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版番外年底将近,匆匆回乡过年的人也异常多。北方官道上,时时出现一些赶路的马匹或车辆,暂时兴隆了这家客栈的生意。不过这日已是二十九,明天便是大年三十,热闹了一阵的官道终于又沉寂了下来。店小二正在打扫厅堂,按照往年的经验,到了今日傍晚,应该不会有什么客人了。正想着,已听见远处的马蹄声传来。早已练得炉火纯青的耳朵动了动,连忙放下手里的笤帚迎了出去。果见前方渐渐驰来的两匹骏马,如愿地停在客栈门口。店小二还从没见过这么俊的马。为首这匹高大健硕,通体全黑,如墨一般,四只蹄子却是雪白如银。在马首前额处,还有着一道白色的道痕。凭着多年牵马的经验,店小二再白痴也知道这是匹难得的千里宝马。再凭着多年牵这种宝马的经验,店小二又确定能骑它们的主人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
风花雪月系列风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风言风语。谣言止于智者,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是更多的人,只会说,不会做。空|穴来风,其来有因。很多人听到一点风声的时候,都会这么说。也会以这个不成理由的理由作为他们传播谣言的借口。棋亭酒肆,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二十年前这样,二十年后依然这样。酒肆的掌柜好笑的看着店里的那帮年轻人,无奈的摇摇头,现在的年轻人,总是把江湖想得过于简单,很多事情,不是能用是非曲直,恩怨分明这八个字能交代清楚的。听着他们口中所谓的江湖,掌柜不禁哑然失笑,天哪,如果真得这么简单,那这一场场风波,又是从何而来?扒拉着算盘,接着算他的帐,这帮人,哎,铁手,虽然处处以律例为准,却不失一丝温情,追命虽然小孩心性,但是他那笑对人生的态度,连他也是自愧不如,郝连春水虽有个小妖的诨号,却也不是这帮人口中说得那么不堪,虽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却...
他深知奥德赛不会背叛信仰与同为男人的他有所牵扯所以当初他甘心退让可在修道院看见他那憔悴落魄的身影时他决定充分利用与双胞胎妹妹相仿的容貌他不介意在夜晚当个替身只求偷得他渴盼已久的深情拥抱哪怕心上人灼热的视线总是穿过他凝视着早已不存在的人……楔子十六世纪罗马"爱丽丝,你再撑一会儿,主教正在为你祈福,你可别轻易输给病魔。"男子坐在床边,双手紧握住气若游丝的妻子。奥德赛·埃尼阿斯是教皇国罗马郡的领主,虽无爵位,但却统领着教皇国赖以维持经济的领地。然而,在这么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他却得沉痛的面对挚爱的妻子爱丽丝即将投入上帝的怀抱的事实。尽管明知她的时日不多,他却不愿意就此失去她,而想要藉宗教的力量为她祈求更多的时间。...
皇子传奇BY:阿豆皇子传奇 正文 第1-3章章节字数:11301 更新时间:07-11-19 20:16第1章醒来的时候,只是感觉到了光线,却还没有力气睁开眼睛。这么说我最后还是得救了吗?黑夜里的大海中,搜救队竟然找到了我吗?幸好幸好,那种黑暗里的绝望感觉,现在想想还后怕。不知道船上的其他人有没有得救,没有想到一时兴起的旅行,竟差点给我带来灭顶之灾。最近的运气真是太坏了,还是不要出门了好了。不知道有没有受伤,我记得我沉入水中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我宁可被淹死,也不想被鲨鱼吃掉,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些被血腥味引来了"客人"咬上一口。虽然全身没有什么力气,但好像也没什么疼痛的感觉,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广告词说得好,“我选择,我喜欢”,我想,像我们这样生活在社会不同层面的人,更是需要一种勇气,能够坚定自己的选择,做自己爱做的事。我在大学时爱做的事,就是和男人Zuo爱,和我喜欢的英俊的男人Zuo爱。只不过,这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我,已经开始选择退出那种狂乱的生活,开始喜欢一种淡定的生活。对于那些过往,记忆里无法全部将其抹起,偶尔在夜里或是落寞的时候,回味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异样的快乐。(1)舍友我们住在一个宿舍,是同班同学。那是一个暑假,我们都留下来打工。他是为了在学校里准备考研,我是为了找乐子。我在一家通讯公司找了一份策划宣传性质的工作,他在一家书店找了份相比来说比较轻闲的零工。我比较忙,早出晚归,需要出点子做文案,浪费脑细胞,对于我来说是个挑战。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他都已经在宿舍里一会儿了。...
炎炎夏日,想写篇恐怖点的文给亲们降降温...奈何才智有限...有点恐怖不起来...TO Baby熊亲:偶的那个致命的错误... (小顾穿越了...OTZ...)和最后过于流水赶的情节都被大人你智慧滴指出了,虚心接受哈~改...有点难度... 补篇真的穿越的文...再次谢谢亲的纠正~(1)经过十年寒窗,尤其是最后那一年的玩命,自己终于,终于踏入了这所名牌大学的校门,想想以后无拘无束的大学生活…靠!真是太痛快了!不用怀疑,这位正在大发感慨的帅哥,正是我们的主角之一戚少商。只见他正置身于茫茫新生的人海,在一群匆匆忙忙奔走的人群中,一脸悠闲的他尤为鹤立鸡群。高人,这是所有看到他的新生的第一想法,不过…“大哥!大哥!!”听着那一声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公鸭嗓,戚少商不用回头也知道,那个破坏自己沉稳形象并正向自己跑来的某人,一定是-老八。话说当初在高中,他戚少商因为文武全才,善于交友,为人豪爽,能为兄弟两肋插刀,且路见不平,...
基于《守君望》的艰涩(不是语句,是指结构)和过于“严肃”的题材,昨天写完觉得更累了……所以今天很受刺激的某人决定再开一块营地……希望能写得轻松一点,快乐一点(否则我干吗要在这么紧张的时候开坑啊?)。不是什么很爆笑的文(我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幽默感,说冷笑话的时候比较多),只是轻松的文而已……大多是今天的草稿,没有细细修改,就凭一个热情吧,唉。1.不止一次地出神凝视着那双美眸。深深的绿,翡翠一般,遮掩在扇样的睫毛下。不明白为什么洋鬼子的睫毛总是这么长这么翘,美得像假的。所以外国的小孩个个都像洋娃娃。包括混血儿。当然不止眼睛,那张脸的所有,都无可挑剔。我深深地嫉妒。真的有这样的容貌,美得让人想吐!...
作者:渥丹 1 谢明朗在《银屏》实习後的第二个月,见到活生生的言采。 采访言采自然派的是社里的王牌记者,跟去的摄像记者也是顶尖的。但是偏偏不巧在,专访的那一天早上,摄影记者打电话来说上班的路上遇到车祸,人已经在医院了。 眼看离约好的时间只差两个小时,总编急得都要跳起来。夏末秋初正是金像奖的提名期,又是暑假的尾巴,黄金期的尾梢,正是跑新闻的时候,所有的娱乐杂志为了稿件都倾巢而动,哪里还分得出其他人手来。 这个时候反而是记者孟雨沉得住气,指着坐在角落里处理无关琐事的新人谢明朗说:“明朗跟我去吧。” 总编大惊,觉得这简直是火上浇油:“你要他跟你去采访言采?开玩笑!你带这么个实习期都没做满的小鬼过去,就算言采不说什么,言采的经纪人是什么角色你会不晓得?”...
[ 回复本贴 ] [ 跟从标题 ] [ 关闭本窗口 ] [ 刷新 ] 倾斜出道路外的树叶,象形成一道绿墙似地从视野边界掠过。在急转弯高速压低车体时,他清楚的感觉到围在自己腰上的那双手紧张得僵硬起来。腰间升起的震动,嘶鸣似的风声,还有腹上传来指尖的感触…… 心,跳得好快。 挂川把摩托车骑进目的地的停车场时,意外地发现即使是如此风和日丽的星期天,这里的游客却意外地少。盘踞在山间的河川因为两岸的美丽的枫叶而远近驰名。但是在六月这种枫叶看起来和一般树叶没什么差别的时期,除了钓客之外没有什么人会来。 沿着细长的河川往上走有一个小瀑布,银色的水帘令人百看不厌。在他还是国中生的时候,常常坐着表哥的摩托车到这里来玩。刚开始他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表哥会把自己带到这里来,那时候的自己只觉得看山看海不是老人家的嗜好吗?...
楔子:飞刀 追命认识顾惜朝比认识戚少商更早。 那天,刚办完一件案子,和铁手往六扇门走,路过朱雀大街的时候,看到围了一圈人。出于好奇,也出于一个捕快绥靖一方的职责,更出于一个好奇的天性,他拉着铁手走过去看热闹,于是,他看到了顾惜朝。 当然,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顾惜朝这三个字以后和他们会有怎样的牵扯,当时的追命只是觉得,他对这个在场子中演飞刀的俊秀少年很有好感。这少年穿一身粗布衣衫,却掩不住气度高华,没有寻常江湖人的粗豪卤莽,看起来文秀清俊,笔直地站在那里,就如一枝劲苇,虽然瘦削,却有一种凛然。 还是铁手发现了端倪,忍不住道:“这人……怎么和你这么像?” 追命仔细打量着场中少年,顺便摸一摸自己的脸,的确是很相象,可是他笑着说:“哪里像啊?他哪有我这么英俊潇洒啦?”铁手对他笑笑,眼神里满是宠溺,却不再多说什么。...
00-陌生的开端略暗的房间,辨不出时间早晚。刚睁开眼的人,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目光中尽是迷惑,不知今夕何夕。静静的让糊成一团的脑子沉稳下来,然后一声轻叹自那道已经有些乾涸的薄唇逸出,还在人间?逃过飘渺?还真是倒霉了。自认倒霉的主儿慢慢坐起来,不甚光鲜的硬榻实在不算舒服。带点好奇的打量谈不上是宽敞的房间,明显是一个人的居室,不像是客栈,更似落魄书生的居房。寂静的四周说明房子不在大城小镇,附近也似乎没有其他人家。好了,这算是什么?把打量的目光放到"自己"身上。半旧不新的长衣倒是跟这房子相配,就是胸前一片的褐色有些碍眼,似乎是咯血之后没有更衣。一双手算是修长,标准艺术家的手,但没有半分熟悉的感觉。该死的,这是我么?当然不是。那我呢?那这身子是什么?...
当我来到刘锋宿舍的时候,他已经睡觉了,我先去洗了个澡,回来后叫了几声,刘锋没有反映。我掀开了盖在他身上的被子,一副健美的胴体就出现在我 的面前,俊秀的脸宠,宽广的双肩,结实的胸肌,有力的四肢,最引我注意的是他的下体,我俯下身吻了下,现在我才发现刘锋疲软的荫茎也很性感。当我注视着他下体的时候,我浮现出叫醒刘锋的办法。我叼起他的荫茎,上下地套着,不一会有了反映,慢慢地勃起来,我的舌头不停地在稍微有些发红的Gui头上回来打圈,在Rou棒上下套弄,此时的荫茎充满了活力。同时抓在我手上的蛋蛋,也有些硬了,我的舌头放开了荫茎,想把两个蛋蛋一起含在口中,但是他的蛋真的太大了,不能同时进,只好轮着含。当我正在把荫茎放进口中时,忽然荫茎猛地向上挺,几乎插进了我的喉咙,差点想吐。...
怎是一个惨字能形容?他先是被爱整人的教授弄到古代战场,跟着又遇上个冷酷的野蛮人!他会出现在这儿又不是他自愿的,这叫什么元帅的居然宣称他是他的“战俘”,不由分说将他“扛”走……哇——这暴君竟弄伤他的手脚,害他成天瘫在床上动弹不得。就算他酷似他的心上人,他也无权囚禁他!他方月城没兴趣充当别人的替身,若想迫他服从得再等一百年……从没有人胆敢拂逆他,唯独这生性倔强的方月城!他不但处处以言语顶撞,这会儿还背着他偷溜出府?看来不对他用刑,他永远都学不乖……他该把方月城扔在大牢作为惩罚,可他怎会矛盾的对他产生占有欲,一心想把他锁在伸手可及之处?他不可能爱上一个替身!但此刻,他已分不清自己渴望厮守一生的人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