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事不堪回首》金黄|色的阳光像个顽皮的小孩,轻手轻脚地偷溜过门帘,放肆地到处嬉戏,却意外地撞见了一室的凌乱,也为屋子里有着错纵复杂关系的一对“男男”揭开了一天的序幕——“呜……腰好痛哦……”腰部传来的钝痛感让人忍不住发出哀鸣,潘俊伟的意识慢慢地从游离状态回到了自己的脑袋中。呜……都是那个该死的虐待狂啦,整整折腾了他一个晚上,以前曾用过的体位全都用尽了,他还不满足,还要自作聪明地发明各种奇怪的体位,说什么要创造金氏世界记录,挑战人类的极限,只差没把他来个三百六十度空中旋转而已,害他一条小命差点就给玩完了。“可恶,你还真当我是充气娃娃弄不坏的啊,你这个变态,此仇不报非君子!”纵然气得七窍生烟,潘俊伟还是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他知道报仇的机会稍纵即逝,非得趁这个魔头还睡得跟死猪一样时进行,不然等他清醒过来,自己就是再给天借十个胆,也不敢胡作非为。...
第十二章天气还不冷,男人已经穿上黑色长外套,里面的衣服贴身而精致,裤子塞在马靴里,皮肤又白,眉眼乌黑,加上那副冷冷的不耐神气,大晚上的,让曲同秋起了鸡皮疙瘩地有点吸血鬼公爵的联想。「听说你住在这里,路过就顺便来看看,」庄维瞪了他一眼,「不欢迎吗?」曲同秋忙把他迎进来,蹲下身拿了室内拖鞋给他穿。庄维进了屋子,带些挑剔的神色四下看了看,道:「房子还不错。宁远收你房租吗?」「咦?不收……」庄维抬眼看着他:「哦?你们现在关系已经这么好了。」「呃,那倒也没有,」曲同秋老老实实,「任宁远只是好心帮忙,他对朋友都很照顾。」庄维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在沙发上坐下。曲同秋给客人倒水,切苹果,看庄维脸色不悦,一时找不到话说,有些尴...
花开无叶 作者:楚秋 第 1 章 “十六中啊,小维,快点出来谢谢爸爸。” 外面女人一脸感激涕零的模样让谢维觉得有点恶心,不过谢维还是从床上下来,走到外面大厅向那个他应该称之为父亲的男人,恭敬的道:“谢谢您的安排,让我有更好的学习机会。” 男人慈爱的摸着谢维的头,道:“这是小维考的好的奖励,全市第三呢,谢家这代孩子里面你是最优秀的一个,这是该给你的奖励。” 谢维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但还是一脸乖巧的站着。每当这个时候,谢维都无比感激老天给了他这样一张乖巧的脸,不管心理怎么想的,只是笑着往那一站,老师大人都会夸,看,多乖的孩子。 “打小的时候小维就乖巧聪明,以后到了十六中更会为谢家争光的。”女人继续一脸谄媚的说着,谢维却忍不住转头看向窗外。...
序章一个很平凡、很普通的早晨,在远离故土的荷兰的一家小小的教堂里,我与左竞伯在神圣的主的面前,许下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誓言。当时,没有家人的祝福,也没有朋友的庆贺,除了我和竞伯,再加上见证这段仪式的两个临时找来的见证人和主持婚礼的神父。没有更多的人。曾经,我也一度将这近乎於玩笑般的婚礼当做一场成|人的游戏。不可否认,即便是站在神坛上发誓时,我也不曾认真过,只是抱著一份好奇与难得的尝试的心态参加属於我自己的婚礼。毕竟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婚姻,能让我有多大的期待呢?更何况,我与竞伯的身份又有著天与地般的差距,我终究会成为被放弃的一方,离开这个如同神氏一样的男人,然後回到我平静无波的人生轨道,我是这样认为的,相信当时其它知情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发表时间: 2007-06-21 12:52 点击:次[] [] [] [] [] 文案: 说起来,刘思桐算是个费心呵护又会陪宠物散步的好主人了。 可惜我们这胆大包天、超级好战份子一枚的「刘天天同学」激动起来六亲不认,连主人都狠狠赏了一爪──哎呀!这一抓可不得了,竟然抓出了个心上人来?! 「蓝天。真是个好名字」 无可自拔的喜欢上这温文儒雅的人,用尽全部心思去呵护他,希望让蓝天感到幸福。 可是,明明不想让敏感的恋人受到一丁点伤害,却偏偏──原来自己才是全世界最不信任他的混蛋!呜呜...天天猫~~快来帮这个傻主人想点办法吧! 第一章 "天天!吃过饭了没啊?"笑容和蔼的妇人,俯身去招呼地上的小可爱。...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第一章 印加森林坐落于兽人星球中央大陆的东南方,与广阔的大草原和特里亚山脉接壤。在这片美丽而祥和的树林里,居住着一群有着毛绒绒兽耳和短尾的熊人。 熊人世代以印加森林为家园,他们能够兽化成拥有强大的爆发力和高大体型的棕熊;但是,其中也有例外—— 热闹的熊族广场中央,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庆典。长达三天的狂欢可是专门为了部落里的单身族人而举办的!相互爱恋的情侣可以在这一天正式组建家庭。没有伴侣的族人也不用愁,整整三天,这里都会成为雄性族人展示自身力量和实力的舞台! 潘达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角落里,黑色的半圆兽耳羞愧地埋进银发之中。广场中央的篝火前正在上演着一场好戏:两头巨大的棕熊相互咆哮着扭打在一起,四周不断传来族人的叫好声。...
文案:他有没有听错?姓商的说喜欢他、要和他交往?拜托~~~~他们俩都是男的,他宁愿还有严重的「男性恐惧症」,稍一和男人接触就快晕厥,哪有可能和他发展出什么?看在他们是同窗的份上,他愿意施舍他三个字:办、不、到……俗话说:「烈女怕缠郎。」那「冰男」怕吗?自对宁愿告白,他便努力实行「缠」字功,上、下学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也一起,宁愿功课有问题更义不容辞教他,如此尽力宁愿居然还往外发展!?那就休怪他使出撒手鉴逼退第三者……世间有人比他还惨吗?被商予津缠了十年,被伺候得像皇帝,吻也被吻习惯,他一不在他就变得像无行为能力者,正要给他一个交代,他竟要跟他分手!?倔强地应「好」却发现日子难熬得紧……呜~~现在要求破镜重圆不知来不来得及?...
那一年,曹斯言他们到的那一天,村里的人都跑到河边,等着看城里来的知青。 糯米那会儿个子矮,在人群后头什么也看不见,他就爬到了河边的大树上。 大伙儿都说这事儿真奇了,糯米那么个细脖子上支了个大脑袋,腿细得如同麻杆一般,小时候生过小儿麻痹,一条腿微微有些跛,他怎么就能爬上那么高的树呢? 树上有一点冷,糯米的衣服很单薄,又破旧。 糯米看见并不宽阔的水道远远的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慢慢地近了,是一艘船,坐了几个人,越来越近,不一会儿就靠了岸,下来几个年青人,三男一女,都穿着齐整的白衬衫或是蓝衬衫,蓝布的裤子,背后背着草帽,上面印着红字,糯米不认得。 走在最前头的就是斯言,十七岁的斯言已长得人高马大,很老成的样子。脚上穿的是一双真正的军用解放鞋,那是他当兵去了的大哥省下来寄给他的。...
朱雀天赐(穿越时空)————sky_bluehxh楔子“雀儿,醒来……”柔和的、男女莫辨的一个声音,仿佛来自九天之外,仿佛发自地心深处,又仿佛……近在身边……那个声音好好听哦……可是那样无欲无求却也无情的声音,怎么会让人自心底冒起寒气?“朱雀!!!!起床!!!”晴天霹雳。瞬间将躺在床上沉睡若死的家伙从最深的梦境中拉回现实。母亲拿着锅铲,气势磅礴地推开卧室门。“都叫你几遍了,装听不到是不是啊?!”拿这个有赖床癖的家伙没辙,“让我叫你,自己倒睡的跟死了似的……”“停!”“那家伙”很有经验的事先打断了原本很长很长的三娘教子:“我起,我起……我起不来啦!~”“少给我装!”母亲一个箭步走近床头,正准备一锅铲砸下去,忽然被儿子惨白的脸色吓到:“雀,你怎么啦?……”失去意识的小孩躺在床上,把别人急的个半死。“天啊~电话!救护车!”...
薄命(穿越时空)————fishfishing第一章这里的空气是炎热的,每呼吸一次仿佛都会凝作水露,喷出口鼻,阻碍着下一次呼吸的进行。人比鸟还懒,大都躲在树荫下,不肯出来接受普照的阳光的恩赐。薄皑皑是个例外,他不是本地人,身份尴尬,不能像树下那些比鸟还懒的本地人一般睡大觉。他若是不做工,明天就会没有饭吃。于是,那些树下的人们的眼前就形成了这样一个画面:血红的云霞下,着了火般的土地上,一个孤零零的干扁的身影,挖着永远干旱的土地,播下从不发芽的种子。这真是一块贫瘠的土地!皑皑常感慨。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怎么来到了这里?两年多以来,他不断的自问。然而,他毕竟已经来了——他不知道如何来到,自然也就没有归路。...
前言今年遭遇了一个超变态的六月。先是所居住的城市因暴雨引发了泥石流,导致工作与生活受了极大的影响,市内公交车全部停开,公司的办公区基本被泡在泥沼里,无法正常工作,过后还被迫搬出酒店租房,架起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充当临时办公室。在公司的宿舍也被从山上顺泥水滑坡倒下的大树撞坏了窗子,整个窗框硬生生倾斜向内凹陷了四公分左右,墙体开裂,不得不让我感慨一下大自然的威力……呃,也许还应该庆幸一下当时某人正在出差并没有睡在那个房间里,不然过后看看那些铺撒在床上的亮晶晶的玻璃碎片,或者下半辈子当一个绷带人的滋味并不好受:P,这是一场完全的灾难,由于暴雨在入夜时分来袭,塌方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正是平常的好梦正酣时,据说之前五十年都没受到过类似灾害的人们对此疏于防范,结果就那一个晚上,全城在睡梦中来不及逃脱的受难者死了十二个,第二天新闻统计的资料上升到十四个。...
《东方》完+番外(穿越时空)第一章苦!真苦!孟婆汤好苦啊!我一边挥手想挡开正灌我苦汤的手,一边努力睁开眼睛,刚才在奈何桥上摔了一跤,跌下了忘川水,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就觉得身上一轻大概是又被人捞上来了,接着嘴里就被灌进了一勺苦的异常的汤药,不用说肯定是孟婆汤。睁眼。大惊!这里不是奈何桥,丝绸的帐顶,雕花的床架,松软的被褥上绣着复杂的图案,转头一个年轻的梳着古代发型穿著古装的女子坐在床边,左手着一只瓷碗,右手拿着一只勺子,低着头仔细的吹着勺子里的东西,视线绕过她环视屋内,古色古香的家具和摆设,这要再看仔细点,耳边传来的惊呼下了我一跳。“五少爷醒了!”我的视线收回来,落在了出声的人身上,正是坐在床边的女子,她已将药碗放在旁边的小几上,转身往外面小跑,一边跑一边喊:“五少爷醒了!”...
说实话,我长得是有些漂亮,电视上的混黑社会的,不是快二米的个头浑身是肌肉,就脸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数条刀疤,而我,一米八的个头也不算矮,肌肉嘛――总比女人多一点的,而这张脸,如果说是黑社会老大身边的"情夫"还差不多!手下们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不去当明星而来黑社会风吹曰晒的?我赏他们一人一记爆栗,老子喜欢,你管得着么?而嘲笑过我的对手,在他们还没来得及继续"调戏"我的时候就被我打得满地找牙了.没办法,二十四岁就有空手道四段,不用岂不浪费,不然怎么能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就成这城市里远近有名的帮派――'凤凰会'的老大? 也蛮有意思,这两只宝宝彼此真是很适合啊~~ 第一章 空气中有种无法言喻的味道,那是露水和阳光混合后的气味,让人感觉很暧昧,力量渐渐涌向四肢,我先动了动手指,再动了动整个手臂,最后慢慢地挣开了双眼――阳光有些刺眼,因为自己的床边就是落地窗,因为半开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