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出身贫寒,但抱负远大。他性格豁达开朗,为人处世不取小利,重情仗义。这种人格魅力与气度胸襟在他的开国称帝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刘邦是中国历史上最会用人的帝王之一,他读书甚少,身无武功,但他却能以情以义,感召了一大批有为才俊。无论是运筹帷幄的张良,还是决胜千里的韩信,再有那理政镇国的萧何,均心甘情愿地誓死效力,为大汉的创立拥不世之功。刘邦还是中国历史上最有谋略的帝王之一,这在他与项羽分争天下之时便展露无疑。项羽兵多将广,但刘邦迂回游击、佯取智取、明修栈道,几番对峙,项羽乌江饮恨,壮志未酬。在称帝后,面对诸王的叛乱,刘邦或以情动人,或杀戮儆世,或名禄邀买,让初建的大汉经受住了血的洗礼。...
第一章 我原以为,今生都不会与他再有牵扯的。 年少时,学过的平面几何,至今铭记在心:两条直线,最多只有一个交点。我原以为,与他,多年前的偶然相交,之后就该愈行愈远,毫无瓜葛的!可是,牢记几何公理之时,我却忘了,人生,怎可能是一条直线,于是,注定了今夜的辗转反侧,不能成眠。 “他,是不是该回来了?” 之行,之行,为何要问我这个问题?为何要再提起这个名字?我看着天花板的淡蓝色琉璃吊灯,呆呆的凝视那投射而出的光亮,直到眼睛发疼,视线开始模糊,才无奈的垂下眼帘。 ——如果赐你一个愿望,你会许下什么? ——乔柏舟爱上沈七襄! 迷迷糊糊间,耳边响起多年前清冷的声音,即便是在梦中,心跳,依然漏了一拍!...
国人写鬼,自古便有传统。且不说散落在自先秦文学始的各种作品当中的鬼神传说,但是专门写鬼的就有《六朝怪谈》、唐代的《摘神录》《摘仙录》、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人们一说起恐怖故事,必然就想起鬼故事,一说起鬼,就是封建迷信,一些陈腐的东西。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这样。我的故事里从来都没有“真鬼”,有时看上去有“鬼”,最后就会发现还是人在“捣鬼”。写鬼,绝非是宣传封建迷信,其目的只有一个:喻人。或为教化人心,或为针砭时弊,在这些故事当中,鬼是人化了的鬼,甚至是神化了的鬼,是作者寄予的一种希望,是对完美社会的一种憧憬。而现在我们的这个鬼道理,也是同样的方式,写的是鬼,说的是人。古人曾说:“盗亦有道。”而鬼也自然有它自己的道理,而且它的道理同样可以用于人群当中。...
在上海的文化版图上,看当代到浦东,看近代到黄浦,看古代到南市。 南市的名字是近代才有的。租界兴起以后,因其地在城厢以北,称北市,故城厢及其周围一带便成了南市。 今人探寻上海历史文脉,自可远绍青浦崧泽,上追云间华亭,附会黄歇,征引二陆,但是,与近代上海谱系最直接、关联最实在的是南市。 近代以前,这一地区的历史,就是上海县城的历史。南宋时期,由于松江上游淤浅,下游缩狭,海舶无法上溯直达原先港口青龙镇,于是改泊于上海浦边,即今小东门十六铺岸边。这个聚落迅速发展。1260年代,市舶提举分司在这里设立,专管航海贸易,并筑桥建坊,有酒库、拱辰坊、福惠坊、文昌坊、致民坊、受福亭、益庆桥、回澜桥、福谦桥、泳飞桥、齐昌寺等。上海镇由此而兴。1292年上海建县,这里遂为县治所在地。元、明、清三代,这里是上海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便利,贸易发达,文人荟萃。史书上记载的古代上...
2003年春天,北京“非典”肆虐的时候,我有机会重访德国。一下飞机,马上遇到买票问题,虽然事先已经提醒自己欧元启用了,身上需要备用的不是原先的马克,而是未曾见识的欧元。然而,当我拿起欧元准备买票时,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先折算成马克,再确定价格和需要支付的数额。开始还以为,这不过是由于刚到德国,尚不适应,也许居留一段时间,观念会慢慢变更过来,毕竟,马克永远化做了记忆和纪念。可惜,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了,几个月的时间里,每次遇到花销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重复第一次的折算过程,而且不由自主。一天,和德国朋友闲聊,把自己的困惑讲述了出来,没有想到他听后一点也不吃惊,反而安慰我说这在欧洲目前是一个普遍现象,尤其是德国人,虽然接受了欧元,但还没有彻底认同。...
作者:花清晨编辑推荐我们沿着不同的轨迹前行,当彼此命运交合的一瞬间,才发现我们用心在世间画了一个圆。世上万物,向心公转,我们用爱,彼此成全。内容简介狗急会跳墙,兔子急了呢?答案是,吃窝边草!江文溪,软弱无用,任人百般蹂躏都不敢反抗的白痴小强一只,因第N的N次方失业,酒醉后暴怒,砸了啤酒瓶对着酒吧老板乐天,大喊着“还我工作”。事后,在好友李妍反推销政策下,她由一名超市收银员晋级为前台小妹,成为了腹黑兔子乐天的窝边草。从此,江文溪永远都只有双手举起的份,可怜兮兮地哀怨她错了,她不该那晚当众“非礼”他。斗法过程中,乐天意外发现,他那棵看心软弱坚韧的窝边草,竟有着人格分裂,在受到某种刺激时,可以瞬间剽悍暴戾起来,而事后却茫然不知所措。柔弱与坚强并存的窝边草,深深吸引了原本冷若冰霜的兔子,他情不自禁想要把窝边草含在嘴里,据为已有。...
序言:关于十九岁 (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它们的身影)。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指环王》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像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