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里,忘记了驭,也失去了这段记忆,只剩下这条项链……」夏浓闭了下眼。 她的家人赶来医院,没有人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等她伤好出院后,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可以让我看一下吗?」神田晃司慎重地要求。 「嗯。」夏浓解下项链,交给他。 神田晃司仔细看过之后,又慎重地交还给她,看着她戴上。 这下他终于明白,何以六年前驭从台湾回来后,就远离所有女人,过着有如清教徒般的无性生活;何以孟夏浓一出现,他就宠爱她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自从透过台湾的朋友知道那天狙击的人是山崎则也派去的之后,藤原驭开始认真管理自家企业,甚至不惜欠下人情债,联络了现在经营保全、却曾经是黑道帮主的风间天御,替他牵制山崎家在黑道的力量,然后在股东会上全力打击山崎则也。...
在美国,新娘礼服都是用买的,很少有人用租的。有人贫嘴的说,美国人「再婚率」很高,一件新娘服可以穿好几次,也不算太浪费。其实,在经济能力许可下,买下一件专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新娘礼服,是许多女人的美丽梦想。 贺星月的新娘礼服就是专程飞往纽约,请知名的婚纱设计大师量身订做的,没有复杂的珍珠亮片,只以简单的剪裁、淡雅的蕾丝花来衬托她宛如出水芙蓉的清雅气质,像花儿用羞涩的微笑倾诉幸福。 在饭店的新娘休息室里,辜重鸣将朱丽儿介绍给贺星月,两名聪慧女子是一见如故。 星月拉住她的手,轻柔的说:「我们一定要做好朋友,时常相约见面,喝茶也好、吃饭也好,相信我们会很谈得来。」 她的眼中流露着信任,丽儿松口气点头微笑。「我喜欢喝花草茶,你呢?」...
北有碧嘔沉,南有什么?匪我思存最新作品,不怕虐的敬请关注秦桑病了一个暑夏,等渐渐好起来的时候,天气也渐渐凉了。这天因新换了个大夫,朱妈不放心,亲自去街上替她抓药,顺便带回来一个兔儿爷。秦桑看到那黄土泥彩的小像,才知道原来又要过中秋了。她拿着这黄泥抟的兔儿爷,倒想起小时候的不少事。正兀自出神,朱妈怕厨房把药煎坏了,又自己在廊下守着炉子煎了,捧来给秦桑喝。秦桑闻到那股药气就皱眉头,朱妈还像哄小孩儿似的:“小姐,这药我尝过了,一点也不苦,真的。”倒不是药苦,反正苦不苦也喝了好几个月了。朱妈是唯一的旧人,秦桑嫁过来的时候,本来带了四个人,后来走的走散的散,就还有朱妈留在她身边。秦桑不忍拂她的意,接过药碗一口气喝干了,苦也不觉得。朱妈赶紧端过茶碗来给她漱口,又拿了一碟蜜饯梅子让她压一压舌根残存的苦味。...
作者:唐浣纱 第一章 南韩首都 首尔 这是一座花木扶疏、高雅气派的豪宅,只不过,回荡在空气中的,却是令人窒息的低气压。 「呜呜呜、呜呜……」女人压抑的哭声断断续续地响起,安大鸿不耐地皱起眉头,对着妻子暴吼。「哭哭哭,你就只知道哭!都是你这该死的笨女人养出来的好女儿!你看她闯出什么祸来了!她居然敢在订婚宴上丢下谷羿羯逃走!喔~~我实在会被她气死!她居然敢?她居然敢……」 砰!安大鸿一拳敲在茶几上,狂怒的神情像是恨不得杀了自己的女儿似的。「该死的笨蛋!我不会饶过她的!她毁了我的事业,毁了我一手创立的电器王国,更毁了我的人生!该死的!紫芹明明知道我们有多需要『谷氏金融』的资助!把她嫁给谷羿羯是最好的方式,谷家不会亏待她,会让她当个好命的少奶奶,但……她竟敢不知好歹地逃婚!她毁了这一切,她分明是想叫我去死!我可是她的亲生父亲啊,我养了她二十几年了,没想到她居...
我是黑人。 我当然不是说我是非洲人或是欧美的黑种人,我的家族在台湾至少住了七八代,我这辈子离开台湾的日子总共加起来还不到一年。 我的皮肤也不黑,相反地还相当白。高一的时候,隔壁男校有个家伙写情书给我:「每次看到你那白雪般的肌肤在阳光中晶莹闪亮,我就心头小鹿乱撞,久久不能自己…」我没接受他并不只是因为那特烂的文笔,更因为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五年之前,就是同一个人,当着一大群同学的面前喊我「白猪」。 那么,「黑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么说吧,那种人见人爱,左右逢源的人就叫做「红人」,所谓的黑人,自然就是跟它相反的意思。 仔细想想,真的该怪我父母给我取错了名字。「黛」者,黑也;「民」者,人也,「黛民」两个字加起来,不就是不折不扣的「黑人」吗?有了这样开宗明义自陷黑道的名字,我还能不一辈子黑到底吗?...
《美男十二宫》 作者:逍遥红尘第二卷 江湖风雨第一百五十一章 锦渊你为什么又光着屁股桃花林中,竹桥清溪,一个稚嫩的孩童迈着肥短的小腿,扑向面前的少年,利索的抱上他的脖子,攀爬着。少年张开双臂,接住女孩蹒跚的步子,抱着软嫩嫩的身子举了起来,女孩摇晃着双臂,咯咯的笑声在空气中飞扬。女孩抱着少年的脖子,粉嫩嫩的唇嘟的高高,蹭的少年一脸口水,少年的脸红红,彷佛指头正盛的桃花。竹屋处,一男一女深情依偎,看着这两个孩子嬉戏。小女孩的脸,蹭在少年的颈项,目光越过他的肩头,胖胖的手指在肌肤上挠着,忽闪着长长的睫毛,“这个是什么?”“这个是麒麟。”女子伸手把女孩从少年的怀抱里抱了回来,女孩扭动着身体,不依不饶的转过脸,抓着少年的手指,发出不甘心的哼声,女子轻拍着孩子的背心,“乖,别闹,让哥哥去练功。”...
她一点也不想奉父母之命,随随便便把自己嫁掉如果这个时候能有个白马王子现身拯救她她发誓,一定会为他做牛做马——呃,老天爷是有听见她的祈求啦不过祂居然派了个一心一意要报仇的歹徒来抢婚!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没接上明明他把她“欺负”得这么惨她不思报复也就算了,甚至还帮他一把让他的恶劣计画可以实现!她自认对这个男人已经是掏心掏肺掏感情结果呢?他竟然瞒著她,准备去娶别人…二○○六年一定是懒人的一年,因为七喜跟朋友们像是懒病发作一样,打从年初至今,没一个人愿意开稿写书。 直至今日(写这篇序时,正值国历三月),七喜连同朋友在二○○六年最大的成就,竟是拚命减肥小有成就。所以当伟大的编辑来MAIL要序时,七喜的脑子连当了两天,苦恼着近来自己的日子,除了每天吃冬粉之外,了无生趣。...
竟为了一张招待券就想跳海自杀!好心搭救,她还用魔音穿脑攻击他,干么,这年头好人当不得吗?只是看她面对人就抖得不像样,同情心过剩的他说什么也要巴上她,誓死治好这小妞的社交恐慌,没想到这小傻瓜的神经比电线杆还粗,都被他“这样那样”了还搞不清楚状况,现在又笨笨的被他的仇家绑架,该死的,她最好活得好好的等他出马,否则缺了老婆的他要跟谁当连体婴啊?第一章「……完了,完了,又搞错了,又搞错了,这下怎么办才好,为什么没一件事做得好……,我真没用,不过送个东西的小事居然也会搞砸,我……太没用、太没出息了,为什么我会这么笨……」焦虑不安的人儿像个火车头横冲直撞,完全不看前方有没有人地低头疾行,超没自信的怕人发觉她又蠢又笨,什么事也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