表情过了足足一分钟,吴浩第一个动作是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自己身后有没有人,虽然通向阁楼狭小的楼梯是不足以再站下一个人的,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 身后无人,左边,右边,都没有人。 接着,他小心翼翼地开了口,语气十分恭敬客气:「请问……你们找谁?」...
文案 李大喜,一个憨厚纯朴、古道热肠的农家子弟,遇上了地位尊贵的风云人物——不讲理的土匪沈千里。 算他倒了八辈子的楣,居然被要挟成为压寨男妾。哼哼,好啊,他要做一个翻天的小妾,不把这个混蛋的山寨搞垮不罢休。不过,抛开该死的混蛋沈千里不说,除了每天被压在床上嘿休之外,这土匪窝还真是蛮不错的,不只衣食无忧,还有他最喜欢的猪蹄、鸡腿和肥肉鲜鱼…… 沈千里,身为青山派人称心狠手辣、翻脸无情的大当家,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竟有一天栽到一个土包子手里,想他对李大喜是如何百般疼宠呵护,竟然全都比不上一盘刚出炉的猪蹄膀!??真是……奇耻大辱啊…… 呜呜呜,难道是上天的惩罚吗??否则这样一个上了饭桌就双眼放绿光的土包子为何就会对了他的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