忉利天(Trayastrmsa-Deva),欲界第二层天,在须弥之顶,上有三十三天城。《 地藏菩萨?本愿经》惜晴小居湮灭在一片火光,像曼珠莎华怒放的彼岸。“顾惜朝,你真是……死不改悔。”铁手被点中了大||||穴全然动不得,桌上的酒罐子翻倒,流离了满桌酒香。酒里掺了毒,无色无嗅的鹤顶红——酒水顺着桌子蜿流到地面便滋起了艳毒的紫烟。掺在沸热的陈年花雕里的鹤顶红,让戚少商气血翻涌,心口猝然绞痛。有些认命地笑着,戚少商抬手擦掉嘴角的血迹。“大当家的。被人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后地算计,滋味不好过吧?”顾惜朝哂然,细长的手指沾了酒,凑着轻轻一闻:“这花雕藏了十五年。今天拿来给大当家的饯行,算是对得起你这个人,这个知己。...
采花贼 文/疏影 序 房间里燃着一种淡淡的木犀沉香的味道,原本这就是一个少女的闺房,十分精致的布置及淡雅的摆设,更显出房间的主人是个十分聪颖的人。 这时房中立着一个少女,约摸十五十六岁的年龄,少女弯眉明眸,一幅乖巧纯真的模样,本来应该洋溢着笑容的脸上却露出哀苦的表情,低头浅泣。 正首位置立着一个四十来岁紫面长须的大汉,一脸怒气,粗壮的手臂不断的颤抖。 那少女看到大汉如此生气,哭声更大,但还是一脸的倔强,“父亲,不管袖飞的事,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那大汉气得连身子都抖了,仰天长啸,一掌向墙壁击出,“袖飞呀袖飞,好一个武林第一的采花贼,不但采花,连心都一并采去。要是被我逮到了,非得讲你的一层皮扒下来不可。”...
淫色冒险 第三季31 盛夏的夜晚,宫殿被月光映照得光洁无瑕,闪烁霓虹是它的彩衣,像只飞舞的凤蝶栖息在银色大地般炫目耀眼。佑克一行人历经十小时的跋涉终於抵达恶魔城的皇宫,此时车队正穿越护城河上的铁架桥,往内殿前进,他们无不瞠目结舌望著眼前的华丽景象,开始构筑未来的憧憬。如果拜伦的宫殿已如此金碧辉煌,那豹神的皇宫岂不成了仙境?比利急忙打开车窗,探头凝望,沿途的车道两旁皆以黑色大理石打造成美轮美奂的花卉奇景,每隔几公尺便有一架彩色聚光灯,以特定的角度在路面及盆栽间梭寻,彷佛夏夜的狂欢派对,让人心驰神荡。车子最後停在大殿门口,下了车,拜伦吩咐一名随从带领他们前往休息,四个人一路赞叹、一路嬉闹地来到宫殿南侧的贵宾卧房。...
然而,上天眷顾像阿甘一样的傻小子,同理,亦会妒忌像我这样的翩翩美少年,想我当年凭借我艳压群芳姿容焕发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惊世美貌在耽美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如今却只能匍匐在一个长相平凡,身价平凡,学术平凡,总之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特别的男人身下,实在是冤啊~~~~ 说到这里,我又不禁想起了我被逼承欢“身”下的那一场血泪史,真的应了那一句“自古红颜多薄命”哪…… 犹记得当年,我金戈铁马,以气吞万里如虎之势闯入了大学的校门,开展我的新人类新生活,谁不知,帅哥没把上,却拉上了一头黑熊,壮实的身体是眼前这个可媲美黑人牙膏的壮汉子身上唯一的优点,当然,这么不符合我美学原则的庞然大物我当然会自动的将其忽略。然而,正当我挪动我的玉布的时候,突然间,一双巨掌(不用置疑,那绝对是一双比我的玉手大上一倍的巨掌)搭上了我的肩膀。抬头,便看见壮汉憋着一张通红的脸看着...
写在前面的话:一开始是打算写个两三千字,扔个坑在这里的,只是因为是冬天的生日,风觉得扔个坑在这里太对不起她了,于是才想到填完,可是时间太紧了,一个星期七万字,说不赶是骗人的,再加上是第一次写现代架空文,有诸多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不过,送生日贺礼讲究是诚意。风只是想借这篇文表达跟冬天之间的情谊,没有虐,很亲妈。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别的情节设定的合情性,人物走没走形,都没在考虑之列了。再容风啰嗦最后一句:没有冬天,倦倚西风这个ID在北冥也就只是一超级潜水员。很感谢冬天把风在这个舞台上留了这么久。冬天,生日快乐!也祝你永远快乐!(上)红颜薄命。不仅在于生命终止在本不该终止的时候,也在于死后也得不到想要的那种清净,所有一切,事无巨细地都被端到了台面上。掀开顾忌的面纱,每个人都可以做观众,谁都可以来来评上几句,、或幸灾乐祸,或同情怜悯。...
第一章从窗子里朝外看,楼的外面还是楼,马路的旁边还是马路。风掀开了窗帘,阳光偷偷溜进了房间,洒在了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在阳光的沐浴下,映照出一个裸体,如法国宫廷画一般的华丽而优美。床上的人不安地在上面翻来翻去,似乎正在做着噩梦,几乎喘不过气来,满头的青丝在雪白印花的枕巾上散成凌乱的波浪,最终大叫一声,床上的人睁开了眼睛。“该死!”沈风低低的骂一声,本能地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他在湖水的漩涡中挣扎了很久,最后一个滔天巨浪袭击过来,他便在瞬间失去了意思,呃现在还能看到阳光,证明了他没有进入地狱,而是还是人间吧?在渐渐适应了光亮之后,沈风再次缓缓地睁开眼,一睁眼就愣住了,他看到什么?...
细雨如酥。洛水岸边的长街上没几个行人,车马也很稀疏。这是初春时节的西京洛阳。牡丹虽好,奈何春归不占先。一向以牡丹闻名的洛阳城,赏花季节未到的时候,不免也显得有些冷清。戚少商在雨中独自走着。因为既没撑伞又还握把剑,不时有路人向他投过讶然的目光。然而他却是心无旁鹜,脚步既沉且缓,仿佛身边的一切,雨、街市或行人都不存在一般。他自然不是来赏花的。江湖上人称“九现神龙”的戚少商,曾经是连云寨的大当家,如今则是六扇门内的总捕头,让他离开汴京来到洛阳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查案。大案。半月前,当朝丞相蔡京的幼子遇刺,虽然只受了点轻伤,却仍闹得满京城沸沸扬扬。撇开蔡丞相的地位不说,他这位幼子本身又即将成为皇帝的女婿公主的附马,在这时候遭人刺杀,自是引得宫廷朝堂都紧张了起来。...
楔子 “太子哥哥,太子哥哥!” 随著一声清脆叫喊,一名粉雕玉琢的孩子跑进孝昌殿。他左右看了看,见书房外站著一群人,连忙跑了过去。 书房前有个水池,池水碧绿,衬著粉色荷花青绿荷叶,令人见之忘俗。此刻正是盛夏,暖风过,圆叶舒展,甚是漂亮。 水池前跪著一名少年,旁边是七八名太监宫女,其中为首的太监是太子身边最得宠的小郭子,所有人中,只有他在说话:“你说你这是何苦,跟太子求个饶告个错也就罢了,太子年纪小还是孩子脾气,罗侍读你年纪比他大,让著他点有什麽关系……” 他说著说著,眼角看到跑过来的孩子,身体一激灵,猛地住口。那小孩走到他身前,笑嘻嘻地问道:“郭公公,这人是谁啊,我怎麽从来没见过……你跟他在说什麽?太子哥哥怎麽了?”...
西陆-> 社区-> 文学-> 魔宇-笔墨世家 [wenkumoyu.bbs.]《早已盛开》作者:卷耳朵发表时间: 2007-05-20 19:31 点击:826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 [收藏] [修改] [精华] [标题] [来源] [删除]《早已盛開》第一章叶晴奕正在厨房里做芒果奶蛋塔,已经送进了烤箱,段仲思进门的时候应该正正烤好,焦脆外壳,滑嫩馅子,浓浓芒果香味。仲思一定喜欢。叶晴奕微微笑。低头看看自己一身,沾满面粉奶液芒果汁,不知多狼狈,连忙去卧室换衣服。本想洗个澡,只是时间只怕不够,仲思进门没看到人一定大叫。叶晴奕想一想只得算了,匆匆洗个脸,打开卧室里那小门,里面是一排排宛如时装店一般挂着的衣服,这不过是当季的,每年换季的时候仲思便会找时装店的人送衣服来挂在这里,旧衣服统统扔掉。...
1 原先我暗恋过一个男人,他是世上的至尊。 父亲对我说掌握了他便能掌握天下的时候,我正年轻,对未来充满憧憬。 那时我异常的骄傲,因为我的身份是尚书的独女,而大伯杨承先为当今圣上的重臣,朝中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 宁朝律令,立为皇后的女子,必得是官家的女子。 如今在位的天子,后位正虚悬。 母亲忧心一入宫门深似海,而我之上已经有两个与我同样聪明而美丽的女人,与她们相争我并无很大的胜算,纵然,身家背景,我们旗鼓相当。 面对这些顾虑,我含笑,告诉母亲我并非一般的女子,我一定会与当今的天子并驾齐驱,我一定会坐上皇后的位子。 可是入宫之后我才发觉我错了。 后宫粉黛,佳丽三千,我的美貌即使殊于众人,也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好运。...
忌(兄弟)————翦羽1凛炀永远都记得,凛玥出生的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父亲一反常态,紧张异常的抱起还在床上沈睡的他,一手挽著因阵痛而表情苍白、难受的母亲坐上了计程车,就这样把仍然迷糊糊的他带到了医院中。到了医院,年幼的他还是受不住睡魔的来袭,眼也没睁的便继续倒在父亲的肩上睡去。然而不知过了多久,父亲把他轻轻摇醒,他微睁眼帘,小手揉著眼睛,然後聚瞧。他轻轻的朝半躺在床上的母亲喊了声「妈」,然後看著被母亲抱在怀中的小婴儿。那婴孩蹬著小腿、挥著白白嫩嫩的小手,一双水盈盈的大眼有神的睁著,喉咙中发出一些模糊不清的音节。「小炀,这个是你的弟弟。」母亲笑得灿烂,她牵起凛炀的手,把他的手覆在婴孩的手上,「他叫玥──凛玥,以後就是小炀的弟弟罗!」...
1 TF、借种(转帖)超级经典!!!!当世界还处于古老的神话时代,东瀛大陆上曾有过一个神秘男儿国,顾名思义,就是国家里所有的人都是男子,想要繁衍后代情侣,只需要喝下圣泉的水,再相互交合,经过十月怀胎,就可生下两人爱的结晶,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悠远的国度……第一章“分手吧。”“为什么?”“我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你在胡说什么?我们一直相处的很好不是吗?难道你忘了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手冢,你醒一醒吧,我一直以来都是在利用你获得冰帝侯的爵位而已。”“你说什么?你是说你从来没有爱过我?”被唤做手冢的男子虽然仍保持一脸的镇定,但焦急的语气仍掩饰不住他的惊惶失措。“对!你就当遇人不淑,忘了我吧,是我对不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