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菊 下》By 昂君(梅兰竹菊系列)36元宵后,醇佑似乎忙了许多,听偶尔会跟我聊天的张叔提到好象是跟春风阁有关,甚至惹的整个朝政一片腥风血雨,虽然醇佑的朝内并无实权,可是他一向是皇帝身边的亲信,面对现在的状况他自然得多担待些。他在不在府里,对我来说也没有差别,过去不也就好一阵子才见一次面吗?只是……只是在他府里住久了,每天都见到的人突然常常不见人影,难免……难免会有些不适应吧……应该是这样吧……「菊叔叔……菊叔叔……」小祥儿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什么事?」「你又在发呆了。」小祥儿翘着嘴巴,不悦的说着,「你看,你要祥儿写的字写完了。」我低头看着我让祥儿练习写的名字,轻轻的拍着他的头,「不错,有进步了,那接下来,我们来背三字经好了。」...
文案:遇见疯子了!倒霉透顶的宁与锦问路不成反被‘劫吻’, 偏偏方圆百里除了这失恋的臭男人和他之外没有别人, 亲是不亲?自尊重要还是回家重要? 这酒吧真是绝!一酒难求不算,竟用拳头招呼客人──嘿! 这宁老板不正是那个‘路痴’吗?看来他的优点只有长相不差, 缺点则包括冲动、没风度又小气巴拉…… 奇怪!那他郑雅今为什么就是对他‘一吻情深’? 跟男人恋爱?别、别傻了!宁与锦自认爱情观念保守, 虽然觉得有个会煮消夜给他吃又温柔多情的上班族恋人也不错, 可是……不行!不可以搞同性恋啦……序 漫谈书与狗灵涓 最近不知为什么,不再想要热恋,而追求一生一世的关系;平淡且圆满,有痛苦亦有甜美,牵手走过一世的关系。...
飞雁惊鸿 by shakeme[楼主] 作者:mirafly 发表时间:2006-03-14 00:01:55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飞雁惊鸿 by shakeme第一章秋原落日,红霞绚彩,群雁南飞。天罡正气,乾坤安宁,气清日妍,天地祥和归宁之良兆。然混沌之中总有鬼魅乌云若隐若现,时出时没,群雁常被笼罩其中,迷失不定。终狂雨倾盆,雷鸣电闪,万物洗泞,疾风劲草摇曳不定,前路茫然不可见,雁群暂时躲避树丛不得前行。一夜风雨狂暴,第二日天开云淡将行之时,雁群竟已溃不成军,原来几户猎手早已乘此之机捕捉得大部,此雁乃中土罕有之朱砂鸿雁,毛色绝艳炫美,体健肉鲜,数年来皆是宫廷必备传统佳肴之一。进则,此等雁类聪明灵性,若得饲主适法调教,更可随乐声鸣诀雀跃,乃观赏宠玩之佳品。然生性刚烈傲倔,大多落网后皆绝食而死,极难驯服。因此缘故,若能得一两只驯化温良完毕之朱砂鸿雁,真乃世之难能之事。...
我,在此立誓,从这一刻起,在我有生之年,穷我毕生之力,我也要你跪倒在我脚下,为你今天的绝决付出代价!与哥哥有了肉体关系后,又被哥哥抛弃的杜若晨,不顾一切发下了毒誓。时间携带不消的怨恨流逝,誓言终于实践。手段百出的阋墙闹剧,杜若晨成为唯一胜者。弟弟让哥哥用身体尝到了自己的强势狂野,如愿以偿,却在旖旎最浓的一刻,察觉到哥哥滑腻肌肤下隐藏的那份温度……第一章『哥哥,你在哪里?……呜……你……你快出来好不好?小晨好怕啊……呜……哥哥……哥哥……』这不是我第一次如此慌张地追逐着哥哥的身影,事实上,只要我们一离开父母的视线,哥哥对我几乎是不理不睬。但我不在乎,因为从我六岁见到哥哥的第一眼起,他便取代了我的父母及青梅竹马的玩伴,成为了我唯一的世界。...
全屏半屏《逆天》——录入:毛毛哇线球作者:自由录入 发表时间: 2005/03/24 13:54 点击:3056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逆天作者:风维為了能夠知道他心愛的弟弟過得好不好,京生不惜逆天而行,魂魄跨越了時空,來到了遠古的明代。牧場的主人,塞外第一高手王真人收留了他,並給他新的名字,鷹。只是古代的交通哪有現代這樣方便呢?他只能待在塞外的牧場,靠著口耳相傳著急的捕捉歆歆的訊息。沒想到卻陰錯陽差救了王真人的弟子海翔。以巫者的立場他知道自己不該干擾天命,但外科醫師的身分又令他無法見死不救。他的時間已經不多……如果不能在時間之內找到歆歆……海翔卻沒想到,鷹鷹急迫想要尋找的弟弟,竟然就是聞府裡的那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强缚的爱情 1(美强)*正文 雅人还记得那日天空里的乌云厚重,白色的闪雷在云层後方轰隆作响,微光一瞬一瞬的闪落在阴黑、散发著泥土草味的地面上。 豆大的冰冷雨滴击落在身上,好似微型炸弹般。 两个身穿深绿色军服上衣、脚踩著黑色长皮靴的男人站在他的面前,正面露著猥亵的笑容。 他对这两个男人身上穿著的军服并不陌生,那是被称做UG的军队的制服,UG是隶属於国家治安机关底下、类似特机队的组织,不过比起特机队,UG的性质比较像是政府私酬的佣兵部队。 广大的草坪、PU跑道、军事化的幢幢建筑,这里是UG的训练军营。 『漂亮的小妞,没见过你,新兵吧?』身穿军服的其中一个男人吹著口哨。...
“高丽王,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究竟在酒里下了什么!”哗啦一声,桌上的杯盘酒肴被悉数扫到地上,韩修勉强撑着桌面,眼看人就要倒了下去。坐在对面的高丽王一改往日卑谦的嘴脸,得意地放声大笑:“韩修韩大将军,孤王等着今天可是等了好几年了!”说着,伸手托起韩修的下颌,口中啧啧有声:“谁能想到,在战场上骁勇善战,令我军闻风丧胆的‘鬼面将军’在面具下竟是如此的美人儿呢。不过你得感激你的容貌,若非当年孤王去向你们中原皇帝进贡无意中见到你一面,今日这酒里下的可就是穿肠毒药了。”韩修手足酥软,根本无力反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高丽王自己的铜制面具除下。“怎么样,这药厉害吧。这可是极其名贵的药喔,你现在是不是浑身酥软,使不出一点劲来?没关系,只要你乖乖地让孤王好好疼爱你一次,你的药性就会解开了。当然,我还要把你的手筋脚筋挑断,让我们勇猛的虎贲大将军,威震天下的靖远侯成为我高丽王怀中温柔的小...
第一章我徜徉在花海中。西方天际的赤霞仿佛与脚下的红色连成一线。最喜欢的红花,娇艳刺目却蕴着剧毒。这一片赤色的屏障让无忧谷环绕在静谧无扰之下。偶有不速之客也会被花粉侵袭,中毒匪浅。一年四季中,唯有冬日无花,待到冬天我们便会藏匿至山洞避寒了。与世无争的生活,持续了多久?安逸悠然的幸福,享受了多长?任时间流淌,不自知。在这深山谷下,什么都不忌什么都不忧,果然是无忧之谷。嘴角浮出笑意,迎着夕阳前行。虽是落日,光焰依旧眩目。眼睛眯紧,从罅隙中看这个世界,一片火红……脑中浮出了一些涟漪,慢慢蕴开,引出深深浅浅的细波。好困呵……谁?在火中挣扎低呼?是谁?流着眼泪一遍遍呼喊着:“少爷!少爷!”──是我?...
“爸,家里出什么事了?”晋凡晋迁兄弟俩被父亲十万火急地召了回来。“公司最近出了点问题,损失了很大一笔钱,若是没有人借钱周转一下的话很可能会倒闭。”晋铭远的声音很沉重,晋氏成立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严重的危机。兄弟二人对视一眼,感到很意外。“爸需要多少钱?”晋凡问道,不管需要多少资金,他得先知道个具体数字。“一亿五行万左右。”晋铭远说道。“美金?”“嗯。”晋铭远点头。“不会吧。”两人都感到十分头痛,这么大一笔钱,一时间让他们到哪儿去弄?但是,不管怎么困难,毕竟是自己公司,总不能看着公司倒闭吧。“我们分头去想办法吧。”“好吧。”“也只能这样了。”晋氏在商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公司,晋凡晋迁两兄弟在各方面都很出色的条件让他们在年轻一辈中脱颖而出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
一山高岭峻,峭壁陡立,云雾缭绕中,郁郁葱葱的松柏屹立崖间......清晨的灵山,除了叮咚叮咚的清泉声,万物寂静,仿佛一切还沉浸在睡梦中一般,格外幽宁。倏地,无数山鸟被异声吵醒,忽拉一声,于丛林中惊跃而起,叽叽喳喳冲向天空......俯瞰山下,却见一黑衣老者携手一白衣中老,两人施展轻功,攀岩而上,大袖飘飘,衣阙带风,呼呼呼,如两团云彩飘然而上,煞是好看。跃至山腰,终见一广阔平地,只见花团锦簇,绿树常青,潺潺的溪水缓缓流淌。两人踏溪而行,只见小溪越来越宽,行至源头,却见一广垠碧湖,水气腾腾,清澈透底,红鱼儿欢快游畅......“柳老弟,如此佳景,真是令人心旷神怡,你我能游至此处,真不枉此行。”黑衣老者韩宇洲不禁赞道。...
1我,姓微名积分,出生在一个天才家庭里,爸爸是数学博士,妈妈是医学博士,而且在社会上都享有盛名,想当然尔,身为他们的儿子怎麽可以逊色咧! 在学校我是个风云人物,每学年都拿全校第一名,领学金领到手软,走颁奖台像在走厨房,连任好几届学生会长。 顺便一提,我的学校是私立名校,学制是从幼稚园到研究所毕业,自小六就一直当学生会长,我想卸任不当,还被校长威胁加利诱,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将我强制留任,还签了契约。 幼小的我,因为心肠软,怕他真的想不开,只好乖乖就范,等我再大一点时,知道被骗了,气的想罢工,不干了,校长却拿出当年年纪小不懂事把自己卖掉的那份契约出来,威胁我要告诉家长,迫於淫威,唉!我只好继续乖乖当学生会长罗! 至於我的名字为什麽会叫「微积分」咧?唉!说到这我就想仰天长啸。...
一样一样的!先转别人的介绍……这个故事蛮好看的。一个主角是可以变身成|人的花斑大蟒蛇,一个主角是不知道同居人真面目的室内设计师。然后一次咱们的小攻喝咖啡过敏变身成蛇被小受发现,然后向其坦白了自己的身世。后来两个人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小攻又会做饭又对小受很温柔,所以当小受因为受不了对那个更年期的科长卑躬屈膝然后失业之后就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小攻而离家出走,然后实际上小攻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喜欢上小受了,那时候小受还只是一个学建筑设计的大学生,小受所认为的巧合实际上都是小攻的精心设计,不过这样的小攻却不会让人觉得他很阴险很精明什么的。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大团圆结局了拉!里面的语言还有两个人的性格我都蛮喜欢的。...
作者:淮上简介:权力和地位,金钱和美色,阴谋和鲜血,欲望和爱情当玩儿军火生意的高干子弟偶遇玩儿军火枪支的黑社会才俊,一见惊为天人、再见瞬时倾心、三见死心塌地不捞摸到手誓不罢休一世枉为人……忠犬小渣攻&美人女王受~! 第 1 章 郑平从来没见过比楚汐更适合开枪的人。你不得不承认,就算楚汐是个名列通缉名单前几位的黑社会坏蛋,他开枪的时候也是很漂亮很让人惊心动魄的,就像个最优雅、最从容的贵族一样。 他第一次看到楚汐开枪是在射击场边上,他下了车,远远看到草地那边一个人举起射击步枪对准靶子。楚汐穿着白色的运动衣,皮肤是那种清透的白,柔黑的短发在微风中拂过眼梢额角,阳光那样灿烂的映照在他握枪的手上,刹那间好像指尖都透明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