旖旎乱天下(穿越时空)阴谋篇————Kasky[上]引子 被神抛弃的人当那几十把枪向我们举起时,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不甘心啊,我大概又要让那双温柔的眼睛盈满泪水了。子弹没入胸口,除却疼痛,竟生出异样的快感。我笑了。歆看着我,说了最后一句话:“对不起……还是没能保护你,旖……”可笑啊,你还没我强,却整天说要保护我,你当自己是谁?我的神吗?我不会感动的,因为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什么值得我感动的了。或者说,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感动我!好冷啊。如果这里是地狱,那么,我也不用担心那些死在我手上的亡灵会来复仇了。没有温度,没有声音,没有感觉,什么都没有!生不如死?不!死比生痛苦多了,因为最起码,活着,还能感到自己的存在……...
秋风徐徐,落叶无声,汴梁城西,独醉西楼。‘独醉西楼’这座酒楼很特别,卖的只有一种酒——独酒,为什么叫‘独酒’?因为这种酒最适合孤独寂寞的人喝。不大不小的酒楼,不多不少的人,一个掌柜,一个小二,一个喝酒的人。喝酒的人懒懒的坐在靠窗口,手里拎着酒壶,一口酒喝下去,眉头微皱,第二口下去,眉头更紧,第三口下去,却是迷茫……这个人~是戚少商。戚少商孤独寂寞吗?现在的他是京城三大势力之一金风细雨楼高高在上楼主,手下的人比之连云寨更多,可是他就是觉得寂寞,非常寂寞。戚少商适合做群龙之首,但他却又不喜欢做,因为权利越大责任也越大,曾经的连云寨大当家也好,现如今的金风细雨楼楼主也罢,都不是他自己想要做的,可是王小石是他的好朋友,戚少商能那么多次死里逃生,离不开他的兄弟朋友们的相助,如今朋友有难,他不得不挺身而出。...
捡到美人鱼王子 作者:蜷云金色钻石 浅蓝色的天空,深蓝色的大海,阳光灿烂,一艘白色的私人游艇悠闲地飘荡在海面上。 游鸿宇手上端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站在游艇的飞桥上远眺,属于亚热带海洋的气息随着海风扑面而来,格外惬意。 他有一张英俊儒雅的面孔,五官深刻,飞扬的眉目,眉骨很高,带着优雅贵族味道,挺直的鼻梁,薄唇,黑色的发,黑色的眼睛,皮肤却比较白皙,看整个面部轮廓,似乎带有几分欧洲后裔的血统。他眼神沉静锐利,身形修长,比例完美,现在穿着的是一身休闲服,若是换上一身军装,倒是有点贵族军官的感觉。 游鸿宇弯下身倚在栏杆上,摇晃着手上剔透的方形水晶酒杯,金褐色液体中的冰块轻轻地撞击着,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初夜权 (第一部)(1)对于一个习惯了伦敦宫廷生活的人来说,史东赫文的秋天景色只能用乏善可陈四个字来形容——布雷·托马斯·威尔希尔侯爵已经在二楼阳光室的大窗边坐了二个多小时了,仆人们都相当奇怪那片有相当多地方枯焦的草坪究竟有什么地方吸引了侯爵如此之久的时间。尽管如此,所有人仍不得不承认——即使只是那样百无聊赖地坐着,侯爵也依然具有提香笔下贵族那般神秘的风韵,让人不敢轻易接近。威尔希尔侯爵长着时下最为流行的贵族面孔。瓷白一如蛋壳的肌肤纤薄得毛细血管也几近清晰可辨,碧绿的眼睛仿佛上好的薄荷糖那般清晰剔透,淡淡的金发更是令人嫉妒的存在。午后的阳光使他身上那件体现着良好品位的孔雀绿外套反射着暗沉的绿光,显然与他的眼睛十分相配。...
在日据时期的后阶段,因为社会动荡不安,处理一个无政府的状态,因为大家都在为战争没有任何人管人民的生活疾苦,但这样的时候却又出现了两个如”廖添丁”一样的义贼,他们是”俊义”和”俊杰”两兄弟.因他们的身手矫健及来去无踪影,造成很多的富家及官府的烦恼….在台北府城有一名警政署署长”珈伟”,他也为这件事烦恼,这两兄弟一直是他最大的敌人也是他最想抓拿的犯人…因为”珈伟”有一种特别的嗜好,他喜欢拷问犯人,喜欢见犯人在酷刑中的不屈服不认输的男子气慨.今晚他布下一个骗局,他在府城的街上张贴告示,公告今晚有一场达官贵人的妇人聚会,并会展示一颗价值非凡的”钻戒”…夜晚来临,官府也布置妥善了,一定都在”珈伟”的掌握下,就在大家紧张的气氛中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过了,到了深夜…贵妇们在大厅下讨论着属于女人的话题,男人们则喝着酒聊着自己的丰功伟业, 展示的” 钻戒”则在另一展示房等待晚点活动高潮...
蝙蝠(中) by 风弄[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6-01-06 10:27:17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蝙蝠(中) by 风弄文案:蝙蝠公子肆虐江湖,温柔手段不知算计多少名家子弟,到头来却逃不过武林盟主的计中计,栽在鼎鼎大名的封龙手里。封龙武林盟主的光环背后另有玄机,白少情一朝被困,脱身不得。魔功、秘宝、囚禁、散功……为了白少情,封龙手段层出不穷,软硬兼施之余,还有玉指峰上的瀑布银河,蝶泉旁的斑斓曼舞。这武林中双手遮天的男人,为何对他花这般心思?“终有一天你会知情为何物。”“那么,请问师父,情为何物?”封龙答道:“情,就是恨不彻底、痛不彻底,就是离不开、抛不掉、舍不得,就是咬牙切齿,伤透五脏六腑;某天豁然发现,已不离不弃,无怨无悔。”...
《活到死不如玩到死》番外集作者:空梦番外1曾有人评价孙志意,用了快,准,狠,三字。可孙志意知道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有轻微分裂症的病人,也许还可能会成为疯人院的入住人员来说,自己除了胡缠蛮搅之外,别的可以拿出秀的本事是没有的。当然,除了自己的运气不错这项外。没妈的时候老天爷派了个婶妈过来宠他宠得没边没际;觉得没哥哥帮他打架很不方便,於是,他还有个哥哥时不时出来帮他收收烂摊子什麽的;没个像样的父亲,老天也不答应,於是,他伯伯甚过别人的父亲千万倍。本来他也觉得老天这样待他已不薄,他没什麽好抱怨的了,这下,老天又给他送了个重礼,给了他个有钱有貌的男人。於是,这天他调戏自己的男人,很是一本正经地发挥他的胡缠,"你那天要是抛弃老子,我疯给你看。"...
白浪滔滔我好怕————俺爷白浪滔滔我好怕『我要快点追上去抓住你,然後紧紧握著你的手,让你没办法离开,让你哪都去不了,就握在我的手里......我朝著你前进,凭著我的意志。』『面对没有办法约束的未来,我只能紧紧握著我手中的──你的手。』合著动听的旋律,深情的歌词迸发著激烈的情感唱了出来,从男人的唇中。酒红色的头发在一个转身後飞跃,划过弧度的,是男人那白皙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脸。当他再度转过身,脸上漂亮的五官便清晰的映入所有人的视线内。漂亮英挺的两道眉下,漂亮的的长睫下清丽的眸子反射著晶灿的光芒,巧而挺的鼻子,红润的薄唇,男人有著......不可思议的完美容貌。所有人的目光被紧紧的吸引住,从那巨大的电视墙萤幕上,他们只能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上面。...
1-4春秋左传记载,鲁庄公十年春,齐师伐鲁,公将战,曹刿请见,问,何以战。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刿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遂败齐师于长勺。要战,必有可以依靠的原由,这是古理,而今也是一样。郑建国已是五百年了,如此漫长的岁月中,郑王一统江山,各周遍附属小国伏首称臣,不敢稍有不臣之心。不过,当历史成为了传说,当繁华成为云烟,这些只留在一些往昔的记忆和历代文人传世的文字中了。郑王子蹊溯嘉元年。这年并不太平,首先在年初的时候,先王驾崩,虽然先郑王只有四岁,可他一出生就被注定好的血统决定了他的尊荣。不次于历代先王的葬礼,丰厚的陪葬,还有举国三个月的孝期。他没有儿子,所以,随后是他的堂兄,十九岁的轩辕子蹊即位,改元溯嘉。...