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和喜喜从一出生就住在这个房间内,从未出过门。当然没有电视的存在,同时也没有任何外来的书籍、知识、甚至玩具让他们窥探到外在的世界。房间内的空调让夏天不炙热,冬天没有寒冷。永远保持在最适合窝在羽毛被中的15 度,当然了,这也是很适合裸身相拥的温度。也因此,经年在固定温度下生活的欢欢喜喜是第一个发现到不对的两个人。「欢欢,你觉不觉得有点怪怪的啊?」喜喜整个人呈大字型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嗯……好像闷闷的耶……」欢欢已经整个人滚到地板上去了。这天一早,明明还是两个人补眠的时间,欢欢和喜喜就七早八早醒了过来。空气和平常不一样,好像死死的不会动一般。在床上滚了老半天後,喜喜率先把身上的睡衣给脱了,之後欢欢也跟著脱掉,两个男孩子光溜溜的在房间内晃啊晃。...
入门江湖 第四部 by fool107话说由冰半路夭折,我顾念兄弟的情份不忍将他弃尸荒野,费足九牛二虎之劲将他死拉硬拽拖到车内。相思依旧那副不死不活的老样子,既不施以援手亦不发一辞,斜倚车壁的姿势几乎没怎么改动过,一派云归山自在、江静水安流的出世闲情。唯一证明他没有灵魂出窍亦并非完全对方才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的,是他瞅正我的古古怪怪的眸子。我叫他巨蟒般的古怪眸子盯得心中一阵阵起毛起球,整个人被钉在砧板上似的活动不灵光。亏得由冰寻来的那匹拉车老马特通人性,也没费什么吆喝的劲儿,自管自“嗒嗒嗒”,把我们拉到了某个山村野店,投宿、打尖、就寝,末了还找了个大夫替由冰诊治,只说气虚体弱、使力过度导致的虚脱,不碍事。...
文/亦域整理/火舞燃天1今年的夏天热得特别早,刚刚6月初已是动不动一身汗,难得一个周末,收拾完午饭残局施毅懒洋洋地坐到电脑前接著弈起上午未完的棋局。窗外骄阳似火,屋内却因为静逸整洁显得阴凉清爽。慢慢地施毅开始眼困对著屏幕打起瞌睡来。不知迷糊了多久,卧室内抽擤鼻子的声音将他惊醒,那是妻子的动静。他晃了晃脑袋有些没精打采地起身进房。“不是说好了午睡,怎麽又偷偷看书,还这样激动。”妻已怀孕36周,预产期在即,因为紧张她的身体施毅忍不住出言轻责。“原本只想翻翻,谁知这书写得恁般感人。”水华吃力地挪动了下笨重的身子,眼睛鼻头兀自红通通,“毅你也看看吧,真的好看,不骗你。”“好,我等下看,你先喝点水。”施毅将水杯送到妻子嘴边。...
他爱穿白衣,用一把普通的青锋剑,所以,他的名字叫白一剑。他出道很早,成名更早,从出道到成名只有一个晚上,那一个晚上,他用手里那把普通的宝剑折断了江湖上有名的名剑“卉月”。当然也顺便打败了“卉月”的主人,有着天下第一剑称号的相辅。那年,白一剑只有十七岁。懒鬼成名只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很懒很懒的人。能坐着,绝对不站,穿一身灰色的衣服也是因为比较耐脏,他不用剑,也不用刀,他用拳头,据他说是因为要带着样铁东西,很重,累!这么懒的人通常没有人愿意多和他接触,可是,他是个例外,因为,他虽然很懒,不爱动,可是眼睛很好,江湖中无论哪门哪派的功夫绝学,甚至无门无派的功夫没有一个能逃得过他的眼睛。所以,江湖上没有人敢惹这个没名字的懒鬼。...
决定买它,只是觉得它打哈欠的样子实在可爱。他是一个不喜欢热闹的人,自然对养宠物没什么兴趣,为了不再让老妈唠叼而买下了它,但如果让母亲知道自己买了什么当宠物,只怕她那脆弱的心脏承受不起。耳边传来毛料磨擦的声音,他侧过头目光自然而然扫到出来觅食的它,起身从冰箱里捞了只鸡丢到它面前,思量着明天去买些牛蛙换换它的口味,老是吃冰冻食品对它并不好。圆圆的眼睛机警地转动着,确认四周没有什么威胁,它开始慢慢享用自己的大餐。吃饱之后,它很舒服地打了个嗝,发现自己的主人正坐在对面看书,它慢慢移动起自己的身体,因为刚填了一只两斤多重的鸡,动作有点迟缓,不过,很快它就溜到他的身边。好奇地仰起脖子,舌尖在空气中探索着,然后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吃饱喝足该是睡觉的时候了。...
黑暗帝国,顾名思义是黑暗子民的国度。身为西方黑暗子民的统治者,黑暗皇帝在拥有巨大权利的同时,当然少不了相应的义务。萨兰与奈狄洛曾不止一次庆幸过帝国的皇帝有三个,他们万能的大哥伟大的亚路特陛下几乎接下了所有工作,任他们消遥自在。龙族高深的智慧、渊博的学识与雷霆的手段,在亚路特身上显露无疑,每天堆积如山的文件他只需区区两三个小时处理,而帝国的运作从未出过问题。处理帝国事务并不辛苦,但偶尔龙王陛下会反思是否太过宠溺放任两个弟弟,譬如奈狄洛粗暴的谋杀一扇可怜的大门的时候。撇了眼被电成焦炭的大门,亚路特淡淡的开口:"我以为你最讨厌进入的地方除了梵蒂冈就是办公室。"沉着美丽的脸,奈狄洛恶狠狠的揉捏着一个电团,阴森森道:"气死我了,从来没人敢如此对我!"...
第一章 彷佛是个预兆! 冉伶在早上惊醒,睁开双眼, 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逐渐,认出天花板,在自己的居处,在自己的床上,闹钟告诉冉伶已经快七点半,该起床了。 冉伶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那个不是梦,是个回忆,回到梦中来。美丽的场景,残酷的现实。那天冉伶没有掉眼泪,甚至没有一丝不悦或悲伤的神色,一直微笑著,看著学长结婚。婚宴很盛大,宾客云集,以前同学校的客人都坐在同一桌。冉伶熟练的武装自己,和认识的人寒喧。当年,冉伶毕业,等著当兵;学长,新郎,刚退伍,立刻就结婚。 冉伶身手按掉闹钟,坐起身,不要去回忆了。人类通常都有忘却痛苦经验的本能,冉伶怀疑自己缺乏了这样本能,明明痛苦,一切却又清晰如昨日种种。...
“我是一个奴隶,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被奴役的命运,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却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反抗,反抗这不公的命运。静静的坐在矮小的茅屋中,借着明亮的月光,易水在地上一笔一划,认真的写着两个字:王侯。这是苏爷爷教给他的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意思是那些王侯将相,不是天生就可以登上那么高的位置的,普通人经过努力,一样可以成大业。苏爷爷在十个月前,因为年老力衰,被滚下的大石砸中,当场丧命,易水能够牢记的,除了他和蔼的音容笑貌,就只有这两句话。他只暗中偷偷学会了其中的两个字,但是他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八个字全部学会。“真的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吗?苏爷爷,为什么那些世袭的主人,他们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高头大马,还有数不清的和星星一样多的奴隶。”丢下树枝,易水抱着膝盖开始自言自语:“而我们呢,一旦被烙上奴隶的印记,就一生都没有翻身的机会,连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